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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招投标的工作程序
根据公司安排,总包分部、分项和零星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由工程部组织实施,其工作实施的程序为:
4.1工程立项
由工程部拟定立项报告、报总经理批准。
4.2成立招投标小组
工程立项报告批准后,由工程部成立招投标小组。
应由工程副总、工程部经理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组成,原则上不能少于5人。
4.3编制招标书
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技术要求编制招标书,必要时可请预算部协助编制本项目的邀标要求。
4.4考察施工队伍,确定施工单位
根据招标要求,招投标小组应至少考察三家施工队伍,根据施工队伍对招标要求的陈述,招标小组进行综合评审,决定中标的施工单位、报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审批。
4.5签定施工合约
根据评审结果和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合约条款,报预算部审核备案、呈总经理审核、报董事长审秕,后方可实施签约。
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作程序
工程进度款的申报由施工单位填写付款申请报告,首先呈报工程部经理,由工程部经理对工程质量和进度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审核、批复。
此工作在认同后一天内完成,再报请公司预算部对投资成本和付款额进行审核,经工程分管副总批复、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后,再报财务支付,全过程不宜超过六个工作日。
6工程进度管理工作程序
6.1由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总施工进度计划,由工程部经理、组织监理进行审核,报请总经理根据公司整体计划进行调整、批准。
进度计划中必须明确各工种人员配置、机械设备配置能否满足本工程进度要求,对特殊季节(“双抢”、节假日、冬雨季节)有无可靠保证工程进度措施。
6.2工程部对批准的进度计划进行监控,如出现节点进度滞后应立即采取加大人员、设备配置和增加作业时间的办法进行组织调整。
6.3如果出现施工单位资金短缺又不能调整计划的,必须会同预算部报总经理裁决。
6.4如施工单位经调整后仍不能完成进度计划的,则会同预算部根据合同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造成公司损失的,要求索赔,直至报请清除出场。
在质量达到合同要求提前完成工期的予以适当奖励。
7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程序
7.1施工单位进场前必须确立本项目工作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7.2提交施工组织计划。
7.2.1配合预算部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和工程成本控制目标。
7.2.2对拟进场的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和设备配备情况以及各施工班组人员素质进行审查,看是否能满足本工程项目控制目标的需要。
7.3工序质量、文明施工和分部质量的控制
工程部和监理公司应该对每一道工序的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对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严格把关,尤其是关键工序,宁可停工也不放过。
如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协同设计院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并按照合同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索赔或经济处罚,将处理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本工序处理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对分部工程进行质量评议,同时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情况展开评议,将所有资料进行存档,作为预算部的结算参考(即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决算挂钩)。
8工程现场签证工作程序
工程签证必须在施工单位提请报告后,由工程部和监理及预算部共同参加对工程验收单的会签。
工程签证对工程部经理的权限为2000元,2000元至10000元报请分管副总经理审批,10000元以上报请总经理审批。
所有工程签证会签后须加盖工程部专用章方能生效,施工单位必须在该项工程发生后7天内提请确认,否则超过时间和后补的作放弃处理,此条工程部必须写于所有施工合同中。
第二章工程技术管理
1工程开工审批
单位工程开工前应具备如下条件:
场地“三通一平”及施工设备已满足开工条件,测量放线、验线已按规定程序完成,施工管理人员已到位,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已审批,承包人应提交“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由监理审批并报工程总监同意后方可开工,无开工报告的工程不得擅自开工。
2施工图纸评审及技术交底
2.1图纸评审由分管副总经理主持,工程部等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审。
