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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高处作业保护设施:

4.1.1攀登自锁器:

垂直攀登作业必须使用锦纶绳攀登自锁器进行人身防护,并配备固定设施。

4.1.2速差自控器:

沿爬梯等往复攀爬进行作业的人员必须使用速差自控器进行人身安全防护。

4.1.3水平安全绳:

高处作业人员水平移动或高处临边作业必须使用直径13毫米以上的塑套钢丝绳作为水平安全绳,用以扶手或拴挂安全带。

4.1.4活动支架:

水平钢梁吊装作业,与水平安全绳及临时防护栏杆配套使用。

4.1.5水平防坠器:

水平钢梁吊装作业,与安全带配套使用。

4.1.6孔洞及沟道盖板:

孔洞及厂房内沟道盖板使用4~5毫米花纹钢板制作并涂以黑黄相间警告标志和禁止挪用标志。

承包方技术员编制作业方案的同时应根据施工图编制出孔洞盖板制作计划。

直径1米以下的孔洞使用盖板防护(如管道孔洞),直径1米以上(含1米)的孔洞使用围栏防护(如设备孔洞),厂房内沟道盖板覆盖必须及时。

4.1.7临时防护栏杆:

直径1米以上(含1米)的孔洞及高处临空面搭设红白相间的脚手架栏杆进行安全防护。

汽机房及除氧间使用埋设式钢管栏杆进行临边防护,临时防护栏杆按标准搭设并铺设挡脚板。

4.1.8柱头托架:

立柱吊装时须使用柱头托架,柱头托架是用脚手管搭设的有底板的可拆卸柱头围栏。

4.1.9安全网与滑线安全网:

高空作业防坠落须敷设安全网,锅炉在顶棚梁吊装以及穿吊杆、安装作业时须敷设滑线安全网及外挑式安全网,并确保敷设距离(8~10米)标准有效。

4.1.10高处活动走台:

锅炉水冷壁、包墙过热器吊装作业,穿销摘钩工作须在高处活动走台上进行。

4.1.11施工电梯:

炉架吊装的同时必须确保施工电梯安装投入使用。

4.1.12全封闭立网防护:

建筑施工大型脚手架外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防止高处小件物料飞溅坠落的措施。

4.2用电作业防护设施:

4.2.1配电箱与电缆:

本工程现场施工变电所全部采用箱式配电室。

施工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从箱式配电室用电缆引出到一级电源柜;

主厂房内施工电源电缆沿柱、梁采用电缆桥架敷设,其余按规范采用直埋式敷设电缆线路;

一、二级电源盘内部配置、电源盘外型样式等由承包方设计,专业生产厂家定做。

工程现场围墙内禁止架设架空输电线。

4.2.2施工照明:

室外使用灯塔式集中广式照明;

厂房、室内照明采用可移动式集中与局部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照明,局部照明用带防护罩的白炽灯。

4.2.3安全隔离电源:

锅炉作业照明按通道照明、施工电梯照明、施工广式照明三种形式布置,定置地点集中控制。

炉膛及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采用安全隔离电源或行灯照明,电源控制要方便、安全可行。

4.2.4三级盘与便携式电源盘(四级盘):

三级盘为插座盘及单个开关盘;

移动电源盘采用便携式卷线盘。

4.2.5漏电保安器:

在二、三、四级盘内均应装设,每月校验一次,并作好记录。

4.2.6电焊机集装箱与二次线:

现场和厂房内电焊机采用集装箱布置,并配套二次线通道和快速插头,电焊机二次线必须使用软橡套电缆。

4.3平面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设施:

4.3.1安全围栏:

施工小区、贵重设备、危险区域采用安全围栏隔离,围栏摆设要求尽量在同一水平面上规范设置。

4.3.2安全通道:

安全通道根据施工需要可分为斜型走道、斜梯通道、水平通道,其基本要求是安全防护可靠,搭设投用需要挂牌标识。

4.3.3氧气、乙炔箱及卷扬机罩棚:

氧气、乙炔瓶及卷扬机罩棚采用统一形式钢制箱棚,涂刷油漆,色标按现场视觉识别系统喷绘标识。

4.3.4消防系统:

现场消防水系统由指挥部部统一规划设计;

由承包方负责规划设计并实施。

消防器材由承包方按有关规定配置齐全与管理。

4.3.5危险品库:

承包方必须设置专用危险品库房,并醒目标识。

对危险品及危险废品,集中存放,专人管理,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危险废品处理工作。

4.4环境卫生设施:

4.4.1废料、垃圾分类存放场:

