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五中绩效考核分配办法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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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核程序
绩效考核分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平时考核由年级部(处室)自行开展,随时将教师考核结果备案并记入《教师业务考绩档案》;
年度考核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校长考核程序
⑴个人自评。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年初工作安排和学校年初工作计划,进行总结并撰写自评报告,填写考核的相关表格。
⑵民主测评。
正职校长在本校教职工大会上对本年度学校工作进行述职,其他校级领导同时进行个人述职。
教育主管部门考核组要在大会上对每位校级领导进行民主测评。
同时,要听取社区相关领导和家长代表的意见。
⑶综合评价。
教育主管部门考核组通过听、看、查、访等形式全面考核校长的工作。
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照考核标准,结合平时工作,对每位校长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意见。
⑷确定等次。
考核报告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领导小组审查,确定考核等次。
⑸进行公示。
对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的考核等次,在教育主管部门及本人所在学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⑹兑现工资。
对公示无异议者,由教育主管部门按考核等次为正职校长、书记兑现绩效工资。
其他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由所在学校根据本年度考核等次予以兑现,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2.教师考核程序
教师个人进行总结和自评,填写考核的相关表册。
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
⑶综合评定。
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学校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学科组、年级部及学生评议,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意见。
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综合评定考核等次。
⑷校内公示。
对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⑸兑现工资。
对公示无异议者,按考核等次上报绩效工资兑现方案,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由财政部门划入教师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3.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考核程序,参照教师考核程序进行。
对各类人员的考核意见和结果,及时存入个人档案。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和本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诉。
七、考核等次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各等次的比例,按上级规定由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划定,优秀等次的比例适当向一线教师倾斜。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不能履行岗位职,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工作中有严重失误的;
2.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
3.触犯国家法律,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表达诉求、擅自脱离教育教学岗位、延误教育教学工作、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4.无充分理由,拒绝接受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或者敷衍拖拉,影响学校整体工作,造成较坏影响的;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以盈利为目的,强迫、动员、暗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变相要求或暗示学生购买各种复习资料、文具用品,责令学生家长办私事等;
6.旷课(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7.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8.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9.教职工对绩效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或主管部门申诉。
八、考核结果的运用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绩效考核评为优秀和合格的可续聘、续任、晋升、评优评先;
被评为基本合格的可续聘、续任、但不得晋升、评优评先;
被评为不合格的应待岗或转岗。
附件一:
校级领导绩效考核指标要点
项目
要素
评价要点
工作量
管理工作
按学校行政分工的工作职责为准
教学工作
按规定兼课、听课达到规定要求。
工作
表现
工作态度
1.事业心强,有开拓、奉献精神。
2.勤政廉政,实行校务公开。
3.热爱师生,作风民主求实。
4.为人正派,办事公道。
管理水平
1.政策水平:
坚决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
