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规定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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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各类“罚款”应以书面文件为准,被处罚单位签收后生效。
若被处罚单位拒签,经甲方工程及监理部签署后,则依据合同双倍扣除工程款。
管理机构
1、发包人委托监理公司对本合同实施项目进行工程建设实施管理。
2、监理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在施工现场设项目监理部,委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进驻项目施工现场,根据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实施监理。
3、各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设置工程施工项目部,必须安排符合资质要求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质检、安全、资料等管理人员,并在开工前报送业主及监理。
4、施工单位对所用劳务队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对所有进入本工地的劳务人员实行名册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种及相应技术级别,进入及离开工地日期。
针对相应工程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劳动力组织计划,包括工种、数量、时间。
5、各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服从项目部、监理部的通知、指令等现场管理。
对于不服从管理,则视为不配合工作或违约。
6、对业主要求的进度提前完成、工程质量优良、施工安全文明的优秀施工单位,依实际情况进行奖励,并可优先考虑承建公司后续工程。
对进度缓慢,质量低劣,安全文明施工较差的施工单位,根据合同予以处理。
7、根据工程需要,项目部有权委派工地各施工单位完成某项临时工程或紧急工程任务,各单位必须服从安排,否则处罚1000—5000元。
8、各单位主要岗位工作人员在现场施工时间内必须保持通讯联系畅通。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离开工地一天以上必须经甲方工程部同意,且每月必须签到18日历天以上,否则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处理。
施工单位主要岗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等)离岗必须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接替工作,并报监理部、甲方工程部重新审查相应资质。
9、参建各方应加强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和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资料随工程进度进展归档。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按照合同规定,施工现场必须达到驻马店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须按《驻马店市及置地集团建设公司下发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进行管理。
1、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施工全过程安全施工备案书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如:
基坑、施工用电、塔吊、外架等;
施工现场应配备好安全器材、设备。
如: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防护网、安全标牌,设备使用维修牌、消防器、水泵及安全宣传标志,安全器材等,同时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2、施工现场、办公室地坪要硬化,墙体要刷白、吊顶,桌椅和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室内要明亮整洁,禁止住宿、办公混在一起,办公室要有“五牌二图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等标牌。
3、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按专项方案由专业电工负责架设。
3.1电线架高不得低于4m,或埋深在土层70cm以下,并作标识。
3.2总配电箱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用电的总负荷,配备相应的空气开关、电缆、闸刀与电气设备。
3.3机械设备设置,必须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一保护”,接地保护要规范可靠。
严禁私拉乱扯或使用破损的电缆线,护套线。
3.4违反一项除限期整改,给予200元/次罚款。
4、施工机械进场后,要向监理部和建设单位工程部提供机械“生产许可证”、“使用说明书”及“准用证”。
对国家严禁使用的淘汰的破旧的带有安全隐患的机械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对不听劝阻或不提供有关证件的,不得在施工中使用并限期清除出施工现场,同时给予200-2000元/次罚款。
