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化镇中心小学工作规则及工作制度汇编修订版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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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化镇中心小学工作规则及工作制度汇编修订版制度

纯化镇中心小学工作规则及工作制度

目录

一、纯化镇中心小学工作规则

1.总则…………………………………………………3

2.校领导职责和工作规则……………………………3

二、纯化镇中心小学工作制度

1.公务接待制度………………………………………4

2.教师考勤制度………………………………………5

3.学校问责制度………………………………………6

4.校产管理制度………………………………………8

5.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1

6.学校用水、用电管理规定…………………………13

7.电教设备管理制度…………………………………14

8.学校网络管理制度…………………………………14

9.师生着装规范………………………………………15

10.学校工作安全管理体系……………………………15

11.安全责任追究制度………………………………17

12.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19

13.课堂安全工作制度………………………………21

14.安全教育活动工作制度…………………………23

15.学生活动安全管理制度…………………………24

16.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24

17.教学常规评估办法………………………………25

18.特长超市课程评价办法…………………………38

19.纯化镇中心小学教师外出培训制度……………39

20.骨干教师业务考核办法…………………………40

21.校本教研制度……………………………………42

22.纯化镇中心小学文印制度………………………46

 

纯化镇中心小学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学校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和谐发展,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更好地履行教育行政职能,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学校各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努力做好工作,分工协作,团结互助,不争权,不推诿;坚持依法规范行政,确保政令畅通。

第三条学校工作人员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学校服务,为师生服务,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二章校领导职责和工作规则

第四条校长主持全面工作。

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做好分管工作,对校长负责。

校委会成员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纪律、顾大局、多奉献;要深入师生搞好调查研究,倾听师生意见,为科学决策掌握第一手材料。

第五条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应及时向校长请示汇报,重大问题应提请校长办公会或教职工大会研究议决;日常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创造性地做好分管的工作。

第六条校长外出离开本校1天以上,应委托1名领导主持工作。

分管干部外出离开本校1天以上,应将出发时间、地点及主要任务向校长报告,安排好自己工作,并保持联系畅通。

第七条校领导的日常工作应侧重抓大事、议大事,尽量减少事务性、应酬性活动。

 

纯化镇中心小学工作制度

公务接待制度

为了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按照上级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

接待工作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本着“统一管理、热情周到、不失礼节、从简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做到科学安排、文明接待、突出特色、简朴大方、不铺张浪费,认真搞好接待工作。

二、接待范围

1、上级教育部门领导和检查指导工作人员;

2、兄弟教育部门到我校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

3、有关会议的接待;

4、其他公务活动需要接待的人员。

三、接待程序

1、凡属接待范围内的来客,由各职能科室对口接待。

要明确来客单位、人数、姓名、职务、民族、到达具体时间、带队领导、停留时间、来校目的及活动内容,提出初步安排意见,经主要领导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安排。

2、接待工作原则上为对口接待、对应陪同,陪同人员要轻车简从。

四、接待要求

1、公务接待必须有来人公函,方能安排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2、公务接待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但必须严格执行就餐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3、在指定的饭店安排工作餐,工作餐应当注意节俭,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4、接待人员在公务接待中自觉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彬彬有礼、落落大方,出色完成接待任务。

五、报销及入账

接待工作结束后,接待承办人原则上现场结算,不在饭店记帐,不能现场结算的,一周内及时结算,逾期年内不予结算。

餐费需持“公函”、饭店就餐清单、正式发票报销入账,缺一不可。

六、汇报材料准备及参会人员确定

1、上级领导来我校视察、检查、指导工作,涉及单项工作的,汇报材料由对口职能科室负责,综合性材料由校委会统一安排拟定。

2、重要接待活动,由学校统一安排,并留存影像资料。

教师考勤制度

为规范学校常规管理,严肃劳动纪律,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项目

对上下班、值日、上课、教职工例会,升旗仪式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教研、培训或活动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误课,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校。

无公务联系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活,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事情。

三、考勤时间及办法

1、上班:

上班实行考勤机点名制,每天4次考勤.上午考勤时间为7:

00—7:

50(周一升旗7:

00—7:

40),中午放学为11:

30—12:

00,下午13:

00—13:

50,傍晚放学为5:

00—5:

30。

(随作息时间调整)

2、坐班:

坐班实行查岗制,坐班时间不得随意外出,串岗,有事外出实行请假登记制。

3、上课:

上课实行候堂制,须提前3—5分钟到堂,下课以铃声为准。

4、值日:

值日时间与要求以校规定为准。

上午考勤时间为7:

00—7:

20,下午13:

00—13:

20,其余时间不变。

四、考勤奖励与扣发

1、学校每月设全勤奖,全勤奖每人月全勤奖5分 

2、每月事、病假不超过7节不扣分。

请假者事先写好请假条,由主管领导签字方可有效,并事先调好班,填写好调课记录,所调课程一周内必须补上,否则按误班处理。

请假半天:

请假者事先写好请假条,由值班领导和教务处签字方可有效,并事先调好班,填写好调课记录,所调课程一周内必须补上,否则按误班处理。

请假1—2天:

请假者事先写好请假条,由值班领导和校长签字方可有效,并事先调好班,填写好调课记录,所调课程一周内必须补上,否则按误班处理。

请假每月累计超过3天,必须提前一天到教务处备案,向校长办公会申诉通过,否则,视为旷工;校长办公会不能裁决的由全体教职工大会申诉,通过,否则视为旷工。

请假学年累计超过20天,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并取消下一年所有评优、参赛、晋职等资格(婚假、产假、丧假、大病住院除外)。

每学期旷工累计超过7天,学校在下学期将与其解除聘任关系.

3、婚假、产假按国家、地方规定弹性执行;丧假:

直系亲属去世假期3天,外地直系亲属去世,需本人料理,据路程远近另给路假。

婚假、产假包括周末和节假日,丧假不包括周末和节假日。

(1)婚假3天;

(2)产假按国家、地方规定弹性执行。

产假时间计算以出生证明时间为产假开始时间至产假结束,因身体原因提前请假,产前、产后合并计算产假时间。

(3)学期开始30天内,如果产假满98天,则到校上班。

产假98天到校上班教师,除享受国家规定哺乳时间外,学校给予一定奖励政策。

在评优选模、参赛等方面优先。

4.未尽事宜,由全体教职工讨论决定。

纯化镇中心小学问责制度

为严肃学校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工作职责,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问责制度。

一、问责对象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责任、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中心小学负责人及全体教职工。

二、问责原则

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和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问责内容

(1)教育、教学质量下降或发生教育教学事故;

(2)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

(3)对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不办理或拖延办理的;

(4)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交办工作的;

(5)无正当理由,对家长和学生推诿拒不接待或态度生硬的;

(6)学生出现伤害事故,或造成学校财产重大损失的。

四、问责方式

(1)诫勉谈话;

(2)考核受影响;

(3)取消当年评优选模资格;

(4)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5)责令公开道歉;

(6)通报批评;

(7)调整工作岗位;

五、问责办法

1.通讯问责。

全体教职工(以下同)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上课时间除外)。

若不能保证及时联系的,应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2安全责任问责。

各安全责任人、班主任,应随时掌握本班或校园安全情况。

若有违反安全责任制度的,对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问责:

瞒报安全事故,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直至免职。

3.教学质量问责。

教师应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工作。

教务处应制定相应提高教学质量措施,充分调动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努力完成教学目标。

对在各级各类抽测中,排名在后3名的教师进行问责。

4.工作作风、行为问责。

教师在职期间应恪尽职守,积极、大胆地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若工作平庸,无所作为,引起教职工或群众不满的,对教师进行问责。

管理干部问责:

情节轻微,在民主测评中教职工或群众不满意率在50%——60%之间者(不包括60%),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教职工或群众满意率低于50%(包括50%)者,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直至免职。

5.违规收费问责。

各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费,若违规收费则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自下文之日起,出现违规收费者,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违规收取的费用必须在一周内全部清退。

6.未完成任务问责。

对未能按时、按质完成学校交办工作的部门或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一次由分管领导诫勉谈话;第二次通报批评。

第三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纳入个人考核。

7.班主任要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对不认真履行工作的,第一次由德育处诫勉谈话;第二次取消当月月考核,第三次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直至调整工作岗位,有重大失责的停职检查。

8.班主任和教师在管理学生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的要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由部门负责人协助处理,没有按程序,出现重大失误由班主任和教师承担责任。

9.班主任要认真管理好本班的校产,每学期由总务处清理交给教务处,学期结束由总务处清点,人为损坏数则由各班承担负责维修费。

并纳入班级考核。

10各班应认真负责本班所属的卫生管理,不认真清理的由学校值班教师通知班主任,连续一周出现差的情况,第一次由德育主任进行诫勉谈话;第二次取消当月月考核。

11、在各级各类检查中发现管理漏洞的(脱岗,校园脏、乱、差,食品卫生不合格,有不文明、不道德行为等),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一次德育主任进行诫勉谈话;第二次取消当月月考核,第三次取消年评优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

(1)一年内出现2次以上被问责的;

(2)在问责过程中,干扰、阻碍、不配合调查的;

(3)打击、报复、陷害有关人员的;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问责:

(1)因下级以及有关人员弄虚作假,致使难以作出正确判断,造成未能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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