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筹资方式选择的思考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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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资金1
(二)高校的内部筹资方式2
(三)高校的外部筹资方式5
二、高校筹资方式的国际比较7
(一)韩国高校的筹资方式7
(二)美国高校的筹资方式8
三、高校筹资方式创新对策9
(一)建设“一流大学”,争取国家财政资金9
(二)实施高校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10
(三)加强银校合作10
(四)加强中外合作办学12
结论13
参考文献14
致谢15
引言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下,我国高等教育完全由政府计划控制,高校的资金筹集全方位来自于政府。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人们对高等教育性质的认识不断加深,教育制度的改革使高校筹资的方式越来越多样化.但由于高等教育的供需矛盾,一方面政府己无力承担高等教育的一切开支,另一方面,由于高校扩大招生,使高校的基础设施、教学设备、教师待遇面临更大的资金需求。
作为准公共产品的高等教育的“生产者”—高校,现有的筹资方式已不能满足各方面的需要,如何扩大其筹资范围、创新其筹资方式,已成为关系一个高校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我国目前国内对企业的融资方式研究的较多,忽略了对高校筹资方式的研究,可以说,这是一个比较新的课题.本文希望从实用性和理论性两个方面对高校筹资方式进行讨论,从而在这些方面做出有益的探索和贡献。
一、高校主要筹资方式的分析
中国普通高等院校的经费渠道主要有三个。
一是国家财政拨款,这是中国高教经费的主要来源,占高校总投资的80%以上。
二是来自学校内部的收入。
近年来,由于国家给予高等院校越来越多的自主权,高等院校可以通过校办产业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职员工的福利待遇等,并通过贯彻实施成本分担和成本补偿政策而收取学杂费的收入。
三是从学校外部筹集资金,如银行贷款、社会捐赠和企业资金等。
在本章中,我们从这三个方面分别对高校现有的主要筹资方式进行讨论。
(一)财政资金
1、财政资金对高校的拨款方式
我国财政拨款对高校的投入为分级计划拨款。
自从1980年以来,全国各省的地方高等院校所需经费由各个省的财政部门负责计划拨款,中央财政对地方高等教育不再统一计划拨款,即国家财政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主要来自两个层次的拨款:
国家教委所属高等院校和中央其他部委所属高等院校的经费主要来自中央财政,国家财政部根据国家教委和中央其他部委所属的高等教育子系统的在校生规模,将一定数额的高等教育经费拨给国家教委和其他各部委,各部委再将此项经费拨给所属各高校;
用于地方高等院校的财政拨款主要来自省级财政支出,也有少数地方院校的拨款是由地区财政或县财政支出的。
2、高等教育经费分配方式:
“综合定额加专项补助”的“公式法”。
“综合定额加专项补助”的高等教育经费分配的方法由两部分构成,即“综合定额”部分和“专项补助”部分,并且前者占绝对比重。
“综合定额”指财政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制定的每生教育经费的定额标准,并对不同层次、不同种类的学生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定额标准。
财政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将根据各类学生的在校生数和各种不同的定额标准,计算确定“综合定额”部分的经费预算数。
综合定额部分包括:
教职工人员经费、学生奖助学金、行政公务费、教学业务费、设备费、修缮费、其他费用等各个项目。
“专项补助”是对“综合定额”的补充,它是在考虑学校的各种特殊需要后,由财政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单独安排的。
按性质大体有四个方面:
1.学校发展建设经费,主要包括新建学科和专业的开办费,重点学科、专业和实验室的建设经费;
2.中远期师资队伍培训建设经费,主要有博士、硕士、访问学者等师资在国内与国外进修与培训的经费;
3.与学生培养不相关的经费,主要有离、退休人员经费;