施工与办公活动产生的废料与垃圾要分类存放,由承包方规划分类存放场所和统一存放设施样式,并悬挂统一制作的标识牌。

4.4.2垃圾通道:

汽机、锅炉、煤仓间施工废料和垃圾由分包方设置专用垃圾通道送至地面,专人、专车负责清运并保证通道畅通。

4.4.3现场厕所及高处水冲式厕所:

施工现场将根据作业区域及人群的集中情况,由指挥部部统一规划在现场设置足够数量的、具有较高标准的水冲式厕所,汽机房、锅炉房高处干式或水冲式厕所由施工单位自行规划设置,并安排专人管理。

4.5环境保护设施:

4.5.1污水沉淀池:

承包商须设置污水沉淀池、蓄积池,将施工、生活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排出厂区。

建筑施工产生的废水主要通过沉淀方式处理;

试验产生的废水应根据特性进行化学处理;

生活污水应经过隔油沉淀等方式处理。

4.5.2污水检测口与噪声监测点:

承包方应设立污水检测口对经过处理待排出厂区的废水进行水质监控;

设立噪声监测点配置声级计对施工产生的声量进行监测;

冲管噪声应实施专项措施进行控制。

4.5.3油料与化学水剂防渗池:

为防止各类油料及化学水剂外溢造成环境污染,设立存量1.1倍容积的防渗池作为预防处理设施。

4.5.4废液回收设施:

对废油料等废液在移交社会专业部门处理以前设立专门回收存放设施。

5.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纪律规定:

5.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注意各种安全标示牌,并自觉遵守标示要求和现场规定。

5.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带,严禁坐安全帽。

5.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背心、短裤及裙装。

严禁在现场内赤膊。

5.4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穿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承包商工作人员着装要求整齐统一、佩卡上岗。

5.5从事尘毒及特殊作业的人员,应穿着专用防护服。

5.6进入高处作业区域人员必须人手一条安全带。

5.7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不得打领带,不宜戴戒指、手链等饰物。

5.8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不得长发披肩,长发、长辫应塞在安全帽内。

5.9使用砂轮机、火焊、高速切削,接触化学危险品必须戴防护镜。

5.10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5.11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室以外的任何地点吸烟。

5.12严禁擅自进入危险作业区域。

5.13进入施工现场严禁乱扔杂物及随意堆放物品。

5.14临时进入现场的载货车辆实行登记准入制度,驾驶人员交押“驾驶证”(或其他方式),并借安全帽佩戴。

5.15进场车辆必须清洁卫生,盛装散落物要有防散落措施,不得影响道路清洁。

5.16现场机动车辆应保证车况完好,按标识牌限速行驶,防止飞扬尘土和碎石伤人。

5.17进场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必须按标示路线行走和指定区域停放。

5.18砼运输应采用罐车或有后箱板运输车,禁止敞车运输,避免砼运输带来的环境污染。

6.安全文明施工主要控制措施:

6.1措施的编制与执行:

6.1.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应同时编制、同时审批、同时交底。

6.1.2针对驱龙矿山建设工程施工特点,对辩识出的风险值较大的重要危害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重点预防和控制。

涉及到的单项工程在作业指导书中须列出清单并提出预防与控制措施。

安全施工措施必须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可靠性。

6.1.3严格执行技术交底程序,交底与接受交底人双方签字确认。

要求使用多媒体设备进行技术交底,保证交底效果。

6.1.4项目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与确认,不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6.1.5重大施工项目、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

危险作业,必须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程序。

6.1.6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施工的权力,未经批准,不得更改措施。

6.2高处作业措施:

6.2.1高处作业安全措施必须得到有效落实,在各种工况下对人身都有保护措施。

6.2.2避免和减少交叉施工,确实无法避免的要制订安全防护措施,并有效实施后,方可施工。

6.2.3严禁高处抛扔物件行为。

6.2.4高处垂直交叉作业必须搭设可靠的隔离设施。

6.2.5对重要的危险作业工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应采取特殊的控制措施。

6.3脚手架管理措施:

6.3.1脚手架管理是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重点。

必须由专人管理,专业架子工搭设。

6.3.2建筑专业脚手架搭设工作应满足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脚手架的搭设要按施工方案进行,承载类脚手架要有计算和图纸说明。

施工方案编制要做到:

与工程主体结合施工的脚手架在《作业指导书》上说明搭设方案;

大面积脚手架或专用架(如封闭架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零星使用脚手架根据委托单位出具的书面要求确定搭设方案。

