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装饰工程计算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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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装饰工程计算规则
装饰工程目录
总说明
一、《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及统一基价表(装饰·装修)》(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装饰装修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计量标准。
二、本定额是编制装饰装修工程单位估价表、招标工程标底、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装饰装修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建筑装饰装修。
四、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关地区标准和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六、本定额人工消耗量参考了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定额。
人工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划分。
七、本定额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的损耗。
3.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打包为零星材料费。
4.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未列出定额消耗量,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工具川具使用费内考虑。
八、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工效测算确定的。
2.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机械,术列入定额,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九、本定额的木材分类如下:
一类:
红松、水桐木、樟子松、三夹板、五夹板。
二类:
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扬木、柳木、椴木、枫木、九层~十一层夹板、木芯板。
三类:
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榉木、枘木、樟木、密度板、十一二层以上夹板。
四类:
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十、本定额所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品种、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时,可按各章规定调整。
如定额中以饰面夹板、实木(以锯材取定)、装饰线条表示的,其材质包括榉木、橡木、柚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桦木、水曲柳等;部分列有榉木或者橡木、枫木的项目,如实际使用的材质与取定的不符时,可以换算,但其消耗量不变。
十一、地面防水、墒面防水按《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相应子目执行。
十二、本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十三、本定额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第一章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本章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混凝土等的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整体面层中的水磨石粘贴砂浆厚度为25mm,若设计粘贴砂浆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时,按找平层每增减子目进行调整。
三、菱苦土地面、现浇水磨石定额项目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其余项目均不包括酸洗打蜡。
四、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
栏板、栏杆、扶手造型图见本定额附录三。
五、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1m2以内且定额未列项目的工程。
六、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按成品考虑。
七、镶拼面积小于0.015m2的石材执行点缀定额。
第二章墙柱面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和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的(含型材)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二、抹灰厚度:
如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定额有注明厚度的项目可以换算外,其他一律不作调整(见附表)。
三、墙面抹石灰砂浆分二遍、三遍、四遍,其标准如下:
二遍:
一遍底层,一遍面层;
三遍:
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一遍面层;
四遍:
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二遍面层。
四、抹灰等级与抹灰遍数、工序、外观质量的对应关系如下:
名称
普通抹灰
中级抹灰
高级抹灰
遍数
二遍
三遍
四遍
主要工序
分层找平、修整、表面
压光