5、工程中使用的钢管、扣件等周转材料必须经过安全检验证明合格,否则不准使用;
对不听劝阻使用者,通知其立即停工,限期清除,并给予2000元/次罚款。
6、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在2m以上高空作业者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在固定的安全设置上。
如发现不戴安全帽处罚50元/人次;
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未系在固定安全装置上的处罚200元/人次。
7、基础开挖深度超过规范允许安全深度时,必须进行放坡或做护撑,防止槽壁坍塌;
擅自更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责令改正,并给予2000元/次罚款。
8、施工用架子必须牢固、平稳,上面堆积的施工材料不准超过承载能力;
脚手板必须两层铺设,宽度在90cm以上,两端必须支撑牢靠,严禁有探头板,否则停工整改,并给予200元/次罚款。
9、模板支设支撑要牢固、平稳;
支撑间距要根据施工方案施工,不得随意加大,否则应拆除或停工整改。
10、砼浇筑等悬边作业时应设操作台,操作台必须牢固,架板满铺,加设防护栏杆,否则停工整改。
11、起重工、电焊工、电工、架子工、机械工、塔吊司机等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非操作人员不得操作机械,操作震动棒、打夯机等要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无证作业发现一例罚款200元。
违章操作震动棒、打夯机每人/次罚款50元,并责令立即改正。
12、施工作业层的临时电缆线不得直接连接在钢管上或泡在水里,电缆接头要用绝缘胶带包好,外用防水绝缘胶带防护;
电缆要架空在绝缘物体上;
作业层要配有活动三级电盘。
违反一处,罚款200元。
13各种必须搭设防护架的通道、机械、设备及机械操作人员位置,应按照规范执行。
无防护架的一处罚款200元。
14、塔吊、施工电梯的通道和卸料平台与脚手架搭设时必须分开,其固定的附着点按要求设置,安全防护措施齐全完好;
否则每项罚款500元,并要求停工整改。
15、施工用各种机械设备要经常保养、保修、保证其运行良好;
严禁使用带病机械作业。
并应有定期检查及安全运行记录。
否则每项一次罚款2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
16、外架搭设前应有施工方案并附有计算书,且符合规范要求的管径、间距、承载能力与安全措施。
不符合规定的停工整改。
16.1外架搭设竖杆间距≤1.5m,大横杆间距≤1.8m,小横杆不高于2.2m一道,拉墙杆与墙体或主体连接牢固。
施工层及下面一层满铺脚手板,隔层拉设安全平网,竖向满挂安全网。
安全密目网必须使用省建设厅备案准用产品。
16.2剪刀撑的设置依照规范要求,如建筑物的四大转角处,剪刀撑连接钢管搭接长度不小于1m。
16.3外架立管接头率在规定的间距范围内≤50%。
外架搭设高度应超出施工层1.2m。
违反的停工整改,并给予500—2000元罚款。
17、安全通道要平整,无任何障碍和垃圾,要有防护栏杆加围挡,上边要有防护棚,悬挂安全通道标志牌和照明灯。
缺一项每项罚款200元。
18、“四口”和“五临边”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及防护装置。
少一项罚款200元。
19、外架拆除时,必须依照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技术交底,严禁拆卸物件向下抛扔。
不得先拆除附着件,地面挂出示警示标志或拉围栏,违章罚款2000元。
20、塔吊、施工电梯安装及拆除时,必须写出施工方案及安全保证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在拆除地点10m外用网围起,并出示拆除警示标志,有专人看护,违章罚款2000元。
21、砼模板拆除时,应遵循“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的原则,模板拆除后要码放整齐,严禁乱放。
违章罚款500元。
22、严禁高空抛物,发现一例罚500元。
23、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有心脏病、精神病等病人进入作业区。
如发现责令辞退。
并对招收者处罚500元。
若因施工人员患病施工造成伤亡,则由招收方承担全部责任。
24、开工前各施工单位和劳动作业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应给劳动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缺一项罚款200元。
若因施工过程中意外,造成作业人员伤害,则由其所在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建设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5、总包单位要设专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员要确保教育时间不少于70小时/每栋楼;
每道工序作业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监督班前安全教育活动;
经常检查施工机械、电器、架子、防护等安全工作;
要有检查评分与教育记录。
否则缺一项罚款100元。
26、施工单位安全人员要现场巡检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
对存有安全隐患的问题,按“三定措施”(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人),做到每发现一个问题,监督整改一个问题。
27、木工房及易燃材料堆放处,应配备灭火器材,并悬挂防火警示标志。
否则罚款500元。
28、施工现场大门设门卫,来往人员实行登记制度,禁止社会闲散人员随便出入工地。
