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传感器企业标准0611剖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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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传感器企业标准0611剖析
ER光电传感器
企业标准
(编号:
DN-QB-20140611)
东南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1、范围
本企业标准规定了ER-系列光电传感器的术语、符号、代号、型
号规格分类、基本参数,结构和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企业标准适用于能对调制的红外光束遮光或反光,来检测物体的ER-系列光电式传感器(以下称光电开关)。
光电开关是全封闭式,并且有半导体开关元件,可连接额定电压直流额定电压不超过30V的工业控制回路使用的光电开关。
1.引用标准
GB156额定电压
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1525制图纸
GB4208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
GB4588.1-4588.2印制板企业标准
GB/T3926.2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静电放电要求
GB/T13926.3工业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辐射电磁场的要求
GB/T13926.4工业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电快速瞬变脉冲群要求
GB/T14048.10《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5-2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接近开关》
GB3836.1爆炸环境第一部分:
设备通用要求
GB3836.4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3836.15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GB3836.18爆炸性环境、本质安全系统
GB3836.20爆炸性环境设备保护级别(EPL)为Ga级的设备
JB/T6475光电开关标准
JB2759机电产品包装通用企业标准
JB3284机电、电器产品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3.名词术语
3.1光电开关
根据投光器发出的光,在检测体上发生光亮增减,用光电变换元件组成的受光器,检测物体有无、大小的非接触式控制器件。
3.2反射式
投光器发出的光,由检测体反射到受光器上光量的方式。
3.3对射式
投光器发出的光,被检测体遮挡,检测受光器上光量的方式。
3.4反射器式
投光器发出的光,由反射器反射后被检测体遮挡,检测受光器上光量的方式。
3.5亮动式
因光量增加,通断输出的元件导通而动作的方式。
3.6暗动式
因光量减少,通断输出的元件导通而动作的方式。
3.7直流三线式
采用直流电源,有两根电源线和一根输出线,将负载接到输出线和一根电源之间的无接点输出方式。
3.8输出端额定工作电压:
输出端的工作电压与额定工作电流有关。
3.9输出端额定工作电流
输出端在规定条件(额定工作电压、通断频率和电器寿命)下的工作电流。
3.10额定检测距离
对射式光电开关,在正常工作条件和标准检测体下,可检测的投光器与受光器之间的距离。
3.11标准检测体
为测量基本性能及特性而作为标准的检测体,其形状、尺寸和材质均有规定。
3.12检测体
光电开关所检测的物体。
3.13漏电流
通断输出的元件不导通时,输出端流过的电流。
3.14残余电压
通断输出的元件导通时,输出端产生电压降的电压值。
3.15通断频率
用检测体进行通断输出时,可得到规定输出的每秒钟重复输出次数。
3.16使用环境照度
在正常工作条件和标准检测体下,能正常动作的亮度。
用受光面的照度表。
3.17光电开关的投光器
装有白炽灯、发光二极管等光源,具有发射规定光的功能,包括透镜等光学系统部分。
3.18光电开关的受光器
检测投光器发射光的光电变换元件,包括透镜等光学系统部分。
4、产品分类
4.1产品型号及含义