6.3.3脚手架搭设验收挂牌后方可投入使用。

6.3.4本工程只允许使用钢脚手管和木、钢脚手板,所有投入使用的钢脚手管、板、卡头等使用前均需除锈刷漆。

6.3.5安装脚手架搭设应满足脚手管定置尺寸、间距标准、搭设牢固、脚手板铺满、绑扎牢靠、双道防护栏杆、有上下梯档、挡脚板的要求。

6.4起重运输作业管理措施:

6.4.1起重运输作业的机械和人员按国家规定全过程持证有效率应达到100%。

6.4.2钢丝绳、吊钩、滑轮、安全装置及起重工器具应定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检查和保养。

6.4.3施工现场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起重指挥信号、手势和旗语,使用对讲机指挥的机械其对讲机应使用指定的频率与频道。

6.4.4起重机械应标明最大起重量,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准用证、机组人员名单、主要性能及润滑图表等,安装、拆除、操作、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合法资格证件。

6.4.5轨道式起重机的基础和轨道、独立接地网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道渣应增设围挡措施,以免破坏场容场貌整体效果。

6.4.6起重作业要严格执行“十不吊”。

起重钢丝绳在棱角处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钢丝绳不得打扭、绞使用。

6.4.7起重机械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原劳动部各项规定执行。

6.5施工用电管理措施:

6.5.1分包方应在指定的地点接入施工用电系统,并全权负责连接点以下的电气设备保护和人身安全。

6.5.2电气工作必须由分包方专职电工进行。

6.5.3施工电源设施配套,符合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要求,接线整齐、美观。

6.5.4配电盘柜放置地点须砌筑平台,盘柜内插座电压等级、开关负荷名称须标示清楚,电源一、二次盘柜上锁。

6.5.5施工区域电源电缆走向布置合理,布设整齐、美观并标示清楚。

6.5.6施工现场严禁用接地代替接零保护,接地只能做重复接地。

6.6焊接作业措施

6.6.1遵守焊接安全规定,严禁在带压的设备和盛装过油脂与可燃气体的容器上进行焊接工作,严禁在易燃材料附近及上方进行焊接工作。

6.6.2各类气瓶使用符合安全要求,固定设施牢靠、美观。

6.6.3火焊皮管不得妨碍通道,下班后及时收回。

6.7危险性作业

6.7.1地下作业应注意通风,汽油引擎的机械车辆禁止使用。

使用柴油引擎的机械车辆,也必须局限在隔离的廊道内,并安装排除废气的通风装置。

6.7.2进入坑井、孔洞、地下、金属容器、潮湿地点作业,必须使用行灯照明,并做好防止缺氧窒息措施。

6.7.3拆除作业、近电作业、爆破作业、吊装作业、射线探伤等危险作业场所应有醒目的警戒、警告标志,夜间使用自激闪光灯作警告标志,并有专人监护。

6.7.4坑井、孔洞、陡坎、土方开挖区、高压带电区、重点防火区必须设围栏(墙、网)、盖板,并有明显标志,易燃易爆品应单独存放。

6.8土石方开挖控制措施

6.8.1土方开挖应有合理的弃土石方案和防塌方措施,并保证道路畅通。

6.8.2拉运土石方的车辆应有措施保证不散落造成对路面的污染,如有少量散落,应按照谁拉土,谁就得负责将散落的土块清扫干净的办法执行,违者按规定给予处罚。

6.8.3开挖出的土石方,应经过整理成形堆放。

因施工需要就地存放的土石方,最多存放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否则,应及时运走。

6.9成品、半成品保护与防“二次污染”措施

6.9.1承包方必须制定现场成品保护管理规定及具体保护方案和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6.9.2设备安装后需实施遮盖保护,对于设备上方或周围存在危及设备安全的作业时,需对设备进行隔离保护,并重点对电气、热工仪表盘柜,设备保温外护板、小管道、成品搂层地面、混凝土楼梯及其扶手、混凝土结构梁拄、土建施工结束后的拄与墙面实施保护。

6.9.3对于一个月以上的深基坑开挖,边坡宜采用钢筋做铆钉,钢丝网上浇注砂浆形式防护。

6.9.4油漆与保温、粉刷、起吊等工作应采用主动保护措施,防止对其它成品造成污染与损坏。

6.10现场清理整顿

6.10.1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内,实行工序交接、验收、签字制度,上道工序交给下道工序必须是干净、整洁、工艺质量符合验收标准的工作面。

