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区议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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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瑞卿女士
陳文華先生
陳秀雲女士
陳文偉先生
張恒輝先生
雲天壯先生
龍更新先生
藍坤銳先生
增選委員
陶偉平先生
吳桂華先生
潘世民先生(秘書)
屯門民政事務處行政主任(區議會)2
列席者:
劉衞銘先生
屯門民政事務處屯門民政事務助理專員
楊秀鳳女士
運輸署高級運輸主任/屯門
李永康先生
土木工程拓展署工程師11
馮耀文先生
運輸署工程師/輕便鐵路
林啟元先生
運輸署工程師/屯門
羅健忠先生
香港警務處屯門警區交通組警署警長
梁閠興先生
屯門地政處行政助理/地政/新界西及北
溫惠炎先生
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高級車務主任
龔樹人先生
城巴有限公司營運貳部經理
陳瀾先生
路政署區域工程師/屯門
文志英女士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公共關係經理
唐瑞芯女士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助理公共關係經理/對外事務
阮健明先生
房屋署房屋事務經理(物業管理)(屯門及元朗)1
鄧政傑先生
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主任(策劃及發展)
潘振剛先生
龍運巴士有限公司高級車務主任
陳浩明先生
路政署高級工程師4/屯門路
李偉深先生
路政署工程師5/屯門路
羅文初先生
運輸署高級工程師/工程
駱子建先生
運輸署工程師/工程2
陳如森先生
路政署高級工程師(香港)2
何耀東先生
路政署助理土木工程師/香港2-4
王廣恆先生
茂盛(亞洲)工程顧問有限公司首席工程師
陳澤榮先生
茂盛(亞洲)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工程師
缺席者:
歐志遠先生
李洪森先生
徐 帆先生
盧民漢先生
林德亮先生,MH
羅煌楓教授,JP
周玉芳女士
主席歡迎與會者出席交通及運輸委員會(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並歡迎新加入委員會的何杏梅議員。
通過交通及運輸委員會7月11日第四次會議的會議記錄
2.委員會一致通過上述會議記錄。
討論事項
(a)新界區行車速度屏
(交通及運輸委員會文件2008年第33號)
3.運輸署高級工程師羅文初先生利用投影片向委員會介紹上述文件,詳情請參閱附件1。
4.羅先生介紹完畢後,委員就上述議題提出意見,總結如下:
(a)支持署方加裝行車速度屏(速度屏)的計劃,但認為加裝的數目不足,建議也在下列地點加裝速度屏,以便屯門公路出現交通擠塞時可及時通知駕駛人,以起交通分流的作用:
(i)深井往九龍方向進入汀九橋前,以便改行三號幹線;
(ii)往屯門方向進入深井前;
(iii)皇珠路近屯門公路入口;
(iv)玫瑰花園近屯門公路附近,以便改行青山公路往市區;
(v)藍地附近,以便改行元朗公路往市區;
(vi)后海灣幹線往深西口岸前,以配合日後汽車流量增長;
(b)建議把計劃中加裝速度屏S5的位置遷移到屯門公路藍地段附近;
(c)詢問評估計劃成效的準則及方法、目前預計的工程費用、增加速度屏的數目後估計的工程費用;
