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事故案例Word文件下载.docx
《触电事故案例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触电事故案例Word文件下载.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进一步坚决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并加强安全动态管理,加强危险作业和过程的监控,进一步规范、完善施工现场安全设施。
四、事故处理结果:
1、本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6万元。
2、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根据事故调查小组的意见,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者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1)公司总经理范某,对项目部安全管理不够,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给予作出书
面检查的处分。
(2)公司副总经理曹某,对项目部安全管理、检查监督不严,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给予作出书面检查的处分。
(3)项目经理石某,对职工安全教育、交底不到位,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作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的处分。
(4)工地安全员周某,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监督不严,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
(5)水电工班长朱某、副班长蔡某,对班组安全生产、安全教育不够,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分别给予进行口头警告和罚款的处分。
(6)普工郭某,使用手提切割机操作不当,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已在事故中死亡,故免于追究。
触电事故案例
(二)
2002年8月10日,在上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某住宅小区工地上,油漆班正在进行装饰工程的墙面批嵌作业。
下午上班后,油漆工屈某在施工现场47#房西南广场处,用经过改装的手电钻搅拌机(金属外壳)伸入桶内搅拌批嵌材料。
下午15时35分左右,泥工何某见到屈某手握电钻坐在地上,以为他在休息而未注意。
大约1分钟后,发现屈某倒卧在地上,面色发黑,不醒人事。
何某立即叫来油漆工班长等人用出租车将屈某急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医院诊断为触电身亡。
屈某在现场施工中用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手电钻搅拌机,本人又违反规定私接电源,加之在施工中赤脚违章作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项目部对职工、班组长缺乏安全生产教育,现场管理不到位,发现问题未能及时制止,况且用自制的手枪钻作搅拌机使用,在接插电源时,未经漏电保护,违反“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原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公司虽对职工进行过进场的安全生产教育,但缺乏有效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加之屈某自我保护意识差,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预防及控制措施:
召开事故现场会,对全体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反对违章操作、冒险蛮干的安全教育,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公司领导,应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对下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管理,下属工程、项目部必须配备安全专职干部。
项目部经理必须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互相保护意识,严禁职工违章作业,违者要严肃处理。
4、
