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业务的核算完整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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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是指固定资产初始成本的确定。
固定资产成本是指企业构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
包括直接支出和间接支出。
例如建造固定资产的利息资本化。
为了对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企业一般需要设置“固定资产”、“累积折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账户进行核算。
1.固定资产
2.在建工程
3.工程物资
“工程物资”账户核算企业为基建工程等而准备的各种专用物资的实际成本。
借方登记企业购入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企业领域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为工程购入但尚未领用的专用物资的实际成本。
一、外购固定资产
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企业购入的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按照购入时实际支付的买价、运杂费、装卸费、专业人员服务费、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原价入账。
2009年1月1日起,实行增值税改革。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9年1月1日起,购进固定资产,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发生的进项税额,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但是,
(1)不动产、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2)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备无论在会计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附属设备和配套设备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信、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3)企业购入的动产固定资产若专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若购进固定资产涉及支付运输费用时,运输费用按照7%的扣除率计算增值税。
【例5-1】2009年10月5日,企业购入一台生产用不需要按照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50000元,增值税税额8500元,另支付运费2000元。
取得了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货款以银行存款支付。
借:
固定资产(50000+2000
(1-7%)=)518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2000
7%=)8640
贷:
银行存款60500
【例5-2】企业新购入中央空调一套,准备改建办公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款项尚未支付。
固定资产2340000
应付账款2340000
【练习1】2013年9月1日甲公司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就可以直接投入使用的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000000元,增值税170000元发生的运杂费5000元,以银行存款转账支付。
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1000000+5000×
0.93=10046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0+5000×
0.07=170350
银行存款1175000
2.购入的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企业购入的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在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将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由“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要单独核算,不能抵扣的增值税需要资本化,计入到成本之中。
【练习2】2013年9月3日,乙公司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250000元,增值税42500元,支付的运输费为3000元,款项已经通过银行支付;
安装设备时,领用原材料一批价值24200元;
应付安装工人工资为5100元,确认的职工福利费为700元。
乙公司的会计处理:
(1)支付设备价款、增值税、运输费合计295500元
在建工程250000+3000
0.93=2527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2500+3000
0.07=42710
银行存款295500
(2)领用本公司原材料、应付安装工人工资、应付福利费等合计为30000元
在建工程30000
原材料24200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7100
——福利700
(3)设备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固定资产282790
在建工程252790+30000=282790
【练习3】假定练习2为企业购置的中央空调,空调安装后形成了企业自有房产的配套设施,其他数据不变。
乙公司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不可抵扣,因此,需要资本化)
在建工程295500
(2)领用本公司原材料、应付安装工人工资、应付福利费等合计为30000元,原材料分摊的进项税额转出4114元
在建工程30000+4114=3411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4200
17%=4114
(3)中央空调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固定资产329614
在建工程295500+34114=329614
3.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资产
在实务中,企业可能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资产。
如果这些均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并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则应将各项资产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并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如果一笔款项购入的多项资产中还包括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也应按类似的方法予以处理。
4.超过正常信用条件购买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企业超过正常信用条件购买固定资产的经济业务,如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资产,且在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期限比较长,超过正常信用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该项购货合同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购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不能以各期付款额之和确定,而应以各期付款额的现值之和确定。
计算现值所选择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延期付款债务特定风险的利率。
