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教案第十四章科学技术的社会运行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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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自己解决研究经费,自己制造仪器设备,自己自由选题。
如17世纪英国皇家学会时期,法拉第、波义耳时代,是典型的“小科学”时期。
工业化进程,科学进人了资助研究时期:
研究经费的增长使个人难以承担,仪器设备的复杂使个人难以自制,加之靠企业、财团的资助,选题也不能自由。
现代,越来越多的跨学科、综合性大课题的出现,需要大规模的合作,需要跨公司、甚至跨国的协作;
项目经费巨大,仪器设备复杂,情报资料众多等等,科学技术日益社会化、国家化甚至国际化,从而进入大科学时期。
所谓大科学,就是依照现代工业的形式组织起来并加以管理的科学。
如,美国的曼哈顿工程、阿波罗计划,中国的两弹一星、载人航天,以及世界各国合作的人类基因组计划等,都是典型的代表。
科学技术的组织、管理、决策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
科学技术不仅成为重要的社会活动、社会化事业,甚至成为重要战略产业、带头产业。
大科学促进了科学技术与社会的一体化,使科学、技术及其与经济、社会之间的传统界限日益模糊。
正是在一体化过程中,形成了一个包括政府、企业、资本集团、科学技术研发机构等利益单元组成的社会综合体,它决定了科学技术发展的方向、规模和速度。
于是,一方面社会的各个子系统和各种因素对科学技术的运行环境、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
另一方面,科学技术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甚至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的影响愈益全面、深刻,显示了社会的科学技术化,产生了一系列新的学科,如科学学、科学社会学、科学知识社会学(SSK)、科学技术与社会(STS)等,它们正在汇合成一门新兴的交叉科学——科学技术学。
2.工业研究实验室和研发中心的兴起
工业研究实验室是从小科学到大科学的过程中,适应“科学一技术一生产”三位一体化发展出现的。
它作为基础科学研究和应用技术发展相结合的研发机构,同后来出现的各种研发中心一起成为研究与开发的重要形式。
它集研发于一身,利用新科学技术成果,直接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品设计,促进市场竞争,创造经济效益。
工业研究实验室和研发中心成为科学技术创新的重要源泉,有力地加速和激活了科学技术的社会运行。
研究与开发包括三种活动: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开发。
按美国科学基金会的定义:
基础研究是指向科学知识增长的研究,其基本目的是获得对研究课题(成果)的充分认识和理解,而不是考虑实际应用。
应用研究则是导向知识实际应用的研究。
试验开发是指科学知识的系统利用,以产生有用的材料、装置、工艺(设计)或方法。
工业研究实验室有如下特点:
一是在组织形式上,它主要由基础研究部门和技术开发部门组成。
前者的研究方式主要是群体性的,规模大小不一,后者多学科合作和组织化特点更加突出。
因而,它运行过程中的科研管理问题就显得十分重要,既要重视个人创造性,又要体现团队精神,组织协调好各方面的力量,促进合作互补。
二是在基本任务上,它的目标是创新,只有依靠创新,企业的发展才是可持续的。
三、科学技术业成为国家的战略产业
“科学一技术一生产”的现代结构模式,加速了科学技术与社会的一体化,在这个过程中,工业研究实验室和研发中心的兴起,一方面突出了科学技术在社会运行中的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充分显示出科学技术已经成为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举足轻重的子系统,成为一种新战略产业。
为了从宏观的角度调控科学技术业的社会运行,出现了国家创新系统。
1.高技术是科学技术的制高点
美国战后在电子、核能、合成材料、航空航天等尖端技术领域处于世界前列,形成新的产业,继而不断向其他发达国家扩散,从中获得巨额利润,给其衰退中的资本主义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
高技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形成热潮,各国为了抢占此制高点,纷纷出台各自的高技术战略发展计划,将之作为实现国家社会发展目标的重大战略杠杆。
如美国的“战略防御倡议(星球大战计划,1983)”、日本的“科学技术振兴基本政策(1984)”和“人类新领域研究计划(1986)”、欧共体的“尤里卡计划(1985)”、中国的“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纲要(863计划,1986)”等等。
为了推进高技术发展,促进其产业化进程,高技术开发区应运而生。
高技术开发区成为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和产品创新的重要形式。
高技术开发区一般分为五种类型:
以大学为中心建立的科学公园、研究园、科技园;
以若干高技术为中心发展形成的研究开发、试制生产、市场营销相结合的开发区;
以高技术工业为基础发展形成的开发区,称工业园区;
在大学、科研院所、工业企业组成的科技城基础上形成的开发区;
高技术产品加工区。
