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小额工程施工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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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小额工程施工文档格式.docx

以施工图及说明、工程预算书为准

1.7施工总工期:

20日历天

1.8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及自筹

1.9建设单位: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的企业。

2.2须是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上公布的2013年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名录库内的企业。

3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

6本文件依据市建设局莆建综[2008]29号文制定。

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按照市政府市建设局莆建综[2008]29号文和莆政综[2009]114号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组成。

8现场踏勘

8.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2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投标人不参加现场踏勘的,视同对招标项目现场已经了解。

8.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9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

10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书)有疑问的可于2013年08月20日17:

00前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将于2013年08月21日17:

00前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上和公布澄清及修改的答疑内容。

11工程预算价178700元(人民币)。

12工程最高限价

工程最高限价=工程预算价×

(1-中标下浮率),为167978元(人民币)。

本工程最高限价中标下浮率为6%。

13合同承包价

招投标双方应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对工程发包价中的劳保费用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即为合同承包价。

14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和退还

14.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叁仟元整(¥3000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14.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人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14.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签约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15投标工期及质量

15.1本招标工程项目总工期不超过20日历天。

逾期未能完成,将按每日30000元赔偿招标人损失。

(双方合同签订后2天内进场,第3天开始算工期)

15.2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5.3若发现进场的材料不合格,每发现一次,按该不合格材料价值的双倍对中标人进行罚款。

16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

16.1定额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

《福建省建筑工程综合单价表》(2005版)

《福建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

《福建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单价表》(2005版)

《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

《福建省市政工程综合单价表》(2005版)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2版);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

16.2相关文件:

(1)《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2003〉版建筑工程管理费的通知》(闽建筑[2005]25号)

(2)《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2003〉版利润率的通知》(闽建筑[2005]15号)

(3)《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闽建筑[2007]15号)

(4)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07]4号)

(5)闽建筑[2009]3号文—关于停止计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定额测定费的通知

(6)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的通知(闽建筑[2010]27号。

(7)闽建筑[2011]37号文和闽建筑函[2012]4号文。

(8)闽建筑[2011]6号文。

(9)闽建筑[2012]4号文

16.3工程费率:

劳保费按甲类计,风险费按2%,税金按3.413%计算;

工程类别按三类计。

16.4机械台班单价:

按福建省建设厅发布《2013年第1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16.5材料信息价格:

按莆田市2013年6月份(上旬)信息价。

17工程合同价控制

17.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整合同价:

(1)地质变化、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

(2)非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期间主要材料价格及相关措施费用上涨的。

17.2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增减,按下列办法计算相关费用:

17.2.1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1)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增加,其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

(1-中标价降幅系数)

(2)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减少,其减少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

(3)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

即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

(1-中标价降幅系数)

(4)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

A、定额缺项单价=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价×

(1-中标价降幅系数);

B、定额缺项双方商议价为双方确认的单价。

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5)中标价降幅系数即为下浮率。

17.2.2材料(设备)变更的价格确定

(1)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根据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

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

(2)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招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其价格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介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

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价×

(3)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其价格按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

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价格=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

(4)上述发布媒介没有公布的材料(设备)单价,按招标人、中标人共同询价并协商确定后的价格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

18材料价格风险控制

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由招标人承担;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招标人承担。

本工程发包承包实行发包价包干制度,发包后原则上不得进行工程量变更和追加工程造价。

因地质等不可预见原因和设计变更确需追加工程造价的,总额达到发包价的3%及以下的,应当按项目管理权限送相关监督部门备案;

超过发包价的3%的,招标人应事先报监督部门、财务部门或审计部门审核。

追加造价总额不得超过发包价的10%。

19主要材料、设备要求

本工程使用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品牌:

1、水泥:

岩城(大田广平)、台泥、红狮

招投标文件中均未明确品牌的主要材料(设备),施工时由招标人选定品牌,并按

投标人中标的材料(设备)单价进行结算。

20投标文件的组成

20.1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

20.2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20.2.1投标承诺函

20.2.2市政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复印件

2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应密封完整。

外包封上应写明:

①招标人名称;

