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队伍岗位目标责任制及问题监督机制意见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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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证明,在干部队伍中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和问责监督机制,是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突出问题的一种有效途径,对于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全面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
岗位目标责任制,是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总体职能,明确规定各类人员、各种工作岗位的职能、目标及其责任的一种有效管理制度。
它要求明确各种岗位的工作内容、目标数量、标准质量、操作程序、时限要求和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以保证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县、乡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和“六定”方案为基础,坚持因事设岗、职能相称的原则,责权相连、责任分明的原则,任务清楚、要求明晰的原则,标准定位、时限有度的原则,目标明确、便于考核的原则,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职能和业务性质,以及在全县经济社会管理中承担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各个岗位的目标责任,明确每个岗位的具体责任人。
制定岗位目标责任要按照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班子讨论、民主表决的程序进行;
岗位目标责任制定后,要在本部门、本单位进行公示,同时,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要按照“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坚持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与具体工作任务相结合,与效能考评、年度考核相结合,与业务实绩考察相结合;
每个岗位的目标责任要全面、具体,尽可能量化,避免交叉重复或遗漏;
每个岗位的目标责任要随着政策法规调整修订、目标任务发生变化作相应的调整、充实和完善。
制定岗位目标责任制,要采取班子初定、群众议定、民主评定、上级审定、公示确定、考核认定的程序和办法,有计划、按步骤进行。
第一步,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指导下,由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提出初步意见;
第二步,将初步意见稿下发到本单位每个干部职工以及服务对象,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第三步,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形成讨论稿;
第四步,召开班子成员会议集体讨论通过;
第五步,上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第六步,以正式文件下发执行,对外公示,建立台帐,专人管理。
同时,成立督查考评小组,专项督查考评岗位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并接受上级检查指导、考核验收、责任认定和结果处理。
三、严格落实问责追究制
问责追究制,是对工作人员在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追究或处罚的制度。
建立和落实问责追究制,目的就是要保证工作人员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和目标,规范工作行为,严格依法办事,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工作及时到位。
问责追究的形式主要包括:
①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②通报批评;
③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④扣发当月岗位工资和年终奖金;
⑤轮岗或停职离岗培训;
⑥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
⑦给予党内或行政纪律处分。
实行问责追究,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既要防止隐瞒不报或者漏报,又要防止超权越级。
对副科级领导干部实行问责追究,由县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认定,拿出处理意见后,提交常委会研究。
建立问责追究制,要坚持以政策法律为准绳,以责任事实为依据,首先,由本部门、本单位督查考评小组提出初步意见;
其次,由单位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进行个别谈话,将问责意见反馈本人;
第四,实施相应的责任追究,如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应上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做出决定;
第五,处理结果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凡被问责的工作人员当年不得评优、晋级,不得评为各类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不能加入党组织,被停职、责令辞职或给予纪律处分的三年内不得提拔任用。
四、切实完善干部队伍监督机制
加强对全县干部队伍的监督,应该是全方位、立体化、多形式的监督,要统一协调、齐抓共管,有效发挥好有关机关和部门的监督作用。
(一)人大代表依法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对各部门、各单位实施的中心工作、重点工程项目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开展专题视察,定期对政府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进行工作评议,鼓励各级人大代表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调查研究,通过议案形式反映或直接向组织人事部门反映。
(二)政协委员民主监督。
县政协组织政协委员随时对各部门、各单位目标任务和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视察调研,政协委员通过提案或社情民意的形式进行反映,也可以直接向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反映。
(三)组织部门党内监督。
坚持推行“两定一查三评”制度与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相结合,通过半年一次督查,对乡镇岗位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坚持党员承诺评议与落实岗位目标责任相结合,通过党员民主评议,对党员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四)纪检(监察)机关纪律监督。
对各部门、各单位建立问责追究制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通过开展机关单位效能考评工作,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
通过开展行风民主评议,对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现象进行严肃处理。
考核结束后,对党员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和其它各类过错进行责任追究。
(五)服务对象监督。
向全社公开各部门、各单位的投诉信箱和电话,鼓励服务对象通过信箱、电话投诉或来访,对有关单位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六)社情民意信息监督。
每个公民都有权向我县的社情民意通道反馈信息,举报揭发各部门、各单位干部违规履职和工作过错行为。
(七)新闻媒体舆论监督。
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全县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和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并设立专门栏目,通过明查暗访形式监督各级各类干部履行职责。
五、组织领导
建立和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和问责监督机制工作,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制定工作方案。
要确定一名副职专抓此项工作,并配备得力的工作人员。
各部门、各单位每一季度要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一次本部门、本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
建立和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要实行干部逐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对县委、县政府负责,班子成员对主要领导负责,中层干部对分管领导负责,一般工作人员对直接领导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管理,层层交帐。
对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要和干部年度考核相结合。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每个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记录存档,结合年终民主测评,综合认定干部考核等次,作为晋级升职、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根据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尽快制定出本部门、本单位目标责任制和问责监督制度,务于2008年4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
岗位目标责任制问责监督机制意见
报:
市委
主送: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抄送:
县委常委、人大主任、政府副县长、政协主席
中共洪洞县委办公室2008年4月3日印发
共印150份出师表
两汉:
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
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
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
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
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
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
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
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