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地铁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2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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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0桥涵工程22

4.1.11隧道工程37

4.1.12跨公路、河道施工48

4.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控制目标50

4.3监控手段51

第五章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55

5.1监理工作方法55

5.2监理工作控制措施56

第一章工程特点、技术标准

1.1工程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范围为望城坡站至光达站,线路全长21.926km,均为地下线。

由正线及辅助线轨道工程、黄兴车辆段轨道工程组成。

主要包括:

前期准备及辅助设施工程、整体道床铺设、无缝线路铺设、道岔铺设、线路和信号标志安装、车挡及附属设备安装、人防门(防淹门)施工安装配合、疏散平台安装等施工。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轨道施工工程共分成2个施工标段。

1标段的轨道工程施工范围:

正线、辅助线、联络线的轨道结构。

其中:

右线里程YDK0+070~YDK13+634.000;

左线里程ZDIIK12+600~ZDK0+000~ZDK13+634.000(含2号线西延线一期工程128.666m);

联络线里程:

LDK0+000.00~LDK0+040.738。

2标段的轨道工程施工范围:

正线、辅助线的轨道结构;

黄兴车辆段的出入段线、试车线、车场库内线、库外线等轨道结构。

正线及辅助线里程DK13+634.000~DK21+926.055;

车辆段的出段线里程CDK0+000~CDK0+709.88;

车辆段的入段线里程RDK0+000~RDK0+752.74。

1.2安全技术标准、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1.2.2规范性文件类: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

《关于印发《长沙市轨道交通与隧道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长住建发[2010]175号)

《关于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长建发[2009]241号)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等湖南省和建设单位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

1.2.3、技术标准和规范类: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要点》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46-2004)》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建筑施工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0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

《龙门架及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JGJ88-9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07)》等

1.2.4监理委托合同、经审批的监理规划。

第二章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

2.1监理工作范围

1、认真履行监理合同,依据国家、湖南省、长沙市及业主规定的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范围、内容、程序、措施,确定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监理人员及其职责。

2、明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承包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审查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是否有效,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督促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审查意见。

5、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安全交底安排。

6、审核承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核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记录并备案。

7、定期、不定期检查承包单位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8、参加长沙轨道公司等上级领导组织的安全检查。

2.2监理工作重点

1、本标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1)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是专属施工现场内部的用电,是由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提供电力并用于现场施工(如驱动各种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以及点燃照明灯具等)的用电,并且随着建筑工程的竣工而结束,因而它具有明显的临时性,移动性和露天性。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这些特点给用电安全带来许多不可避免的不利因素(例如承受风、沙、雨雪的侵袭等),因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有较正式“永久性”用电更为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技术措施,以确保用电设备和人身安全。

(2)垂直运输设备(物料提升机、龙门吊等)安装及拆除工程

在施工现场用于垂直运输的机械主要有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完成,要编写拆装方案并经审批,制定安全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监督。

(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4)吊装工程

(5)强弱电工程

(6)水电气通讯光缆及各种管线拆迁与保护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控

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进行重点控制,在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施工过程中采取日常巡查、旁站监理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流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流程

承包商编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案

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

不同意

同意上报

业主代表审核

同意

实施

组织有关各方

处理安全事故

监理工程师检查

执行情况

承包商

落实整改

发生安全事故提出书面报告

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

通知

上报上报

业主代表

第四章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及监控手段

4.1安全生产监理要点

(1)、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并进行确认

a)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b)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c)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进入现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状况;

d)按国家及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能力与业绩进行确认和核准。

(2)、监督安全生产协议书的签订与实施

a)要求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其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用规范的书面形式,并与工程承发(分)包合同同时签订,同时生效;

b)对协议书约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实际履行,监理工程师要实施全过程的监督。

(3)、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a)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国家、部委和行业颁发制定的标准、规范;

b)现场资源配置是否恰当并符合工程项目的安全需要;

c)对风险性较大和专业较强的工程项目有没有进行过安全论证和技术评审;

d)施工设备及操作方法的改变及新工艺的应用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和符合安全保障要求;

e)因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需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或作业指导书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f)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安全有关计算数据进行复核,按合同要求对施工单位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同时制定与施工工艺流程相对应的安全监理程序,来保证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到位。