(d)建議速度屏提供的資料也包括由屯門往機場方向的交通情況;
(e)建議用速度屏取代現時設於屯門公路的交通訊號燈式顯示屏,以免駕駛人感到混亂;
(f)擔心速度屏顯示的資訊因延誤而出錯,希望署方留意;
(g)詢問速度屏出現故障時,署方能否安排即時維修,而維修又需要多少時間;
(h)在高速公路上加設車速探測器可能變成道路監控,關注此舉會否侵犯私隱。
5.對委員的意見及查詢,羅先生回應如下:
(a)就第4(a)段,署方歡迎委員會的意見,但目前建議的工程項目,主要選擇在汽車流量較大的路段設置行車速度屏。
行車速度屏是比較新的設施,效用及市民接受的程度尚待確立,署方在工程完成後會檢討,以決定下一階段的計劃;
(b)就第4(c)段,署方擬於新界區安裝5個速度屏,工程費用預計為港幣6,400萬元。
至於成效,署方於2003年完成的港島區行車時間顯示系統可作參考,當時的調查發現,港島區系統實施後,港島北各條過海隧道引道的平均車速快了約百分之四。
此外,署方也做過問卷調查,發現大部分駕駛人支持行車時間顯示系統,並贊成擴展現有的系統。
因此署方正於九龍區設立行車時間顯示系統。
至於新界區的高速道路網絡,則以速度圖的方式顯示,利用儀器於沿路收集實時車速資料再發放,可以清晰顯示擠塞路段所在,所以較為適合。
海外及內地的城市均應用同樣的技術,所以署方建議於新界區設立行車速度屏,並會留意速度屏對控制汽車流量及減輕交通擠塞的成效;
(c)就第4(d)及(e)段,署方會考慮委員會的意見;
(d)就第4(f)段,速度屏顯示的資訊每兩分鐘更新一次,相信因延誤而出錯的可能性不大;
(e)就第4(h)段,署方收集的車速資料只會傳送到中央電腦處理,完成後即時刪除,處理過程會很小心,所以不會侵犯私隱。
6.經討論後,主席總結,對計劃表示支持,但下一階段署方應考慮於第4(a)段建議的位置加設速度屏,對速度屏的位置應有更全面的規劃,以發揮其效用。
此外,他認為速度屏應優先提供屯門公路交通擠塞的資訊,以減輕交通擠塞的情況,並建議署方考慮採用電子顯示屏提供資訊。
最後,希望署方研究委員會的建議,假如修改計劃內容,應向委員會匯報。
(b)屯門D4路和L18A路的連接新路
(交通及運輸委員會文件2008年第34號)
7.路政署高級工程師陳如森先生利用投影片向委員會介紹上述文件,詳情請參閱附件2。
8.委員相應的提問及意見,總結如下:
(a)歡迎署方於設計時考慮上一屆委員會及當區居民的意見及要求;
(b)新路的路面較為狹窄,建議署方禁止重型車輛駛入;
(c)預計新路入夜後的使用率不高,擔心會有人違例泊車,影響校巴早上行走,建議署方於新路加設雙黃線,方便警方執法;
(d)由於興建新路須遷移現時的電單車泊位,建議署方施工前先設置臨時電單車泊位;
(e)詢問新路的入口位置。
9.陳先生回應委員的提問及意見,總結如下:
(a)就第8(b)段,署方會與運輸署商討新路的交通管理,方案確定後會向委員會匯報;
【會後補註:
新路禁止車身長12米以上的車輛使用。
】
(b)就第8(c)段,署方初步考慮沿整條新路加設雙黃線,以便執行交通管制;
整條新路加設雙黃線。
(c)就第8(d)段,現時的電單車泊位大部分(不少於80%)於施工期間會保留,並會把施工車輛停泊的地方與有關的電單車泊位劃分,以免發生意外。
署方正與運輸署商討於屯青里設置臨時電單車泊位,以補不足之數。
工程完成後,署方會盡量於原址及附近設置合共約90個電單車泊位,供市民使用;
(d)就第8(e)段,所有車輛必須經新路的D4單程路路口進入。
10.經討論後,主席請路政署考慮委員會的建議。
如有問題,署方可直接與當區區議員聯絡。
(c)屯門小欖巴士轉乘站
(交通及運輸委員會文件2008年第35號)
11.路政署高級工程師陳浩明先生及茂盛(亞洲)工程顧問有限公司(顧問公司)首席工程師王廣恆先生利用投影片向委員會介紹上述文件,詳情請參閱附件3。
