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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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5篇

关于2021年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5篇

关于2021年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5篇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校车运行监督管理,防范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乘车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诸城市人民政府《接送学生车辆配备管理实施方案》、《关于成立校车管理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在车上)的校车交通事故。

  三、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学生宿舍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指挥,包括:

人员救护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沟通协调组。

要求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2、人员救护组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区级以上医院;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其他学生;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沟通协调组负责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与交警部门、校车租赁公司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四、预警预防

  

(一)、分析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

  1、环境因素,如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或道路湿滑等;

  2、未按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日常检修维护不到位,导致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不达标;

  3、没有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4、校车驾驶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未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驾驶;

  5、校车驾驶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追逐利益忽视安全,超速超员运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酒后驾车等;

  6、未配备随车照管人员,或随车照管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7、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交通安全知识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1、校车应经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审批备案,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校车标牌,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2、校车车主按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3、驾驶员必须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

  4、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5、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6、校车驾驶人严禁酒后驾驶校车;

  7、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8、照管人员应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认真履行职责;

  9、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乘车安全教育,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外地机动车、货运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违规车辆及其他证件不全、不符合安全条件和超载的车辆,发现违规车辆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10、如遇恶劣天气,学校及时提醒校车驾驶人、学生及家长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校车接送学生安全。

  五、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一旦发生校车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10、120电话报警,同时向服务学校报告。

  2、学校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向中心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报告,镇街学校应同时向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学校、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3、学校要立即派人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有伤亡要及时联系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者家属。

  5、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

  6、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7、及时通知校车保险机构,配合保险机构做好对交通事故的评估和理赔工作。

  8、妥善处理好其他善后事宜。

  六、善后处理

  1、学生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置参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置预案”,注意在与家长协调时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责任人(如:

校车租赁公司等),一同参与协商解决。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立案后,由交警部门依法解决。

关于2021年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5篇

  一是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幼儿园的交通安全工作。

要求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做到:

工作日,上班前至净校后两小时内,必须保持通信畅通;休息日,上午尽可能开机;特殊情况,必须做到24小时开机。

  二是该预案本着预防性和教育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经常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不断强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体师生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三是制定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报告制度。

规定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幼儿园所有教职工均有权、有义务立即报告。

一般情况报告程序:

现场教师或知情教师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组员报告情况;组长根据情况决定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非常特殊可越级上报。

  四是应急工作分工。

幼儿园根据人员特点把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人员分成现场处理组(负责迅速处理现场情况。

根据现场情况决定:

向交警报告;联系医院做好抢救准备;向校内发出指令;向教育局报告);留校处理组(负责迅速做好了解情况、接应工作。

具体准备工作:

迅速查清乘车幼儿的人数、具体姓名、家庭地址、家长姓名;通知应急组及其他有关人员集中;根据现场处理组的指令,迅速落实医院、车辆、及有关人员);机动应急组(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随时准备接应。

关于2021年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5篇

  一、事故类型

  1、财产事故:

运输油罐车发生的使自身或其他物体产生损害的事故。

  2、车辆互碰事故:

运输油罐车与其他车辆发生的一方或多方碰撞事故。

  3、与非机动车、行人互碰事故:

运输油罐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碰撞事故。

  4、设备事故:

运输油罐车在装油、卸油过程中,损坏静态付油、收油设施的事故。

  二、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财产事故

  1、载油车辆发生事故后,应停稳车辆,切断电源,下车检查有无油品泄漏。

  2、空载或检查无油品泄漏后,检查损害情况,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上报。

  3、伤及电力、煤气等具有危险性的设备,应立即报警,同时报告相关部门。

  4、伤及通讯、照明、交通信号、园林绿化、道路等公共设施应报告相关部门。

  

(二)车辆互碰事故

  1、载油车辆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后,应停稳车辆,切断电源,下车检查有无油品泄漏。

  2、空载或检查无油品泄漏后,查看对方车辆有无人员受伤。

如有伤者,应立即抢救,并报警。

  3、车辆损失严重或有伤者,应当抢救伤者,及时报警。

  4、车辆损失在“保险简易处理程序”范围内,经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同意后,可以“私了”。

  (三)与非机动车、行人互碰事故

  1、载油车辆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碰撞事故后,应停稳车辆,切断电源,下车检查有无油品泄漏,并请周围群众帮助救助伤者。

  2、空载或检查无油品泄漏后,立即察看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有无受伤情况。

  3、如伤者轻微,经受伤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撤离现场。

  (四)设备事故

  1、装油、卸油车辆在装、卸油过程中,对静态装油、卸油设施发生碰、撞、挂、拉事故后,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

  2、检查车辆及装油、卸油设施有无漏油,并报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3、如果在装油时发生事故,应立即通知装油人员关闭装油阀,如无油品泄漏,与装油等人员一道处理善后,并报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事态严重的应报警。

  4、如果在卸油时发生事故,应立即关闭卸油阀,如无油品泄漏,与卸油等人员一道处理善后事宜,并报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事态严重的应报警。

  5、如有人员受伤,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报警。

  6、如果有油品溢出,需要移动车辆,禁止启动车辆,应当用人工将油罐车推离现场。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保护现场。

为查明事故原因提供原始、真实的证据。

  如有火情发生,按“火情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如有跑、冒、撒、漏油品事故发生,按“跑冒撒漏油品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关于2021年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5篇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负责人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

主要任务是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事故车辆主管部门及公安、卫生、民政、交通、保险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

现场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一)抢险组:

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

主要任务是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装、民政、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情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县领导组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二)救护组:

由县卫生局负责,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医疗、医药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

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伤员抢救工作。

  (三)事故调查组:

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

主要任务是组织交警、消防等部门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参加救护和理赔等工作。

现场勘查可根据需要商请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监察局派员参加。

  (四)善后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保险公司、事故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

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要在1小时内核实清楚情况并向县公安局报告,县公安局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接到县委、县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工作。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违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县事故调查组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事故赔偿由相关保险公司及事故责任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县领导组办公室。

关于2021年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5篇

  一、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

  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法驾驶、超速、超载、超车;驾驶员疲劳驾驶、技术生疏、应变能力差;特别是制动系统不符合基本要求等造成交通事故。

对方驾驶员及行人、非机动车违章行为引发校车交通事故。

  二、事故的预防:

  1、幼儿园外出租用车辆目前须选择大众崇明公交公司的车辆,并选用遵纪守法、经验丰富、工作责任性强有一定驾龄的驾驶员担任驾驶员。

  2、建立集中学习教育制度,定期组织交通法规的学习及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专门的身体与心理状况的检查。

  4、加强幼儿交通安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幼儿文明乘车,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抢座位。

  5、加强对幼儿园自有车辆的管理。

(电瓶车.汽车)。

  6、幼儿园制订并落实驾驶员驾车安全制度、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

  7、不准违法超速、超车。

  三、事故的处理: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1、车辆碰撞等交通事故:

发生人员伤亡、车辆严重损伤应立即报警,若无伤者、能自行协商解决者可自行协商解决。

  2、立即处置乘车人员,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就近医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挥幼儿换乘其它车辆,特别注意换车过程中的幼儿安全保护。

  4、报县教育局。

一般事故3天内作书面报告,重大事故立即口头报,事后作书面汇报。

  5、通知受伤幼儿家长。

  6、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与事故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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