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Word格式.docx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Word格式.docx(7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无该项制度,或未经审批发布实施,不得分;
制度内容不全,每缺一项扣1分。
未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制定该项制度,不得分;
检查内容或检查单位不全,每缺一项或一个单位扣1分。
1.1.2制定包括安全事故控制目标、隐患治理目标及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等在内的安全生产总目标和年度目标,并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制定适宜的安全生产目标。
6
查目标文件和和记录。
无总体或年度目标,或目标未以正式文件发布,不得分;
目标内容每缺一项扣1分。
未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不得分;
1.1.3根据所属部门的职能,分解安全生产总目标和年度目标,并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的目标分解工作。
5
查目标分解相关文件和和记录。
所属部门未对总目标和年度目标进行分解,不得分;
分解的内容不全,每缺一项扣1分。
未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目标分解,不得分;
1.1.4组织所属部门和各参建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保证措施。
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等相关文件和记录。
未组织所属部门和各参建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不得分;
签订部门或单位不全,每缺一个扣1分。
未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不得分;
检查单位不全,每缺一个扣1分。
1.1.5定期对所属部门和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及实施计划。
查相关文件和监督检查记录。
未定期对所属部门和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得分;
检查的部门或单位不全,每缺一个扣1分。
1.1.6定期对各部门及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并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未定期对各部门及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不得分;
考核、奖惩内容或检查单位不全,每缺一项或一个单位扣1分。
未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不得分;
1.2机构和职责(35分)
1.2.1成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各参建单位现场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发布。
12
未成立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不得分;
参加的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各参建单位现场负责人不全,每缺一位扣2分;
人员变化未及时调整发布,扣2分。
1.2.2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分;
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不符合规定,每少一位扣2分。
未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分;
监督检查单位不全,每缺一个单位扣1分。
1.2.3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分管负责人应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
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未履行其相应责任和义务,不得分;
各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每人扣2分。
1.2.4在工程开工前,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项目法人及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在工程开工前,未明确项目法人及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不得分;
项目法人与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清,每缺一项扣1分。
1.2.5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至少一次全体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应形成纪要并印发各参建单位。
每季度未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或未形成会议纪要,不得分;
每少开一次,扣2分;
会议纪要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每缺一项扣1分;
少印发一个参建单位扣1分。
1.3全员参与(15分)
1.3.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内容,并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或未经审批发布实施,不得分;
各级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内容不明确,每缺一个部门或一项职责扣1分。
1.3.2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建言献策。
未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不得分;
无从业人员建言献策等记录,扣2分。
1.3.3每年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考核。
每年未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估和监督考核,不得分;
评估、监督考核不全,每缺一项或一个部门(单位)扣1分。
1.4安全生产投入(60分)
1.4.1在工程概算、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中明确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不得删减。
10
查工程概算、招标文件、承包合同等相关文件。
未明确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不得分;
未按规定计取,每缺一项扣2分。
1.4.2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并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查制度文件和有关记录。
未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或未经审批颁布,不得分;
监督检查单位不全,每缺一个扣1分。
1.4.3根据安全生产需要编制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并监督检查各参建施工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安全技术、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劳动保护措施、应急管理、安全检测检验、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及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评价、安全咨询、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及相关设备等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其他方面。
查计划、台账等记录。
未编制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或计划未经审批,不得分;
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扣5分;
未专款专用,每项扣2分。
未监督检查各参建施工单位开展此项工作,不得分;
监督检查单位不全,每缺一个单位扣2分。
1.4.4按规定足额及时提取和拨付安全生产所需费用,不得调减或挪用。
15
查安全生产财务记录。
发生调减或挪用,不得分;
未足额及时提取和拨付安全生产所需费用,扣10分。
1.4.5监督检查各参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用途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查文件和记录。
未监督检查参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不得分;
监督检查单位不全,每缺一个单位扣1分;
参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未专款专用,每项扣2分。
1.5安全文化建设(10分)
1.5.1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及行为准则,并教育、引导全体人员贯彻执行。
制定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
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未组织开展安全文化活动,不得分;
未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及行为准则,不得分;
未教育、引导全体人员贯彻执行,不得分;
未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和计划,扣5分;
单位主要领导未参加安全文化活动,每次扣2分;
未按计划实施,每项扣2分。
1.6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20分)
1.6.1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包括安全生产台账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
监督检查各参建施工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20
未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建立有关信息系统,不得分;
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不全,每缺一项扣2分。
小计
得分小计
2、制度化管理(80分)
标准
分值
2.1法规标准识别(20分)
2.1.1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等内容,并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查制度、清单、文本数据库等有关文件和记录。
未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或未经审批发布实施,不得分;
制度内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不全,每缺一项扣1分。
2.1.2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归口管理部门每年发布一次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本数据库,并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各职能部门未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归口管理部门未每年发布一次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未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本数据库,不得分;
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不全、传递修订信息不全,每缺一项扣1分;
缺一个部门扣2分。
2.1.3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从业人员,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并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未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从业人员,不得分;
岗位相关从业人员无适用的相关要求,每一岗位扣1分。
2.2规章制度
(15分)
2.2.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正式文件印发,并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查相关制度和监督检查记录。