2.2图纸评审前,规划部、工程部等有关专业工程师先进行预审,熟悉图纸,了解工程特点、设计要求、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写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2.3图纸评审要抓住重点:
设计是否符合规范;
设计体系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是否满足要求;
有无大的错漏及各专业工种间的矛盾。
2.4图纸评审的记录由工程部整理(重大问题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正式形成会议纪要,作为设计修改的依据。
图纸的修改,由工程部跟踪设计单位落实。
2.5监理、承包人进场后即开展图纸会审工作并提交有关图纸遗漏问题,甲方组织设计单位、监理、承包人召开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由设计单位对设计意图、施工注意事项以及有关图纸遗漏部分和问题作出说明和解释。
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由工程部经理负责整理,报分管副总审核,正式发布会议纪要。
2.6设计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增加的变更图纸和零星图纸需由工程部予以复查、工程副总审核。
承包人提交的专项工程补充设计文件需经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设计代表(或设计单位)确认,工程部复查,同时承包人应对由他提供的图纸及资料中的任何偏差、错误及遗漏负责,无论这些图纸和资料是否由甲方批准。
如果这些偏差、错误、遗漏是由于甲方提交给承包人的不正确图纸或不精确资料产生的,那么承包人有责任在甲方提供过更正的图纸或资料后修改其设计。
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要点
3.1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必须经施工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批准。
3.2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发出书面审查批复意见。
对规模大、技术复杂的项目,必要时应邀请设计单位、政府质监站参加审查。
3.3工程副总负责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内部审查。
3.3.1施工组织设计与总包合同条件符合性审查。
3.3.2技术组织措施审查,包括质量保证措施、技术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降低、成本措施和冬雨季施工措施。
3.3.3施工进度计划审查。
3.3.4施工总平面布置审查。
3.3.5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审查。
3.4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承包人自审后报监理审查,并经工程总监审批后施工。
3.4.1相关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包括
3.4.1.1单位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平面布置、主要施工技术措施、室内水电施工方案、文明施工管理等)。
3.4.1.2重要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如桩基础、高支模、深基坑支护、防水工程、沉降观测等)。
3.4.1.3室外给水、排水工程施工方案。
3.4.1.4室外电气工程、送配电工程施工方案。
3.4.1.5小区道路方案。
3.4.1.6天然气工程施工方案。
3.4.1.7外墙面装饰、门窗、阳台施工方案。
3.4.1.8园林绿化施工方案。
3.4.1.9小区安防设施施工方案。
3.4.1.10小区人防工程施工方案。
3.4.1.11楼宇消防及通风工程施工方案。
3.4.2一般工程项目、一般的单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承包人自审完成后,报监理审批后施工。
3.4.3属于在施工中必须贯彻有关规范、规定的方案(如各种垂直运输的安装、拆卸、附着、基础;
临时施工用水、用电方案等),承包人自行编制、完善,报监理备查,不再上报审批。
3.4.4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是组织施工和工程监理的依据,不得随意变更。
需变更时应提出申报,按程序重新审批。
3.4.5特殊工程无法编制总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分阶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经上报审批后实施。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可分两次编制:
±
0.00以下和±
0.00以上;
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如桩基、深基坑支护、水电工程、防水、屋面工程等应单独作施工方案。
3.4.6没有编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原则上不能开工。
4工程施工放样、放线
4.1土建工程
项目工程开工前,由综合部组织规划局放线科、承包人放出规划红线,建立场地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网,并建立控制主轴线(基线)标桩。
承包人放线后,应在现场清楚标明墙、柱轴线位置(包括平面轴线及建筑物大角垂直轴线位置),自行核验无误,填报放线报验单报监理、工程部复核签证。