29、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按限期整改。
不能按限期完成整改的应停工整改。
视情况给予200—1000元的罚款。
30、承包方必须将所有的施工现场人员登记造册、身份证复印件存档以备项目部和治安部门的随时检查。
此项工作项目部不定期的抽检,每发现一人次处以100元罚款。
31、承包方在开工前要建立施工设备、设施、机械的安全验收、日常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报监理部备案,并将管理台账每月报监理部检查。
未编制管理制度或未建立台账制度,处以5000元罚款;
未将管理台账每月报监理部检查,每月处罚2000元。
32、承包方要建立发生人身伤害、工程险情、火灾、食物中毒的安全事故预案报监理部备案,未报预案的一项罚款3000元。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监理部,出现事故隐瞒不报的一次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
33、承包方要建立安全施工三级教育制度,并要严格执行。
监理部要不定期检查,每发现一次未按要求做的,处以1000元罚款。
34、承包方在施工中要按照项目部的要求定期组织各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加强安全意识的教育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安全知识的学习。
35、整体式外架、塔吊、施工电梯、吊篮等大型机械设备必须在驻马店市建委安检部门检验合格颁发准用证后方可使用,司机、指挥要要有上岗证并要经常进行思想教育和思想动态的监控。
无证使用立即停用并处以1万元罚款,无证操作立即更换合格人员并处以200到500元罚款。
36、施工电梯与楼层的连接通道搭设必须符合要求并报监理部验收,否则一层处以200元罚款,使用期间轿厢门及楼层门随开随关,如发现没有及时关闭,视情况给予警告~200元/个罚款。
37、承包方施工现场的道路疏散指示、安全标识、安全标志、宣传条幅、提醒标志、夜间安全灯光、安全围挡等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违者处以500元罚款。
38、承包方对工地要实行封闭式管理,项目大门的建设必须先进行效果图设计,报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建设。
39、施工现场必须有由大门口到承包楼号入口的混凝土硬化道路,并对道路两旁适当放置盆花绿化,否则处以1000元罚款。
40、承包方要将施工现场进行卫生责任区划分,确定责任人,报监理部备案。
41、遇有下雪天气,在雪未停的情况下将责任区道路一天至少清扫两次。
未按要求清扫的,每半天罚款500元。
42、在雪停止后,立即组织人员将道路及人员、车辆可能行走的地方清扫干净并将积雪运到指定位置,要求在三个小时内完成。
如未能按要求清扫或清扫达不到要求,每推迟一小时罚款500元。
43、雨雪天气浇注混凝土时,要有防止泥浆带到路面或带出工地的措施,并在浇注混凝土前将措施报项目部批准后按照执行。
如未报方案罚款1000元,如未按方案执行按情节轻重罚款200-1000元。
44、道路、公厕的卫生要有专人负责,要做到无杂物、无粉尘、不泥泞、显露道路本色,适当洒水,每日在早7:
30和下午2:
00以前各清扫一次;
此项工作监理部每天都要检查,不达标的每半天罚款100元。
45、每个楼层的日常卫生维护要做到工完场清,此项工作,工程部每天抽查,发现一层不达标的罚款200元。
46、料场、施工作业区要配备足够的照明,并要有专人维护。
47、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施工材料、周转材料的堆放,块料要成堆成方码放整齐、散料要设置围栏,料场要挂牌管理,标明名称、规格、数量,料场距建筑物和相互之间的距离要符合防火要求,并设置禁烟牌,且不得侵占道路和安全防护等设施;
此工作项目部每天都要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的罚款200元。
48、施工电梯安全门的样式必须经过甲方工程部审批同意方可采用,未经审批私自使用的,罚款1000元。
49、施工作业完毕后,要做到工完场清,垃圾要通过垃圾通道运到垃圾场,严禁抛撒,未做到工完场清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0、施工和生活垃圾要分开堆放,并设立垃圾池,要及时清理,垃圾乱堆乱放或垃圾溢出垃圾池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1、施工中不得污染城市道路,污染后要及时清理,不得影响施工及卫生文明城市的创建,否则视情况,200~2000元罚款。
52、施工现场不得随意大、小便,发现楼层有大小便的,每处罚款200元。
严禁从楼上投掷物品,倾倒垃圾,防止高空材料坠落,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53、厕所墙外显著地方用红色表明“男厕所”、“女厕所”等字样,内墙镶贴瓷砖,地面要专人每天冲洗。
54、工程现场所有人员都要实行胸卡管理制度,胸卡上要注明姓名、年龄、工种、职位、公司名称,门卫要严格检查。
(此条较难实现)
55、办公室等场所内部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有序,规章制度上墙。
职工宿舍,有热水供应设施,有消防设施。
56、职工宿舍干净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用电规范,无积水、垃圾。
每周检查一次,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57、对施工现场的粉尘、噪音、振动要有合理的控制手段,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如因以上原因需要进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58、承包方要经常对工人进行文明教育,严禁打架斗殴及进行黄、赌、毒、偷盗等非法活动,发生一起,按照情节轻重,罚款2000-10000元,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59、总包单位要配有医药箱及常见外伤药品。
