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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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
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3)不妥之处:
专业监理工程师全权处理合同争议和工程索赔。
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处理合同争议、处理索赔。
2.事件2中,施工单位还应补充提交的材料:
(1)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2)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3.事件3中,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做法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如下。
深基坑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审查该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后,即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该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对该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
在项目监理机构审批该方案过程中就组织队伍进场施工。
专项施工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安排质量员兼任安全生产管理员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监督。
应该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
4.事件4中,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文件归档要求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如下。
不妥之处:
将需要归档的监理文件直接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保存。
监理单位应该将归档的监理文件移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收集和汇总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保存。
试题二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总包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主体结构施工时,建设单位收到用于工程的商品混凝土不合格的举报,立刻指令施工总包单位暂停施工。
经检测鉴定单位对商品混凝土的抽样检验及混凝土实体质量抽芯检测,质量符合要求。
为此,施工总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了暂停施工后人员窝工及机械闲置的费用索赔申请。
施工总包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将装饰工程分包给甲装饰分包单位。
在装饰工程施工中,项目监理机构发现工程部分区域的装饰工程由乙装饰分包单位施工。
经查实,施工总包单位为按时完工,擅自将部分装饰工程分包给乙装饰分包单位。
室内空调管道安装工程隐蔽前,施工总包单位进行了自检,并在约定的时限内按程序书面通知项目监理机构验收。
项目监理机构在验收前6小时通知施工总包单位因故不能到场验收,施工总包单位自行组织了验收,并将验收记录送交项目监理机构,随后进行工程隐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以“未经项目监理机构验收”为由下达了“工程暂停令”。
工程保修期内,建设单位为使用方便,直接委托甲装饰分包单位对地下室进行了重新装修,在没有设计图纸的情况下,应建设单位要求,甲装饰分包单位在地下室承重结构墙上开设了两个1800mm×
2000mm的门洞,造成一层楼面有多处裂缝,且地下室有严重渗水。
1.事件1中,建设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
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批准施工总包单位的索赔申请?
分别说明理由。
2.写出项目监理机构对事件2的处理程序。
3.事件3中,施工总包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妥当?
4.对于事件4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和甲装饰分包单位是否应承担责任?
1.事件1中,建设单位的做法不妥当。
理由: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应由监理单位发布指令。
事件1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施工总包单位的索赔申请。
检查检验原则上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如果实际影响了施工的正常进行,其后果责任由检验结果的质量是否合格来区分合同责任。
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2.项目监理机构对事件2的处理程序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停止乙装饰分包单位的施工,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2)要求总包单位提供乙装饰分包单位资质材料,经审核符合要求后可以继续施工,否则责令退出施工现场。
(3)经有资质的法定检测机构对已装修部位的工程质量进行鉴定,合格者予以验收,不合格者应进行处理。
(4)具备恢复施工条件后,由总包单位申请复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达到复工要求时,下达复工令。
(5)将处理结果报告建设单位。
3.事件3中,施工总包单位的做法妥当。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
若监理工程师未能按时提出延期要求,又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
承包人经过验收的检查、试验程序后,将检查、试验记录送交工程师。
本次检验视为工程师在场情况下进行的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的正确性。
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不妥当。
(1)如果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的,应在施工总包单位通知的验收时间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施工总包单位提出延期验收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
本案例是6小时之前书面提出延期要求,不符合规定。
(2)总监理工程师以“未经项目监理机构验收”为由下达了“工程暂停令”不妥,应该是对其质量有怀疑时可以要求重新检验。
4.对于事件4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承担责任。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甲装饰分包单位在没有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建设单位不得擅自要求甲装饰分包单位变动房屋承重结构。
对于事件4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监理单位应承担责任。
在工程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该阻止建设单位和甲装饰分包单位的错误行为。
对于事件4中发生的质量问题,施工总包单位不应承担责任。
建设单位直接委托甲装饰分包单位的行为属于新合同,与原施工总包单位没有关系。
对于事件4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甲装饰分包单位应承担责任。
甲装饰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试题三
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后,在建设单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上报送建设单位代表,并介绍了项目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会议结束时,建设单位代表要求项目监理机构起草会议纪要,总监理工程师以“谁主持会议谁起草”为由,拒绝起草。
基础工程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已隐蔽,但总监理工程师怀疑隐蔽的部位有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将其剥离后重新检验,并由施工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拆模后,出现蜂窝、麻面等质量缺陷,总监理工程师立即向施工单位下达了“工程暂停令”,随后提出了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专业监理工程师巡视时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批准的大跨度屋盖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随即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及时下达了“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为赶工期.施工单位未停工整改仍继续施工。
于是,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报告了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书面报告发出的当天,屋盖模板支撑体系整体坍塌,造成人员伤亡。
事件5:
按施工合同约定,施工单位选定甲分包单位承担装饰工程施工,并签订了分包合同。
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单位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甲分包单位的工程款。
为了不影响工期,甲分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支付申请。
项目监理机构受理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即向甲分包单位签发了支付证书。
1.事件1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有哪些不妥之处?
