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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区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大安区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自贡市大安区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属大安区人民政府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成立于2012年8月。

负责筹集、使用和管理国有土地开发整理资金和新征地拆迁补助及安置房建设资金;负责区本级储备土地的收购、开发整理资金测算平衡、招商洽谈及出让前期的准备工作;负责区本级储备土地未供应前的前期开发、保护、管理、临时利用及为储备土地、实施前期开发进行融资等工作;负责建立土地储备和项目资金使用台账;牵头开展征地拆迁和双挂钩、土地整理项目工作。

内设三个职能股室,分别是:

综合科、土地整理科、土地储备科。

二、部门概况

自贡市大安区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无下属部门,现有编制15人,其中:

事业编制15个。

2017年末,共有在职职工4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自贡市大安区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本年收入合计29602.3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13.38万元,占10.1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588.95万元,占89.8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1:

收入决算结构图单位:

万元)

2017年自贡市大安区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本年支出合计29602.3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64.21万元,占0.22%;项目支出29538.12万元,占99.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

支出决算结构图单位:

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602.33万元、支出总计29602.33万元。

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582.11万元,增长228.18%,支出增加20572.38万元,增长227.82%。

 

(图3: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自贡市大安区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3.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18%。

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03.89万元,增长99.63%。

 

(图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3.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91万元,占1.62%;城乡社区支出955.19万元,占31.70%;农林水支出2000万元,占66.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3万元,占0.15%;医疗卫生支出2.04万元,占0.07%;住房保障支出2.72万元,占0.09%。

 

(图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单位:

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48.9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支出:

支出决算为955.1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

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

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自贡市大安区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65万元,主要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41.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2万元。

  公用经费19.56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6.76万元、印刷费2.36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0.01万元、电费0.02万元、邮电费0.26万元、物业管理费0.02万元、差旅费0.24万元、维修(护)费0.80万元、培训费0.61万元、劳务费3.82万元、工会经费0.41万元、其他交通费1.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4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自贡市大安区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2017年度无“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自贡市大安区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6588.95万元。

主要项目是:

四川跨越公司征地拆迁补偿,芭蕉冲安置房,马桑沟项目等等,涉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农转非人员社保金、拆迁工作经费、缴纳耕地占用税及规费等。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自贡市大安区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自贡市大安区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21万元,比2016年增加31.66万元,增长97.27%。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自贡市大安区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

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20万元,覆盖率达到37.44%。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存在的问题是:

绩效跟踪的方式和流程可以更加优化。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二是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应用水平;三是重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质量;四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关键性

10

独立性

1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5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5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5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

指政府在社会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1.城乡社区:

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2.农林水:

指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3.住房保障: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

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大安区区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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