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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各类应急事件应急预案

xx镇森林火灾扑救处理预案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灾害事故,尤其是重大或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对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具有极大的破坏性。

森林防火工作属于抢险救灾性质,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行政职能和工作责任。

为使火情发生时不酿成重大或特大森林火灾,减少损失,必须贯彻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和“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原则。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xx市森林火灾扑救处理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xx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森林火灾的处理和上报制度

1、各村在发生森林火灾时,都应按照《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本预案的要求,由xx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挥扑救和灾后处理。

2、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在组织扑救的同时立即报告xx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报告内容应包含:

起火地点、起火原因、火场面积、发展趋势、天气现状、受害林种、现场指挥、扑火人数、扑救概况和存在困难。

3、在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事故时,xx镇人民政府应立即上报xx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由xx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xx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1)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2)城区行政边界附近发生的森林火灾;

(3)需要周边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4、xx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派员赶赴火场,及时准确掌握情况,视情况需要紧急调动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扑救。

二、扑救森林防火灾的组织指挥

(一)xx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直接与事故单位、村、坡、队联系,核实火场准确情况;

2、立即向xx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汇报;

3、视受害严重程度经请示指挥部领导后,上报xx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与相关部门保持工作联系,密切关注火情,直到森林火灾全部扑灭,并协助公安部门对森林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二)当xx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接到以上所列森林火灾报告时,应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

1、立即组织包括一名指挥部领导或xx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或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及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在内的现场灭火小组,立即赶赴火场,协助当地组织指挥扑救,并视情况需要紧急调动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扑救。

2、视受灾严重程度和性质指示防火办按规定上报xx区森林防火办。

同时报镇党委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

3、灾情严重,必要时立即召开指挥部临时会议,采取应急准备措施。

指挥长到防火办坐台指挥,成立分别由一名指挥部领导成员任组长的支前协理、后勤保障、火案查处、善后处理等四个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4、立即通知城区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支援准备。

5、根据火灾情况报请xx区防火办协调做出支援救灾准备。

三、扑火力量的组织及调动

xx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密切注意森林火险等级报告、天气预测预报,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向森林指挥部成员通报,并深入林区向广大群众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

扑救森林火灾应实行专业队半专业扑救为主、干群结合的扑火救灾方针。

xx镇人民政府建立一支以镇干部工作人员为主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各村也要成立一支应急的业余森林消防队,xx镇xx村也成立一支半专业森林消防队。

各类森林消防队伍必须加强思想教育和扑火技能训练,配备扑火安全装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员要参加当地的人身保险。

一旦发生火灾,要首先就近组织群众扑救,镇应急森林消防队要紧急出动,镇领导要亲临现场组织指挥。

半小时明火扑不灭的,镇主要领导要新临现场指挥。

确保扑火安全,扑火现场指挥人员要按照具体情况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指挥,对火场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要有充分的应急准备。

对扑火人员要严肃火场纪律,严禁扑火人员单独行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妇女儿童和老弱病残人员直接扑火。

森林防火值班室、指挥部成员、防火办工作人员、参加扑救人员等有关人员的通讯要随时保持畅通,根据现场指令快速联络处置。

四、森林火灾的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

xx镇人民政府指导、督促各单位、村按照有关要求,把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列入本单位、村财政年度预算。

xx区农林水利局指导、协助森林火灾发生地方做好扑火机具以及其它扑火物资供应。

视当年火险险情的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森林消防物资装备。

注意扑火机具的保养维修,保证能运转正常。

xx镇卫生院指导、协助森林火灾发生地方组织扑火救灾医疗队,赶赴火场实施救治。

对于烧伤的危重病人,要及时送到医院治疗。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做好森林火灾发生地运输车辆的调度,保证扑火用车,保证森林火灾发生地方道路畅通,保证扑火车辆迅速安全通过。

xx镇民政办指导、协助森林火灾发生地方灾民的疏散、安置及伤亡人员的抚恤,按有关规定由当地行业部门归口负责处理。

xx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xx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协助调查,对火灾肇事者或事故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理。