红外线光电开关型号及含义
光电开关型号构成含义:
ER-DIEM5NA
A:
常开
N:
输出形式为NPN负逻辑
M5:
检测距离为5米
E:
对射型接收器EI:
对射型发射器
DI:
额定工作电压范围:
12-24VDC
R:
外形编号
E:
光电式传感器
本安标志:
[Exib]IIC
4.5.1额定检测距离:
5米
4.5.2额定绝缘电压应优先从下列数值中选取:
直流:
60V
4.5.3额定输入电源
输入本安电源:
DC24V,与本安电源(本安安全栅)配套使用,输入
5.技术要求
5.1正常工作条件
5.1.1使用环境温度:
-20-+40℃
5.1.2相对湿度:
贮存:
35%-95%。
工作:
45%-85%
5.1.3海拔
安装地点的海拔不超过2000m
5.1.4安装条件
按光电开关的使用说明书安装。
5.1.5工作电源
输入电源必须为本安电源,与配套的本安电源或安全栅配套使用。
5.2结构要求
5.2.1一般要求
光电开光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并满足下列要求:
a.电阻、电容、半导体等元器件应安装接线正确、牢固、无虚焊;
b.外壳及其他零部件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有气泡、毛刺、裂纹等缺陷;
c.以螺钉、铆钉紧固的导电部分加以固封。
对使用上会导致故障的绝缘层,应在清除后加以固紧。
d.紧固件应有防松措施;
e.金属部分应有防腐措施;
f.光学部分应易清扫;
g.投光器和受光器应易区别。
5.2.2绝缘距离
光电开关的绝缘距离应根据潮湿、尘埃等环境条件、保护要求和使用场所的重要性,分成A、B、C三类,其电器间隙与爬电距离应不小于表1的规定。
类别
额定绝缘电压UiV
电气间隙
mm
爬电距离
mm
A
Ui≤60
0.5
0.5
60<Ui≤250
1
1.5
B
Ui≤60
1
2
60<Ui≤250
2
3
C
Ui≤60
2
3
60<Ui≤250
3
4
A类:
在环境条件非常好(例如有空调的清洁室内),几乎没污染的环境中工作的光电开关或在潮湿、尘埃等对性能几乎没有影响的环境中工作的有保护的光电开关,如封闭的防尘结构内部,有涂覆层的印制板等。
B类:
在环境条件良好的情况下(如办公室、一般家庭、干净的电气室)工作的光电开关不太受潮湿、尘埃等影响的环境中工作的有防护光电头如简易的防尘结构内部、无涂覆层的印制板等。
C类:
在一般环境条件下工作的光电开关或在绝缘结构上对潮湿、尘埃等以作考虑的光电开关,如继电器、操作开关、接线座等。
5.2.3印制板
光电开关中所用的印制板应符合GB4588.1-4588.2的规定。
5.2.4引出线长度
光电开关的引出线长度应优先从下列数值中选取:
0.5,1,2,3m
5.2.5引出线颜色
接点输出的引出线颜色应符合表2的规定
类别
投光或受光
电源(L1)
电源(L2)
输出线
反射式
投、受光器
棕
棕
棕
蓝
蓝
蓝
黑、白
黑、白
对射式
受光器
投光器
直流三线式的引出线颜色符合表4的规定。
类别
投光或受光
电源(+)
电源(—)
输出线
反射式
投、受光器
棕
蓝
黑
对射式
受光器
投光器
5.3温升
光电开关的温升不得超过表5的规定
场合
温升
与外部绝缘物连接的端子
50
绝缘物接触的金属部件与
温度不能损伤绝缘,例如与酚醛树脂制品接触的金属部件的温升为100
5.3.1输出端的通断
5.3.2接点输出端的接触电阻
接点输出端子间的接触电阻,包括引出线(长度不超过3m)电阻在内,应小于50MΩ
5.3.3绝缘电阻
光电开关各带电回路之间,以及各带电回路与裸露的非带电金属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20MΩ
5.3.4介电强度
光电开关各带电回路之间,以及各带电回路与裸露的非带电金属之间,应能承受表6所规定的试验电压。
额定绝缘电压Ui
试验电压
Ui≤36
500
60≤Ui≤250
1500
5.3.5外壳防护等级
光电开关投、受光器的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的规定,在产品标准中作出明确要求,一般不低于IP54。
5.3.6引出线强度
光电开关投、受光器的引出线应能承受表7规定的拉力,而不出线连接端松动、导线脱离、有害变形及及破损,并符合5.3.1的规定
表7
引出线外径mm
拉力N
≤4
12
>4
30
6试验方法
6.1试验条件
6.1.1正常的试验条件
a。
温度:
15-35℃;
b.相对湿度:
45%-75%;
c.气压:
86-106kPa
6.1.2基本的标准条件
a.温度:
23℃;
b气压:
101.3kPa
6.1.3仲裁试验的标准条件
a.温度:
23±5℃
b.相对湿度:
63%-67%;
c.气压;86-106kPa.
