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版施工合同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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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人民币)
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3—第3页共51页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第4页共51页—4—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建设行政主管工商行政主管
部门审查意见:
部门鉴证意见:
经办人:
经办人:
审查部门:
(公章)鉴证机关:
审查登记第号鉴证第号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5—第5页共51页
篇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版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版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GF—199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天
第四条质量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合同价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第七条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八条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九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十条合同生效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
通用条款:
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项目经理:
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设计单位: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监理单位: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工程: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合同价款: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追加合同价款:
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费用:
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工期: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开工日期: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竣工日期: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图纸:
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施工场地:
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违约责任:
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索赔:
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小时或天:
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
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
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
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适用标准、规范
篇三:
建筑施工合同1999年版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合同编号:
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第一部分协议书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资金:
三、合同工期
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元(人民币)。
¥:
元。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2
(公章)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3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篇四:
相比20XX版施工合同的主要特点
相比20XX版施工合同的主要特点
第一,增加了8项。
20XX版施工合同借鉴国内外相关合同文本的成功经验,在通用条款中增加了以下8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
一是双向担保制度。
为了解决施工合同中的履约担保,尤其是为了有效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借鉴FIDIC合同,20XX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的第款规定了发包人的资金证明及支付担保,第款则规定了承包人的履约担保。
这两个条款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各自以其合同义务向对方提供资金证明及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以保证实现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的目的。
此种安排在已经颁布的部门规章中有类似规定,既符合国家对投资人合理审慎投资的要求,也符合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履约保障的惯例做法,同时还能促进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保证工期和质量等综合目标的完成。
二是合理调价制度。
为解决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合同履行的风险问题,20XX版施工合同中引入了适度风险适度调价的制度,亦称之为合理调价制度,其法律基础是合同风险的公平合理分担原则。
通用条款第款规定,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格应当调整。
这一规定与国内目前各省市执行的工程造价部门规定的调价规范的精神是一致的,具体的调价方式与其他标准文本相一致,有利于解决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合同价款纠纷。
三是缺陷责任期制度。
为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合同当事人约定“保修期满返还保修金”的争议,20XX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15条引入了缺陷责任与保修制度,明确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目前我国规定工程保修期限相对较长,尤其是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在建设工程实践中,存在大量发包人以保修期未届满为由不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情形,由此导致的部分工程款久拖不能解决,一直以来困扰着我国建筑市场的正常发展,缺陷责任期制度在施工合同文本中的落实可进一步有效解决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和工程质量保修之间的冲突。
四是工程系列保险制度。
20XX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18条除对工程保险作出规定外,还根据全国人大对《建筑法》的修改意见,对工伤保险作了规定,同时还增加了其他保险的条款。
工程系列保险制度不仅完善了我国工程保险制度,还对今后可能会推行的工程保修保险等制度预留了执行的空间,这与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已基本接轨。
五是商定或确定制度。
合同履行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即为发承包双方就履行事项产生分歧,如分歧不予及时处理即可转化成为合同履行的障碍,最终致使合同不能履行。
20XX版施工合同在处理该问题时,借鉴了FIDIC合同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XX年)的做法,在通用合同条款的第条引入了“商定或确定”制度,明确由总监理工程师承担商定与确定的组织和实施责任,并明确了该项制度起动的前提条件。