阳角找方、设置标筋、
分层找平、修整、表面
压光
阳角找方、设置标筋、
分层找平、修整、表面
压光
外观质量
表面光滑、洁净、接搓
平整
表面光滑、洁净、接搓
平整、压线、清晰、顺直
表面光滑、洁净、颜色
均匀、无抹纹压线、平
直方正、清晰美观
五、两面或三面凸出墙面的柱、圆弧形、锯齿形墙面等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乘以系数1.05。
六、勾缝镶贴面砖定额子目,面砖消耗量分别按缝宽5mm、10m和20mm考虑,如灰缝不同或灰缝超过20mm以上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水泥砂浆1:
1)用量允许调整,其他不变。
七、镶贴块料和装饰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扶手、雨篷周边等。
八、面层、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定额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如设计要求时,应按其他工程相应子目执行。
九、面层、木基层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应按油漆、涂料章节相应子目执行。
十、隔墙(间壁)、隔断(护壁)、等定额中龙骨间距、规格如与设计不同时,定额用量允许调整。
附表:
抹灰砂浆定额厚度取定表
项目名称
砂浆种类
厚度(mm)
水刷豆石
砖、混凝土墙面
水泥砂浆1∶3
12
水泥豆石浆1∶1.25
12
毛石墙面
水泥砂浆1∶3
18
水泥豆石浆1∶1.25
12
水刷豆石
砖、混凝土墙面
水泥砂浆1∶3
12
水泥白石子浆1∶1.5
10
毛石墙面
水泥砂浆1∶3
20
水泥白石子浆1∶1.5
10
水刷玻璃碴
砖、混凝土墙面
水泥砂浆1∶3
12
水泥玻璃碴浆1∶1.25
12
毛石墙面
水泥砂浆1∶3
18
水泥玻璃碴浆1∶1.25
12
干粘白石子
砖、混凝土墙面
水泥砂浆1∶3
18
毛石墙面
水泥砂浆1∶3
30
干粘玻璃碴
砖、混凝土墙面
水泥砂浆1∶3
18
毛石墙面
水泥砂浆1∶3
30
斩假石
砖、混凝土墙面
水泥砂浆1∶3
12
水泥白石子浆1∶1.5
10
毛石墙面
水泥砂浆1∶3
18
水泥白石子浆1∶1.5
10
墙、柱面拉条
砖墙面
混合砂浆1∶0.5∶2
14
混合砂浆1∶0.5∶1
10
混凝土墙面
水泥砂浆1∶3
14
混合砂浆1∶0.5∶1
10
墙、柱甩毛
砖墙面
混合砂浆1∶1∶6
12
混合砂浆1∶1∶4
6
混凝土墙面
水泥砂浆1∶3
10
水泥砂浆1∶2.5
6
注:
1、每增减一遍素水泥浆或801胶素水泥浆,每平方米增减人工0.01工日,素水泥浆或801胶素水泥浆0.0012m3。
2、每增减1mm厚砂浆,每平方米增减砂浆0.0012m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内墙抹灰:
1.内墙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板、挂镜线、0.3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亦不增加,墙垛和附墙烟囱侧壁面积与内墙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
2.内墙面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寸计算,其高度确定如下:
(1)无墙裙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2)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3)钉板天棚的内墙面抹灰,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另加l00mm计算。
3.内墙裙抹灰面积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和空圈的侧壁面积不另增加,墙垛、附墙烟囱侧壁面积并入墙裙抹灰面积内计算。
(二)、外墙抹灰:
1.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和大于0.3m2孔洞所占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面积不另增加。
附墙垛、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人外墙面抹灰工程量内计算,栏板、栏杆、窗台线、门窗套、扶手、压顶、挑檐、遮阳板、突出墙外的腰线等,另按相应规定计算。
2.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以高度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大于0.3m2孔洞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的侧壁不增加。
3.窗台线、门窗套、挑檐、腰线、遮阳板等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者按装饰线以延长米计算,如展开宽度超过300mm以上时,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套零星抹灰定额项目。
4.栏板、栏杆(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顶等)抹灰按中心线的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乘以2.20系数以平方米计算,套用零星项目子目;外侧与内侧抹灰砂浆不同时,各按1.10系数计算。
5.雨蓬外边线按相应装饰或零星项目执行。
6.墙面勾缝按垂直投影面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的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门窗套、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柱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
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二、装饰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外墙面装饰抹灰面积,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侧壁面积亦不增加。