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未经审批发布实施,不得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目标管理;
2.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生产承诺;
4.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5.安全教育培训;
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
7.安全技术措施审查;
8.安全生产信息化;
9.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
10.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
11.消防安全管理;
12.防洪度汛;
13.安全风险管理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4.变更管理;
15.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物品管理;
16.安全防护设施、生产设备设施、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验收管理;
17.安全例会;
18.应急管理;
19.事故管理;
20.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制度,每缺一项扣1分。
2.2.2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并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查有关文件和记录。
未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不得分;
发放不全,每漏发一个关键岗位扣1分。
2.3操作规程
2.3.1明确要求各参建单位根据岗位、工种特点,引用或编制齐全、适用的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的符合、适宜情况。
未明确要求各参建单位根据岗位、工种特点,引用或编制齐全、适用的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得分;
未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安全操作规程符合、适宜情况,不得分;
监督检查内容或单位不全,每缺一项或一个单位扣1分。
2.3.2明确要求各参建施工单位为各相关岗位配发所需的安全操作规程。
监督检查各参建施工单位相关岗位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
明确要求各参建施工单位为各相关岗位配发所需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分。
未监督检查各参建施工单位相关岗位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不得分;
检查单位不全,每缺一项或岗位扣1分。
2.4评估(5分)
2.4.1结合执行情况,每年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宜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并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查有关评估文件和记录。
每年未检查评估,不得分。
评估内容或监督检查内容或检查单位不全,每缺一项或一个单位扣1分。
2.5修订(5分)
2.5.1根据评估、检査、自评、评审、事故调查等发现的相关问题,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并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查制度修订有关文件和记录。
未根据检查评估结果修订有关制度,不得分;
或未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不得分;
修订制度不全、无修订标识、未重新审批,每缺一项扣1分。
2.6文档管理(20分)
2.6.1建立文件管理制度,明确文件的编制、审批、标识、收发、评审、修订、使用、保管等要求,并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查制度文件和记录。
未建立文件管理制度,或未经审批发布实施,不得分。
制度内容或监督检查单位不全,每缺一项或一个单位扣1分。
2.6.2建立记录管理制度,明确记录管理职责及记录的填写、收集、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留和处置要求,并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查制度文本和监督检查记录。
未建立记录管理制度,或未经审批发布实施,不得分。
2.6.3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并对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与结果的文件记录(包括纸质和电子等)进行严格管理,并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查相关记录档案和监督检查记录。
未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或未经审批发布实施,不得分;
未对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与结果的文件记录(包括纸质和电子等)进行严格管理,不得分;
制度内容不符合有关档案管理规定,每项扣1分。
3、教育培训(60分)
实际得分
3.1教育培训管理
(10分)
3.1.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应明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对象与内容、组织与管理、记录与档案等要求,并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或未经审批发布实施,不得分;
未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不得分;
制度内容不全,每缺一项或一个单位扣1分。
监督检查参建单位不全,每缺一个单位扣1分。
3.1.2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并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查培训有关文件、记录和档案。
未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不得分;
未建立单位和员工教育培训档案,不得分;
安全教育培训未按计划进行,每缺一项扣1分;
建立单位和员工教育培训档案内容不全,每缺一个扣1分。
3.2人员教育培训(50分)
3.2.1明确要求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规定持证上岗,并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查有关文件、记录,并抽查现场管理人员。
未明确要求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不得分;
每发现一位管理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扣2分。
3.2.2明确要求各参建施工单位按相关规定开展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并监督检查各参建施工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未明确要求各参建施工单位按相关规定开展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分;
每发现一位操作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扣1分。
3.2.3明确要求各参建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监督检查各参建施工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查监督检查记录,抽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未明确要求参建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不得分。
未监督检查,不得分;
对施工单位监督检查不全,每缺一个单位扣2分;
每发现一个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3分。
3.2.4明确要求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工程检测单位等相关方对其进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监督检查各相关方开展此项工作。
7
未明确要求相关方对其进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分。
检查不全,每缺一个单位扣2分。
3.2.5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告知,其内容包括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险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由专人带领做好相关监护工作,并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未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告知,不得分;
教育和告知内容不全,每项扣1分;
每缺一次安全教育和告知,扣1分。
4、现场管理(390分)
4.1设备设施管理(100分)
4.1.1向施工单位提供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确保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未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资料,不得分;
提供资料不全,每缺一项扣2分。
4.1.2贯彻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并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查“三同时”相关资料和监督检查记录。
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不得分。
监督检查内容或单位不全,每缺一项或一个单位扣2分。
4.1.3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明确设备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监督检查现场各施工单位设置设备设施专(兼)职管理人员。
未建立制度,不得分;
未明确设备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专(兼)职管理人员,不得分。
对现场施工单位监督检查内容或单位不全,每缺一项或一个单位扣1分。
4.1.4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查监督检查记录。
4.1.5检查施工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设备设施运行前及运行中实施必要的检查。
查监督检查记录并查看现场。
监督检查内容或单位不全,每缺一项或一个单位扣1分;
现场抽查发现设备设施运行检查不符合相关规定,每项扣2分。
4.1.6监督检查设备设施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现场抽查发现设备设施防护措施及运行环境不符合相关规定,每项扣2分。
4.1.7监督检查作业人员按相应操作规程操作设备设施,严禁违章使用、带病运行。
现场抽查发现设备设施操作运行不符合相关规定,每项扣2分。
4.1.8监督检查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情况,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现场抽查发现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不符合相关规定,每项扣2分。
4.1.9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将租赁的设备和分包方的设备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范围,实施统一管理。
现场抽查发现租赁的和分包方的设备设施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每项扣2分。
4.1.10应将水利水电工程中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应当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监督检查爆破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查相关文件、合同、记录并抽查。
施工单位不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或未进行备案,不得分;
现场抽查发现爆破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人扣2分。
4.1.11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对进入现场的施工设备进行查验。
现场抽查发现进场设备验收不符合相关规定,每项扣1分。
4.1.12监督检查特种设备安装、拆除的人员资格、单位资质,以及定期检测、运行管理情况。
查记录并查看现场。
监督检查内容或单位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