②招标编号;

③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22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

22.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08月24日10时00分,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

22.2投标人须随带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

22.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文件外包封未按要求密封或盖章的;

(3)投标人代表未随带有效身份证的;

(4)投标人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6)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评标、定标

23开标

23.1开标会定于2013年8月24日10时00分在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接受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相关监督部门指导监督,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截止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招标人只收到一家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继续进行。

23.2开标程序:

(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3)查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投标人的资格。

24评标

24、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24.2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不合格标处理,不得推荐为中标人:

24.2.1投标人非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上公布的2013年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名录库内的企业。

24.2.2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4.2.3投标承诺函未按要求格式填写或签字、盖章的;

24.2.4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4.2.5未提交市政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复印件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25确定中标人

25.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为中标人。

25.1.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

25.1.2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公开抽取、登记代表该投标人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25.1.3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该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25.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后入档。

25.3经过审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指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25.4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上公示。

26中标通知

在开标完成后2日内根据中标结果,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

27签订合同

27.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开标后3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双方合同签订后2天内进场,第3天开始算工期。

27.2招标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十五日内将施工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7.3中标单位逾期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8履约担保

28.1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应向招标人(建设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

履约保证金必须用现金汇入招标人(建设单位)的指定账户,待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28.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中标人完成招标人招标文件中所有项目并验收合格,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9.其它

29.1本工程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连接,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29.2中标人自行负责施工场地平整及周边工地协调工作。

29.3招标人如需要对工程进行合理设计变更,中标人必须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9.4招标人应负责已完成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防盗等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劳动安全、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

无论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

29.5施工期间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及工程技术负责人不在场,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项目部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不在场,每发现一次罚款3000元,从工程款中扣除。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建建[1999]313号)

第一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0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  通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执行。

通用条款不得修改。

第三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同通用合同条款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见图纸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不另行提供。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_以施工图纸说明要求为依据。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供4套施工图纸。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不得将图纸提供给与本工程无关人员。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本条不适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_____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按监理合同约定的职权范围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工程量增减签证、工程价款变更以及原材料更换,施工及监理单位工程师之间的文件往来。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____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

在施工现场,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和工作。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____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_______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在开工前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场地。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由承包人自行接通至施工现场范围内,立户费、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中标人自行负责施工道路、施工场地平整及周边工地协调工作。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发包人组织各有关管线部门到现场确认并提供相关地质资料。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办妥发包人应该办理的各种手续。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完成。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保护工作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承包人承担责任。

__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_提供施工用地并协助协调。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_必要时另行协商。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每月25日前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预算书,及次月的进度计划,工程师另行要求提交分项分部计划、报表的,承包人要及时提供。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由发包人自理。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负责对已完成工程的成品在竣工交付前的保护,并承担费用。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保护,保护费用由发包人签证确认。

承包人原因引起损坏的,承包人承担责任。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施工现场应清洁卫生,并承担因承包人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施工现场内的临时设施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由承包人承担该笔费用。

(10)承包人在招标后约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未及时到位导致合同签订时间延后的发包人可以将起延后时间计为工期延误,如超过10天,发包人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中标资格。

(11)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必须完成安全备案,超过时间计为工期延误。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前提供。

_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接到相关材料后5天内予以回复。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具备施工条件的单项工程必须先行施工,承包人有义务根据施工条件修改施工进度计划。

若发包人能够提供足够施工平面,工期不允许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非承包人原因,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停工的;

(2)因发包人原因或其它原因造成停工和误工,经工程师确认的;

(3)不可抗力如发生地震、台风、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停工,经工程师确认的,确认某事件是否为不可抗力应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发布为准;

(4)发、承包人双方另行协商工期顺延的。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无。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无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A、因工程量清单核对澄清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

B、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工、机械、材料价格变化。

C、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不可抗力的除外)变化而采取的临时措施。

D、施工期间,主要材料不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而调整。

E、基础开挖时,碰到地下管线、水沟时,要妥善保护,不得随意破坏,若有损坏,中标单位负责修复,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按2%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工程预算价。

实行投标风险包干的工程,除发包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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