其他安全单项处罚标准:
1、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光背,赤脚,穿拖鞋,高跟鞋的人员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临边围护不全或未挂安全网的,每一米罚款100元。
3、电梯口未围护的,除及时整改,视情况200~500元罚款。
4、阳台、落地窗、预留洞口未防护的,一处罚款200元。
5、安全网未按要求张挂或破损的,每10㎡罚款100元。
6、外架必须经过验收,发现问题未按要求时间整改的,每推迟一天罚款5000元。
7、安全用电违规使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8、酒后作业的,除及时制止外,视情况200~500元罚款。
9、对施工机械的安全性能定期抽查,发现一次不合格罚款300元。
10、对于野蛮施工造成安全隐患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1、施工现场出现打架斗殴着,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上面59条交详细)
12、对于不服管理、顶撞上级的,视情况2000~5000元罚款。
13、施工现场禁止有小孩,童工、年龄超过65周岁的人员禁止进住施工现场,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生活区文明管理:
1、临时宿舍要规范、统一型号,具有门窗、通风良好,室内地坪硬化且高出室外自然地坪≥20cm。
2、宿舍内要配置高低床或单人床,不能打地铺和打通铺。
被子干净叠放整齐,室内不能有建筑工具和其他杂物,地坪干净,有卫生制度和值班名单,日常用品摆放整齐。
3、生活区室外场地平整,排水畅通,四周无积水、垃圾清理干净,生活垃圾要有池,垃圾及时清理,倒在指定地点。
4、职工伙房通气良好,地坪硬化,四周炉灶贴瓷片并建有煤池和垃圾池,垃圾池加盖,保持室内清洁干净。
伙房门窗有纱门、纱窗。
生熟食案板分开,食品有纱罩。
伙房内不能住人。
5、伙房有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有健康证,穿工作衣、戴工作帽,有伙房卫生制度。
6、厕所为水冲式,大小便道贴瓷片,有卫生制度和值班名单,要经常清扫冲洗,下水道要加盖封闭。
7、以上各条在检查中发现一次或一处不合格给予50—100元罚款。
防止食物中毒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食堂卫生制度。
2、食堂配备必要的冷藏和排风设施。
3、炊事员必须具备一定的防止食物中毒常识。
4、操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5、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储存、使用的管理。
6、食堂、餐厅的装修及设施、设备必须符合驻马店市有关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承包方要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未建立制度罚款5000元。
2、对工程施工中的火灾预防和消防设施的配备作出专项报告报监理部审批并按照批准后的报告严格执行,未报审或未按要求执行,罚款1000元。
3、要有火灾发生的处理预案并要定期进行演练,无预案罚款1000元。
4、承包方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物料堆放、道路、临时及附属建筑物、临时水电设施等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且不得妨碍消防通道,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500元。
5、高层建筑内必须设置临时高压消火栓系统,且要有保证该系统安全运转的措施,如未设置,经监理部下达整改通知仍未设置的,由整改通知单的限定日期起,每日罚款500元。
6、每单元安全通道必须按要求设置灭火器(灭火器必须处于合格状态),灭火器要悬挂于疏散通道口,如不设置处罚1000元。
7、易燃易爆物料场地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如不设置,每处罚款1000元。
8、职工宿舍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如不设置,每处罚款1000元。
9、电、气焊作业严格按规范操作,并要携带灭火器材,发现一次不携带,罚款200元。
10、使用气割必须要有动火审批证才能作业,发现一次无动火证的,罚款200元。
11、电渣压力焊前制定防火措施,并报项目部审批,按照审批后的方案严格执行,如无方案罚款2000元,不执行方案的一次处罚500元。
12、禁止施工人员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施工现场,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3、禁止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或点火,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4、现场严禁吸烟,设置临时吸烟处。
不设置吸烟处,一层(一处)罚款500元,发现一人随地吸烟罚款50元。
15、各加工区必须灭火器,如不设置,每处罚款1000元。
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工程进度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施工进度计划报审