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安全员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5、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职工学习,并在施工生产中严格执行,预防事故发生。
6、
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和电器设备的检查、检验,强化用电人员的安全用电的意识,加强现场维修电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性,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用电安全。
本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6万元。
公司法人代表姚某,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力,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责令其作书
面检查。
项目经理朱某,放松对职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和遵章守纪的教育,对本次事故负有管
理责任,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处以罚款。
项目部安全员叶某,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力,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
给予罚款的处分。
(4)
项目部油漆班长包某,提供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电动工具,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
(5)
油漆工屈某,自我保护安全意识差,违章用电,赤脚作业,违反了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因本人已死亡,故不予追究。
触电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来源:
作者:
日期:
2011-04-08
某企业地面辅助生产系统有维修车间、锅炉房、配电室、油库、办公大楼和车库等。
在维修车间,除机械加工设备外,还有1台额定起重量1.5t、提升高度2m的起重机,气焊用氧气、乙炔气瓶各5个。
燃煤锅炉房有出口水压(表压)0.12MPa、额定出水温度130℃、额定功率28MW的锅炉2台。
油库有1个储量为7的汽油储罐及配套加油设备。
办公大楼内安装载人电梯2部。
该企业有员工通勤大客车1辆。
2006年6月5日10时,电工甲在维修车间进行电气维修。
10时30分,车工乙开完会,准备使用机床时发现没电,于是来到电气开关柜前,发现开关柜门开着,没有停电作业警示,就接通电源,造成电工甲触电死亡。
根据以上情景,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指出该企业现有设备中哪些属于特种设备。
2、该企业是否应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是,说明该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3、说明此次事故调查组的成员构成
4、写出此次事故的事故调查报告概要。
答案:
1、锅炉、载人电梯、大客车、油罐、起重机都属于特种设备
2、要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十)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电工甲
触电事故案例剖析
一、触电事故分类
二、
三、触电事故是由于电流通过人体或带电体与人体间发生放电而引起人体的病理、生理效应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四、
五、触电事故可分为接触触电事故和非接触触电事故。
接触触电事故是当人体触及带电体且形成回路时,有电流通过人体,这种通过人体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生理效应对人体造成的伤害;
非接触触电事事故是当人体接近、而非接触带电体,带电体对人体发生放电时,电弧或电火花对人体造成的伤害。
六、
七、二、典型案例剖析
八、
九、1984年3月28日下午,某厂运输车间,为帮助职工运水泥构件,不慎汽车吊扒杆升到距10千伏高压线约100毫米处,又因为承重摆动扒杆而碰触高压线,致使扶钢丝绳的汽车司机触电死亡。
由于该吊运作业违反了“在10千伏高压线下作业,安全间距不应小于2米”的规定,且由非司机开车,因而导致悲剧的发生。
十、
十一、1998年7月31日上午,某厂职工子弟中学校办工厂的一名青年管工,在承包工程的室外地沟里进行对执着管道作业时,接着电焊机二次回路线,往焊管搭接时触电;
他倒地后,又将回路线压在身下而身亡。
该管工在雨后有积水的管沟内对接管时,脚上穿的塑料底布鞋和手上戴的帆布手套均已湿透。