扑火经费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二七条规定处理。

五、森林火灾的统计上报和宣传报道

森林火灾统计要按照森林火灾统计报告表的要求按时逐级上报。

对于《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二条所列的八种森林火灾,或者上级机关关注的森林火灾事故,其报表和火灾情况书面报告必须在灾后3天内逐级上报至市防火办。

新闻单位在报道辖区内森林火灾的发生、扑救、损失等内容时,必须事先向xx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防止误导。

对重大、特大森林火灾事故或森林火灾重大伤亡事故的消息,必须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准后发布。

六、本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所负责的事项,由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出安排落实。

七、本预案报森林防火指挥部和xx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由xx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八、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xx镇人民政府

2011年1月10日

 

xx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提高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能力,迅速控制事故发展,降低事故损失,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镇域概况及危险分布

xx镇地处xx市西部,距离xx市24公里,现有人口45000人,辖10个行政村,103个自然坡,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4个。

导致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影响因素主要有:

经济发展水平、群众安全意识、安全条件及安全投入、职工安全素质、行业本身的安全特性、安全监管水平等。

我镇境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潜在危险,主要分布在以下领域:

(一)道路交通潜在危险。

xx镇至xx的公路由于年久失修,道路状况不良;运输车辆多,难以监管到位,驾驶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部分摩托车驾驶员无证驾驶,违章操作仍很突出;存在“三无”车辆、病废车辆上路行驶。

(二)森林火灾与镇村居民居住点火灾。

xx镇山多林多,是林业部门划定的重点防火区,扬美古镇是重点消防区域。

(三)企业生产经营。

全镇企业发展迅速,每年都有不少企业入驻,但大多数是小企业,有少部分未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进行生产、经营,存在隐患,比较突出的是加油站、103管理处等。

二、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应急救援范围为:

发生在本镇境内,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一次重伤3人及以上,虽无人员伤亡但其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及以上;化学及食品急性中毒10人及以上,其它性质严重、危险及影响重大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应急处理原则

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遵循的原则有:

预防为主、区域为主、分级管理、紧急处置原则;政府统一领导指挥,部门各自分工负责,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紧急抢救、安全抢救,以及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四、应急基础准备

包括领导、机构、队伍、设备、物资、通讯、资料、应急方案及演练等各方面的准备。

五、应急反应及预案启动程序

重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启动预案实施救援的同时,向镇人民政府和城区应急指挥中心和主管部门报告,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向镇卫生院和市急救中心120报告,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

镇政府接到报告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查明情况、实施救援,并及时向城区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企业名称,事故类型,周边情况,需要支持的人员、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系人姓名等。

六、组织领导及职责

镇人民政府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以及镇长担任,副组长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党政班子成员及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电话:

xxxx。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制定修订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及组织系统,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应急宣传教育;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发生重特大事故,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为基础,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总指挥,副组长任副总指挥。

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按序替补行使总指挥职权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根据事故情况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并指定现场总指挥。

现场救援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及相关部门领导及抽调人员等组成。

主要职责:

组织专家及技术人员讨论、研究制定应急救援措施方案,报经指挥部审定后立即送达抢险救援小组实施;掌握事故应急救援情况,搜集整理事故信息材料,报经总指挥审定后报告和发布;预测事故发展变化趋势,研究制定对策措施;综合协调、安排和处理各组之间,上下之间、部门之间或区域之间的有关工作事项;实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通信联络和指令传达。

现场救援指挥部下设专业小组:

(一)抢险救护组:

由派出所、事故单位应急队、镇卫生院医生等人员组成,由分管领导任组长。

主要职责:

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查找、分析和处理危险目标,清查、搜寻和抢救伤害失踪人员,控制和稳定事故现场。

(二)技术专家组:

按其事故类别,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组成,指定一名专家负责。

主要职责:

调查、分析和确定设备、设施、物品及工艺技术主面的原因,预测事态趋向,制定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对策。

(三)秩序维护组:

由派出所干警、司法所干部和事故单位内保人员组成,由派出所所长任组长。

主要职责:

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现场及周边交通、治安秩序,疏散转移群众,保护事故现场、设备、物资,提取采集证据样本,监控有关责任人。

(四)后勤保障组:

由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事故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分管副镇长任组长。

主要职责:

及时组织、调度和供应救灾设备和物资,保证水电、通信、交通畅通,组织救灾资金,安排食宿接待及所需生活用品,提供气象服务资料。

(五)善后处理组:

由镇企业办、民政、劳保抽调人员组成,镇党委分管民政领导任组长。

主要职责:

协调处理死者安葬、伤员救治,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及相关人员安抚、安置、抚恤、补偿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动态,稳定思想情绪。

(六)事故调查组:

按照调查处理权限规定由其调查处理资格主体牵头负责。

主要职责:

组织事故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及责任,提交调查报告。

(七)宣传报道组:

由镇宣传委员、党政办主任负责,按照审定程序,统一口径如实宣传报道事故救援及相关情况。

(八)环境监测组:

发生影响环境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重特大火灾事故后,由环保助理牵头,组织镇中心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水产畜牧兽医站等部门及事故单位组成,积极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对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影响进行监测、控制,确定危险区域、范围和危险物质的成份、浓度,正确评估影响程度,为指挥人员提供排除处理危险物质的安全技术措施。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派出所:

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员营救、火灾扑救、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

(二)镇企业站:

组织重特大危险源普查,为应急救援提供详细情况;组织供应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协助提供救援抢险的物质、材料,调集有关设备、器材、人员等,组织专家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组织事故后现场的保护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镇财政所:

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四)镇卫生院:

负责制定重大危险目标存在的物质对人体伤害的抢救预案,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和药品,抢救受伤人员,保障药品供应和医疗设备的使用,评定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程度,指导现场救护工作。

(五)镇民政办:

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发放,迅速启动突发灾害应急救援机制。

(六)镇司法所:

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的秩序维护工作,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确保现场稳定。

事故单位职责: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报城区安监局备案,积极快速全力组织自救,配合应急救援,提供相关情况,准备和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及工具、图纸及资料等。

七、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抢险应急救援所需费用由事故单位承担,不足部分由镇政府协调垫支,事故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八、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当定期组织2次以上的专项及综合演练,检验应急准备、设备器材、应急方案、组织指挥、应急反应等应急系统的可行性。

政府及部门每年组织1—2次演练。

九、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预案从公布之日起实施,由镇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生产经营单位要不断充实和完善应急预案。

(二)应急救援人员应按时限、地点、穿带及准备要求,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参与救援。

(三)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高度负责,未经同意不得离岗,否则以违纪论处。

(四)应急救援所需车辆、设备、物资及人员,相关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中心统一调配,不得设卡刁难、阻拦拒绝、抬高价格、各行其是。

专业救援及其他社会救援组织必须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

 

xx镇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建立健全镇大规模群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处置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与影响,切实维护全镇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编制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

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主要指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党政军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3.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快速反应,密切配合;依法处置,避免激化;预防在先,注重化解。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镇设立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镇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下达处置指令;决定重大事件处置决策;完成城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重大事项。

应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和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

三、分级标准

根据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按照参与事件的人员规模、可能影响的地域范围、行为的激烈程度、可能带来的现实危害以及事件的紧急程度等,将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三级。

以上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Ⅰ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

(1)一次参与人数5000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2)冲击、围攻镇级以上党政军机关和要害部门,打、砸、抢、烧乡镇以上党政军机关的事件;

(3)参与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已发生大规模的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

(4)阻断铁路干线、国道、高速公路和重要交通枢纽,造成城市交通停运8小时以上,或阻扰、妨碍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施工,造成停工24小时以上的事件;

(5)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伤,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

(6)参与人数500人以上,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7)全镇范围或跨镇(区)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互动连锁反应;

(8)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

2.重大群体性事件(Ⅱ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群体性事件:

(1)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影响较大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聚众闹事、罢工(课)等,或人数不多但涉及面广和有可能到市、进省、进京的非法集会和集体上访事件;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受伤的群体性事件;

(3)参与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4)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群体性事件;

(5)因土地、矿产、房产、水资源、水域、行政区划等权属争议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核与辐射安全引发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群体性事件;

(6)已出现跨镇(区)或跨系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并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危害和损失,事态仍可能进一步扩大或升级的事件;