附墙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抹灰面积工程量内。
2.女儿墙(包括泛水、挑砖)、阳台栏板(不扣除花格所占孔洞面积)内侧抹灰按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10,带压顶者乘系数1.30按墙面定额执行。
3.柱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高计算。
4.“零星项目”按设计图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三、块料面层等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墙面贴块料面层,按实贴面积计算。
2.墙面贴块料、饰面高度在300mm以内者,按踢脚板定额执行。
3.柱饰面面积按外围饰面尺寸乘以高度计算。
4.挂贴大理石、花岗岩中其他零星项目的花岗岩、大理石是按成品考虑的,花岗岩、大理石柱墩、柱帽按最大外径周长计算。
5.除定额已列有柱帽、柱墩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柱帽、柱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并入相应柱面积内,每个柱帽或柱墩另增人工:
抹灰0.25工日,块料0.38工日,饰面0.5工日。
6.隔断、隔墙、屏风按净长乘净高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7.全玻隔断的不锈钢边框工程量按边框展开面积计算;全玻隔断工程量按其展开面积计算。
8.装饰抹灰分格、嵌缝按装饰抹灰面面积计算。
第三章幕墙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子目所使用的材料及技术要求,除符合有关的规范标准外,还必须符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以及《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的要求。
二、本章未包括施工验收规范中要求的检测、试验所发生的费用。
三、本章定额子目使用的钢材、铝材、镀锌方钢型材、索、索具配件、拉杆、拉杆配件、玻璃肋、玻璃肋连接件、驳接抓及配件、镀锌加工件、化学螺栓、悬窗五金配件的型号、规格,如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机械消耗等不变。
四、本章定额子目所采用的骨架若需要进行弯弧处理,其弯弧费另行计算。
五、本章定额子目中的索结构辅助钢桁架安装是考虑在混凝土基层上的,若采用和主体钢构件直接焊接的连接方式;或和主体钢构件采用螺栓连接的方式,则需要扣除化学螺栓和钢板材料费。
六、框支承幕墙是按照后置预埋件考虑的,若预埋件同主体结构同时施工,则应扣除化学螺栓材料费。
七、点支承玻璃幕墙是采用内置受力骨架直接和主体钢结构进行连接的模式,若采用螺栓和主体连接的后置连接方式,后置预埋钢板、螺栓材料费另行计算。
八、基层钢骨架、金属构件只考虑防锈处理,若表面采用高级装饰,另套用相应章节。
九、幕墙防火系统、防雷系统中的镀锌铁皮、防火岩棉、防火玻璃、钢材和幕墙铝合金装饰线条,如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机械消耗等不变。
十、本章定额子目雨蓬装饰是指钢骨架隐框玻璃雨蓬、钢骨架点式玻璃雨蓬、钢骨架铝塑板或单铝板雨蓬、钢骨架PC板雨蓬。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点支承玻璃幕墙,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四周框外围展开面积计算。
肋玻结构点式幕墙玻璃肋工程量不计算,作为材料项进行含量调整。
2.全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带肋全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玻璃肋按玻璃边缘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幕墙内。
3.金属板幕墙,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外围展开面积计算。
凹或凸出的板材折边,按照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幕墙工程量内。
4.框支承玻璃幕墙,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展开面积计算。
幕墙中同材质的悬窗并入幕墙工程量内。
5.点支承玻璃幕墙钢桁架,按设计图示尺寸按质量以吨为单位计算。
6.幕墙防火隔断,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7.幕墙防火系统、避雷系统以及金属成品装饰压条均按延长米计算;
8.雨蓬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外围展开面积计算。
有组织排水的排水沟槽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雨棚工程量内。
第四章天棚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凡注明了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的(含型材)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定额中的人工、其他材料和机械数量不变;定额的抹灰厚度不得换算。
二、带密肋小梁和每个井内面积在5m2以内的井字梁天棚抹灰,按每l00m2增加3.96工日计算。
三、本定额除部分项目为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外,其余均为天棚龙骨、基层、面层分别列项编制。
四、本定额龙骨的种类、间距、规格和基层、面层材料的型号、规格是按常用材料和常用做法考虑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五、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天棚(跌级天棚其面层人工乘系数1.1)。
