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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说,WEB1.0的时代是以平台为中心,对个体进行辐射的时代;

WEB2.0是一个强调个人中心、弱化平台作用的时代。

而所谓WEB2.0,也仅仅是鼓励所有个体将自己做成一个中心,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进而形成以用户自己为主体的网络行为方式。

关于WEB2.0的概念,到现在仍然有争议,但实际上,它只是说明一个道理,就是弱化平台、强化个体在网络中的作用,同时还要求所有的参与者进行协作。

我们不能把这里的“协作”理解成WEB2.0中的交互,为了与WEB2.0进行区分,在此援引WEB3.0的概念来诠释网络虚拟社会。

所谓WEB3.0,不仅仅是一个概念,它应该包含了一个在以个体为中心的基础上,强调团体的能动性的一个概念。

简单地说,在整个WEB3.0中,体现了以下几个观点:

(1)个体是网络的中心,是与整个团体进行交互的中心,每个中心都不是孤立的而是团体的一部分,从微观上影响整个网络。

(2)个体中心与其他个体之间是协作关系,这种协作(而不仅是竞争)关系决定了网络是一个任何一点都能成为中心的拓扑结构(WEB2.0是一个多中心概念,同时弱化了协作,强调了交互)。

(3)协作关系决定了,网络中任何团队的形成在理论上都是可能的,一个个体在网络上的作用被无限地扩大化,以使资源得到充分的配置。

(4)网络人文主义。

2、网络是媒体。

(媒体综合)

网络是什么?

十多年中有过许多回答。

不想过多从工程技术的角度,来探讨网络的本质,而是追问网络的文化社会意义所在。

网络无疑已经对当今社会产生了深刻的重要的影响,它向前延伸的每个新进展,都使网络在远离起点的时候越来越需要人们反思它的社会本质。

我们知道,信息的载体是符号,符号传播是媒介的形式的本质。

新闻意义上的大众媒体,包括报纸、广播、电视三大媒体。

他们最大特质是各自拥有独特的符号系统。

报纸主要靠文字;

广播主要靠音响;

电视靠以影像、声响为主,文字为辅。

独特的符号系统,是识别三大传统媒体的基本依据。

而网络的符号仍然是文字、声音和影像,只是综合利用,并没有创造出新的传播符号。

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媒体”似乎并不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异类,而是一个似曾相识的邻居。

“网络媒体”并不具有本质意义的特殊性,更多地是传统媒体在网络空间的“模仿”和重新组合。

所以,把“网络媒体”理解为传统媒体在网络空间的“发展延伸”,是一种合理的逻辑。

网络媒体是延伸,而不是创新;

是熟悉的再造,而不是陌生的闯入;

是文明的变迁,而不是文明的断裂或者重生。

3、网络是社会。

(社会拓展)

用信息流的观点来看待网络,可能更能接近网络的本质。

信息总是从一地流向另一地,信息的复杂流动,也可称为精神交往,成为信息时代的非常重要的内容。

美国的“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就是一个推动信息流动的计划。

所以,如果把信息比喻为乘客;

那么网络上的形态组成,如“网络媒体”、电子公告等就是在道路上奔跑的汽车;

网络就是道路。

三者的关系就是“乘客、汽车和道路”的关系。

同样,我们观察另一个系统,信息依然是乘客;

各种形态的传统媒体是在道路奔跑的汽车,比如报纸、广播、电视等;

现实世界可比喻为道路。

那么我们面前有两条道路,道路奔跑着形态不同的汽车,汽车里坐着乘客。

这个比喻的意义在于,把网络和现实世界看作是同等的存在。

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相对存在,互相作用和影响。

在这个时代里,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第一世界和第二世界,对立而存在。

既相互渗透,又相互联结和影响。

信息的共有、分享与交流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

而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今天,纯粹经由传播行为而构建的社区业已产生,这就是“虚拟社区”。

  虚拟社区(virtualcommunity),或称为网络社区、虚拟社群,它并非是一种物理空间的组织形态,而是由具有共同兴趣及需要的人们组成、成员可能散布于各地、以旨趣认同的形式作在线聚合的网络共同体。

虚拟社区所包含的核心功能一般主要有:

公告栏、群组讨论、社区通讯、社区成员列表、在线聊天等。

尽管虚拟社区的出现提供给用户以信息、物质、情感等多方位互动的平台,被许多人视之为互联网发展的一次飞跃。

  虚拟社区的雏形——BBS电子公告版,在万维网发明以前就出现了,对其早期用户来说,尽管面对的只是枯燥的文字、简单的界面和曲折的交流方式,但它毕竟突破了单向传播的界限,使得人们开始了真正的社会化互动交流。