12.陳先生及王先生介紹完畢後,委員就上述議題提出意見,總結如下:
(a)往九龍方向巴士轉乘站
(i)建議路政署收回位於大欖涌附近該署轄下快速工路維修車廠(維修車廠)的土地,供日後提供服務的特別巴士或後備巴士停泊之用;
(ii)詢問路政署經青山公路的巴士線是否必須駛入轉乘站後,才返回屯門公路;
(iii)建議路政署於轉乘站轉入屯門公路往九龍方向的路段預留足夠的合流車道,供巴士轉入屯門公路;
(iv)擔心往九龍方向的巴士因必須途經轉乘站令行車時間延長,引起乘客不滿;
(v)建議路政署及顧問公司研究一下,凡轉入轉乘站的巴士,不用經現時近貨倉的路口轉入轉乘站,以免巴士因走遍整個轉乘站而延誤車程;
(vi)認為某些巴士線轉入轉乘站後,再經青山公路近海關訓練學校外的迴旋處,恐怕會影響行車時間。
(b)往屯門方向巴士轉乘站
(i)從文件附件一圖三的設計看來,經青山公路往屯門方向的巴士駛入轉乘站時,恐怕會因該處的轉彎位不夠寬而影響行車,建議路政署及顧問公司調整該轉彎位;
(ii)由於大部分車輛及巴士均要駛入轉乘站,擔心轉乘站內的空間不足,導致交通擠塞。
(c)轉乘站的運作及巴士線安排
(i)支持路政署興建轉乘站,希望儘快動工。
但轉乘站涉及屯門區多條巴士線的安排,希望運輸署先確定使用轉乘站的巴士線,並研究日後轉乘的票價以及返回屯門方向的巴士線提供免費轉乘優惠。
另外,建議委員會向路政署及運輸署提供意見,並安排特別會議商討轉乘站的事宜;
(ii)認為運輸署應先決定轉乘站的具體運作後,才請路政署委託顧問公司設計轉乘站。
此外,也擔心轉乘站因規劃不足,繁忙時段內長途巴士駛入轉乘站時沒有足夠位置停泊,造成交通擠塞,建議運輸署考慮繁忙時段內長途巴士無須駛入轉乘站,以免擠塞;
(iii)擔心在轉乘站候車的乘客因往九龍方向的巴士滿座而未能上車,詢問運輸署有何應變方案;
(iv)希望運輸署保證屆時在轉乘站候車的乘客可於兩三分鐘內轉乘往九龍方向的巴士,並且車上有足夠座位;
(v)建議路政署及顧問公司設計轉乘站時,盡量避免要轉車的乘客橫過馬路到另一個巴士站轉乘巴士往市區;
(vi)希望路政署提供轉乘站的運作方式及巴士行經轉乘站所需的時間。
(d)其他意見/提問
(i)希望路政署提供投影片中的圖片給居民參閱;
(ii)詢問興建轉乘站的工程是否與屯門公路改善工程一併進行、何時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施工時期及完工日期;
(iii)建議重置現時962號巴士線、61M號巴士線、K51號接駁巴士線車站的位置,以免車程延長;
(iv)建議致函路政署,表揚署方為設置轉乘站付出的努力,特別是得到上一任署長麥齊光先生及主要工程管理處處長周應淳先生的支持,希望署方繼續努力,使該項目順利完成。
13.路政署陳先生回應委員的提問及建議,總結如下:
(a)就第12(a)(i)段,署方正與運輸署商討日後使用轉乘站的巴士線,而運輸署也在研究轉乘站的運作安排。
此外,日後維修車廠佔用的政府土地,署方會視乎轉乘站的運作情況,重新劃定維修車廠的用地範圍,以配合未來轉乘站的建造和使用;
(b)就第12(d)(i)段,署方同意會後把轉乘站的投影片分發予委員參考;
(c)就第12(d)(ii)段,路政署諮詢委員會及有關部門意見的工作完成後,便會刊憲。
如果刊憲及收地程序能夠順利如期完成,預計最早可於2009年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並儘快招標及施工。
14.顧問公司王先生回應如下:
(a)就第12(a)(i)段,巴士公司也提出相同的意見。
因此,在轉乘站的設計中已預留兩個車位供巴士公司使用;