六、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定额中为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为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人工乘0.85系数。
七、本定额中平面天棚和跌级天棚指一般直线型天棚,不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
灯光槽制作安装应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艺术造型天棚项目中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其断面示意图见本定额附录四。
八、龙骨架、基层、面层的防火处理,应按本定额第六章相应子目执行。
九、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不另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天棚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
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
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抹灰工程
量内计算。
2.密肋梁和井字梁天棚抹灰面积,按展开面积计算。
3.天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时,区别三道线以内或五道线以内按延长米计算,线角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
4.檐口天棚的抹灰面积,并人相同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5.天棚中的折线、灯槽线、圆弧形线,拱形线等艺术形式的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6.楼梯底面抹灰,按楼梯水平投影面积(梯井宽超过200mm以上者,应扣除超过部分的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30,套用相应的天棚抹灰定额计算。
7.阳台底面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人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
阳台如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30。
8.雨蓬底面或顶面抹灰分别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
雨蓬顶面带反沿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20;底面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20。
二、各种吊顶天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洞、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
三、天棚基层按展开面积计算。
四、天棚装饰面层,按主墙间主墙间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应扣除0.3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灯槽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五、本章定额中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的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同第二条。
六、板式楼梯底面的装饰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乘1.15系数计算,梁式楼梯底面按展开面积计算。
七、灯光槽按延长米计算。
八、保温层按实铺面积计算。
九、网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十、嵌缝按延长米计算。
十一、石膏装饰计算:
1.石膏装饰角线、平线工程量以延长米计算。
2.石膏灯座花饰工程量以实际面积按个计算。
3.石膏装饰配花,平面外型不规则的按外围矩形面积以个计算。
第五章门窗工程
说 明
一、本定额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采用何种操作方法均按定额执行。
二、本章木枋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4。
三、定额中所注明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
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板、枋材一面刨光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mm;圆木每立方米材积增加0.05m3。
四、定额中木门窗框、扇断面取定如下:
无纱门框:
60mm×l00mm
有纱门框:
60mm×120mm
无纱窗框:
60mm×90mm
有纱窗框:
60mm×1l0mm
无纱镶板门扇:
45mm×l00mm
有纱镶板门扇:
45mm×l00mm+35mm×l00mm
无纱窗扇:
45mm×60mm
有纱窗扇:
45mm×60mm+35mm×60mm
胶合板门扇:
38mm×60mm
半截玻璃门扇:
45mm×1l0mm
定额取定的断面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应按比例换算。
框断面以边框断面为准(框裁口如为钉条者加贴条的断面):
扇断面以主挺断面为准。
换算公式为:
设计断面(加刨光损耗)/定额断面*定额体积
五、普通门窗小五金费,除门锁外,均包括在定额内以“元”表示。
定额所附普通木门窗小五金表,仅作备料参考。
六、各类型门扇的区分如下:
1.全部用冒头结构镶木板的为“镶板门扇”。
2.全部用冒头结构镶木板及玻璃,不带玻璃棱的为“玻璃镶板门扇”。
3.二冒以下或丁字冒,上部装玻璃,带玻璃棱的为“半截玻璃门扇”。
4.门扇无中冒头或不带玻璃棱,全部装玻璃的为“全玻璃门扇”。
七、木门窗不论现场或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定额,现场外制作点至安装地点的运输另行计算。