6.1.4其他条件
没有外来光线、外部磁场、外部电场、振动、冲击及周围物体影响的场所,正确安装在指定方向后进行试验。
6.2试验电源
如无特殊规定,试验所用的电源应符合以下要求;
a.电压波动:
试验电压的±2%;
b.电流波动:
试验电流的±2%;
c.频率波动:
试验频率的±2%;
d.波形:
对交流的畸变率应在5%以下,对直流的脉动率3%以下。
6.3电气检测仪表
除有特殊规定外,试验所用的电气测量仪表的精度应不低于0.5级。
6.4标准检测体
标准检测体如表8所规定,反射式的标准检测体的形状为正方形,其边长从表中选取。
表8
反射式
对射式和反射器式
一边尺寸
51020305075100200300
宽为通光孔径2倍,长为通光孔径2倍以上
材料
制图纸
金属板
颜色及表面处理
白色
黑色无光泽
6.5一般检查
按5.2.1-5.2.5及8.1条所规定的各项进行目测和尺寸检查。
6.6动作性能试验
调节电源电压在额定电压的85%-110%范围内变化,用标准检测体反复遮光、受光,检查输出端的动作状态。
该项试验在额定检测距离下进行。
6.7使用环境照度试验
6.7.1反射式
将光电开关按额定检测距离设置,用标准检测体和以下条件反复施加或去除试验光源的光,检查输出端的状态。
a.试验用扩散板的种类和大小:
用制图纸或同等材料(扩散透射的场合为扩散透射板)扩散反射(或扩散透射)试验光源的光,其大小为500mm×500mm;
b.试验用扩散板的位置:
施加于受光面照度的试验用扩散板,应在动作距离的80%和反回距离的120%两处;
C.试验用光源:
卤灯,色温3200±100K;
c.试验按图3设置。
6.7.2对射式和反射器式
将光电开关按额定检测距离设置,用以下条件反复遮光和受光,检查输出端的状态。
a.试验用扩散反射板的种类和大小,制图纸500mm×500mm
b.投光器照射孔径(有效口径),通光孔径±5%;
c.试验用扩散反射板与受光器之间的距离,500mm以上;
d.试验用光源:
卤灯,色温3200±100K;
e.遮光、受光位置:
投光器与反射板之间;
6.9通断频率试验
将光电开关按额定检测距离设置,在电源回路施加额定电压,给输出端通以能判断输出端工作正常的大小额定工作值的电流,用示波器或等效的方法测定输出端的有效通断时间t1和t2。
6.10温升试验
在电源回路施加额定电压,使输出端流过额定工作电流,当温度达到稳定时,用热电偶或其他等效的方法测量主要部位的温度。
6.11外壳防护等级试验
光电开关的外壳防护等级试验应按GB420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6.12引出线强度试验
将投、受光器及引出线固定在拉力机上(或用其他等效方法)沿轴向逐渐施加拉力,当拉力达到规定值时,保持1min,检查引出线有无损伤后,进行6.6条的试验。
6.13绝缘电阻试验
试验时所用兆欧表的额定电压:
500V,绝缘电阻:
≤50MΩ。
6.14介电强度试验
按5.3.4条表6中的试验电压进行。
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光电开关的检验分型式试验和出厂检验。
7.2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是对光电开关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标准中的技术要求全面进行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主要元器件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隔三年进行一次,其中振动试验、冲击试验、寿命试验的周期可适当延长;
d.产品停产一年以上又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2.1型式检验规则
用作型式检验的光电开关应是主要制造工艺装备齐全的正式试验产品或正常生产的产品,每个试验项目为三台。
当所有试验项目都能通过和所有承受试验的试品都合格,才能认为光电开关的型式试验和格,否则必须分析原因,采取技术措施,甚至改进设计、工艺、工装等从新进行,直到型式检验合格为止,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才能提请鉴定。
对于非试制定型而进行型式检验的产品的光电开关,应从正常生产的产品中任意抽取三台。
若在试验中仅遇一台一项不合格,则允许该项目另抽三台复试。
若复试中全部合格,则仍可以认为型试验合格如仍出现一台不合格,则型式试验不合格。
7.2.2型式试验项目和试验顺序
光电开关的型式检验包括以下项目,通常可按下列顺序进行。
a.一般检查
b.动作性能试验
c.延时性能试验
d.使用环境照度试验
e.通断频率试验
f.温升试验
g.输出端的通断试验
h.绝缘电阻试验
i.介电强度试验
j.外壳防护等级试验
k.引出线强度试验
7.3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是光电开关交货时必须进行的各项试验,也是生产过程的最后工序。
7.3.1出厂检验规则
a.一般检查(见6.5条)
b.动作性能试验(见6.6条)
c.介电性能试验(见6.10条)
d.输出端的通断试验(见6.12条)
8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8.1标志
8.1.1产品应在明显的部位,用不易脱落的方法表明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及型号;
b.额定电压(交流或直流);
c.制造厂名、商标;
d.制造年月(或编号);
e.产品标准代号;
f.接线图;
g.引出线标志;
e.防爆标志
8.1.2产品的外包装应标打收发货标志及储运图示标志。
8.1.2.1收发货标志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型号及数量;
b.出厂编号及箱号;
c.箱体外形尺寸(长×宽×高);
d.净重与毛重;;
e.装箱年月;
f.到站(港)及收货单位;
g.发站(港)及发货单位;
8.2包装
将光电传感器放置在纸盒中,箱上应有下列标志
a.制造厂名和商标;
b.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c.产品标准代号;
d.数量;
e.出厂日期;
f.收货单位和地址;
8.3运输与贮存
8.3.1以包装的产品可以用任何交通工具运输,但应避免雨雪直接淋袭和剧烈碰撞。
8.3.2产品的贮存场合应空气流通,环境温度;-25-70℃。
相对湿度:
≤95%(25℃时),并无酸性、碱性及其他腐蚀性气体和尘埃。
东南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4.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