(b)就第12(a)(iii)段,現時屯門公路往九龍方向由進入小欖橋開始便是四線行車,屆時外面三線行車道會連接屯門公路,慢線則連接由轉乘站轉入屯門公路往九龍方向的行車線,近小欖一段將會設定為“不准轉線”的行車線並加設雙白線,以便行走該路段的車輛行駛至適當車速才匯流入屯門公路;
(c)就第12(a)(v)段、第12(c)(v)段、第12(a)(iv)段,巴士的上落客位置均設於車廂左邊,為免乘客下車後要橫過馬路到另一個巴士站轉乘巴士,認為建議的行車路線較適合又安全。
此外,假如巴士不經現時近貨倉的路口轉入轉乘站,兩個位於青山公路的路口設計會比現時複雜,影響該處的交通流量,也影響巴士的行車時間;
(d)第12(a)(vi)段提及的巴士站並未納入轉乘站的設計內。
至於日後使用轉乘站的巴士線如何安排,相信運輸署稍後會諮詢委員會的意見。
15.運輸署楊秀鳳女士也回應如下:
(a)就第12(b)(i)段,工程師及巴士公司已就日後巴士在轉乘站轉彎位的運作提供專業意見,並已預留足夠的地方供巴士上落乘客及短暫停留之用,相信巴士轉彎時不會有困難;
(b)就第12(a)(ii)及12(c)(i)段,興建轉乘站是大型項目,而且涉及屯門區多條巴士線,她建議委員會就日後途經轉乘站的巴士路線及其他原則問題提出意見,供運輸署考慮;
(c)就第12(b)(ii)及12(c)(ii)段,運輸署一直與路政署及其委託的顧問公司商討轉乘站的設計,巴士公司也就轉乘站的設計提供專業意見,而轉乘站的設計本身也參考了本港現有規模相近的轉乘站。
16.經討論後,主席總結如下:
(a)支持路政署興建轉乘站;
(b)建議路政署在巴士轉乘站往屯門方向一邊的行人天橋加設升降機;
(c)建議路政署收回位於大欖涌附近該署轄下快速工路維修車廠的地段時,預留一部分土地供後備巴士停泊之用,並建議運輸署屆時於繁忙時段安排後備巴士接駁乘客;
(d)就第12(d)(i)段,請秘書處安排把轉乘站的投影片傳送予各委員參考;
(e)就第12(d)(iv)段,同意致函表揚路政署;
(f)由於轉乘站涉及屯門區多條巴士線,建議容後召開特別會議商討。
秘書處
鑒於轉乘站的投影片體積太大,秘書處把投影片上載至屯門區議會的網頁供委員下載,並已致函通知各委員。
關於第12(d)(iv)段,秘書處已致函路政署。
(d)要求加密67M及67X班次並調派半空車
(交通及運輸委員會文件2008年第36號)
17.委員就上述議題及九龍巴士有限公司(九巴)的書面回覆提出的意見,總結如下:
(a)對九巴的回覆表示不滿,認為調查乘客量的繁忙時段與實際繁忙時段不同,建議九巴於早上7時15分至8時15分重新調查乘客量,並詢問該公司上次調查乘客量的月份;
(b)認為在景峰站候車的乘客於早上7時45分至8時等到的巴士非常擠迫,根本不能上車,即使上了車也只有“企位”;
(c)指出乘客在華都花園近屯門官立中學的巴士站(往九龍方向)候車,經常因巴士滿座而未能上車,建議運輸署統計該站使用“企位”的乘客量;
(d)認為近年屯門東北區的人口不斷增長,巴士服務卻未能配合,建議署方及九巴檢討現時上述兩條巴士線的服務;
(e)要求署方及九巴交代未能安排半空車接送井財街一帶乘客的原因;
(f)認為所有長途巴士線不應設“企位”,以保障乘客安全。
即使設有“企位”,數目也不應納入計算增減巴士班次的乘客量之內;
又認為增減巴士班次的一般原則不適用於本區。
建議把本年5月9日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就「2008-2009年度屯門區巴士路線發展計劃」中有關「制定路線發展計劃的原則」提出的意見,再次致函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及8位立法會(新界西)議員反映。
另外,建議當局修改法例,調整現行的政策,禁止巴士設置“企位”。