各期实际支付的价款之和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成本之中。
其余部分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务费用。
其账务处理为:
购入固定资产时,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练习4】2007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购货合同,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特大型设备。
合同约定,甲公司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价款。
该设备价款共计90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在2007年至2011年的5年内每年年末支付180万元。
2007年1月1日,设备如期运抵甲公司并开始安装。
2007年12月31日,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发生安装费398530.60元,已用银行存款付讫。
假定乙公司适用的折现率为10%。
(1)购买价款的现值为:
1800000
(P/A,10%,5)=1800000
3.791=6823800元
2007年1月1日,融资购入大型设备的账务处理如下:
在建工程——xx设备6823800
未确认融资费用2176200
长期应付款——乙公司9000000
(2)确认信用期间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额,如表6-1所示。
(3)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为设备安装期间,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额符合资本化确认条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2007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如下:
在建工程——xx设备682380
未确认融资费用682380
长期应付款——乙公司1800000
银行存款1800000
固定资产——xx设备7506180
在建工程——xx设备7506180
(4)2008年12月31日
财务费用570618
未确认融资费用570618
以后期间的账务处理与2008年12月31日相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
自建的固定资产应先通过“在建工程”账户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账户转入“固定资产”账户。
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营工程和出包工程两种。
1.自营工程
(1)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机器设备等动产作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进项税额,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中抵扣。
【例5-4】2009年9月10日,公司自建一条生产线,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30000万元,支付增值税5100元,实际领用工程物资(不含增值税)20000元。
领用材料一批,实际成本3000元,增值税为510元,以上均取得了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货款以银行存款支付。
1)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
工程物资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
银行存款35100
2)工程领用物资
在建工程20000
工程物资20000
3)工程领用原材料
在建工程3000
原材料3000
(2)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作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计入工程物资或在建工程的成本。
企业购入作为存货核算的原材料,以及为机器设备等动产工程购入的工程物资,如用于不动产工程时,应将分摊的进项税额转入在建工程的成本,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企业为建造房屋建筑等不动产工程购入的工程物资,如用于机器设备等动产工程,或转为企业生产用原材料,则分离应分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企业为建造不动产工程领用了本企业产品,按领用产品的成本及应负担的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账户,按领用产品成本贷记“库存商品”账户,按应负担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
若用于建造机器设备等动产工程,则按领用产品成本借记“在建工程”账户,贷记“库存商品”账户。
【例6-4】甲公司自建厂房一幢,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500000元,支付增值税税额为85000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
领用本企业生产的水泥一批,实际成本为80000元,计税价格为1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
应负担的工程人员工资为100000元,支付其他费用30000元。
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1)购入工程物资时:
工程物资585000
银行存款585000
2)领用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厂房585000
3)领用本企业生产的水泥
在建工程——厂房(80000+100000
17%=)97000
库存商品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4)计提工程人员的工资
在建工程——厂房100000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00000
5)支付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
在建工程——厂房30000
银行存款30000
6)工程完工交付使用
固定资产——厂房812000
在建工程——厂房812000
【练习5】2013年1月1日,甲公司准备自行建造一幢厂房,为此购入工程物资一批,价款为250000元,增值税425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1~6月,工程先后领用工程物资201825元,剩余物资转为该公司的存货;
工程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价值为32000元;
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有关劳务支出为35000元;
计提工程人员工资65800元,确认工程人员福利费为9212元;
6月底,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
工程物资250000+42500=292500
银行存款292500
在建工程201825
工程物资201825
在建工程32000+5440=37440
原材料3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2000×
17%=5440
4)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劳务支出
在建工程35000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35000
5)确认工程人员工资、福利费
在建工程75012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65800
——福利9212
固定资产349277
在建工程201825+37440+35000+75012=349277
6)剩余工程物资转作存货
原材料(292500—201825)/1.17=77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7500×
17%=13175
工程物资90675
(5)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毁损,减去残料价值以及保险公司、过失人等赔偿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