中国在1985年7月建立了深圳科技工业园,这是全国第一个区域自主建立的高技术开发区。
此后,建立了国家级的高技术开发区52个,包括1988年5月成立的北京开发试验区、1991年3月批准的26个,1992年11月批准的25个。
开发区大致分为三种类型:
大学和科研院所集中的智力密集型;
大中工业城市的工业基础型;
沿海开发地区的沿海外向型。
同时形成了长江三角区、珠江三角区、渤海湾等产业开发带。
高技术产业化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具备相应的社会条件。
为此,发达国家纷纷创立国家创新体系,以便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促进其良性运行。
2.国家创新系统是科学技术的新体制
在“科学一技术一生产”一体化与科学技术社会化的基础上,科学技术成为重要的社会建制。
为了保障科学技术的社会运行,发挥国家在促进科学技术创新活动中的作用,国家创新系统应运而生。
英国学者费里曼在研究日本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在《关于日本的技术政策与经济实绩》(1987)一书中首次使用了“国家创新系统”概念。
20世纪90年代后,·
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都对此进行研究,将之作为制订科技政策、甚至国家政治和经济政策的基础。
国家创新系统是国家层次上对科学技术的社会运行过程,即科学技术知识的产生、交流、传播与应用过程的体制化,它是在国家的总体规划下,科学技术的社会运行中各有关部门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推动创新的网络。
具体地说,它是由一系列资助或从事R&
D活动并将其成果转化为商品,以及推动和影响新技术扩散的机构和组织组成的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第二节科学技术社会运行的不平衡性
科学与技术历史悠久,首先作为一种独特的实践活动它有自身发展的规律,其次它在社会中的发展也呈现出不同的规律性,最突出的表现是其发展的不平衡性。
因此,不同的国家要据此制订出适合自身条件的科学技术运行的目标、体制与保障措施,打破和利用这一不平衡性。
科学技术发展不平衡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区域(空间)运行的不平衡性
在科学技术的社会运行过程中,由于社会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与国际环境不同,会产生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
不同的时期一些国家和地区会成为科学活动的中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学中心会不断转移,这种中心转移又促进科学与技术的不断发展。
科学活动中心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形成和转移,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它反映了不同国家和民族的优势和特点。
科学技术发展的不平衡性深刻影响了世界文明的进程,成为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动力。
贝尔纳首先注意到这一现象,日本的汤浅光朝则提出科学中心转移的理论。
汤浅光朝把科学成果作为重要指标,通过大量的定量统计和分析,提出科学成果占世界总量的四分之一以上即为科学中心,此持续时间即科学兴隆期,平均约80年。
汤浅光朝还详细描述了科学中心从意大利(1540—1610)、英国(1660—1730)、法国(1770—1830)、德国(1810—1920)到美国(1920一)的转移路线,被称作汤浅现象。
汤浅现象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的状况都有相关的联系,往往是这些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反映了科学技术社会运行的重要特点。
从历史的观点与发展的观点看来,在汤浅提出的转移路线中有些因素特别是理性精神、海外贸易、经济发展、政治变革、产业革命起主导作用。
科学技术社会运行的不平衡性是从整体水平上说的,不是科学中心的、相对落后的国家和地区仍然可以有重要的科学成就,这同重视基础研究,并注意选择突破方向及适当转移研究重点等有密切关系。
例如,战后最伟大的科学发现——DNA双螺旋结构,不是在当时最强盛、条件最好、有深厚基因研究传统的美国出现,而是在遭受战争严重破坏的英国卡文迪什实验室出现的。
二、过程(时间)运行的不平衡性
恩格斯早巳指出,科学的发展同前一代人遗留下来的知识量成正比。
美国科学学家D.普赖斯在E.赖德“藏书量每16年翻一番”的发现基础上,提出众多领域的各种科学指标都有其成倍增长的周期,体现科学发展的加速规律,即科学的指数增长律。
如物理学家、重大科学发现、化学元素、大学生等数目及仪器精密度为20年;
科学期刊、科学文摘、化合物、科学学会会员、学士等数目为15年。
小行星发现数、行列式、非欧几何、伦琴射线、心理学等文献数及交通速度、发电量等为10年,等等。
除了绝对指标外,相对指标也有类似规律。
技术进步在国民经济增长中所占比重,即科技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美国从上个世纪交替时期的25.6%,增至20世纪70年代时的75.2%,现在一般发达国家都在60%-80%之间。
中国的经济增长方式也正在进人从着眼粗放要素(资金、劳动力)到注重集约要素(技术进步)、从扩大外延到提高内涵的转变中。
此外,还有R&
D/GDP、科研经费与国民收人的比例等。
三、科学发展的不平衡性