(7)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

3.较大群体性事件(Ⅲ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群体性事件:

(1)参与人数在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聚集事件;

(2)在国家重要场所、重点地区聚集人数在10人以上、100人以下,参与人员有明显过激行为;

(3)已引发跨地区或行业连锁反应,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

(4)造成人员伤亡,但死亡人数在3人以下、受伤人数在1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

(5)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较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

四、应急响应

1.预警信息

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强化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体制。

对可能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2.信息报告

(1)镇委、镇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相关乡镇党委、政府,获取经核实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信息后,要立即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电话:

xxxxx)和镇党政办公室(电话:

xxxx)。

相关报告制度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2)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到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信息进行研判后,立即指令事发地予以先期处置,同时按照本预案规定的分级标准确定事件等级,立即报告镇领导小组,并提出应急处置决策建议。

(3)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各有关部门要立即按照本预案规定报告信息,口头报告必须在接报后半小时内,书面报告最迟不超过2小时。

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4)对可能属于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群体性事件预警信息,经核实准确信息后,镇党政办负责向城区政府报告事件信息;报告时限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

(5)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参与人员、成份、数量和估计的人员伤亡数、财产损失、原因、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

3.启动权限

镇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决定启动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各相关部门接到应急响应启动指令后,要立即组织人力,参加应急处置。

4.指挥关系

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在镇领导小组指导下先期应急处置。

当超出政府处置能力时,由镇领导小组请求城区领导小组指挥应急处置。

5.现场处置

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时,由镇领导小组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实施现场处置;参加事件处置工作的相关人员和装备,统一由现场指挥部指挥调度,服从现场指挥员领导。

事件涉及部门的主要任务:

(1)主要负责人迅速赶到现场开展疏导、劝解工作。

(2)主要负责人面对面地做好群众工作。

(3)迅速研究当事人的合理要求,提出解决方案,努力控制局面,缓解矛盾。

派出所根据镇领导小组决定,可依法行使下列职责:

(1)采取严密措施,切实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交通秩序。

(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迅速采取有效交通管制和治安管制措施,控制现场事态发展。

(3)保护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4)搜集并固定事件发生现场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

(5)适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控制局势,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社会秩序;采取强制措施前,应向现场人员明示告知。

(6)对事件中违法犯罪的人员以及插手事件的敌对分子,依法打击处理。

6.信息报送

现场指挥部负责事件处置信息收集和报送。

处理过程较长的群体性事件,要每隔1小时报告一次情况。

遇有重大情况,应随时报告。

7.善后处理

镇党委、政府负责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善后处理,各有关部门予以配合,主要做好下列工作:

(1)及时开展对事件中伤亡人员的救治及其他善后处理,迅速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

(2)相关责任部门、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做好群众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尽快兑现;加大跟踪和督查力度,及时消除可能导致事件复发的不稳定因素。

(3)组织开展对事件损失的评估,认真剖析引发事件的原因和责任,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城区领导小组。

(4)根据事件处置过程中暴露和发现的问题,提出修改、完善预案和补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意见建议。

五、应急保障

1.通信保障

镇党政办负责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上传下达工作。

2.物资保障

建立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车辆、武器警械、防暴及照明、灭火等设备、器材实行专人保管和维护,确保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处置的需要。

3.资金保障

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及疏散、安置参与人员所需经费,镇财政所根据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需要和有关规定,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4.队伍保障

镇领导小组负责组建由派出所民警、医疗卫生人员及有关专家参加的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备队。

应急预备队人数在50人以上。

5.分流保障

在本行政区域内选择合适地点建立分流点,预置用于分流的车辆,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时,用于开展疏导、分流和接返工作。

6.培训保障

镇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全镇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模拟演练;每年举办应急处置工作干部培训班,对各级指挥平台和预备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7.法律保障

镇司法所要及时研究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涉及的法律法规,为依法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六、附则

1.奖励与责任

镇党委、政府对在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预案编制

本预案是全镇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主要依据,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并参照本预案,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镇维稳办、镇政府应急办备案。

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镇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解释。

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xx区xx镇档案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处置机制,迅速、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并尽早予以防范,确保档案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和中共xx区委办公室、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xx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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