2.理论水平:
认真学习政策理论和现代教育理论,准确把握素质教育内在规律,掌握科学有效的管理知识。
3.组织能力:
自觉执行上级指示,协调上下级关系,调动班子与教职工积极性。
4.管理过程:
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职责分明,中心工作突出,决策科学合理,常规管理规范,措施得力,任务落实。
成效
三风
领导班子作风正,教师教风好,学生学风浓。
五育
学校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具有特色;
学生全面发展,富有个性。
三率
办学水平评估达标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率和学生家长、社会满意率较高。
三创
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成效明显。
附件二:
教师绩效考核指标要点
1.标准工作量;
2.班主任等其他工作量;
3.考勤情况。
职业
道德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
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关爱学生,一视同仁;
4.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5.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班主任与德育工作
1.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
2.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落实有困难学生的帮困措施;
3.坚持德育以课堂为主渠道,注重在教学中渗透人生观、价值观的引导;
4.组织班集体和团队等各类活动,引导学生兴趣,活跃学生生活;
5.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
教学
常规
1.备课认真,教案齐全、规范,切合教学实际;
2.精心组织教学,教学切合学生实际;
3.辅导及时、有针对性;
4.作业量适当,批改及时认真;
5.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学习成效,对测试反映的信息做出及时的反馈;
6.坚持教后反思。
专业
发展
1.有个人培训提高计划和专业发展规划,并有过程记录和总结;
2.按时参加继续教育修满规定学时,考试、考核合格;
3.不断进取,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效果
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学有兴趣、学法得当、学力增强,较好地掌握知识和技能;
在学校教育教学测评中,成绩优良。
育人
1.学生身心健康;
2.学生能遵守学生行为规范;
3.班风学风良好;
4.学生热爱集体并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5.学习困难学生有较大进步。
教研
1.承担公开课、研讨课、观摩课等。
2.参加课题研究、撰写专题总结、论文等。
附件三:
职能行政部门教职工绩效考核指标要点
1.承担本职工作任务;
2.兼课情况;
工作表现及成绩
1.政治思想觉悟高,是非分明,不搞无原则纠纷。
2.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勇于承担重任。
3.为人正派,言行规范,仪表端庄。
4.关心集体,热心为师生服务。
5.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团结
协作
1.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2.谦虚谨慎,互帮互助,勤奋上进。
3.尊重他人,团结同志,自觉维护集体利益。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2.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或专业技能培训修满规定学时,考试、考核合格;
3.不断进取,积极拓展专业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1.岗位工作完成情况。
2.为教学服务情况。
3.为师生服务情况。
九、绩效工资的分配
分配原则:
1.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体现向班主任、兼职管理岗、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
3.体现对教育教学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
分配方式: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70%)和奖励性绩效工资(30%)。
1.础性绩效工资:
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教师职务级别)等因素。
2.奖励性绩效工资:
主要体现工作量、实际贡献等因素。
根据学校实际,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班主任津贴、课时及超课时津贴(工作量)、兼职岗位津贴、岗位教龄津贴、工作考核及教育教学奖励等项目。
(详见附件五)
3.绩效工资的财务管理:
按上级规定,专项列入财务专户管理。
十、实施绩效工资中的相关问题
1.教育局聘在各校的督学经教育局考核合格,其绩效工资按财政拨款额度发放。
2.基础教育系统内机动编调剂人员(含外借体校人员)绩效工资基础部分按月发放,奖励部分由学校划入教育局根据绩效考核统筹管理。
3.经组织部批准借调到满洲里大学的人员,按财政拨款额度发放。
4.借调到教育系统外的人员,由学校根据绩效考核统筹管理。
本办法在试行中的未尽事宜,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修订并经教代会讨论通过报教育局批准后再行实施。
附件四:
满洲里市第五中学工作量核定办法(试行)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内政发[2007]101文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内教体函[2008]号1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班额标准:
初中每班45—50人。
二、数学、语文、外语学科:
每周10-12课时。
三、体育学科:
每周14—16课时。
间操、课活、体训等核算工作量。
四、其它学科:
每周14-16课时。
五、任六年级课的教师参照小学工作量执行:
每周12—18课时。
六、承担多学科的,每增加一门课,加计两课时工作量。
(不含科学、综合实践学科)
七、承担同学科跨课头的,中考科目加计1课时、其它加计0.5课时工作量。
八、实验员、电教管理员:
按相关规定和所聘的岗位,参照教师工作量执行。
九、图书管理员、档案管理员:
按所聘岗位核算,但低于教师课时津贴。
十、财务会计、卫生保健人员:
按其专业技术职务和所聘的岗位执行。
十一、工勤人员:
按相关规定和所聘的岗位执行。
十二、其它兼职岗位人员工作量:
校级正职:
提倡兼课,兼0.5个班课;
(以数语外学科为标准)
校级副职:
数语外学科兼一个班课,其它学科兼2-6个班课;
环节正职:
每周6-10课时;
环节副职:
每周8-14课时;
教研组长:
每周10-16课时;
备课组长:
干事:
每周12-16课时;
十三、班主任工作量:
根据教育局规定执行。
十四、班额超出50人的,按比例核算所教班数。
十五、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和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后再行修订。
附:
兼职岗位津贴:
(月)
260元
200元
150元
100元
90元
55元
班主任:
200-355元(46-50人,每增加一人加6元;
51-55人,每增加一人加7元;
56-60人,每增加一人加8元;
61-65人,每增加一人加10元。
)
注:
1.数、语、外学科:
每课时津贴=标准工作量的月津贴∕11×
4(小六,/13×
4)
2.其它学科:
每课时津贴=标准工作量的月津贴∕15×
4(小六,/16×
3.兼任二个及二个以上管理岗的,享受岗位津贴就高不就低;
班主任兼管理岗的,享受双份岗位津贴。
4.兼任社团及体训等活动的由教务处、德育处制定工作量核算办法。
5.工作量津贴:
教师专技岗:
360元/月,实验、电教专技岗:
340元/月,其它专技岗和工勤技能岗:
330元/月,教师身份非教师岗:
310元∕月。
(该项随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变化而变化)
奖励性绩效工资(30%)中任课教师工作量的的核算:
(单位:
元)
任课教师工作量(约占40%):
360.00,
数语外:
10-12,均11,8元×
4×
11=360元,
其它学科:
14-16,均15,6元×
15=360元,
小六:
数语外,12-14,均13,6.9元×
13=360元;
其它,14-18,均16,5.6元×
16=360元。
附件五: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细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
根据学校实际,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班主任津贴、课时及超课时津贴(工作量)、兼职岗位津贴、岗位教龄补贴、工作考核及教育教学奖励等项目。
主要分为:
工作量(约占40%)、工作考核(约占22%)、其它(约占38%)和单独划拨的津补贴。
2010年1月起,每人增长了绩效工资,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
工作考核:
体现工作表现、劳动纪律、出勤情况等。
工作量:
体现教师备、讲、批、辅、考及其它工作(详见附件四)。
其它:
体现岗位教龄补贴(按职称岗位教龄年限核定)、教育教学奖励等。
单独划拨的津补贴:
班主任津贴、兼职岗位津贴等。
1.兼职岗位津贴:
260元(按兼课标准核定,参见附件四)
200元(同上)
150元(同上)
100元(同上)
90元(同上)
55元(同上)
2.班主任津贴:
200-355元(按班级人数核定,参见附件四)
3.教育教学成果等奖励:
按学校制定的奖励制度执行。
奖励性绩效工资(30%)的分配办法:
绩效工资测算:
元)不含2010年绩效工资增长部分。
规范前规范后增加额奖励性绩效工资(30%)基础性绩效工资(70%)
副高:
2198.402520.00321.60756.001764.00
中级:
1988.402170.00181.60651.001519.00
助理:
1753.401770.0016.60531.001239.00
技术员:
1753.401670.00501.001169.00
每级别中规范后都含与同级别公务员之差的70元补贴。
(规范后公务员:
副处2450元,正科2100元,科员1700元,办事员1600元)
工作量津贴:
教师专技岗(360元∕月),实验、电教专技岗(340元/月),教辅专技岗和工勤技能岗(330元/月),教师身份非教师岗(310元/月)
奖励性绩效工资(30%)的分配:
工作量(约占40%):
360元;
工作考核(约占22%):
200元;
其它(约占38%):
人均341元;
与同级公务员差补:
70元/月(作为兼职岗位津贴和超班额班主任津补贴)占7.8%
教育教学成果奖励:
40元/月[从年终一次性奖金中支出,其余作为学年度(年终)奖]占4.4%
岗位教龄补贴(人均231元):
副高岗位381元,中级岗位234元,初级岗位(助理级)78元,
实领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含年终一次性奖金):
360+381+200=941元;
360+234+200=794元;
初级:
360+78+200=638元;
实领绩效工资合计(不含年终一次性奖金):
1764+595+941=3300元;
1519+497+794=2810元;
1239+413+638=2290元;
从2010年1月起,每人增长绩效工资:
850元,70%:
595元,30%:
255元;
710元,70%:
497元,30%:
213元;
590元,70%:
413元,30%:
177元;
(助理级)
附件六:
绩效工资相关政策宣导及绩效考核分配办法的制定工作流程
2009年3月,开始在学校班子会、年级主任例会、教职工大会等会议上进行宣传国家相关绩效工资政策;
2009年6月,按市教育局安排开始制定:
“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绩效考核办法”等相关方案(草案);
2009年7月,将“三个方案”发布在学校“释锐信息平台”并广泛征求教师意见;
2009年9月—2010年3月,对国家实施绩效工资和“三个方案”做深度宣导工作,同时陆续将上级相关文件及政策“解读”发布在学校“释锐信息平台”,使教师们充分了解实施绩效工资的相关精神;
2010年3月20日到4月10日,学校分别按高、中、初级职称分成五组,召开了五次座谈会,征求对“三个方案”的意见,并将意见汇总召开班子会和年级主任会研究修订后再次与教师见面征求意见;
2010年6月,又召开了两次教师座谈会(主要召集意见集中的教师),听取他们的意见,同时向局里反馈。
之后,召开了教代会讨论并通过了“三个方案”和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