小学财务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2038575 上传时间:2022-10-26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0.8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docx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小学财务管理制度.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docx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及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二、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学校教育经费预算,并对预算执行全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三、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财务室作为学校的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

不得在财务室之外设置同级财务机构。

四、校内食堂、校工会及基建等部门,因工作需要批准单独设账的,要配备相应的财务人员。

其财务业务接受财务室指导和领导,必须遵守和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财务室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计划管理

五、计划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学校的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纳入计划。

各部门的计划,应在保证各项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潜力,精打细算,认真编制。

六、计划编制原则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七、计划编制方法是参考以前年度计划和实际执行情况,根据本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本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进行编制。

教学、后勤等用款部门,每年的九月份,将下年度的计划报告主管财务校长,经校务会审定后,由财务室汇总上报。

同时每年十月份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下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报镇财政、区政府采购办。

八、财务室根据各部门的收支计划,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校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财务室控制执行。

九、各部门根据批准的用款计划,应在每月25日前报次月用款计划,财务室根据财力情况,区别轻重缓急,安排资金。

对于计划外的追加用款,一般不予考虑。

对确实有利于教学,有利于事业发展的特殊追加计划,按下列程序审批:

200元以内,由总务(事务)主任审批;200元——2000元,由主管财务校长审批;2000元以上由校务会议审批;校内房屋修缮、维修等工程项目,应由责任部门事先申报预算,经校务会议审定,报上级部门同意后,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与施工单位形成书面合同或协议,方可施工。

财务室根据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审定数、付款期限进行结算付款。

工程预算金额超过政府采购限额的,按政府采购办。

如工程较大确实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根据合同、协议、工程进度经主管财务校长审批后,按有关财务制度支付。

十、为了做好事前监督,事后考核。

财务室设置专人,每月编制各部门计划执行汇总表,按月进行考核。

并及时将计划执行情况向校长、校务会报告。

 

第三章 收入管理

  十一、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主要包括:

1、财政补助收入,即从财政部门取得的教育事业费。

2、上级补助收入,即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学收入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单位或学生个人收取的杂费、幼儿管理费、学费和其他教学收入。

(2)科研收入指学校开展科研、科技咨询、科研协作、转让科技成果等所取得的收入。

上述事业收入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及时足额上缴,不计入事业收入。

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收入是镇财政拨给学校主要用于大修大购的款项。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

十二、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许可组织收入。

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严禁在国家规定收费范围外乱收费,严禁私设“小金库”。

 

第四章 支出管理

十三、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

支出主要包括:

1、事业支出,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

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具体为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临时工工资、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离退休费和其他费用等。

人员经费是学校支付给在职教职员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各项社会保障费等。

其费用支出占学校经费支出比重较大,学校按上级人事部门核定的编制,严格控制在编教职工的录用,根据实际需要控制临时人员的聘用。

公用经费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所必须发生的各种耗费。

学校按事业发展需要、政府采购计划置办各项设备、设施;按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按标准客观控制其他各类费用、按实际需要严控制业务招待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是学校对个人和家庭的无偿性补助支出。

学校按有关法规、文件予以支付。

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应在上级职能部门指导下开展。

学校建立请购制度、审批制度、保管制度、申领制度。

学校日常使用的办公用品、印刷用品、专用材料(教学实验用有毒、有害试剂、药品有实验教师专职保管)由指定人员保管、发放。

具备条件分装水电表的按实际抄见数学校、校食堂分别列支,合用水电表的按教育局规定的标准,即食堂负担水费2/3、电费1/3,次月向食堂收取。

严格控制外埠考察、业务活动。

各类人员外出考察、业务活动须由上级有关部门盖章的通知书、经学校校层领导磋商同意方可,考察业务活动完毕,按有关规定由主管财务校长审批报销;学校从严组织有关教职员工外出考察、业务活动,如确需,经校务会讨论审定,严格控制人员和费用开支。