4.特殊项目补助,主要有长期外籍专家经费、世界银行贷款的国内配套设备费及国外设备维护费、远郊院校交通补助等。
(二)高校的内部筹资方式
在高校的筹资方式中,收取学费以及创办校办企业是高校的内部筹资方式。
1、收取学费
(1)高校对学生学费的收取已成为高校越来越重要的筹资方式
为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从1989年开始,全国大部分高等院校开始对新入学的学生收取每年1000至3000元人民币的学费,2004年至2005年高校“并轨”后,学费标准又高到5200-6500元一年;
到2013年至2014年,普通高校收费标准已达6000-8000元,住宿费也提高到600-1200元一年,这一标准己达到或接近高校生均往常成本的20%-30%。
高校近几年的收费改革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学费增幅较大,由1989年100-300元一年上升到2014年的7000-8000元,增长了几十倍;
二是各地区学费标准差别较大,如广东、上海、北京的学费标准和中西部地区相差一倍;
三是各专业收费相差较大,培养成本较高的、热门的专业收费较高,以广东为例:
2008年文、史、财经、理、工、农、林、医、体、地矿等专业每年仍为3500元(含住宿费);
但艺术类一般专业的收费已升到每学年4000元(含住宿费),其中的热门专业更高达6200元(含住宿费);
四是重点大学与普通学校的收费出现了不同,如2000年中山大学等8所“211工程”院校学费标准可上浮20%,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4所院校的学费标准可上浮10%。
(2)从学费和人均GDP的比例来看,目前我国的高校收费偏高。
即使在美国,公立大学的学费一般只几干美元,而且美国78%的大学生在公立大学就读。
从学费占人均GDP的比重来看,一些发达国家学费负担并不很重。
如加拿大2014年大学学费是2713美元,人均GDP是24958美元,学费占人均GDP的7.2%。
并且学费的增加与人均GDP的增长呈正相关。
我国目前人均GDP约6000元人民币,学费3000元就已占人均GDP的50%左右,即使我国人均GDP今年增加到8000元,如果学费提高到5000-6000元,占人均GDP的比重也会提高到60%-70%以上,显然学费提高的幅度过大。
现在上大学交学费己被社会接受并成为人们的共识,我国高校学费标准如果普遍都在3000-5000元左右(占教育成本的25%左右),大部分居民家庭还能承受。
有人认为我国银行有5万亿储蓄存款,教育消费的潜力很大,居民储蓄准备用于教育支出的份额为10%。
由此推算,如果这5万亿元银行存款一半用于消费,按10%计算,有2500亿将用于教育。
因而主张提高高校学费,显然,大幅提高高校学费的意见没有客观估计大部分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
首先,银行5万亿元存款中至少有1万亿公款私存,2万亿为高收入阶层所有,1万亿为全国农民存款,1万亿为城镇居民存款,也就是说,这2万亿元由占我国总人口90%以上即12亿人拥有,人均存款是十分有限的,而且只有上高中、进大学这个年龄的学生的家庭,才会将银行存款转化为教育消费。
因此,对教育消费的潜力不能估算过高。
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普通高校每年学费3000元就有20%左右的学生及家庭承受不了,不少家庭举债让子女上学。
学费提高到5000-6000元,无力承担学费的学生及家庭则会大幅度增加。
如果按每年1万元收费,将会使80%以上的学生及家庭难以承受。
据国家统计局信息资料显示,我国城镇居民201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425元,三口之家年均可支配收入为24275元,属小康型家庭。
三口之家日常开支按月人均1000元计算,一年需12000元,年结余12275元。
这12275元要承担医疗、养老、住房、就业、教育制度改革增加的各项支出。
其中教育支出是一个家庭常年的庞大开支,从幼儿园到大学都要花钱,使许多家庭负担加重。
如果把高校学费提高到每年5000-6000元,小康家庭也会力不从心。
如果把贫困、温饱型家庭加起来,有91%的城镇居民家庭承受不了学费提高而带来的经济压力。
农村绝大多数居民家庭承受能力更脆弱。
(3)学生不能承担所有教育成本
学费应该是教育成本的分担和补偿,学费提高多少要从我国国情出发。
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应该收取学费,但不能把学费看成是教育服务这种商品的价格。
高等教育从本质上讲是公益事业,并非盈利机构。
为社会培养高层次的人才是高等教育的宗旨。
学生是教育的受益者,用人单位、社会和国家也是教育的受益者。
因此,除学生外,用人单位、社会和国家也要承担相当一部分教育成本。