6.10.2严格控制领用设备材料,当天领当天用完,特殊情况在作业场所存放不得超过48小时。

严禁将施工场所作为设备材料堆放场使用。

6.10.3现场领用的建筑安装材料码放整齐,无乱堆乱摊及堵塞通道现象。

6.10.4设备、材料开箱在指定地点进行,废料垃圾及时清理运走。

6.10.5各种工器具、索具摆放、挂放整齐,表面清洁。

6.10.6不得随意在墙板、楼板上凿洞,确因施工需要凿洞,应经施工管理部门书面批准,并使用专门工具施工。

6.10.7各种施工垃圾、废料应堆放在指定场所。

现场执行“随做随清、随做随净”制度,必须达到“一日一清、一日一净”。

6.10.8施工作业现场设置安全通道并有明显标示,安全通道必须做到安全、整洁、畅通和照明充足。

不得有任何物料影响通道畅通,特别是脚手架、脚手管、电源线、电火焊皮线,不能避免过通道的,要采取高架或低设措施。

6.10.9承包方必须制订并执行钢材、木料、电缆头、焊条头、包装品等工程废料回收制度。

6.10.10施工现场及施工区域的沟道、坑井、地面、屋顶、平台无垃圾与废料,设备表面清洁。

6.10.11生活垃圾应用塑料袋装好,集中存放在封闭的垃圾筒内,每天清理运出现场。

6.10.12液体废料如油脂、废水等不得排入开口下水道、渗水坑或地下。

废油盛放进废油桶统一按规定要求处理。

6.10.13能被回收的废料,在项目部的同意以前,不允许让现场以外的人取走。

6.10.14严禁随地大小便或以其它方式污染场地和建筑。

6.10.15严禁使用属于业主最终设施内的盥洗间和厕所,即便它们是处在建造之中也严禁使用。

分包方必须采取措施保证其工作人员使用自设的卫生设备。

否则将会受到重罚。

6.10.16承包方应自觉保持施工区、生活区以及公共区的清洁卫生。

如不能达到上述要求,项目部和监理单位保留要求对此类区域进行清扫的权利,其费用则由承包商负担。

6.11.职业健康

6.11.1承包方应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建立体检档案。

6.11.2尘、毒作业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除尘及防止中毒措施。

6.11.3严禁未成年人从事现场施工作业。

6.11.4员工食堂与食品间应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定期对饮用水及饮食卫生进行检查,预防肠道疾病的发生,同时应严防食物中毒。

6.11.5员工宿舍应有良好的居住条件,夏季应装设空调设备,宿舍应保持通风与干净整洁,并有专项管理措施。

6.11.6夏季露天作业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防止人员中暑。

6.12防止公害

6.12.1噪音:

承包方必须承担消除噪音的义务。

所有在正当工作时间(上午6点~晚上10点)以外,节假日施工或有可能影响周围环境的工作,必须事先征得监理单位的同意方可进行。

6.12.2烟尘、粉尘:

承包方必须承担消除粉尘、灰尘飘洒的义务,同时现场禁止一切焚烧物料的行为。

6.12.3动物:

现场禁止一切牲畜进入。

6.13消防、保卫与交通安全管理

6.13.1承包方必须健全消防、保卫网络,制订严格的管理制度,编制消防保卫计划及措施。

6.13.2开展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与培训,提高全员消防、保卫、交通安全意识与技能;

现场布设醒目的消防紧急报警标志。

6.13.3建立并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现场严禁生火取暖和使用电炉取暖。

6.13.4现场治安保卫工作,严格按照公司“现场保卫管理规定”执行。

6.14工作时间

6.14.1承包方工作日的作息时间表应以备忘录的形式提交给项目部、监理单位与现场保卫室。

正常工作作息时间以外的工作制度、夜间加班、公假日加班,均应在备忘录中加以详细说明。

6.14.2严禁单人夜间加班。

分包方必须做到:

凡是有人工作的地方,必须要有安全设施;

凡是有人工作的地方,必须要有人监督。

6.15应急管理措施

6.15.1应急预案与应急预演:

分包方应结合工程进展的阶段性特征做好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编制《应急预案》,对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以及无法抗拒的灾害进行预防控制,并根据《应急预案》的专业特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应急演习。

6.15.2应急资源:

应急资源是针对应急预案要求配置的,含车辆、材料、工具、人员、资金、通讯手段等。

应急资源的管理要求始终处于备用状态,按性质不同归口不同救援部门掌管。

6.15.3紧急联络与救护体制: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应建立消防和救护紧急联络体制。

具体含各种应急小组和管理网络、通讯手段等,如消防小组、医疗救护小组、防汛小组、防强风小组、治安保卫办公室,火警电话、交通报警电话、安全事故紧急通报电话、医疗救护电话等。

建立的紧急联络与救护体制内容要求宣传到每位员工,紧急联络电话制作成标识牌置于醒目地点。

7.附则

7.1本细则未尽事宜将另行规定。

7.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

甲玛乡项目指挥部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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