八、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项目不分现场或施工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定额。
九、铝合金地弹门制作型材(框料)按101.6mm×44.5mm×2.0mm方管制定,单扇平开门按38系列(厚2.0mm)制定,双扇平开窗按38系列(厚1.5mm)制定,推拉窗按90系列(厚1.5mm)制定。
如实际采用的型材断面及厚度与定额取定规格不符者,可按图示尺寸乘以线密度加6%的施工损耗计算型材重量。
十、铝合金卷闸门(包括卷筒、导轨)、彩板组角钢门窗、塑钢门窗、隔热断桥铝塑复合门窗、塑料门窗等安装以成品安装编制的。
门窗成品包括玻璃及五金配件在内。
十一、玻璃厚度、颜色、密封油膏、软填料,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十二、包门框设计只包单边框时,按定额含量的60%计算。
十三、包门扇、门窗套、门窗筒子板、窗帘盒、窗台板等,饰面板材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定额含量不变。
十四、金属防盗网制作、安装,适用于阳台、窗户。
如单位面积含量超过
20%时可以调整。
十五、门扇贴饰面板项目,均未含装饰线条,如需装饰线条,另列项目计算。
十六、玻璃加工,均按平板玻璃考虑。
如加工弧形玻璃、钢化玻璃、空心玻璃等另编补充定额。
十七、“门、窗洞口上部装饰”为木制,以文艺复兴式为主,综合考虑了罗马式、哥特式和巴洛克式。
在此范围内,不论设计变化程度,均不得调整。
造型展开宽度1000mm以内,按展开面积计算,该范围内凸凹100mm以内的装饰已综合考虑,不另展开。
十八、本章各种“艺术造型”均指基层造型,不含油漆、贴面、装饰线、实木艺术雕刻、嵌条,实际发生时,应另执行相应定额。
十九、“门、窗洞口上部装饰”与门窗套相连成整体者,整体执行门窗套定额。
二十、本定额中的门、窗、天棚、地面、墙面含有玻璃的子目中均已含玻璃加工费,不得重复计算。
本章玻璃加工子目为单项计算时的备用项目。
二十一、金属门窗的运输,执行建筑工程定额第五章的相应子目。
二十二、木质防火门以乙级木质防火门(木材用量为4.79m3)为基准编制,如为甲级木质防火门(木材用量为5.88m3),则每平方米单价另加35元/m2,如为丙级木质防火门(木材用量为3.98m3),则每平方米单价扣减35元/m2。
二十三、钢质防火门以乙级钢质防火门(1.2钢板用量为1.5678t;0.8钢板用量为2.8t)为基准编制,如为甲级钢质防火门(1.2钢板用量为1.852t;0.8钢板用量为3.12t),则每平方米单价另加40元/m2,如为丙级钢质防火门(1.2钢板用量为1.327t;0.8钢板用量为2.53t),则每平方米单价扣减40元/m2。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普通木门、普通木窗框扇制作、安装工程量均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二、普通窗上部带有半圆窗的工程量应分别按半圆窗和普通窗计算,其分界线以普通窗和半圆窗之间的横框上裁口线为分界线。
三、纱扇制作安装按扇外围面积计算。
四、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铝合金、不锈钢门窗(成品)安装,彩板组角钢门窗安装,塑钢门窗安装,橱窗制作安装,塑料门窗安装均按设计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五、卷闸门、防火卷帘门安装按洞口高度增加600mm乘以门实际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六、防火门楣包箱按展开面积计算。
七、防火卷帘门电动装置已综合在子目中,卷闸门电动装置以套计算,小门安装以个计算。
八、防盗门窗安装按框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九、防火门(窗)制作安装工程量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十、实木门框制作安装以延长米计算。
硬木刻花玻璃门按门扇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一、装饰木门扇按门扇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二、成品豪华装饰门安装子目均指工厂预制品(含门框及门扇)工程量按设计门洞面积计算。
十三、不锈钢板包门框按框外表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彩板组角钢门窗附框安装按延长米计算;无框玻璃门安装按设计门洞口以平方米计算。
十四、电子感应门及旋转门安装按樘计算。
十五、不锈钢电动伸缩门按樘计算。
电动伸缩门含量不同其伸缩门及钢轨允许换算。
十六、包橱窗框以橱窗洞口面积计算。
十七、门窗套及包门框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包门扇及木门扇镶贴饰面板以门扇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十八、窗台板、筒子板及门、窗洞口上部装饰按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饰面板设计选用不同时,可另行调整,其含量不变。
十九、豪华拉手安装按付计算。
二十、金属防盗网制作、安装按阳台、窗户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十一、门窗贴脸按延长米计算。
二十二、窗帘盒、窗帘轨、钢筋窗帘杆均以延长米计算。
二十三、门、窗洞口安装玻璃按洞口面积计算。
二十四、铝合金踢脚板安装按实铺面积计算。
门锁安装按把计算。
二十五、玻璃黑板按连框外围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二十六、玻璃加工:
划圆孔、划线按平方米计算,钻孔按个计算。
二十七、闭门器按套计算。
二十八、木门窗运输:
单层门窗按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双层门窗按洞口面积乘1.36(包括双层门窗或一玻一纱门窗)以平方米计算。
第六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说明
一、本定额刷涂、刷油采用手工操作;喷塑、喷涂、喷油采用机械操作。
操作方法不同时,不予调整。
二、油漆浅、中、深各种颜色,已综合在定额内,颜色不同,不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