此外,還建議邀請8位立法會(新界西)議員一同到華都花園近屯門官立中學的巴士站(往九龍方向)實地視察,了解情況;
(g)建議署方考慮為屯門鄉郊居民加開一班P線的巴士服務,以照顧他們的需要;
(h)建議致函警務處,表達對巴士超載問題的關注,並促請處方公平執法;
(i)建議致函香港保險業聯會,詢問現時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巴士設置“企位”是否違反保險條款,在此情況下,一旦發生交通意外,保險公司會否受理。
18.就委員提出的意見,運輸署楊女士建議:
(a)先找出上述兩條巴士線於繁忙時段中最繁忙的半小時的乘客量數據以及華都花園近屯門官立中學的巴士站(往九龍方向)的乘客量數據,至於計算“企位”數目的方法則視乎巴士車種而定,她也會親身到現場視察。
假如結果顯示兩條巴士線的乘客量已符合現時運輸政策所定增加車次的標準,署方便會與九巴商討增加班次的事宜;
(b)九巴提供現時兩條巴士線的乘客量數據,以便確定日後的發展方向。
19.經討論後,主席請署方及九巴考慮委員會的意見。
此外,也請秘書處致函第17(h)及(i)段提及的部門或機構,表達委員會的意見。
秘書處已致函第17(h)及(i)段提及的部門或機構,表達委員會的意見。
(e)徹查城巴962系列巴士收費錯亂問題
(交通及運輸委員會文件2008年第37號)
20.委員就上述議題及城巴有限公司(城巴)的書面回覆提出的意見,總結如下:
(a)認為城巴的書面回覆沒有回應文件中第2項的要求,希望運輸署關注;
(b)指出事情可能是因巴士司機到達某些地點時沒有調整收費系統所致,是人為錯誤。
建議城巴在巴士上加設系統,提醒司機調整收費,以資改善,並詢問城巴會否主動向受影響的乘客補償;
(c)建議城巴檢討現時前線員工處理乘客投訴的態度及程序。
21.回應委員的提問及意見,城巴龔先生表示,是次962號及962X號巴士線的收費出錯只屬個別事件。
城巴與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及開發該收費系統的軟件工程師合力調查過,發現只有上述兩條巴士線有問題。
為跟進此事件,城巴成立專案小組調查起因、還有哪些巴士線有同樣的問題、研究向受影響的乘客補償的方案、防止再次發生同類事件的措施。
完成調查後,便會向公眾交代,預計需時一個月。
他強調,城巴絕無存心欺騙乘客,此事純粹是收費系統的軟件出錯所致,並不涉及人為錯誤,城巴會積極跟進。
至於主動向受影響的乘客補償的事宜,城巴已從八達通卡的交易記錄中找出受影響八達通卡的數據,發現受影響的乘客不多。
但由於八達通卡沒有記錄持有人的資料,城巴正在研究通知受影響八達通卡持有人的方法。
22.經討論後,主席請城巴代表向公司反映委員會的意見,完成調查後向委員會及公眾交代。
城巴
(f)關注友愛邨交通安全問題
(交通及運輸委員會文件2008年第38號)
23.有委員表示上述議題已討論多時,他們提出的意見,總結如下:
(a)建議於愛德樓附近的行人過路處加設斑馬線;
(b)建議於愛義樓近友愛輕鐵站的行人過路處加設行人過路訊號燈;
(c)建議於友愛路加設雙黃線,防止違例泊車;
(d)建議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考慮修改751號輕鐵的行駛路線,不再駛入友愛邨,以解決愛義樓近友愛輕鐵站行人過路處的交通安全問題;
(e)希望港鐵加強監察506號線接駁巴士超載的情況,並考慮修改該巴士線的行駛路線,不再駛入友愛邨;
(f)要求修改40號專線小巴的行駛路線,不再駛入友愛邨。
24.就委員提出的意見及建議,港鐵文志英女士回應如下:
(a)港鐵研究第23(d)段建議是否可行時,必須審慎評估對乘客及輕鐵運作的影響;