另一个不言而喻的事实是,是“匿名”的乐趣和摆脱空间限制的信息交往自由,也构成了电子公告版使人们着迷的动因。

差不多同期出现的USENET,它的主要目的是传播不同主題的新闻。

参与者可以在这个网络上架设自己的新闻组,其他人则可以依据该新闻组主题张贴相关信息,因此形成一个交流经验、分享兴趣的虚拟社区。

此后出现的网上聊天室,使得人们可以实时交流——一大群素昧平生的人由于趣味相投而经常在线聚会。

随着虚拟社区的成熟,它逐渐开始了以提供个人主页为基础的、由用户把自己的主页放到虚拟社区上的服务。

人们开始大规模的在网上集结、上传文件、讨论和聊天,使用者因此获得了真正社会交往意义上的网络传播的乐趣;

与此同时,虚拟社区也自身迅猛扩张。

  我国虚拟社区也是由BBS和新闻组起步的。

通过BBS和新闻组,网民可以实现一种一对多或多对多的交流。

而成规模的应用意义上的虚拟社区的出现,是以1998年3月大型个人社区网站“西祠胡同”的创办,和1999年6月创办于美国硅谷的“全球华人虚拟社区”ChinaRen的登陆为标志的。

其中,“西祠胡同”成功发展了以讨论版组群为主导的社区模式,而ChinaRen则第一次以聊天室为核心,开发了游戏、邮件、主页、日志等一系列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内容。

  有关网络的传播学研究指出,网络具有实时性、分众化、个人化、超文本、异步性、互动性、全球化的特性;

并且,在通过计算机中介传播的网络语言,在缺乏非语言线索的同时,却具有互动性、匿名性等不同寻常的传播优势。

我们之所以认为虚拟社区为整个社会形成了更为复杂的社会连带,正是因为网络传播为虚拟社区所带来的信息交往,比之于现实化的信息交往,不是减弱了、而是增强了;

与此同时,人们在虚拟社区里的社会化交往也不是变得单薄化和单调化,而是更加复合化和多元化,其所关注的重点,并不是社会群体内部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具体形式、性质及状况,而是整体社会的结构特征,强调社会作为优于个人的因素所发挥的综合作用。

  在个人身份通常被隐匿的虚拟社区中,可发现这种社会作为优于个人的因素所发挥的作用。

不断涌现的各具形态的虚拟社区的效用,有力说明一点:

由于地缘政治、意识形态、社会形态等特殊原因,我国虚拟社区的发展速度和繁荣程度一直十分引人注目,它们大多发展成为全国性的多功能、立体化的社会交往空间。

如“强国论坛”(

  与此同时,微观意义上的社会群体内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也并没有因为以上景象而被削弱。

微观人际与宏观社会联系的同步增强,在虚拟社区里显现出明显的迹象。

如以语言为基础的社群,群体成员使用共同的语言,对此语言有共同的态度及反映,从而建立起一般性的社会连带;

同时,按照其独特的语言使用方式及原则,群体成员得以分享经验与意义,而大量使用情绪或其它表意符号,以弥补部分情境线索,促进良好的互动情境并建立良好人际关系。

  现如今,虚拟社区的社会影响力已非常惊人,它一方面为网络时代的社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由于过快的发展速度、以及立法和道德建设的相对滞后,虚拟社区里的信息传播也表现出诸多不良的影响力——资料搜索显示,仅仅是在近两年间,在虚拟社区里即已发生了数百起有案可查的各类民事、刑事案件,涉及名誉权、著作权、隐私权的纠纷,涉黄、涉黑以及与意识形态相关的负面信息传播也屡有产生。

而为了减少网络可能产生的消极社会影响,在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方面,有关的法律规范亦纷纷出台。

正是基于这样的技术背景、历史意义和社会效用,我们才说,虚拟社区已经真正成为,具有社会连带意义的实在化社区以及人类社会中不可忽视的实在化的社会结构形态。

  一般认为,人们在网站中成规模的集结、上传文件、讨论和聊天就构成了虚拟社区。

但对于这一点,却有不少学者对此提出质疑。

认为很多网站充其量只是“虚拟居所”(virtualsettlement),如果构成虚拟居所,只需要四个条件:

(1)起码的互动;

(2)两个以上的传播者;

(3)大部分的互动在公共的网络空间进行;

