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DOC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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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四种情形。
(1)Ⅰ级危险化学品事故:
造成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危及100人以上急性中毒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2)Ⅱ级危险化学品事故:
造成一次死亡10-29人或危及50人以上急性中毒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3)Ⅲ级危险化学品事故:
造成一次死亡3-9人或危及10人以上急性中毒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4)Ⅳ级危险化学品事故:
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危及9人以下急性中毒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矿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2应急策划
2.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我矿目前存经营的化学药品主要有易燃、易爆油脂,包括抗磨液压油,机油、柴油等。
可能会在运输、储存、或使用过程中导致事故。
3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成立矿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并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做好应急时的各项工作。
3.1.1总指挥部
总指挥:
矿长
副总指挥:
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
矿长助理
成员:
通安部长机电部长技术部长调度主任
综合部长机掘队长机运队长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时,矿应急领导小组设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并根据实际需要下设若干个工作小组,即:
消防灭火组、通信联络组、环保应急组、治安保卫组、应急抢救组、抢险抢修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专家技术组、信息新闻组,具体负责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3.2职责
2.2.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统一部署、协调、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
(2)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3)指挥参与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开展工作;
2.2.2应急办职责
(1)编制和修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3)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迅速派出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建立现场指挥部,组织、联络各方力量参与救援,控制事故蔓延;
(4)与事故单位和应急领导小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并将领导小组的指示传达给有关单位;
(5)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等工作;
(6)及时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7)分析总结化学物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实施。
2.2.3现场指挥部职责
现场指挥部设立指挥长,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指挥长应急领导小组确定。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救援方案的确定和实施;
指挥、调动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
及时上级报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
2.2.4十个工作小组职责
(1)消防灭火组:
担负控制危险源、扑灭火灾、洗消、营救伤员任务。
由矿保安队牵头负责组织。
(2)通信联络组:
担负保障通讯畅通、救援联络工作。
矿综合部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共同牵头负责组织。
(3)环保应急组:
担负指导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处置工作,以及对环境危害的测定工作,提供疏散范围数据。
由矿技术部牵头负责组织。
(4)治安保卫组:
担负现场治安、交通管制、设立警戒、指挥群众疏散任务。
(5)应急抢救组:
由矿救护队组成,担负事故现场伤员抢救任务;
协助做好周围易燃易爆品的排险、安全警戒、现场秩序维护。
(6)抢险抢修组:
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抢修处置任务。
由发生事故的部门负责组织。
(7)物资保障组:
保障救援设备设施和救援物资到位。
矿采供部负责组织。
(8)医疗救护组:
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并负责保障应急药品的提供。
由矿医务室牵头负责组织。
(9)专家技术组:
协助市危化应急领导小组为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决策提供措施和方案,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进行预测,对现场应急救援单位进行技术指导。
由矿技术部负责组织。
(10)信息新闻组:
由综合部牵头,负责事故情况的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级应急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的领导,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3.3应急联动
3.3.1与邻近的矿、地区及驻地兄弟单位建立正式的互助协议,并做好相应的安排,以便在应急救援中及时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资源的援助。
3.3.2应与社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物资供应企业等签署相应的互助协议。
4预警和预防机制
4.1预测、预警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要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可能造成Ⅲ级以上事故的信息,要及时上矿应急办。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达Ⅲ级以上;
或事故伤亡人数未达到Ⅲ级,但可能影响周围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或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可能会造成较大社会危害的,事故单位必须将事故情况立即报告矿有关主管部门。
矿主管部门必须第一时间矿调室,并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经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讨论确认后,即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程序。
同时,市应急办应立即将事故信息情况上报上级有关单位。
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部门名称、地址;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的类别(火灾、爆炸、泄漏等)危险化学品名称、初步认定的事故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类别、数量、危害的形式;
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可能影响范围(厂矿企业、重要设施等);
已经采取的措施、事故能否控制;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2预警预防行动
各级危化应急指挥机构确认可能导致危化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蔓延和扩展式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
当认为需要支援时,请求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协调。
发生Ⅲ级以下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市危化应急办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准备;
并根据事态进展,通报其他有关部门、救援队伍和专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应急办分析事故灾难预警信息,必要时建议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危险化学品事故预警信息。
4.3教育、培训与演练
4.3.1宣传教育
(1)作为应急准备的一项内容,应对公众进行日常教育,尤其是位于重大
危险源周边的人群。
(2)应急指挥部要利用现有的宣传栏、广播等向全矿职工公布应急预案的主要应急措施、应急报警电话。
大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鼓励职工及其家属积极参与应急行动中,让每位职工都懂得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基本常识。
。
4.3.2培训
(1)培训人员范围
主要包括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和应急救援人员,使每位成员都能胜任应急救灾工作。
(2)培训内容包括:
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警报系统、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
4.3.3演练
(1)演练是对应急能力的一个综合检验,应以多种形式应急演练,包括桌面演习和实战模拟演习。
通过演练使应急人员熟悉整个应急行动的程序,明确自身的职责,提高协同作战的能力。
同时,应对演练的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应急预案存在的不足,并予以改进和完善。
(2)矿专职救护队作为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要经常不间断地进行救灾演习。
指挥部要组织各救灾组所有成员进行救灾演习,要求每年至少演习一次。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Ⅰ级、Ⅱ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接受国家、省级应急领导机构的指挥。