写出正确做法。
2.事件2中,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是否妥当?
说明理由。
3.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有哪些不妥之处?
4.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指出事件4中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是否应承担责任?
5.指出事件5中项目监理机构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1.事件1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的不妥之处与正确做法如下。
项目监理规划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报送建设单位代表。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规定,监理单位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将项目监理规划报送建设单位。
项目监理规划完成后直接报送建设单位代表。
监理规划编写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才可报送建设单位。
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仅介绍了项目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不够全面。
总监理工程师还需要:
①介绍监理单位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②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4)不妥之处:
总监理工程师以“谁主持会议谁起草”为由,拒绝起草会议纪要。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事件2中,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妥当。
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其对某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怀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
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重新检验表明质量合格,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施工单位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
3.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与正确做法如下。
出现质量缺陷后总监理工程师立即向施工单位下达了“工程暂停令”。
出现质量缺陷后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
总监理工程师随后提出了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应该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4.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应承担责任。
施工单位不服从监理单位管理,拒绝执行监理单位“工程暂停令”,违章作业,不按照审核施工方案施工,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监理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及时发现施工单位违章作业,下达了“工程暂停令”,及时通知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项目监理机构已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项目监理机构已履行了监理职责。
5.事件5中项目监理机构做法的不妥之处:
建设单位未经承包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分包单位支付各类工程款项,分包人完成施工任务的报酬只能依据分包合同由承包单位支付。
试题四
某工程,监理单位承担了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监理任务。
施工招标过程中,建设单位提出的部分建议如下。
(1)省外投标人必须在工程所在地承担过类似工程。
(2)投标人应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3)联合体中标的,可由联合体代表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4)中标人可以将某些非关键性工程分包给符合条件的分包人完成。
施工合同约定,空调机组由建设单位采购,由施工单位选择专业分包单位安装。
空调机组订货时,生产厂商提出由其安装更能保证质量,且安装资格也符合国家要求。
于是,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与该生产厂商签订安装工程分包合同,但施工单位提出已与甲安装单位签订了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经协商,甲安装单位将部分安装工程分包给空调机组生产厂商。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双方对下列5项工作的费用发生争议:
①办理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有关手续;
②项目监理机构现场临时办公用房搭建;
③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的检验或试验;
④项目监理机构影响到正常施工的检查检验;
⑤设备单机无负荷试车。
工程完工时,施工单位提出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期限为20年,并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出具工程质量保修书。
1.逐条指出事件1中监理单位是否应采纳建设单位提出的建议并说明理由。
2.分别指出事件2中建设单位和甲安装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3.事件3中,各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分别应由谁承担?
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事件4中施工单位的说法有哪些不妥之处?
1.事件1中监理单位是否应采纳建设单位提出的建议和理由如下。
.
建设
(1)不采纳。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建设
(2)不采纳。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随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
建设(3)不采纳。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4)采纳。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2.事件2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
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与该生产厂商签订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建设单位不得直接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指定分包单位。
事件2中甲安装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
甲安装单位将部分安装工程分包给空调机组生产厂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3.事件3中,第①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承包人应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事件3中,第②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事件3中,第③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事件3中,第④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原则上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事件3中,第⑤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设备单机无负荷试车应由承包人组织,费用包括在安装工程费中。
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事件4中施工单位说法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施工单位提出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期限为20年。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施工单位提出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出具工程质量保修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
试题五
某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工程,土方开挖清单工程量为24000m3,综合单价为45元/m3,措施费、规费和税金合计20万元。
招标文件中有关结算条款如下:
①基础工程土方开挖完成后可进行结算;
②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变动范围10%以内时执行原综合单价,工程量增加超过10%以外的部分,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0.9;
③发生工程量增减时,相应的措施费、规费和税金合计按投标清单计价表中的费用比例计算;
④由建设单位原因造成施工单位人员窝工补偿为50元/工日,设备闲置补偿为200元/台班。
合同谈判时,建设单位认为基础工程远离市中心且施工危险性小,要求施工单位减少合同价款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原有基础土方开挖完成、尚未开始下道工序时,建设单位要求增加部分基础工程以满足上部结构调整的需要。
经设计变更,新增土方开挖工程量4000m3,开挖条件和要求与原设计完全相同。
施工单位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变更指令完成了新增基础的土方开挖工程。
由于事件2的影响,造成施工单位部分专业工种人员窝工3000工日,设备闲置200台班。
人员窝工与设备闲置得到项目监理机构的确认后,施工单位提交了人员窝工损失、设备闲置损失及施工管理费增加的索赔报告。
1.事件1中,建设单位的要求是否合理?