(4)起码的固定成员。

这样的居所属单纯的信息交换,并不构成虚拟社区,社区还必须要有某种程度的归属感。

具体来说,虽然虚拟社区与现实社区都是社区,但其本质上却有所不同,因为虚拟社区缺乏真人的驻留、默契、互动以及与他人生活在一起等特性。

上述对于虚拟社区的定义和描述,所强调的是“虚拟”性,即虚拟社区相当于一种想象活动:

(1)虚拟社区的成员,具有和看不见的他人共享传播空间的经验,在此经验中,个人是半强迫式地参与在网际空间之中。

(2)虚拟社区的成员,每天总会不经意地花些时间漫游在网络之中,有时是同步的沟通,有时不同步,成员可能和其它成员用文字沟通了一年,却从来没有见过他们,或是根本不想见到他们。

(3)虚拟社区是一个想象式的社区,看不到真的人、真的传播。

而另一方面,其他的研究者则倾向于把虚拟社区的真实的社会意义放在首位。

认为网络空间“毫无疑问地是一个社会空间,在这里,人们仍然是面对面地相遇,不过对‘相遇’和‘面对面’要重新定义”。

换句话说,虽然网络空间不是现实意义上的邻里、城市或国家,它却为使用者提供了极为真实的机会,让他们去建立社区和个人身份。

  从中文的角度理解,“虚拟社区”似乎是“非真性的”。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中的定义,虚拟的意思是“不符合事实的,假设的”。

然而,“虚拟”一词在英文里的对应“virtual”,其本意却并不“虚”。

如在《数字化生存》里对“virtualreality”的解释中认为,virtualreality是一种重复修饰,就像在“某人自己的心目中”之类重复的表述一样;

如果我们把组成“虚拟现实”一词的“虚拟”和“现实”两部分看成相等的两半,那么它就是一个重复修饰的概念。

虚拟现实可以使人造事物像真实事物一样逼真,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它容许我们“亲身”体验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

例如应用于航天技术的虚拟飞行装置,使飞行员不用真正飞上蓝天,即可体验实际飞行中可能出现的种种状况。

而在虚拟社区的实际运行中也是这样,人们面对一个符号化的社会,借此所观察到的社会景象却经常是实际有效的和可以充分体验的。

  综观以上“虚拟”概念,可以看到,完整的理解虚拟社区的“虚拟”属性的立场应该是——虚拟是“非(现实世界的)真的”,但它又是可以被认为是“类(现实世界的)真的”、甚至是“近(现实世界的)真的”和“超(现实世界的)真的”。

这其中的主要缘由是因为,virtual的根本意义在于它摒弃表面上的符号内容,专注于提供效能上的真实(realineffect)。

因此,如果从科学的角度来体认虚拟社区的虚拟二字,也应该理解为:

虚拟并不是作为客观存在的客观,而是作为主观存在的客观;

不是常态客观,而是技术进化后的非常态客观;

不是过程的客观,而是效用的客观;

不是表面化的客观,而是实质上的客观。

倘若要一言以蔽之,我们可以称之为“主观客观”。

——而与此相对称的是,我们曾谈到,网络环境下的介质概念也不再是客体化的“物体”,而是一个新质(“泛介质”),一种以心理为“体”、以物理为“用”的事物,一种非物体化的物体,一种主体化的客体。

如果说我们要给它一个有传统语境风格的概念词,我们愿意指称它为“主体客体”。

  依此类推,虚拟社区则是在意识中真实存在的物理图景,如果一定要给它一个简明的判断,我们可以称之为“物像社区”、“对象社区”或“拟真社区”。

正因为虚拟社区的虚拟在“主观还是客观”的意义上如此辨正,所以我们才强调,认识虚拟社区就必须摆脱有关虚拟社区实与虚、真与假的二元对立。

因为,实与虚、真与假并不是虚拟社区的首要特征;

事实上,实与虚、真与假在网络之中通常是并存的,而实与虚、真与假的并存,都来自用户的真实行为。

这包括,他们能够在实际效用的意义上彼此交流语言和思想、履行商业协约、共享情感、竞争和生产、恋爱、游戏和创作艺术。

一言以蔽之,几乎可以做人们聚合时所做的任何事情——唯一不同只不过是用语言在电脑屏幕上做,把身体留在电脑后面。

  显而易见,虚拟社区的人群是由看不见的、但却实际存在的人组成的。

它可能是社会学家所仅见的意义最为复杂、内涵最为广大的社会群体。

——在对其作群体性质的理论描述时,我们可以看到,任何虚拟社区的初级群体都被次级群体所包容,任何次级群体都被初级群体所吸引;

而最为奇妙的是,任何现存的初级群体或次级群体都可以是流动的,其时间属性可以遮盖其任何意义上的空间属性。

我们可以这样设问,当虚拟社区的人群在网际空间里面已经逐渐模糊文本与身体的区分、设备与人的区别、现实与幻想的差别时,这对于人类的社会化而言,究竟是一种减少还是一种增加?