六是索赔期限制度。
工程索赔无明确时效要求,是1999版合同较大的缺陷,对此20XX版施工合同予以了调整。
为了确保工程索赔的及时性,同时便于合同双方及时进行索赔证据的收集和评估,借鉴国外众多施工合同的规定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XX年)的规定,20XX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19条对发承包双方的索赔期限都规定为28天,并明确规定,如当事人未在28天内对索赔事项提出书面的索赔通知,视为该项索赔的权利已经丧失。
七是双倍赔偿制度。
为了解决发包人拖欠工程款问题,从违约责任承担的法律原则出发,在20XX版施工合同中设立了迟延支付工程价款的双倍赔偿制度,该制度中包括了通知、合理期限改正等程序性规定,最终仍不履约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该规定在竣工结算审核、最终结清两个对应条款中均有体现。
八是争议评审解决制度。
关于争议解决机制,鉴于施工合同周期长、合同管理要素多的特点,借鉴国外合同中普遍引用的争端裁决机制,20XX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款引入了争议评审解决机制,以期提高工程合同争议解决的效率,并保障其专业性。
争议评审解决机制根据合同各方约定,可以由专家全过程参与,也可以单独发表评审意见,如此可以极大地消化工程合同履行中的分歧,减少合同履行困难,防止合同履行障碍,快速定纷止争,以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整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于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从另一角度看,争议评审解决制度属于增加的社会纠纷解决机制,同时也为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管理建筑市场提供了新的纠纷解决路径。
第二,调整完善了合同结构体系。
一是合同结构体系更为完善,权利义务分配具体明确,有利于引导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20XX版施工合同对合同体系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在合同要素上进行优化、合并与补充。
20XX版施工合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等三大部分组成,并同时附具了11个合同附件格式。
其中协议书共计12条;
通用合同条款的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
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需要,又照顾到现行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充分考虑到了各方的意见,较好地平衡了建设工程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是建立了以监理人为施工管理和文件传递核心的合同体系,提高施工管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将发包人代表和监理人的现场工程师均列在工程师名下,当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时存在时,将无法进行有效区分,易导致工程施工管理的混乱。
20XX版合同将监理人和发包人代表进行了区分,建立了以监理人为施工管理和文件传递核心的合同体系。
在20XX版施工合同中,从尊重发包人权利角度和便于高效管理合同的角度出发,对于监理人相关事项做了相应规定,如强调发包人对监理人进行合理授权,并将授权事项告知承包人;
明确监理人作为合同履行文件传递中心,即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文件往来均通过监理人来中转,确保监理人能够全面畅通地了解合同管理信息,以完成其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第三,完善了合同价格类型,增加了暂估价规定。
一是完善合同价格类型,适应工程计价模式发展和工程管理实践需要。
20XX年以来,我国开始在建设工程领域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并陆续发布了20XX版、20XX版、20XX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999版合同囿于当时的实际情况,规定了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3种合同计价形式。
考虑到实践中对于固定价格合同存在一定的误解和歧义,为避免将固定价格合同理解为不可调价合同,20XX版施工合同按照价格形式将合同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其他方式合同,其中由于成本加酬金合同形式的实践不具有典型性,故而在20XX版施工合同文本中予以省略,归入其他方式合同,其他方式合同中还包含了采用定额计价的合同,还原了上述计价方式真实含义,并与国际惯例保持一致,以满足建设工程发展的需要,便于合同双方的实践操作。
此外,在总价合同的计量环节,20XX版施工合同还引入了支付分解表,有利于提高总价合同计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是增加暂估价的规定,规定了暂估价项目的操作程序。
相对于,20XX版施工合同新增了暂估价内容,并根据暂估价专业分包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不同情况,结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范围的规定,明确了暂估价项目的选择方式和程
序。
20XX版施工合同将暂估价项目具体分为两类,分别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和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并根据不同类别规定了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程序及时间节点,便于暂估价项目的实施,提高工程的效率和效益,以保证暂估价项目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第四,更加注重对发包人、承包人市场行为的引导、规范和权益平衡。
一是重视合同文本的指引和指导作用,在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的设置上充分尊重发承包双方的意思自治。
20XX版施工合同充分考虑了建设工程项目专业性强和管理复杂的特点,在合同条款的设置上,对于发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妥善的安排,在通用合同条款中积极引导发承包双方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合同的规定,合法行使各项权利,切实履行各项义务。
同时考虑到建设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专业性,在条款内容上安排时,给发承包双方预留了充分的协商空间。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对通用合同条款中需要补充的内容,均在专用合同条款预留了补充和完善的空间,供双方自行协商完善,兼顾示范文本的指引和指导作用。
二是增加了防范阴阳合同、违法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的内容,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
阴阳合同、违法分包、违法转包和挂靠是建筑市场长期以来的顽疾,严重破坏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在客观上也是诱发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因素之一。
鉴于此,20XX版施工合同通过在协议书中引入宣誓性承诺条款及合同备案条款以遏制阴阳合同的发生;
在通用合同条款中,通过增加限定新增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条款、限定专业分包人及劳务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条款、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人员违约责任、工程款支付账户约定等条款,保证承包人实际施工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人员名单保持一致,有利于解决承包人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细化了暂停施工条款,有利于避免因工程暂停导致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权益受损。
暂停施工在工程实践中属于常见的现象,对于工程本身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影响均非常大,因此对于该条款的约定应当具体明确并具备极强的可操作性。
虽然第12条专条约定了暂停施工的内容,但该条约定过于简单,对于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