建筑红线、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点及主轴(基线)的复核验线必须通知监理、工程部、综合部、总包单位四方人员到场。
4.2园林、绿化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应在所有管道埋设完成后交接场地(管道施工单位必须对场区线路做醒目标志),也可分段办理,并按设计图放线、定位,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点以土建测量控制点作参照。
4.3其他设施工程
承包人进场施工前,监理下达放线任务,督促承包人根据设计图进行放样,进行测距定位。
5建设项目施工场地管理
5.1承包人进场施工前,监理下达放线任务,督促承包人将建设项目施工场地原貌,包括周边环境和对原地面标高、用地红线控制点的坐标等进行核实;
5.2承包人按照规划报建图及设计资料放出红线及主要控制轴线。
经规划局、监理、工程部复验无误后,红线范围的建设用地由甲方移交承包人管理;
5.3监理应根据放线结果,调查工程项目开工(如基坑开挖等)状况,可能对周边建筑物或管线造成影响的,通知承包人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5.4监理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认真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场地总平面布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部、监理应按安全文明管理规定对场地进行监督管理,施工完成后,应督促承包人及时清理好现场。
6工程竣工验收与专业验收
6.1竣工初验由监理单位主持,竣工验收由工程部主持,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参加。
6.2凡需要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专业验收方可通过的单项工程,必须按谁施工谁负责报验和验收的原则,由承包人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专业验收,工程部组织预算部参加专业验收。
专业验收合格,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第三章工程进度控制
1进度计划的编制要求
1.1项目总计划进度:
项目总计划应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和营销策划要求及总承包合同确定的开工时间和总工期进行编制,它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总体方案在时间序列上的反映,用以合理确定各重要分部、分项工程之间的搭配关系和搭配时间。
1.2年度计划:
项目的年度进度计划应在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指导下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包括:
横道图和网络图表、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形象进度及关键线路的文字说明、相应劳动力、物资、大型施工机械计划。
1.3月度计划:
是年度计划指标分解后编制的施工作业计划,其主要内容为分部分项工程计划完成产值,分层分部位的工序形象进度指标,作业班组及工人数量、主要材料、施工机械、周转料具供应安排、完成计划主要技术组织措施及经济措施。
2项目进度计划的综合要求
2.1工程部依据年度、月度进度计划编制工程资金需用计划并报告公司,以取得资金供应的保证和平衡。
2.2月度施工作业计划下达时要向项目各部门、各工区、班组进行详细交底,分析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每月、每周和每天施工任务和各项技术组织措施。
2.3工程部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做好施工监理日志,就各分项工作开始时间、完成时间、持续时间、完成实际工程量、关键线路的影响等,对照计划进行监督检查。
2.4定期(每周)召开工程例会,陈述上周进度情况和存在问题,确定解决问题的措施,排除障碍,努力实现计划目标。
2.5工程副总应注意以下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加强预测和协调。
2.5.1相关协作配合单位的影响(包括政府规划、各建设主管部门、设计单位、设备及材料供货商、运输单位、供电、供水单位,安全质监单位等)。
2.5.2材料、设备供应时间和质量的影响。
2.5.3资金供应的影响。
2.5.4设计变更的影响。
2.5.5施工条件的影响。
2.5.6风险因素(包括台风、暴雨、冬雨季施工、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以及节假日和“双抢”)的影响。
2.5.7自身管理失误的影响。
2.6当经过努力,确定不能完成原计划时,应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及调整计划方案,调整计划时应充分注意以下方法:
2.6.1关键线路长度的调整,决定是延长总工期还是抢工期并将剩余工程量进行重新计划。
2.6.2调整非关键工序的时差,改变时差位置,以有效利用资源。
2.6.3增减工作项目使原计划得以实施。
2.6.4调整工序逻辑关系以抢回时间。
2.6.5调整工作持续时间。
2.6.6调整资源(劳动力、机械设备、日作业时间)配置。
2.6.7改变施工方法或施工顺序。
3项目建设阶段目标控制
工程部应根据公司批准的项目建设总计划,以单位工程的基础、主体结构、楼地面、门窗、屋面、电梯、装修、给排水、电气安装和室外建筑、电气、给排水以及电信、天然气、环境绿化等作为进度控制的分项目标;
计划中应把各单位工程进度控制点的计划完成时间列明,作为进度控制的重点部位。
土建工程主要进度控制点包括:
土方、桩基础、±
0.000、二层封顶、主体封顶、外墙拆架、单位工程验收、室外附属工程、工程移交等。
4工程施工计划的审批
4.1监理督促承包人按工程部下达的计划要求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认真审查后报工程部审批,作为对施工进度控制的基本依据。
4.2监理应督促承包人根据总进度计划编制分部工程进度计划及周、旬、月短期进度计划,并负责审批。
5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5.1监理应督促检查承包人按计划组织施工,随时检查材料、设备、劳动力投入情况,能否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并定期向工程部汇报检查情况。
5.2工地周例会应将施工进度检查作为主要内容之一,对影响工程进度问题如设计图纸、材料供应、设备到位,分包协作,逐一协调解决,如不符合进度计划要求或人力设备不足,应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订。
5.3监理负责每月审核承包人填报的月形象进度、完成工程量及工程量统计表,并报甲方工程部、合同预算部复核。
将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发生延误,应分析原因并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
5.4监理应检查分部(单项)工程进度,对拖延三天的要求承包人分析原因,制订措施,及时向工程部汇报;
督促承包人及时办理进度控制点的签证,对于延误情况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并通知工程部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罚金。
第四章工程质量控制
1项目施工质量计划检查要点
1.1质量计划是施工阶段质量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必须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并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批准。
1.2质量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2.1具体质量目标要求
1.2.1.1工程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的优良等级标准;
1.2.1.2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达到的质量目标,基础、主体、装饰工程必须达到优良,其余分部工程优良率达到90%以上。
1.2.2质量保证的资源需求及配置
1.2.2.1工程项目组织机构图(要求部门健全,人员精干);
1.2.2.2质量体系要素分工表(要求主从分工清楚,责任明确);
1.2.2.3各部门、职位质量管理职责有明确规定;
1.2.2.4施工机械、周转材料配置和进场计划;
1.2.2.5施工劳动力调配及培训教育持证上岗计划;
1.2.2.6工程检验和试验设备配置计划。
1.2.3工程分包方案的制定和分包队伍的选择:
1.2.3.1分包方案;
1.2.3.2合格分包方评审程序;
1.2.3.3合格分包商管理程序。
1.2.4材料采购和供应商选择:
1.2.4.1合格供应商的评审程序;
1.2.4.2合格供应商名单;
1.2.4.3合格供应商管理程序。
1.2.5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1.2.5.1材料标识程序;
1.2.5.2半成品、成品标识程序;
1.2.5.3主要材料、设备可追溯程序及作业指导书。
1.2.6质量措施及过程控制:
1.2.6.1执行的主要规范、规程、标准清单;
1.2.6.2质量管理体系管理程序文件清单;
1.2.6.3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方案、措施、方法及特别要求(施工组织设计);
1.2.6.4特殊过程、关键过程清单(如桩基成孔、防水施工、防水砼浇注,外墙涂料和面砖、门窗安装、大模板施工等);
1.2.6.5作业指导书、工艺卡清单,对特殊过程、关键过程要详细编写;
1.2.6.6施工技术交底程序;
1.2.6.7各分项工程工序过程控制程序。
1.2.7工程质量检验和试验:
1.2.7.1工程质量检验和试验程序;
1.2.7.2主要过程检验和试验计划;
1.2.7.3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和程序;
1.2.7.4检验和试验设备、工具要求;
1.2.7.5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1.2.8不合格品控制、纠正、预防措施。
1.2.9成品与半成品保护措施。
1.2.10质量记录管理:
1.2.10.1质量记录程序;
1.2.10.2质量记录清单。
1.3质量计划的实施由施工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工程部参与和督促监理单位对质量计划进行全过程的检查与监督,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在每周工程协调会上解决,每月进行一次质量计划实施情况的小结。
1.4项目施工质量计划由工程总监或工程部经理主持编制,总经理批准。
2隐蔽工程检查要求
2.1需要进行隐蔽工程检查的项目应依据国家颁布的各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确定。
2.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参加隐蔽工程验收人员应事先用书面文件确定,隐蔽工程记录必须经法定的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方可进行下一个工序施工。