由于科学自身逻辑和社会外在选择的共同作用,会产生科学发展的不平衡性,表现为科学的整体和科学的个体(学科、理论)发展的不平衡性:
前者表现为上述的空间和时间发展上的不平衡性;
后者主要表现为学科发展中的不平衡性,
如在科学发展的不同时期,会形成不同的带头学科,且不断更替。
带头学科的形成和更替,显示了科学的内在活力,促进了科学的发展。
苏联科学史家、哲学家凯德洛夫运用历史比较法、统计分析法对科学史实进行逻辑重组,提出带头学科更替的理论。
带头学科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在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上走在其他学科前头,并对整个自然科学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学科。
带头学科可以是单一学科或一组学科,它们交替领先。
苏联哲学家凯德洛夫(1903—1985)描述了带头学科从近代到现代的更替过程,即:
力学;
化学、物理学和生物学;
微观物理学;
控制论、原子能科学和宇航学。
他预言新的带头学科是分子生物学,下一个带头学科将是心理学为主的一组学科。
四、技术发展的不平衡性
由于技术自身逻辑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影响,造成技术发展的不平衡性。
表现为区域、国家、国际范围的不平衡性;
历史发展过程的不平衡性;
自然地理、资源状况、生产方式、经济水平、文化背景、甚至宗教信仰等都会影响这种不平衡性。
因而出现了技术引进、技术转移、技术贸易与技术市场、境外技术开发、技术联盟合作开发等技术发展形式:
第一,技术引进。
这是一种从国外引进相对先进的技术成果,进行产品开发生产的形式。
这种技术开发形式通常是落后国家为追赶先进、提高竞争起点和缩短竞争差距采用的方法,由于一国技术发展的不平衡性,使发达国家也要进行技术引进。
第二,技术转移。
这是一种企业将国内母公司所开发出的技术,转移到国外子公司,以此提高企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方法。
第三,技术贸易。
一般指技术的国际贸易,高技术国际贸易在发达国家中十分盛行。
测量国际技术贸易的一个重要指标是“专利自我满足率”的下降幅度。
第四,境外技术开发。
随着全球化、国际化发展,企业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的国际性企业,在境外进行生产的同时,开始在境外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充分利用国外的智力资源。
第五,技术联盟合作开发。
随着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成本和风险不断增大,也为了更好地优势互补,一些企业组成技术联盟,合作进行技术开发。
这种技术联盟大都是跨国的,具有多文化特征,既有互补性,又有冲突性。
第三节科学技术社会运行的保障
现代社会是一个动态的复杂巨系统,科学技术作为它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子系统,必然和其他子系统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与相互作用,并且必然要受制于社会运行环境系统的综合影响。
从系统的观点建立科学技术的政策、法规与组织机构,并使之制度化,以便对科学技术活动进行合理的调节控制,保障其健康持续地运行发展,这是科学技术社会运行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建立保障研发活动社会运行的机制
抢占高技术这个制高点,必须建立国家创新体系,以保证科学技术社会运行中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因素的协同作用,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
国家创新系统实质上是通过研究与发展促进科学创新与技术创新的组织和制度系统。
实现科学创新与技术创新需要一定的组织形式与制度保障。
首先是创新必须要有主体,即组织,包括企业、大学、研究机构和政府部门等。
其次组织活动必须要有规范准则,即制度,包括资金投入、运作、成果产出、转化、市场反馈等。
因此,建立创新系统的目的就是要建立科学技术在不同主体间的流动机制、促进这种流动的组织方式和对其进行调控的机制,从而保证研究与发展的顺利进行。
国家创新系统还是一个以市场为基础的资源配置系统。
对科研机构、大学与企业的资源配置发挥调控作用是十分重要的。
保障国家研发能力、衡量国家创新系统力度,一般有如下指标:
R&
D总资金、R&
D/GDP、R&
D增长率/GNP增长率、R&
D/国家财政总支出等。
高技术领域的竞争首先表现在R&
D的高投入上。
一般发达国家R&
D/GDP在2%—3%。
而中国刚向1%迈进。
美国正是凭借其R&
D投入的明显优势,使其高技术及其产业化的创新活动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同样,高技术给美国带来的高效益,造就了美国“新经济”的神话。
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全球化,促进了创新全球化,还出现了超出国家创新网络范围的国际创新网络。
在国家网络与国际网络之间还有一个中间层次的网络,就是国家集团的区域性合作创新网络。
如欧共体、北美自由贸易协议集团等经济组织,实际上也是与科学技术创新有关的组织,很多大型研究项目成为该区域成员国共同的合作项目。
二、建立保障科学技术发展的决策机构
国家的科学技术决策机构,根据科学技术发展规律、科学技术与经济的发展水平以及国家发展战略,制定战略、政策、法规、研发投入等,应用资金、市场、政策法律、社会创新组织等杠杆作用,保障和规范科学技术的社会运行活动:
第一,战略方针制定。
第二,政策法规引导。
第三,产业升级调整。
第四,研究开发投人。
第五,区域示范探索。
三、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科学技术体制
1.科学奖励制度
由于科学家的职业特点、科学劳动的复杂性、科学发现和科学成果的公有性等,使科学贡献的同行和社会承认及相应的奖励显得特别重要。
科学奖励系统的出现,源于对科学职业动力机制的深入考察和分析。
科学奖励系统的实质是对科学家独创性贡献和科学能力的承认。
科学奖励系统的特点是荣誉性、层次性、变动性,其功能在于促进优势积累、引人竞争机制、有利社会控制。
科学奖励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将倡导科学家的社会规范、改善科学评价体系、优化科学的社会建制、推进科学事业持续稳定地发展。
2.技术专利制度
技术因其知识的专有性而注重技术发明的专利权。
专利法和专利制度是技术创新成果的权益及其有序扩散和转化的保障。
对技术成果及其使用价值的评价,便成了技术社会承认的最重要依据。
与科学发现的优先权相对应的是技术发明的专利权。
科学的直接目的是认识自然,
技术的直接目的是利用、改造、创造、控制自然。
技术是直接的、较多体现为物质形态的生产力,它与社会、经济、生产力的关系更为密切。
技术评价的标准是权衡利弊得失、追求功利性。
因而,如同科学因其知识的公有性而注重科学发现的优先权一样,技术则因其知识的专有性而注重技术发明的专利权。
技术专家提交的成果通常被称为“技术发明”,技术发明的结果是创造出自然界原来所不存在的人工产物。
与科学发现不同,技术发明的前期智力和资金的大量投入,以及技术发明的公开可以带来可观的商业利益,即后期模仿和增值的易获利性,都必须通过专利来调节,以保护发明者的自主知识产权,制约获利者,并保障前期投的回收。
这就引出了专利权的保护问题,要承认科技成果在这种情况下具有经济学上的意义,不能像那些“公有化”的知识,可以无偿占有,而要按其使用价值,支付数额不等的“货币”。
专利制度是技术社会建制的重耍组成部分,也是技术社会运行的润滑剂,它是对技术创新成果的权益及其有序扩散和转化的保障。
专利制度是否完善通常是衡量技术创新体系是否健全及富有活力的标准。
中国进入WTO后,能否从制造中心转向研发中心,能否全面与国际接轨,提高科技人员和企业的专利意识及完善专利制度是十分重要的。
3.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科学技术的社会运行中,由于科学技术活动的复杂性,使其各种因素及其活动过程的各个环节都不可或缺。
除了科学技术自身运行过程各环节的中介服务外,还包括非技术、非生产性的中介服务,如律师、市场调查、咨询、公共关系、风险投资、产品分销等,以及非生产性公司,包括研发实验室、产品设计室、猎头公司、相关辅助服务公司等。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科技创新活动、高风险的研发投入更需要通过社会化中介机构来推进。
在科学技术的创新活动中,产学研的结合非常关键。
研究型大学、高技术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创新者个体或共同体之间形成相互依存和促进的非线性共生作用机制,促进技术、资本、服务的协同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尽管政府在其中可以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但大量的、尤其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主要通过社会化中介机构来实现。
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过程中,科技中介服务是重要的中介桥梁,它是科技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广泛吸纳社会各界力量促进两者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
风险投资:
从广义上说,是泛指所有具有高潜在收益,同时又可能蒙受高风险损失的投资。
这里强调的是高风险和高潜在收益,而不是资金来源、分配、使用和经营管理。
从狭义上说,风险投资则专指向高技术创新的投资。
它集融资与投资于一身,汇资本与管理于一体。
经合组织在1983年召开的第二届投资方式研讨会上认为:
凡是以高技术与知识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的创新产品或服务的投资,皆可视为风险投资。
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是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
包括科技过程的各个环节和科技服务的各个方面。
例如,信息综合服务(信息沟通与发布、信息咨询等),技术综合服务(技术管理、技术发展、技术贸易、技术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技术诊断与仲裁等),专利和知识产权服务(专利和知识产权的咨询、管理等),风险投资服务(风险投资资金的募集、设立、管理、运作等)科技政策、科技法律法规服务(相应科技政策和科技法律法规的研究、咨询、决策及战略规划、系统策划等),科技人才服务(科技人才的管理、培训、咨询、合理调配、市场运作等)。
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完善是科技社会运行体制化建设的新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