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学生就业服务网规章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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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网站”相关总结、简报的撰写;
(五)“网站”相关会议的召集、主持及会议记录;
(六)“网站”相关材料的备案;
(七)“网站”指导老师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网站”下设若干个部门,部门设部门负责人和成员;
部门负责人任期为6个月,任期满后需向“网站”全体成员会议上做工作总结和述职汇报,之后由全体工作人员选举新任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可连任。
部门负责人、成员的工作职责按照部门设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网站”设人力资源小组,组长由“网站”轮值主编兼任。
人力资源小组的职责是:
(一)“网站”成员的招聘计划、招聘办法的拟定与实施;
(二)对“网站”成员定期进行考核;
(三)“网站”成员补助的发放及相关财务管理;
(四)“网站”内部活动的策划与组织;
(五)“网站”相关简报的发布;
(六)“网站”学习相关事项的管理;
(七)其他与“网站”人力资源相关的事项。
第四章人事制度及经费管理
第一十条“网站”根据人力资源小组的统一规划,在特定阶段面向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招聘有比较充足的课余时间、对“网站”建设、学生就业服务相关工作有热情、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能力、能够撰写相关文档并能策划、组织相关活动,踏实肯干、有责任心的学生担任兼职网站编辑或实习编辑,作为后备或正式网站工作人员。
第一十一条“网站”采用招聘和推荐相结合的形式,选聘相关成员。
由人力资源小组拟写招聘通知,明确招聘岗位。
符合招聘要求的成员,在“网站”担任实习编辑,实习期为1个月。
实习期满后,实习编辑应向人力资源小组提出转正申请,人力资源小组在接到申请后进行背景调查,所在部门做出实习期鉴定意见,经主编会讨论确定转正人员。
转正后成为网站正式工作人员,编排工作证号,发放工作证,领取相应补助。
第一十二条“网站”工作人员一经正式录用,原则上至少工作一年,工作时间每满一年由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负责人签署发放工作鉴定。
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期间工作内容,并对工作效果、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第一十三条因为个人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的,经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网站”轮值主编和“网站”指导老师同意的,可以离职。
离职时工作不满一年或距上次发放工作证明不满一年的,不再发放工作证明。
第一十四条因为“网站”成员工作表现极差或者对“网站”造成重大损失的,由“网站”轮值主编提议,经全体成员大会同意,“网站”指导老师批准后予以除名,不再发放工作鉴定,收回工作证并书面通报所在学院。
第一十五条对于正式被录用的“网站”工作人员,根据其工作表现,对其发放一定数额的补助,补助原则上由基本补助和绩效补助两部分组成,具体计算办法是:
(1)“网站”工作人员基本补助为100元/人/月。
(2)对于特殊岗位发放岗位补助。
部门负责人岗位补助30元/人/月,“网站”轮值主编岗位补助40元/人/月。
(3)在“网站”工作半年以上的工作人员按工龄长短对其发放工龄工资补助,工龄工资每半年提涨一次,额度为10元/人/月;
(4)“网站”工作人员补助的绩效部分由项目酬金、出勤及其他几部分组成。
缺勤一次扣5元,可累计。
“网站”项目酬金按2元/人/小时计算,由项目负责人每月10日向人力资源小组上报当月的账务情况,经部门会议讨论通过,“网站”指导老师签字后项目负责人方可对项目酬金支配发放。
项目酬金原则上按照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规划的工作额度总数进行配置,并平均到每月按时发放。
除去人力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外,项目若未如期完成或完成质量差,“网站”有权扣回项目补助作活动经费使用。
第一十六条每自然年度末评选一次“网站”最有贡献工作人员,按照不低于500元/人的额度进行奖励,人数不多于3人。
第一十七条为加强“网站”工作人员的联系和沟通,“网站”每月策划举办一次学习交流活动,“网站”全体工作人员每月需缴纳当月补助总额的10%作为活动经费;
当月活动经费由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按照1:
1比例配套,随当月补助发放至相关成员。
第一十八条由于例会或者其他“网站”相关活动所产生的各校区之间的通勤车费用按照刷卡价格报销,随当月补助一并发放。
第一十九条由于“网站”开展项目性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在项目申报书的预算范围内,由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申报。
活动结束后,相关票据应在一周内上交“网站”人力资源小组,并由“网站”指导老师签字后报销。
第二十条部门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活动计划使用经费。
情况特殊须超支购买的,必须经“网站”轮值主编及指导老师批准后,方可支出。
第二十一条购买人不得弄虚作假,私自挪用公款,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
第五章项目及专题活动申报制度
第二十二条“网站”工作人员的任务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职责规定的基础性工作,另一部分是参与“网站”相关项目的创新性、开拓性的工作。