盘盈的工程物资或处置净收益,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
工程完工后发生的工程物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计入当期损益。
(6)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当自发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体成本等,按暂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有关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
企业以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其成本由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发生的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以及需分摊计入各固定资产价值的待摊支出。
待摊支出是指在建设期间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某项固定资产价值,而应由所建造固定资产共同负担的相关费用,包括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以及负荷联合试车费等。
在出包方式下,“在建工程”科目主要是企业与建造承包商办理工程价款的结算科目,企业支付给建造承包商的工程价款,作为工程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企业应按合理估计的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进度款,借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xx工程)”、“在建工程——安装工程(xx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付账款”等科目。
工程完成时,按合同规定补付的工程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将需安装设备运抵现场安装时,借记“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xx设备)”科目,贷记“工程物资——xx设备”科目;
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发生的待摊支出,借记“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长期借款”等科目。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①根据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按比例计算分配待摊支出:
待摊支出分配率=累计发生的待摊支出/(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在安装设备支出)
建筑工程应分配的待摊支出=建筑工程支出×
分配率
安装工程应分配的待摊支出=安装工程支出×
×
工程应分配的待摊支出=(×
工程的建筑工程支出+×
工程的安装工程支出+×
在安装设备支出)×
待摊支出分摊率
②计算确定已完工的固定资产成本。
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成本=建筑工程支出+应分摊的待摊支出
需要安装设备的成本=设备成本+为设备安装发生的基础、支座等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应分摊的待摊支出
③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将“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
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在建工程——安装工程”、“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等科目。
注意:
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练习6】甲公司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新建一个火电厂。
建造的火电厂由3个单项工程组成,包括建造发电车间、冷却塔以及安装发电设备。
20×
8年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将该项目出包给乙公司承建。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建造发电车间的价款为1000万元,建造冷却塔的价款为600万元,安装发电设备需支付安装费用100万元。
建造期间发生的有关事项如下(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
(1)20×
8年2月10日,甲公司按合同约定向乙公司预付10%备料款160万元,其中发电车间100万元,冷却塔60万元。
(2)20×
8年8月2日,建造发电车间和冷却塔的工程进度达到50%,甲公司与乙公司办理工程价款结算800万元,其中发电车间500万元,冷却塔300万元。
甲公司抵扣了预付备料款后,将余款用银行存款付讫。
(3)20×
8年10月8日,甲公司购入需安装的发电设备,价款总计700万元,已用银行存款付讫。
(4)20×
9年3月10日,建筑工程主体已完工,甲公司与乙公司办理工程价款结算800万元,其中,发电车间500万元,冷却塔300万元。
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了一张期限3个月的商业汇票。
(5)20×
9年4月1日,甲公司将发电设备运抵现场,交乙公司安装。
(6)20×
9年5月10日,发电设备安装到位,甲公司与乙公司办理设备安装价款结算100万元,款项已支付。
(7)工程项目发生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公证费、监理费共计58万元,已用银行存款付讫。
(8)20×
9年5月,进行负荷联合试车领用本企业材料20万元,发生其他试车费用10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试车期间取得发电收入40万元。
(9)20×
9年6月1日,完成试车,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要求:
编制甲公司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答案】
8年2月10日,预付备料款
预付账款160
贷:
银行存款160
8年8月2日,办理建筑工程价款结算
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冷却塔)300
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发电车间)500
银行存款640
预付账款160
8年10月8日,购入发电设备
工程物资——发电设备700
银行存款700
9年3月10日,办理建筑工程价款结算
应付票据800
9年4月l日,将发电设备交乙公司安装
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发电设备)700
工程物资——发电设备700
9年5月10日,办理安装工程价款结算
在建工程——安装工程(发电设备)100
银行存款100
(7)支付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公证费、监理费
在建工程——待摊支出58
银行存款58
(8)进行负荷联合试车
在建工程——待摊支出30
原材料20
银行存款10
银行存款40
在建工程——待摊支出40
(9)结转在建工程计算分配待摊支出
待摊支出分配率=(58+30-40)÷
(1000+600+100+700)=2%
发电车间应分配的待摊支出=1000×
2%=20(万元)
冷却塔应分配的待摊支出=600×
2%=12(万元)
发电设备应分配的待摊支出=(700+100)×
2%=16(万元)
结转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发电车间)20
——建筑工程(冷却塔)12
——安装工程(发电设备)2
——在安装设备(发电设备)14
在建工程——待摊支出48
计算已完工的固定资产的成本:
发电车间的成本=1000+20=1020(万元)
冷却塔的成本=600+12=612(万元)
发电设备的成本=(700+100)+16=816(万元)
固定资产——发电车间1020
——冷却塔612
——发电设备816
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发电车间)1020
——建筑工程(冷却塔)612
——安装工程(发电设备)102
——在安装设备(发电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