当右手接电焊机回路线往钢管上搭接时,裸露的线头触到戴手套的左手掌上,使电流在回线──人体──手把线(已放在地上)之间形成回路,电流通过心脏。
尤其是触电倒下后,在积水的沟内,人体成了导体。
这时,人体电阻在1000欧左右,电焊机空载二次电压在70伏左右,则通过人体的电流为70毫安。
而成年人通常的致命电流为50毫安。
70毫安电流使其心脏不能再起压送血液的作用,所以血液循环停止造成死亡。
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加之缺乏安全用电知识使年仅23岁的青年工人死于非命。
十二、
十三、类似的事故还有1998年7月17日下午某厂一铆工在进行点焊固定工件作业时触电身亡。
非电焊工干点焊;
所用焊把末端因绝缘破损而漏电;
天气高温炎热,又为保产品质量工作地点不能使用降温风扇,致使工作服、防护手套被汗湿透,这些因素导致入厂才1年,虚岁才20的小伙子离一开了人间。
十四、
十五、1993年11月7日上午,某厂动国力外线班班长与一徒工一起执行拆除动力线伤务。
班长骑跨在天窗端墙沿上解横担上第二根动力线时,其头部进入上方10千伏高压线间发生电击,从11.5米高的窗沿上坠落地面,因颅内出血抢救无效死亡。
该动力线距10千伏高压线才0.7米,远小于安全距离之规定;
作业时不停上万10千伏高压电;
作业者又不系安全带;
下方监护人员是一句上班才两个月的徒工,不具备工作监护资格。
一系列的违章,结果丢掉了班长宝贵的生命。
十六、
十七、1996年9月7日上午,某厂动力车间变电班,在对三分厂2号分变电所进行小修时,拉下10千伏高压负荷开关,听到变压器的声响停止后,以为已经断电,作业者爬上高压侧准备清扫铝排,当即被电击倒三根高压铝排上丧命。
原来在1996年元月8日凌晨,该高压负荷开关B相保险管爆烈,上支座被烧环,变电班长和车间电力调度在现场商议决定由副班长用导线将保险管下支座与高压铝排直接连通。
事后既没有向画间汇报,也未作正规处理。
此次作业,虽拉下高压负荷开关,但经B相仍形成通路,以致作业人员被10千伏高压电死。
用导线跨接保险座这一临时措施,历经8个月之久仍未消除,留下隐患;
此次作业时既不拉油开关,又不验电,也不挂临时接地线,就冒冒险作业,致使一名刚毕业分配入厂的中专生丢掉了年轻的生命。
十八、
十九、1997年9月17日上午,某厂降压站值班人员反映1号主变黄相电流互感器油位不到位。
主管工程师便到110千伏降压站,把护栏的门锁(未锁)拿下来,进去看黄相电流互感器的油位。
瞬间一声响,其胸部、上肢、下肢60%被电弧II、III度烧伤致残。
电站主管工程师无人监护下只身进入护栏内察看油标,超越了安全距离而导致放电烧伤实不应该。
二十、
二十一、类似事故,还有“违章进入高压柜,触电烧伤截手臂”。
1995年11月14日上午,某厂110千伏变电站站长,可谓电站“权威”。
为趁110千伏停电时间,更换当日停电操作中被拉断裂的214隔离开关操作机构座在独自进入214高压柜时,隔离开关因触动而合闸,只身在三相10千伏高压包围之中,被放电电弧烧伤,一个月后左臂截肢致残。
二十二、
二十三、1996年8月25日,某厂电试班,在理化处变电所变压器室小修时,明知6032刀闸带电,班长却独自架梯登高作业,因木梯离6032刀闸过近(小于0.7米),遭电击从1.2米高处坠落撞击变压器,最终因开放性颅骨骨折、肋骨排列性骨折、双上肢电灼伤等,抢救无效死亡。
老电工忽视了人体与10千伏带电体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之规定;
而且一人作业,无人监护,违章作业葬送了自己。
二十四、
二十五、三、防范触电措施
二十六、
二十七、电工(高、低压)作业、电焊作业都是特种作业。
国家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持证上岗。
二十八、
二十九、预防触电的措施,有技术措施也组织措施。
技术措施主要有:
安全电压、自动断电、保护接地、保护接零、加强绝缘、间隔屏障等。
前述作业时,由于不做临时接地线、电焊机二次回路线绝缘坏损、作业人员进入禁区而失去了间隔屏障等,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组织措施主要有:
作业人员进入禁区而失去了间隔屏障等,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作业人员要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考试,持证上岗;
检修电气设备、设施,排除电气故障作业,必须办理停电申请,有双路供电的要同时停电;
停电后还要当场验电、做临时接地线、挂警示牌;
带电作业或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应设监护人,监护人的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工作人员应服从监护人的指挥;
监护人在执行监护时,不应兼做其它工作等。
这些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责任制中都有明文规定。
三十、
三十一、必要的技术措施与组织措施是安全生产的保障,也是保命措施。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用鲜血写成的,是科学与经验的总结,违者必将事故临头。