各施工单位应按照要求,以合同总工期和合同节点工期为依据编制各阶段的施工进度计划。
1、总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单位进场后,应依据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总工期,制定出施工总进度网络计划,并在开工前7日内上报项目部。
2、节点进度计划:
该计划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并在上一节点完成前一周内上报项目部,经项目部审批后按照执行,如节点计划未能按时上报的,每推迟一天处以500元罚款。
3、月施工进度计划:
当月计划应于上月25日前上报项目监理部,经项目监理部审批后按照执行,如月计划未能按时上报的,每推迟一天处以200元罚款。
4、周施工进度计划:
各施工单位应在工程例会召开前,按监理现场要求把下周的周进度计划报于主管监理工程师,对于无本周计划的处以100元罚款。
5、进度计划的内容:
5.1.进度计划的目标;
5.2.合理的工序安排;
5.3.劳动力组织情况;
5.4.材料设备进场计划。
6、总进度计划、节点进度计划以及月进度计划需经项目部经理审核批准后生效。
二、计划落实制度
1、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力、机械、材料,施工单位应提前调配、合理组织,项目部随时督促检查:
1.1对于劳动力达不到经过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的,处以50元/人﹒天罚款;
1.2对于施工机械设备未按经过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组织的一次性罚款3000元;
1.3对于材料(含周转材料)未按经过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组织进场的、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处以3000元罚款。
2、施工单位作业班组施工进度缓慢,与所报进度计划偏差过大,情节严重者,项目部将责令施工单位5日内撤换该作业班组。
3、每周召开监理例会,施工单位要如实汇报上周施工进度情况,如有偏差,提前总结分析出现偏差的原因,落实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编制赶工措施并制定下周进度计划(赶工措施项目部审批)。
(下发专项监理例会制度)
3.1赶工措施明确的内容:
1)要确定相关责任人;
2)明确的人力、机械、材料组织措施;
3)合理调整工序及施工作业时间;
4)追回延误工期的时间节点。
3.2对于进度滞后赶工措施上报不及时的处以200元/天罚款,对于到时间节点未追回延误工期的每次处以3000元罚款。
4、实行工程进度定期检查制度。
每周一上午8:
00;
进行现场检查,每月25日检查工程月实际进度,对各标段施工进度检查对比,进行总评,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对比月进度计划,每逾期一天予以1000元罚款。
(如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节点工期要求,以罚款的50%作为奖励返还)。
5、要求各施工单位每天组织由施工工长及各班长参加的现场协调会,实行进度负责制。
根据每天施工任务部署当天的施工或赶工任务,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相互配合问题,积极创造次日的工作条件。
由项目部不定期抽查。
6、设专人负责跟踪检查实际进展情况,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因素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预防,及时解决的人、机、料各个施工环节影响进度计划施工因素,责任落实到人。
7、节点工程滞后10天以上的,施工单位必须由总公司出具正式的赶工措施,并派专人进驻现场督促落实。
三、进度计划的控制原则
1、施工进度控制应满足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在抢工程进度时,不得有损工程质量。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服从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要求。
3、合理安排土建与设备的综合施工,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
一、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程序,所有管理人员都应具备相应职称,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且现场人员要与证件相符,违者坚决要求无证人员退场。
2、施工单位项目部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材料和设备检验制度,坚持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使用在工程上。
3、施工图纸会审内容及变更内容均应逐条填写在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处,以防止施工时漏掉或竣工图上不能正确反映实物构造。
4、项目部规范、规程、资料、电脑软件、计量器具、测量仪器和相应检验报告必须准备齐全。
不全者罚款500元。
5、施工组织设计、重要部位的施工方案、班组作业指导书均应针对工程特点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10天上报建设单位项目部和监理部;
重要部位的施工方案应提前5天报监理部批准,无方案禁止各工序开展,强行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