学校各类设备购置按年度计划开展,突发性的、不可控的购置、维修按急事急办、突事突办原则办理。

中、大型设施、建筑物维修按第九条办理。

大额设备采购,须根据使用要求,三人走访若干家商店,选择价廉质高的,委托采购的按此型号此价格委托,自行采购的,与商家签订合同或协议,以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

图书购置按年度计划。

(图书购置费平均每年不低于生均定额10%,如05年初中生均定额400元,400元*10%=40元),购置原则学生性、可读性、分期分批性。

其他购置按年度计划。

学校购置教育教学用品的程序是:

年度计划、申购、审批、委托采购或自行采购、报批、入库、报销。

2、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支出,其支出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即改善条件的大修大购。

人员经费支出不得大于25%。

         

3、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建发生的支出。

用自筹基金安排的基建支出,随年度预算报有关部门核批,列入基建计划。

核定的自筹基建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见第二章第九条)。

十四、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十五、财务室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对校内各单位包干使用的经费和核定定额的费用,其包干基数和定额标准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地制定。

十六、学校的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第五章 资产管理

十七、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十八、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借出款等。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暂付款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呆账,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

十九、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分为九类:

房屋和建筑物、土地及植物栽培、仪器机械设备、医疗器械、交通运输工具、文体设备、图书资料、家俱、其他设备。

二十、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需进行技术鉴定,需报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转让和核销。

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及时缴财务室解入银行,转作修购基金,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或私分。

二十一、学校财务部门应会同资产管理部门,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如短缺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条例操办,如有不需要固定资产,无偿调拨给兄弟学校、有偿调拨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做到账账、账物相符。

二十二、无形资产是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益和效益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有偿转让,取得的收入,由财务部门计入事业收入。

二十三、对外投资是指学校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产业和其他单位的投资。

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进行资产评估,对校办产业投资取得的受益,计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对外单位投资的收益,计入其他收入。

学校定期关注对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以免造成投资损失。

 

第六章 货币资金管理

二十四、货币资金是指以货币形式存在的资产,是流通手段,是学校流动资产中最活跃的部分。

因而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十分重要。

货币资金分为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如国库券、债券等)。

二十五、货币资金管理岗位实行出纳、会计、审批三分离,起制约和监督作用,学校、校食堂、校工会设立相应的会计、出纳岗位。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货币资金业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是实行钱账分管,将经营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和记录这些业务的人分离。

财务印章分别由专人保管,出纳员保管财务专用章、会计保管个人印章;财务印章必须与支票等银行存款支付凭证分开存放。

具体见《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第54页。

二十六、学校实行定额备用金,定额为二日支付备用金量(月备用金支付总额(不包括大额领现)/22天*2天),日常另星开支在限额备用金内支付。

学校依法收取的各项款项不得坐支,应当日解送银行,另星小额的,二日内必须解送银行。

学校财务室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大于限额备用金,如遇大额现金过夜(收取的现金数额较大且银行已停止营业等),学校委派三人值夜坐班,以防止偷窃。

二十七、学校支付现金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办理,能转帐的通过银行支付,结算起点1000元以上的必须通过银行转帐支付。

二十八、学校银行存款账户不得提供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得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担保。

二十九、学校货币资金是国家资金,一般不得出借任何单位和个人(本镇公办学校除外)。

因特殊情况,本镇公办学校间折借大额资金,须经校务会同意、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所借资金一般年内收回、最多延期至次年二月份。

三十、购货原始凭证一般应具三人签字(经办人、审批人、材料用品保管人)、费用报销单应具制表人、主管人、复核人和签收人、差旅费和其他应具二人及以上签字方可报销。

三十一、出纳员对经过审批的原始凭证逐笔审核,逐笔记账,分别记入现金日记账和记入有关银行账户,做到日清日结,反映学校货币资金存有量,每月终了与会计、与银行存款对账单核对,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第七章 负债管理

三十二、学校负债主要反映学生各项代办费的收取、支付、存有量、向外借款和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