所谓“愚者用鲜血换取教训,智者用教训避免流血”说的就是违章与遵章的不同结果。
间接接触触电防护措施
http:
//www.RiskMW.com 2011-12-1613:
44:
33
互联网
浏览:
334
发布评论(0)
一、间接接触触电防护
(1)在正常情况下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金属部分,如金属外壳、金属护罩和金属构架等,在发生漏电、碰壳等金属性短路故障时就会出现危险的接触电压,此时人体触及这些外露的金属部分,称为间接接触触电。
(2)在电气设备、线路等出现故障的情况下,为避免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而进行的防护,称为间接接触触电防护,或称为防止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
(3)间接接触电防护措施有以下几种:
①自动切断供电电源(接地故障保护)。
②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气设备(即Ⅱ级电工产品)。
(安全管理交流-)
③将有触电危险的场所绝缘,构成不导电环境。
④采用不接地的局部等电位连接保护,或采取等电位均压措施。
⑤采用安全特低电压。
⑥实行电气隔离。
二、中性点与零点、中性线与零线的区别
当电源侧(变压器或发电机)或者负载侧为星形接线时,三相线圈的首端(或尾端)连接在一起的共同接点称为中性点,简称中点。
中性点分电源中性点和负载中性点。
由中性点引出的导线称为中性线,简称中线。
如果中性点与接地装置直接连接而取得大地的参考零电位,则该中性点称为零点,从零点引出的导线称为零线。
通常220伏单相回路两根线中的一根称“相线”或“火线”,而另一根线称为“零线”或“地线”。
“火线”与“地线”的称法,只是实用中的一种俗称,特别是“地线”的称法不确切。
严格地说,应该是,如果该回路电源侧(三相配电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则称“零线”;
若不接地,则应称“中线”,以免与接地装置中的“地线”相混。
当为三相线路时,除了三根相线外,还可从中性点引出一根导线,即中性线,从而构成三相四线制线路。
这种线路中相线之间的电压,称为线电压,相线与零线之间的电压称为相电压。
中性点是否接地,亦称为中性点制度。
中性点制度可以大致分为两大类,即中性点接地系统与中性点绝缘系统。
而按照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规定,将低压配电系统分为IT、TT、TN三种,其中TN系统又分为TN-C、TN-S、TN-C-S三类。
三、保护接地
所谓保护接地,就是将电气设备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出现危险对地电压的金属部分(如外壳等)用导线与大地做电气连接。
如果电气设备没有保护接地,当其某一部分的绝缘损坏时,外壳将带电,同时由于线路与大地间存在电容,人体触及此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的外壳,将遭受触电危险。
对电气设备实行保护接地后,接地短路电流将同时沿接地体和人体两条通路通过。
接地电阻一般为4欧以下,而人体电阻约为1000欧,因此通过接地体的分流作用,流经人体的电流几乎等于零,这样就避免了在短路故障电流下人体触电的危险。
四、保护接零
保护接零简称为接零,就是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外壳),用导线与低压配电网的零线(中性线)直接连接,以保护人身安全,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保护接零一般与熔断器、脱扣器等配合,作为低压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和380/220伏三相四线制系统(在IEC标准中称之为TN-C系统)的防触电措施。
有了保护接零,当发生碰壳短路时,短路电流就由相线流经外壳到零线,再回到变压器的中性点。
由于故障回路的电阻、电抗都很小,所以故障电流很大,它足以使线路上的保护装置(熔断器或自动开关)迅速动作,从而将漏电的设备断开电源,消除危险,起到保护作用。
虽然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都可以保证人身安全,但保护接零较保护接地更具有优越性,因为零线的阻抗小、短路电流大,从而克服了保护接地要求其电阻值很小的局限性。
五、保护接地与保护接零的区别
保护接地与保护接零的主要区别是:
(1)保护原理不同保护接地是限制设备漏电后的对地电压,使之不超过安全范围。
在高压系统中,保护接地除限制对地电压外,在某些情况下,还有促使电网保护装置动作的作用;
保护接零是借助接零线路使设备漏电形成单相短路,促使线路上的保护装置动作,以及切断故障设备的电源。
此外,在保护接零电网中,保护零线和重复接地还可限制制备漏电时的对地电压。
(2)适用范围不同保护接地既适用于一般不接地的高低压电网,也适用于采取了其他安全措施(如装设漏电保护器)的低压电网;
保护接零只适用于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网。