对于人的存在而言,究竟是一种妨害还是一种帮助?

如前所述,答案只可能是后者。

  互联网这种新一代信息交流手段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生活的距离,使人与人之间的跨时空的全面交往成为了可能。

从技术发展的角度来看,虚拟社区是当网站的服务在内容、形式和质量上差别不明显时,所推出的以人的交流为中心的特殊的网络服务形式。

从社会交往的角度来看,虚拟社区的出现源自人们对网络自由生活渴望的驱使——有史以来,人们第一次有所根据的希望着可以按照自己的生活特征,在虚拟的空间,与人、与信息作自由交往。

当我们在质疑虚拟社区存在的实在性,当我们无法摆脱有关虚拟社区的实与虚的简单化的二元对立时,我们是在忽视以下清晰可辨的事实:

虚拟性只是虚拟社区的表象,实在性却是它的灵魂。

虚拟社区的诞生所带来的最重要的理论意义是:

一种崭新的未定义的人群,可以实在的存在于虚空之中。

虚拟社区,不仅可以有效的指涉和展现人类的生活,而且有能力在本质上实现生活本身。

通过对虚拟社会的分析,我们可以概括出它的一些普遍特点:

强调个体中心、强调个体间的交互、强调系统的自发循环、强调社会内部团队的形成、强调交互与协作。

目前,对虚拟社会的概念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一般意义而言,是指由“电子计算机、远程通讯等技术支撑的信息交互系统连接不同主体,通过彼此之间的信息共享、互换与交流,结成亚社会性质的网络虚拟空间。

”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共同构成了人类的基本生存环境,两者相互渗透,相互作用。

虚拟社会是对现实社会的延伸与补充,它绝不能、也绝不会取代现实社会,因为人是一个物理存在物,人的许多需求必然在物理空间才能得到满足。

虚拟社会里的大部分信息都来源于现实社会,虚拟社会是在真实的现实社会中建立起来的,是现实社会在网络上的延续。

虚拟社会的生活是从现实社会生活中分化出来的,它是社会人通过因特网相互交往的过程,它必然以现实生活为背景。

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既存在紧密关系,又存在差别,具体体现在:

1.交往形式不同。

现实社会中人与人交往的主要形式是面对面的直接交往,交往的范围受制于物理时间与空间,是比较狭窄的。

而网络虚拟社会的交往以间接交往的形式为主,以符号化为特征的交往不受时空的限制,网络交往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是现实社会无法比拟的。

通过网络,人们找到了一种把握宇宙、人生、构造人类生活的全新方式,人类的交往结构也因此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虚拟促成了间接性与虚拟性结合,构成了网络虚拟社会中人际交往的特殊性。

2.生存基础不同。

现实社会中,人的生存立足于大自然,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而网络虚拟社会里的生存,则以当代科技为基础,立足于人类自己的文明创造物,而不是自然界的存在之物,不直接以自然界的客观存在为基础。

网络虚拟社会存在的要素也不一样,它以信息为基本要素,以信息数字化为核心,高度依赖于信息技术。

现实社会则以物质、能量、信息为基本要素。

物质和能量不能通过计算机数字化,因而,符号化的虚拟不能虚拟物质和能量。

虚拟社会可以模拟物质和能量的形象,但不可能生产出物质和能量的实体。

3.实体形态不同。

网络虚拟社会是由数字化架构的虚拟世界,现实社会是由原子构成的物质世界。

在现实社会里,存在的基本形态是原子为单位的具象物质,人们可以通过感官或工具直接感知,其基本性质是立足于自然的客观实在性。

而网络虚拟社会中的实体,则是计算机二进制转化和处理后的“0”和“1”的字符串,通过人的感官或科学工具不能直接感知其存在,所以它具有“超自然的的虚拟性质”。

[1]虚拟社会是一种特殊的存在,一种特殊的空间形态,只有进入电脑虚拟系统,才能感到它真实的存在。

4.自由空间不同。

在网络虚拟社会中,人们心灵世界的自由本性和自主创造能力可以尽情展现与发挥,而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来自心灵世界的自由本性和自主创造能力会受到束缚。

在行为方式上,现实社会约束人们的个性,在网络社会则放任人的个性化发展。

现实中的人们处处受限制,而网络则给人们充分的自由空间。

现实中人们要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而网络可使人的真实身份隐藏起来,以回避责任和义务。

虚拟社会带来了什么?