因此,从我国国情出发,高校学费只能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提高逐步增加,但每年提高的幅度不能过急过高。
同时也不能过多地强调把提高学费标准作为解决高校经费不足的主要途径。
高等教育是准公共产品,个人和社会都会从中受益,所以由受益人进行一定的成本补偿是应当的。
但承担多少,也就是说应当缴纳多少学费是合适的,则需要认真研究。
通常,学费的收取不适宜大涨大落,学费增减的幅度应当保持一个比较平稳的态势。
通过对城镇居民抽样调查显示,城镇居民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比较大,对接受高等教育的付费意愿比较高。
2、创办校办企业
中国校办企业的产生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高校缺乏充足的财政来源:
二是加强产学研结合,为学生提供实习的培基地,养他们动手实践的能力;
三是加速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
工厂已经成为高校筹资的一个重要方式。
校办企业包括学校独资和与国内企业、国外企业合资的多种投资方式,但以高校独资为主。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就已经有近60家与高校结缘的上市公司,其中真正由高校校办企业直接改制上市的公司和以高校作为大股东的公司,就有13家。
从这些企业的结构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种是由高校科研院所原有的企业改制设立而成。
此类公司主营优势极其突出,在专业领域拥有国家级科研成果及技术储备,行业地位和市场占有率非常稳定。
如清华同方已成为清华大学的科技成果孵化器。
其作为清华大学科研成果向产业链主动延伸的产物,围绕计算机信息技术、人环工程、核技术三大领域,充分发挥学科综合优势,并通过吸收兼并731厂、鲁颖电子、北京二纺机、江西泰豪电子及三波电机等积累了丰富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确立了其在高科技产业中的核心优势。
另一类属于那些脱胎于高校院所或从校办产业中剥离出来重组而成的,如同济科技、交大南洋等。
其规模小、科技产值低、主导优势欠缺、主营不够清晰,盈利自然就难以得到长期保障。
此类企业上市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高校的三产和后勤或弥补科研教学经费的不足,仅仅把加盟资本市场作为一种筹资手段。
第三类是买壳上市。
一些经营规模较大、业绩成长迅速的科研院所及所属企业为获得持续的融资渠道和广阔的发展空间,通过收购流通股或法人股及国家股达到上市目的。
如青鸟天桥、方正科技、火箭股份、湖大科技等。
第四类为合资合伙,合作经营。
由于高校概念股日受追捧,而且上市公司与高校院所合作的项目含金量较高,有些甚至己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产权上又较为清晰,多不涉及股权变动及管理层更替。
因此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与高校院所合作,以合办研发中心、建设科技园、合资办企业、购买科研成果等形式展开合作。
(三)高校的外部筹资方式
在传统高等教育体制下,高校的教育经费由国家统一安排,高校不需要从外部筹资,外部资金也无法流入高校。
然而我国高等教育发展速度越来越快于教育基建投入,财政建校的能力越来越弱。
目前各高校想方设法从外部筹集建校所需资金,拓宽了高校的筹资渠道。
1、银行贷款
一般银行贷款的方式主要包括:
(1)信用贷款。
是指银行按一定的利率和期限、按借款人的信用来确定贷款的形式。
在信用贷款中,贷款人的信誉、资金状况、还款能力等一般在银行的考虑范围之列。
一般只有被资信评估机构评定为特级、一级的贷款企业和不列为贷款等级评定范围但关系国计民生的贷款人才能享受信用贷款。
(2)抵押贷款。
是指借款人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资保证向银行借款的一种贷款形式。
抵押物包括不动产、货物提单、有价证券等。
(3)担保贷款。
是指借款人以第三方作为还款担保人的贷款形式。
这种贷款形式一般由借款人与第三方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归还贷款的义务时,由第三方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4)贴现贷款。
一般应用于企业,是指企业将未到期的票据提交银行,银行扣除贴现利息后,按票面余额向企业支付现款的一种金融业务。
(5)租赁贷款。