Ⅲ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启动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派出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后,根据职责分工立即组织调用相应的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协助排除险情、救治伤员、调查处理等工作。
Ⅳ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矿根据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5.2启动条件
以下情况启动本预案:
(1)发生Ⅲ级(含Ⅲ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及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可能影响周围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造成较大社会危害的;
(2)接到县(市、区)政府关于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增援的请求;
(3)执行其他应急预案时需要,或接到上级关于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增援的指示。
5.3响应程序
5.3.1进入启动准备状态
当发生Ⅳ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并可能发展到Ⅲ级以上事故时,应急办执行如下程序:
(1)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
收集事故有关信息,采集事故相关化学品基本数据与信息;
(2)通知各应急救援小组、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相关专家做好应急准备;
(3)向事发地政府提出事故救援指导意见,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组织专家咨询;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参与救援。
5.4接警记录程序
事故汇报人姓名
汇报时间
事故性质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
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地点通风情况
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
是否伴生其它灾害
事故区域有何异常现象
5.5生事故的通知程序
调度室值班矿领导应急救援中心总指挥应急救援中心副总指挥应急救援中心成员
5.6应急响应流程
5.7指挥和协调
(1)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和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协调调动有关的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救援需要;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救援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的次生灾害的方案,责成有关方面实施;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适时通知有关方面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的县(市、区)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5)必要时,商请部队和武警参加应急救援。
5.8现场处置
事故现场抢救应以人为本,遵循“安全第一、救人为主、减少损失,先控制、后处置”的原则。
5.8.1现场秩序
(1)事故发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各部门人员及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2)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救援工作;
(3)专家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提出处置的实施办法和救援措施;
(4)各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要服从指挥人员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5)事故现场各工作小组应按照职责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并做好后援准备。
各工作小组应将现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市危化应急办,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序实施。
5.8.2注意事项
(1)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确保在非正常情况下,能够通过人力保证通信;
(2)对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大量泄漏的救援,应使用防止火花的器材和工具,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物,手机应关闭;
(3)对有毒物质泄漏的救援,必须使用正压自给式防毒面具,对皮肤有危害的,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戴防护手套;
(4)事故区域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警戒范围,并有明显的警戒标志;
(5)按照国家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进行记录、拍照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物件。
6.现场恢复、结束
6.1现场恢复
(1)指挥部对事故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对事故损失做出评估。
(2)如实向上级报告情况。
(3)按国家有关政策,妥善做好善后安置工作,稳定群众情绪,稳定社会秩序。
(4)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调查处理。
6.2灾后恢复工作
灾害过后,指挥部要立即对灾害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和调查工作,并如实向上级反映受灾情况。
事故调查与后果评价等
6.2.1安排职工家属基本生活。
(1)搞好职工生活和救灾物质的发放工作,稳定正常生活秩序。
(2)做好职工家属住宿安置。
(3)做好通道疏通工作。
(4)做好灾后水、电的恢复供应。
(5)继续做好灾民防病、治病工作。
(6)维护社会稳定,打击不法行为。
6.3.2加紧修复工作,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1)对遭受破坏的生产建筑设施,加紧修复建设,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2)开展生产自救。
(3)做好职工家属思想政治工作,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4)做好灾后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为今后救援抢险打好基础。
6.3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矿总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应急人员撤回原单位,应急救援中心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总结评审。
7.预案管理与评审
7.1预案管理
7.1.1成立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小组:
组长:
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
安全副总
技术部、调度室、通风部、采供组、机电部、机掘队、等部门负责人。
7.1.2基本应急救援预案由安全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及更新;
7.1.3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及现场预案由各分口及分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及更新。
7.1.4为了确保应急救援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实际情况的符合性,应根据有关应急的方针、政策和其它有关预案编制的指南,由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小组对所编制的应急救援预案先进行内部审查,再报请总公司预案编制小组进行审议,按会审意见修改后,由行政负责人签署发布,并报总公司相关部门备案。
7.1.5由通安部负责建立综合预案和井下预案的修改记录,包括修改日期、已修改的页码、签名等。
7.1.6由综合部负责建立综合预案和井下预案的发放记录,并组织及时对已发放的预案进行更新
7.1.7由调度室负责建立各专项预案的修改记录,包括修改日期、已修改的页码、签名等。
7.1.8由调度室负责建立各专项预案的发放记录,并组织及时对已发放的预案进行更新
7.1.9应急救援预案应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评审,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7.2预案的批准、发布
7.2.1应急救援预案在编制完毕后由安全矿长、安全副总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预审。
7.2.3应急救援预案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同时原预案废止。
7.2.4由综合部负责各种预案的打印和印刷;
由对口责任单位进行发放。
7.3评审和改进
7.3.1应急预案的评审是对计划的评估和修订,在制定计划和演练过程中,应让熟悉设施的工人,包括相应的安全小组共同参与。
7.3.2对预案的制定、修改、更新、批准和发布做出管理规定,并保证定期或在应急演习、应急救援后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针对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预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不断地更新、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文件体系。
7.3.3分管领导每季度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分析,制定措施以补充本预案。
7.3.4每一次演练后,应核对该计划是否被全面执行,并发现不足和缺陷。
7.3.5应在必要的时候修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适应现场设施和危险物的变化。
这些修改应通知所有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关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