1、政治方面

面对公众通过微博介入公共事务、表达个人观点的“不可逆转现象”,社会管理者的媒介素养尤显重要

  如果把2009年算成“微博元年”,不到3年,微博这个网络社交平台,已经成为舆论的重要集散地。

近日,从江苏溧阳某局长“微博开房”到“郭美美事件”,再到四川会理县领导“悬浮照”,诸多热点事件在微博上酝酿、发酵。

以“郭美美事件”为例,无数“微友”参与爆料,相关发言就有64万余条。

  这既让人看到微博的巨大力量,也让社会管理者看到,网络与现实,无论是舆论场还是社会管理,都在打通交织,成为一体。

“开房局长”自以为微博调情不会为人所知,却在网民围观中付出了沉痛的代价;

而“悬浮照”曝光后,当地政府通过微博及时道歉,避免了又一起“虎照风波”。

  当前,仅新浪微博用户就已突破1.4亿。

微博风生水起,客观上推动了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公共沟通和舆情应对能力的提升。

从陌生、茫然,到积极研究、利用,微博问政已经成为很多地方的执政实践。

近日,广东、浙江等地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有关微博的学习和研讨,南京规定突发事件发生1小时内要进行微博发布,都是可喜的探索和尝试。

  但根据复旦大学发布的《中国政务微博研究报告》,到今年3月,实名认证的政务机构微博仅1708个,政府官员微博仅720个。

巨大反差反映出一些社会管理者对这片舆论阵地的陌生。

  尽管一些领导干部还不能适应微博时代的舆论新格局,但公众通过微博介入公共事务、表达个人观点,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现象。

涉及到政府决策、公共管理、领导言行的话题,往往能迅速成为热点。

  实际上,微博上大多数人的“围观”或参与,归根到底还是出于关注地方政府工作的善意,出于帮助地方政府改进不足的诚意。

正是这样的善意和诚意,使微博可以成为一个回应关切的最好平台。

如果扬长避短、因势利导地做好舆论沟通和引导,积极通过微博平台了解民意、汇集民智,及早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完全可以构建一个广泛参与、有序互动的微博舆论新环境,使微博成为社会情绪的“减压阀”、官民关系的“润滑剂”。

  从论坛到微博,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之下,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能力都已极大提升。

在微博屡现谣言之后,“谣言粉碎机”、“辟谣联盟”之类反谣言专区的出现,体现微博的成熟,也折射公众网络参与水平的提升。

然而,类似侵犯隐私、情绪偏激、造谣传谣的问题,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这种情况下,社会管理者更该以“善待、善用、善管”的原则,提高媒介素养,重视微博舆论场,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参与。

社会管理创新,离不开“虚拟社会”管理创新,越早认识到这一点,工作就会越主动。

网络事件出炉过程揭秘

网络事件的持续时间一般在一周左右,难以延续很久,所以我们动作都很迅速,对于视频质量和图片质量没有特别高的要求,主要看能否吸引网民的注意。

而在“事件”被成功制造出来后,接下来的事情就是进一步将“事态扩大化”。

在策划和执行完成后,就开始利用帖子、新闻和博客来造势。

帖子一般发在一些网民关注度较高的网络论坛上,而新闻则发在几大门户网站。

如果事件策划比较成功、比较火,会用刷帖系统把点击量刷高,然后门户网站的编辑看到后会将其放在首页,这样一来,点击量会更高。

成功的事件营销新闻点击量大概有几十万。

除了“制造事件”外,网络公关行为还包括“引导舆论”。

也给一些知名企业做事件性宣传,也会做危机公关的工作。

如果客户有负面信息出现在网上,我们就会发一些新的消息来掩盖它,然后在论坛上将新帖顶起来,让负面帖子沉下去,使得正面信息和负面信息基本达到中和。

事件营销的效果衡量主要看新闻转载量、点击量、回复量,没有其他准确量化的标准。

策划事件包括中间的各个环节,主要依靠经验来判断是否会火。

网络事件营销肯定会有夸大、夸张的情况存在,但这跟广告不都是一样吗?

现在广告也都比较夸张,也没有说它是违法的。

网络水军背后利益纠葛

门户网站软文:

50家门户网站,每家200元;

论坛营销:

普通帖10万条,每条0.45元;

精华帖:

100条起,每条300元;

微博营销:

30万粉丝的微博发布信息,每条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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