包括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租赁、杠杆租赁和综合租赁。
由于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学校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得为担保人。
现在高校的银行贷款多以信贷额度为主,即授信贷款。
所谓授信贷款,是指无需提供担保,依据受贷方的经济实力、信用等级、无形资产等发放的一种贷款。
先是中国银行和清华大学签订了10亿元授信额度贷款;
其后,北京大学获得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两笔30亿元的信贷额度,而南京大学一次便获得50亿元的授信贷款。
2、教育基金
在多渠道筹资办学条件下,教育经费的来源除国家投资、校办企业收入及学生适当缴费外,教育基金(包括捐资、集资、合资)也是主要的渠道之一。
(1)教育基金的运作方式
基金会的基金来源。
基金会的基金主要来自于个人、家庭或公司的捐赠资产,以及受捐资产的增值收入。
基金会一般先期筹款是从校友及所在企业着手,寻找潜在捐款人。
另外私企也是主要目标,私企一般老板一人说了算,较简便。
资金的增值。
基金会筹集到的资金的增值主要是通过放置于银行获取利息、购买买股票和债券获取红利或价差。
基金会的资金分类。
主要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部分,定向资金是捐赠人有明确意向的捐助,基金会要尊重并严格遵照捐款者的意愿使用该项资金;
非定向资金是捐资人并没有明确意向的捐助,仅仅是为了支持学校的教育发展,这部分非定向资金的本金原则上不能动用。
增值部分一般可用于改善学校教学设施、支持基础学科研究和改善办学条件、资助教师深造、奖励优秀学生和教师等符合基金会章程的活动,并由受助部门、受助人填写《资助申请表》,经基金会审批后,办理资助手续。
资金的运用。
基金会可以设立奖学金、奖教金等以填补学校资金不足,如北大基金会每年向学校提供几千万元的项目资助费。
基金会的钱也可拿来用在学校、政府不可能或支付不了的方面,如清华为解决离退休教工安度晚年问题,设立了“老龄服务中心基金”。
二、高校筹资方式的国际比较
(一)韩国高校的筹资方式
韩国有着历史悠久的重视教育的传统,战后民间和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使韩国高等教育迅速发展,形成了与美国相媲美的世界第二的高等教育入学率,这无疑是韩国经济在战后迅速发展,并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的重要因素。
由于韩国与我国原来处于同一个起点,它的发展经验自然可以成为我国的借鉴。
在韩国,高等教育既不完全是社会福利事业,也不完全由市场机制自动调节。
由政府设立的高等院校的绝大部分由政府财政负担,即使是私立学校,许多也从政府支出中获得了相当程度的投入。
在韩国高校资金的来源构成中,来自于政府财政支出的公共教育经费就占了全部教育经费的三分之二,其余三分之一左右的经费则来自于民间投入。
韩国政府的财政资金从1992年到2014年的20多年间,增加了108倍,高等教育的资金的绝对量不断增加,而相对量从整个00年代和10年代的大部分时期基本保持在占公共教育财政支出10%左右的比例,10年代后期开始有所下降。
在韩国的教育体制中,高等教育占公共教育支出的比例仅为8%,而高等教育的入学率到2012年高达42%,这8%的部分还不到韩国高等教育总投入的15%,而且,它的95%左右也主要被国立和公立院校所瓜分,私立院校所能得到的5%的公共教育支出仅相当于私立高等教育总投入的1%。
甚至国立和公立高等院校的政府投入也只及其所需总费用的46%左右。
因此,韩国高校资金的绝大部分依靠于民间和外国贷款。
据统计,从1999年到2015年,高等院校筹集的外国贷款达3.8亿美元,而1985年从国内民间筹集到的资金达12亿美元。
韩国高校的筹资方式主要有两种模式:
一种是以政府资金和企业资助为主体的公立院校筹资模式;
另一种是以学生个人学杂费和企业资助为主体的私立院校筹资模式。
由于韩国高等院校普遍与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企业作为学校支持组织给予的资助,公私立院校分别为36.1%和26%。
韩国的高等教育中,3/4是由私立院校提供,由公立院校供给的仅占1/4。
政府对高校的资金投入主要投向了公立院校,私立院校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学杂费和企业资助。
(二)美国高校的筹资方式
美国是世界上教育事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
目前美国拥有3600多所高等院校。