2.事件2中,新增基础土方开挖工程的工程费用是多少?
写出分析计算过程。
相应的措施费、规费和税金合计是多少?
(措施费、规费和税金合计占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0%)
3.逐项指出事件3中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是否成立?
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索赔费用是多少?
4.基础土方开挖完成后,应纳入结算的费用项目有哪些?
结算的费用是多少?
(涉及金额的,以万元为单位,保留3位小数)
1.事件1中,建设单位的要求不合理。
招标人与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而且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自主确定。
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
2.由于(4000/24000)×
100%=16.67>
10%,因此,工程量增加超过10%以外的部分,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0.9。
即:
24000×
10%=2400(m3)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为45元/m3,4000-2400=1600(m3)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为45×
0.9=40.5(元/m3)。
新增基础土方开挖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1600×
45×
0.9+2400x45=172800(元)=17.280(万元)。
相应的措施费、规费、税金合计=17.280×
20%=3.456(万元)。
新增基础土方开挖工程的工程费用=17.280+3.456=20.736(万元)。
3.事件3中施工单位提出的人员窝工损失索赔成立。
是由建设单位设计变更引起的,应该给予补偿。
事件3中施工单位提出的设备闲置损失的索赔成立。
事件3中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管理费增加的索赔成立。
所有人员窝工与设备闲置都不计取管理费和利润。
人员窝工损失补偿费=3000×
50=150000(元)=15.000(万元)。
设备闲置损失补偿费=200×
200=40000(元)=4.000(万元)。
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索赔费用=15.000+4.000=19.000(万元)。
4.基础土方开挖完成后,应纳入结算的费用项目:
清单工程量工程费用、新增工程量工程费用、人员窝工损失补偿费、设备闲置损失补偿费。
土方工程计入结算的工程款:
(1)工程量清单中土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24000×
45=1080000(元)=108.000(万元)。
(2)工程量清单中土方工程措施费、规费、税金=20.000万元。
(3)设计变更增加土方工程费用=20.736万元。
(4)设计变更补偿费用=19.000万元。
土方工程实际结算的费用=108.000+20.000+20.736+19.000=167.736(万元)。
试题六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合同,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6-1所示(时间单位:
天),各项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问安排且匀速施工。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前10天,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递交了书面申请,请求将开工日期推迟5天。
理由是,已安装的施工起重机械未通过有资质检验机构的安全验收,需要更换主要支撑部件。
由于施工单位人员及材料组织不到位,工程开工后第33天上班时工作F才开始。
为确保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单位决定调整施工总进度计划。
经分析,各项未完成工作的赶工费率及可缩短时间见表6—1。
表6—1工作的赶工费率及可缩短时间
工作名称
C
F
G
H
I
J
K
1
M
赶工费率/(万元/天)
0.7
1.2
2.2
0.5
1.5
1.8
1.0
2.0
可缩短时问/天
8
6
3
5
2
10
施工总进度计划调整后,工作1按期开工。
施工合同约定,工作1需安装的设备由建设单位采购,由于设备到货检验不合格,建设单位进行了退换。
由此导致施工单位吊装机械台班费损失8万元,1工作拖延9天。
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费用补偿和工程延期申请。
1.事件1中,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批准工程推迟开工?
2.指出图6—1所示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和总工期。
3.事件2中,为使赶工费最少,施工单位应如何调整施工总进度计划(写出分析与调整过程)?
赶工费总计多少万元?
计划调整后工作1的总时差和自由时差为多少天?
4.事件3中,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批准费用补偿和工程延期?
1.事件1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工程推迟开工。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如果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不迟于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本案例施工单位是在开工日前10天提出的,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提出了申请,而且理由是已安装的施工起重机械未通过有资质检验机构的安全验收,因此,应批准。
2.图6-1所示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为A、B、F、I、K、M。
总工期=10+15+45+10+20+15=115(天)。
3.事件2中,为使赶工费最少,施工单位应分别缩短工作K和工作F的工作时间5天和2天,这样才能既实现建设单位的要求又能使赶工费用最少。
分析与调整过程为:
(1)由于事件2的发生,导致工期拖延7天。
(2)第33天后,可以赶工的关键工作包括F、I、K、M,由于工作K的赶工费率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