(3)线路结构不同如果采取保护接地措施,电网中可以无工作零线,只设保护接地线;
如果采取保护接零措施,则必须设工作零线,利用工作零线作接零保护。
保护接零线不应接开关、熔断器,当在工作零线上装设熔断器等开断电器时,还必须另装保护接地线或接零线。
六、电气设备的哪些金属部分应进行保护接地或接零
凡是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而当绝缘损坏、碰壳短路或发生其他故障时,有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金属部分及其附件都应实行接地或接零。
这些金属部分或附件包括:
(1)电机、变压器、断路器和其他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基座。
(2)配电屏(盘)和控制屏(台)的框架,变、配电所的金属构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钢筋混凝土构架中的钢筋。
(3)导线、电缆的金属保护管和金属外皮,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线盒和终端盒的金属外壳,母线的保护罩和保护网等。
(4)照明灯具、电扇及电热设备的金属底座和外壳,起重机的轨道。
(5)架空地线和架空线的金属杆塔,以及装在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的外壳和支架。
(6)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7)超过安全电压而未采用隔离变压器的手持电动工具或移动式电气设备的外壳等。
(8)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9)避雷器、保护间隙、避雷针和耦合电容器的底座。
七、电气设备的哪些金属部分可不实行保护接地或接零
电气设备的以下金属部分,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可不实行保护接地或接零:
(1)干燥场所采用的安全电压或低于安全电压(交流50伏以下、直流110伏以下)的电气设备外壳。
(2)装在配电盘(屏)、控制屏(台)和配电装置金属框架上的电气测量仪表、继电器和其他低压电器的外壳。
(3)架空线路木杆上和变电所室外木构架上的绝缘瓷瓶金具,以及绝缘损坏时不会危及人身安全的绝缘子金属底座。
(4)已接地金属的构架上的支持绝缘子和套管的金具,已接地机床上的电机和电器的外壳。
(5)不导电场所的低压电气设备(包括与之有金属性连接的机械设备等)的外壳。
(6)装有确保人身安全的高灵敏度漏电保护器的电气装置。
八、保护接地线的颜色
我国过去生产的电工产品,其接地线都以黑色为标志,这种标志已被淘汰。
目前,我国已执行国际标准,采用黄、绿双色绝缘线作为保护接地线。
黄、绿双色是国际电工委员会规定的保护接地线专用色标,已为国际通用,我国亦在相应标准中明确规定使用这一色标。
但日本、西欧一些国家采用单一绿色线作为保护接地线,所以我国出口这些国家的某些电工产品也用单一绿色线作为保护接地线。
如果使用这此出口转内销的电工产品,必须注意,不要因接地线颜色不同而接错线,造成触电。
如果对保护接地线的色标难以判断,应查看说明书,或拆开辨认,或用万用表判别。
九、在低压配电系统中,采用保护接零应注意的事项
在1千伏以下配电系统中,采用保护接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三相四线制低压电源的中性点必须良好接地,工作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要求,以保证零线起工作和保护双重作用。
(2)必须在规定地点将零线重复接地,以防止零线断线造成危险。
(3)零线回路上不得装设开关和熔断器,以防止零线断开时接零设备外壳产生危险的对地电压;
但对于不起保护作用的零线,或另装保护接零线时,可同时在电路的相线和零线上装开关和熔断器。
(4)对零线的敷设要求与相线相同,以防止零线发生断线故障。
(5)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零线,应以并联方式接到零干线上。
(6)在接零系统中不许任一设备实行保护接地。
(7)零线的载流量至少应大于相线载流量的1/2。
(8)零线的最小截面不得小于规程规定的最小截面,以保证零线能承受短路故障电流和自动切除故障设备的电源。
十、自动切断供电电源的基本原则
自动切断供电电源这一保护措施,是指采用适当的开关电器,当设备绝缘损坏后,在规定时间内自动切断损坏设备的电源,以防止因人体接触危险电压的时间过长而引起触电伤亡事故。
因此,基本原则是:
电气设备的任何故障所产生的故障电流,在保证人身安全所要求的时间内及时被切断。
采取这一保护措施,是以下述两个相互关联的条件为前提的:
(1)电流流通的通路,或称为“故障环路”,亦即故障电源在该环路内流通。
这种环路的构成,与配电系统的型式(或中性点制度)有关。
通常,所采用的TN、TT、IT各种不同系统的故障环路是各不相同的。
(2)切断故障电流的时间,亦即故障发生后,在一定时间内切断故障电流,以保障人身安全。
切断故障电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