1993年美国高校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达1464万人,授予准学士学位51.5万,学士学位116.5万,硕士学位37万,博士学位4.2万,专业学位7.5万,均远远超过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国家。
美国还是全球拥有外国留学生最多的国家。
1992年在美国各类高校学习的各国留学生达44万人,约占当年世界各国招收的外国留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一,堪称全世界高等教育的中心。
1、美国高等院校的分类及其经费来源
美国高等院校就性质而言可分为公立和私立两大类。
公立院校是指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资助建立的学校;
私立院校则是由个人及私人团体(如教会或企业等)资助建立的学校。
在经费来源方面,公立与私立院校之间有较显著的区别。
公立院校的主要经费来源为:
①州政府的税收拨款;
②联邦政府对图书馆和其他设施、专门的学术研究项目及援助学生的拨款;
③地方政府部门的拨款,大部分是针对两年制社区学院和市立院校的;
④为弥补财政开支而收取的学费,学费通常比私立院校低得多;
⑤为政府部门、基金会及企业等开展研究提供服务签约所得款项;
⑧来自校友、企业界、基金会等方面的赠款及从这些款项累积而成的捐赠基金所得的收益。
私立院校的主要经费来源为;
①向学生收取的学费通常比公立院校高,在经费来源中所占的比例也较大;
②地方、州及联邦政府提供的用途指定的补助(教会学校通常得不到这些补助);
③来自校友、企业界、基金会等方面的赠款及从这些款项累积而成的捐赠基金所得的收益(这种来源在私立院校比在公立院校远为重要);
④与政府部门、基金会及企业等签订的研究和服务合同。
然而,以经费来源的不同来区别公立和私立院校其实并不完全。
尤其是近年来,许多公立院校更加大张旗鼓地通过民间渠道募捐筹款,而私立院校在财政上则日益依赖政府的资助。
美国大学生的经济资助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大部分来自于各级政府,两类院校在经费来源方面的差异正在逐步缩小。
公立与私立院校之间的实质性区别在于控制学校的是政府还是私人团体。
私立院校各类经费来源的比例在各校间以及在每个学校不同的时期都是不同的。
在许多院校,政府拨款的比例大为增加,而有的学校却拒绝接受任何来自政府的拨款。
美国私立高等院校的历史比公立院校远为悠久,故美国传统名牌大学如东部常春藤联合会的8所院校(哈佛、普林斯顿、耶鲁、宾夕法尼亚、康奈尔、布朗、达特默斯、哥伦比亚。
其中康奈尔大学兼具公立和私立双重性质,这在美国是独一无二的),都姓私而不姓公。
直到19世纪后半期以来,一流的公立院校(如加州大学和德克萨斯大学)才纷纷崛起。
在美国,许多私立院校享有其他国家私立院校所难以企及的声誉,使各州的公立院校不得不在质量上向它们看齐,对维持高水准的美国高等教育起着重大作用。
美国公立院校又可进一步分为州立、市立和国立三类。
由于联邦政府对教育机构不直接实行控制和管理,因此除少数几个联邦政府直属院校如军事院校外,其他公立和私立院校一样受各州法律的制约。
三、高校筹资方式创新对策
(一)建设“一流大学”,争取国家财政资金
为确保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NP的4%的目标早日实现,我国政府已下定决心,坚决清理游离于预算之外的各种政府收入,对政府部门收支实行统一财政管理。
在对现行各种税外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纯属乱收费的项目的基础上,按不同的办法对合理的收费项目进行规范,并通过“费改税”纳入税内管理以及归入“规费”和“使用费”系列的政府收入,或作为过渡办法,暂时单独编制预算(亦可称作第二、第三预算);
或一步到位,纳入统一的政府预算。
粗略估算,对各种税外收费项目通过“费改税”和“规范费”两种办法加以规范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之后,我国财政收入在GNP中所占的比重可望达到25%左右。
从中拿出平均不低于15%的资金用之于教育,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NP比例的提高,便有了实现的基础。
国家已于1999年初公布实施的《面向21世纪中国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设计了一系列具体的教育项目,如“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跨世纪园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