(4)、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配置安全设施

a)对配置的安全设施进行审查;

b)对所选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进行验证;

c)对主要结构关键工序、特殊部位是否符合设计计算数据进行专门抽验和安全测试;

d)对施工单位的现场设施搭设的自检、记录和挂牌施工进行监督。

(5)、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人、机、环境的安全状态,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隐患。

对施工过程中暴露出的安全设施的不安全状态、机械设备存在的安全缺陷、人的违章操作、指挥的不安全行为,实施动态的跟踪监理并开具安全监督指令书,督促施工单位按照“三定”(定人、定时、定措施),要求进行处理和整改消项,并复查验证。

(6)、检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状况,并签署安全评价意见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自检报告,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劳动保护要求是否履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和签字手续,并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规程操作,签署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性的评价意见。

(7)、参与工程伤亡事故调查,督促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实施和验收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要参与调查、分析和处理,并监督事故现场的保护,用照片和录像进行记录。

同时和事故调查组一起分析、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确定预防和纠正措施,确定实施程序的负责部门和负责人员,并确保措施的正确实施和措施可行性、有效性的验证活动的落实。

(8)、督促承包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教育

a)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学习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安全技术知识等内容;

b)特殊工种除进行一般教育外,还需进行本工种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4.1.1专项安全监控要点

4.1.1.1临时设施

1、临时建筑应实行封闭管理,各区域应合理划分并采取适当的隔离措施。

2、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应设置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3、施工现场临时房屋选址和建设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和消防要求。

4、变配电所、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栏和警告标识,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

5、临时设施使用前,应进行专项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者严禁投入使用。

6、行人、车辆通过频繁的临时道路的交叉路口应悬挂安全警示标识;

临近路堑、基坑的临时道路应设置防护设施及安全警示标识。

7、临时道路需设便桥时,应根据运输荷载进行设计,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满足泄洪、通车等条件要求。

桥面应设栏杆扶手,其高度为1.2米,并应设限速、限载标识。

8、临时道路应避开滑坡、坠石、软土地段,当必须通过时应采取特殊防护措施。

9、运梁便道应进行专门勘察设计,应满足运梁车运梁荷载的要求,其宽度、净空、坡度、曲线半径应满足运梁车的性能要求。

两端应有限载、限速、限宽标识。

4.1.1.2施工现场防火

1、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消防管理制度、防火安全责任制、动火审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办法。

2、施工现场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进行预案演练。

3、施工现场应划分防火责任区,应根据现场需要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4、各类灭火器材、消防栓及水带应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5、施工现场发生火灾险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并清理通道,为消防灭火做好准备。

6、电器取暖设备、火炉在无人使用时,应熄灭;

焊、割作业开始前,应将作业现场下方和周边的易燃、可燃物清理干净。

必要时,采取浇湿、隔离等安全措施。

作业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认真检查现场,确认无余热引起燃烧危险时,方可离开。

7、焊、割作业严禁与涂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同部上下交叉作业。

8、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发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采用防爆的电器设备,严禁进行产生火花的施工和带电作业。

4.1.1.3施工机械

1、操作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应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

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定;

3)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有对机械发生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

4)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的规定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或超负荷运转;

5)驾驶室操作室内不得超乘、存放或运送易燃、易爆物品;

6)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

7)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并设有制动、防滑、防冻措施。

2、施工机械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械设备使用前应经过调试、检测,确认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状态良好后,报监理验收合格方准使用,并按宁安公司规定执行挂牌管理制度;

2)施工机械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

3)机械集中停放的场所,应设专人看管,并设消防器材和工具;

大型内燃机械应配备灭火器;

4)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架桥机等机械的作业区域,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标识;