2.3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及预算部必须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2.4监理工程师和我方专业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查应随工序过程进行旁站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避免造成大量返工浪费。
2.5政府质量监督部门明确要求参加检查的隐蔽工程项目,应按政府质量监督部门要求进行。
3工程质量现场检验内容与要求
3.1专业工程师内业准备要求:
3.1.1全面仔细阅读施工图纸(包括相关专业施工图纸)、配套标准图集、设计变更通知等设计文件,全面理解设计意图和设计要求。
做到对设计文件不但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
3.1.2认真学习相关专业国家颁布执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艺操作规程、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的施工相关规定、达到对所检查对象的质量要求完全清楚。
3.1.3熟悉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尤其是其中质量技术措施部分的内容,对其中的关键过程,特殊过程更应仔细研究,达到质量过程控制点及其要求完全明白,并应书面列出该检查项目的工序质量控制点备查。
3.2质量措施文件检查要求:
3.2.1施工单位是否编制有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和关键工序工艺卡,是否对班组就作业指导书和工艺卡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并作了书面记录。
3.2.2监理总监是否编制有分项工程质量控制要点文件,该文件的深度是否达到现场施工检查要求的深度。
3.2.3施工班组工人来源是否符合政府劳动部门的规定,技术等级、安全技术教育情况是否符合规定,需持证上岗的工人是否具有有效的上岗证。
3.2.4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是否到岗,监理工程师是否到岗,施工位班组质量自检制度是否建立、班组有无兼职的质量检查员。
3.3质量检验及检查记录要求:
3.3.1逐一检查核实施工单位质量保证资料内容是否齐全、清楚、有效,填写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3.3.2施工单位质量检验评定的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检查记录是否齐全、清楚,填写内容是否符合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3.3.3施工班组的质量自检记录是否如实填写质量自检情况。
施工班组之间的工序交接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3.3.4检查监理单位监理日记填写情况,是否对每日、每班的工作项目、部位、劳动力数量、天气、材料、质量、安全、现场质量检查情况等进行如实记载。
3.4工程实体抽查要求:
3.4.1实体抽查应由工程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质检员共同进行。
3.4.2应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事先确定抽查数量、部位,以体现抽查的科学性。
3.4.3除目测法的看、摸、敲外,规定进行工具测量检查的,应坚持工具实测实量方法(即靠、吊、量、套),真实填写记录。
3.4.4对抽检中发现质量疑点的部位应单独进行检查,以找准有无问题及其存在的原因。
3.4.5按标准填写检查记录,并经甲方、乙方和监理工程师签认存查。
3.4.6检查后两日内应进行检查小结,评价现实质量状况,并对发现问题按制度进行分别处理。
3.4.7甲方专业工程师应于当日将抽查情况填写到甲方施工日记中去。
3.5工程现场监督检查的内容:
3.5.1分项工程开工前检查(重点检查分项工程开工准备的技术、机械、材料、劳动力条件是否具备)。
3.5.2工序交接检查(重点检查交接制度是否落实)。
3.5.3隐蔽工程检查(重点是履行质量把关功能)。
3.5.4分项工程停工后复工前检查(重点是复工条件检查)。
3.5.5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的检查验收。
3.5.6随班或跟班检查(要求甲方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必须每日上工地查看,并填写施工日记)。
4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要求
4.1质量保证资料必须依照工程实际进度情况逐一检查确认,凡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的工程必须立即采取相应工程检验和材料试验措施,证实质量保证资料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2质量保证资料主要内容:
4.2.1建筑工程:
4.2.1.1钢筋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4.2.1.2焊接试验或检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
4.2.1.3水泥出厂合格证书或试验报告;
4.2.1.4砖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4.2.1.5防水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4.2.1.6构件合格证;
4.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