(b)就第23(e)段,港鐵已派人了解情況,並與警務處聯絡,但沒有發現506號線接駁巴士於友愛邨範圍內因超速而被檢控的記錄。
她強調,港鐵一向要求接駁巴士的車長駕駛時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以保障公眾安全。
假如委員發現車長的駕駛態度有問題,歡迎向港鐵提供資料,以便跟進。
25.運輸署楊女士補充,由於上述議題涉及房屋署管理的友愛路,建議把議題交給屯門區內交通問題工作小組處理,並希望秘書處邀請房屋署派人出席工作小組的會議,共同跟進。
26.經討論後,主席總結如下:
(a)建議把議題交給屯門區內交通問題工作小組跟進;
(b)就第23(d)段,建議當區區議員先諮詢友愛邨居民的意見。
如果居民贊成修改751號輕鐵的行駛路線,便請運輸署及港鐵考慮是否可行,考慮另覓其他地點設置輕鐵站,以解決友愛邨的交通安全問題;
(c)就第23(e)及(f)段,建議港鐵及運輸署研究委員會的意見。
屯門區內
交通問題
工作小組
(g)要求改善B3A服務
(交通及運輸委員會文件2008年第39號)
(h)屯門碼頭至東涌及機場交通服務建議
(交通及運輸委員會文件2008年第40號)
27.主席表示,由於討論文件第39號及第40號分別與工作小組進展報告中「有關B3巴士線的路線安排」及「屯門碼頭至東涌渡輪服務停航後的交通安排」內容相近,建議討論工作小組進展報告時,先一併討論兩份文件,然後再討論其他議題。
委員會一致同意。
報告事項
(A)工作小組報告
(i)截至2008年8月26日的工作小組進展報告
(交通及運輸委員會文件2008年第41號)
屯門對外交通工作小組
有關B3巴士線的路線安排
28.主席報告,委員會定於本月30日到深港西部通道口岸公共運輸交匯處實地視察,了解該處B3線巴士站乘客上落車的情況。
秘書處已致函邀請各委員參與。
他提醒各委員,鑒於深圳灣口岸(包括港方口岸區的交匯處範圍)屬於禁區,凡參與實地視察,必須於回條上寫明身份證明文件上登記的英文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以便向警方申請禁區通行證。
另外,他請各委員就討論文件第39號「要求改善B3A服務」發表意見。
29.委員提出的意見,總結如下:
(a)發現從深圳灣口岸公共交通交匯處開出的B3系列的巴士線不按預先規定的次序行駛,令人感到服務質素下降,希望城巴改善;
(b)建議城巴把B3線巴士第一班車提前至早上6時正開出,並於早上6時15分至7時15分期間增加一班車;
(c)要求城巴增加B3A線巴士的班次,並改善班次不準時的情況;
(d)建議城巴把B3X線巴士尾班車的開車時間調整至與深圳灣口岸的關閉時間配合;
(e)建議把大興附近的B3A線巴士站遷移到卓爾居附近,方便居民;
(f)建議運輸署及城巴於屯門天主教中學附近及屯貴路加設巴士站;
(g)建議署方取消B3線巴士於鐘聲慈善社胡陳金枝中學附近的分站,因為使用率偏低,而且附近已有另一個分站;
(h)建議B3線巴士設回程分段收費。
30.運輸署楊女士回應如下:
(a)就第29(b)段,由於B3線巴士最後一班車將不會設中途站,故此有部分景峰區的居民會受影響。
署方會再與城巴商討該線加設中途站是否可行;
(b)就第29(c)段,署方也發現班次不準時,並知悉城巴正研究改善的方法。
現時B3A線巴士未能維持每30分鐘一班是因為途經的地區較多,而位於鳴琴路的巴士總站設施不足,也影響行車時間。
她建議檢討該巴士線設於鳴琴路的巴士總站是否有必要遷回山景邨景麗樓附近;
(c)就第29(e)段,署方也曾考慮該建議,並已請部門的工程師研究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