5)施工机械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灯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齐全、完好和有效,不得带病运转。

运转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发现不正常时应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3、起重吊装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专职人员担任。

作业前,应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了解,确定吊装方法。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起吊: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

(2)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时;

(3)吊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时;

(4)重量不明、无指挥或信号不清时。

3)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进行停机。

4)不得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

起吊重物时,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5)起重吊物件时,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荷自由下落。

4、起重吊装用的钢丝绳,其安全系数必须符合下表的规定。

起重吊装用的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用途

安全系数

用途

缆风绳

3

吊索(无弯曲时)

6

手动起重设备

4.5

捆绑吊索

8

机动起重设备

5

载人升降机

14

4.1.1.4模板支撑系统

1、模板及支(拱)架施工安全监控要点

1)模板、支(拱)架施工前应制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工具式模板工程(滑模、爬模、大模板等)及危险性较大的支(拱)架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前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2)模板、支(拱)架的地基必须符合承载力和沉降要求,并应采取防、排水措施。

位于河道中的支架还应有防洪和漂流物冲击的措施。

3)模板、支(拱)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并能承受新浇筑混凝土的重力、侧压力和施工期间可能产生的各项荷载。

4)模板、支(拱)架的构件应力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3,稳定性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5。

5)作业人员登高必须走专用斜道或爬梯,不得利用模板支撑和脚手架上下攀登。

6)模板、支(拱)架安装后、使用中、拆除前及遇异常天气时,应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当发现沉落、变形、跑模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经整修加固安全后方可复工。

7)模板安装、支撑稳固前,不得松手或摘钩。

模板安装时,四周应设斜支撑撑牢或加设缆风绳,背带间距、拉结螺栓(拉杆)设置必须经检算并具有一定安全储备,不得随意变更或减少。

模板的支撑体系应自成体系,严禁与脚手架连接。

8)支(拱)架搭设前应清除搭设范围内地上与地下的障碍物、电缆、管线,构件连接应稳固,并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纵、横、斜向支撑和水平拉杆,确保支(拱)架的整体稳定性。

9)模板、支(拱)架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2)拆除时必须设立警戒区,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

(3)拆除顺序应按施工方案执行,方案未规定者,应执行先支后拆、后支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自上而下,分层分段拆除的顺序和原则;

(4)拆除人员应使用稳固的登高工具,保持自身平衡,防止失稳坠落,严禁使用吊车吊拆未松动的模板;

(5)拆除过程中,对有倾倒危险的模板、支(拱)架应进行临时支撑加固;

(6)作业时料具、构件应传递,严禁抛掷;

(7)拆下的模板、构件严禁堆放在支架上,应及时向下传递运出,临时堆放的位置、高度、地点不得影响通行和作业安全。

10)模板、支(拱)架施工应按规范的要求进行安全检查。

4.1.1.5高处作业安全监控要点

1、高处作业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工艺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

3、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栓挂多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带上栓多个人。

4、作业人员必须从专用的通道式爬梯上下,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

5、防护设施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6、按要求设置安全防护网、防护层和防护廊。

7、临边作业应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应保证稳固可靠,栏杆搭设应符合相关规定。

8、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架、吊篮、吊笼、平台等设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检算,并验收合格。

悬空吊装构件时,严禁在构件上站人。

9、高空作业施工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查。

4.1.1.6道碴装卸、运输安全监控要点

1、道砟装卸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用音响信号进行指挥。

2、分段卸砟时,车上道砟应左右侧匀称下卸,防止卸后车辆偏载脱线。

3、装卸道砟时,施工人员不得站、坐于车帮上和两头端板上,严禁站、坐在两车之间。

4、装卸完的道砟列车应将车门关牢,插好插销,清理好轨面和轮缘槽。

经施工负责人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可将列车拉出道砟装卸地点停车,确认无脱线后,方可开车。

4.1.1.7有砟道床施工安全监理

1、有碴道床施工应考虑以下危险源、危害因素:

(1)道砟临时存放侵入限界。

(2)道砟卸车发生偏载。

(3)道砟车超速行驶。

(4)风动卸砟车卸砟超速,卸砟车门堵塞,堆砟坡脚及高度不符合要求,提前开车,开底门卸砟时超卸石砟导致自身掉道。

2、道砟装卸应选用适当的工具,并设专人统一指挥。

3、道砟临时存放不得侵入轨道限界。

4、道砟卸车过程中应避免偏载,防止车辆脱线。

5、道砟车辆从便道进入路基上道口不可转弯过急,进入路基后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不得突然加速和急刹车。

6、运砟车倒车卸砟退出时,必须由专人指挥。

4.1.1.8铺轨前铺砟安全监理

1、使用摊铺机摊铺道砟时,除应严格按照摊铺机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摊铺机两侧应设专人观测感应仪工作状况,发现大的误差应及时调整,严重时应鸣笛终止工作,及时排除故障。

(2)施工过程中出现紧急状况时,司机应按下紧急制动按钮,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检查。

(3)操作司机离开机械前,必须关闭发动机。

2、人工铺砟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砟施工机械在防护人员发出来车警告信号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施工机械通过后,方可继续施工。

(2)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四齿耙、拉耙子等工具应妥善保管,不使用时应尖部朝下集中放置。

(3)道砟整平、压实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应统一指挥。

⑷人工铺碴应平整,不得出现反超高。

3、风动卸砟车应检查设备状况良好,卸砟速度应控制在3-5km/h。

下列情况不应卸砟:

(1)未到达卸车地点。

(2)未确认卸车信号。

(3)道口或影响道岔信号的地段。

(4)夜间和无照明的隧道。

(5)邻线来车时。

(6)列车转移走行途中。

4、卸完道砟的列车在下列情况不应开车:

(1)未清理好线路。

(2)车门未关好。

(3)车内余砟偏载未匀平。

(6)施工负责人未给车长信号,车长不应给司机开车信号。

4.1.1.9机械使用安全监理

龙门吊、道砟摊铺机的使用应符合《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技术安全规程》(TB10301-2009)和《铁路轨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5-2009)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和《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09)340号的有关规定,道砟摊铺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龙门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龙门吊在安装与拆除时进行相关旁站监理。

4.1.1.10季节性施工

1、在汛期等季节应成立防洪抢险组织机构,建立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气象情况,采取施工防范措施。

2、雨季施工前,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防洪防涝准备,配备充足的物资、设备、防护用品。

3、雨季施工前,对施工场地、在建工程、材料堆放场、设备存放场、运输便道等的防洪设施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加固,疏通排水沟渠。

4、雨季施工时,作业场所的脚手架、跳板、桥梁、墩台等作业面应采取防滑措施;

车辆行驶应减速防滑,靠停基坑边缘卸料时应设置止挡。

5、雷雨天气严禁从事露天钢结构、钢脚手架、钢支(拱)架、钢模板等的安装、拆除及焊接作业。

作业人员不应在大树、施工机械下停留,不应靠近电线杆、铁塔、架空线路以及避雷装置接地导线。

4.1.1.11交叉作业施工

交叉作业要以确保铺轨行车安全为主线,监督其他施工单位(一般为局级)必须与铺轨单位签订《保安全促运输安全施工协议》,确保行车安全。

4.2文明施工监理要点

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的行业标准:

“两通三无五必须”。

(1)、两通

施工现场人行道畅通;

施工工地沿线单位和居民出入通道畅通。

(2)、三无

施工中无管线事故;

施工中无重大工伤事故;

施工现场周围道路平整无积水。

(3)、五必须

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严格分隔;

施工现场必须挂牌施工,设置“七牌二图”,管理人员佩卡上岗;

工地现场施工材料必须堆放整齐;

工地生活设施必须清洁文明;

工地现场必须开展以创建文明工地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工作。

4.3安全生产监理控制目标

监理站控制本项目实施期间达到:

1、安全生产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以确保施工安全为重点,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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