基础性工作是“网站”正常有效运转的保障,项目性的工作是“网站”发展的重要支柱,两者同等重要、缺一不可。
第二十三条项目性的工作主要包括非部门基础性工作的活动举办、开创性的专题研究等。
项目性工作来源是“网站”指导老师拟定的项目以及“网站”成员的主动申报。
只有项目性工作属于按照项目工作量计发补助的范围。
“网站”鼓励各成员主动申报项目。
第二十四条以部门为单位认领的项目的负责人,为部门负责人;
成员为部门全部或部分成员;
“网站”成员申报的项目申报人为当然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者可在“网站”全体成员自由报名的基础上由项目负责人确定。
项目负责人对整个项目负有全局性的责任和义务。
其工作对“网站”轮值主编和“网站”指导老师负责。
第二十五条项目的正式开展须经有项目负责人参加的部门会议或者网站全体成员会议正式同意并确定项目的工作量及项目补助金额。
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兰州大学学生就业服务网项目、专题活动申报书》,并拿出完整的项目策划方案,经全体项目成员充分讨论后向“网站”主编提出上会申请。
第二十六条专题活动是指在全“网站”范围内开展的或在某一个部门范围内开展的相对整块并属于部门或“网站”基础性工作的工作,包括专题网站策划与制作、既定的专题宣传活动等。
专题活动的负责人为“网站”轮值主编或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七条专题活动的开展须经有专题负责人参加的部门会议或“网站”全体成员会议正式同意。
专题活动负责人要填写《兰州大学学生就业服务网项目、专题活动申报书》,并拿出完整的专题活动实施方案,经全体成员充分讨论后向“网站”轮值主编提出上会申请。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或个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以“网站”的名义开展项目或举办专题活动。
对“网站”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负责人一定的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九条凡申请通过的项目或专题活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负责人需定期向“网站”轮值主编和“网站”指导老师汇报工作进展。
必要的情况下,需在全体成员会议上汇报工作进展。
第三十条项目和专题活动结束或告一段落后,各负责人要进行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以期相互借鉴学习。
第六章会议制度
第三十一条“网站”会议分为部门会议、主编会议及全体成员会议。
重大决策原则上由全体成员会议决定,不便召开全体成员会议的可经“网站”指导老师同意,由主编会议决定,并通报全体成员。
第三十二条原则上各部门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召集,部门负责人及成员参会,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具体情况安排。
第三十三条主编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由“网站”指导老师或“网站”轮值主编组织召集,“网站”指导老师、各部门负责人参会,具体时间由“网站”指导老师根据参会人员的具体情况安排。
第三十四条“网站”全体成员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由“网站”指导老师或“网站”轮值主编组织召集,全体成员参会,具体时间由“网站”指导老师根据成员的课余时间安排,开会地点的具体安排视情况而定。
第三十五条各级会议考勤采取签到的形式。
各部门会议考勤及会议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
主编会议及全体成员会议考勤及会议记录由人力资源小组负责。
会议的考勤及会议记录在会后由“网站”轮值主编收集,统一备案。
第三十六条凡“网站”的例会、临时会议、大型活动、值班及各项活动,会议组织者或人力资源小组须提前24小时通知,相关人员收到通知后应立即回复以示收知。
对于迟到15分钟以上或者缺勤一次扣当月补助5元。
第七章决策制度
第三十七条会议是“网站”进行民主决策的主要方式。
会议决策内容主要包括:
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组织实施措施;
研究决定管理权限内的组织机构调整和人事任免;
研究奖惩情况、补助待遇、评比制度等,处理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讨论“网站”的项目及专题活动的流程及安排;
讨论、审议、研究决定涉及“网站”的其它重要工作。
第三十八条有关议题需要上会研究讨论的,相关人员应填写《兰州大学学生就业服务网会议议题申请表》,并连同其他辅助规划或策划材料,提前三天上报“网站”轮值主编,经“网站”指导老师同意后上会讨论并提出决策意见。
第三十九条议题申报前,相关成员要在负责人的带领下针对议题进行充分地讨论,制定出完整详尽的议题情况介绍和拟操作流程等。
第四十条决策一般由议题申报人对议题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说明,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引导大家讨论,最后表决。
决策会议讨论时应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要中心突出、观点明确、阐述扼要,主持人应根据情况归纳集中。
第四十一条会议讨论的决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
对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必要时暂缓做出决定,经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待下次会议复议。
第四十二条需要报请“网站”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的议题,全体成员会议同意后由“网站”指导老师报请相关负责人批准。
议题决策结果以相关负责人的批示为准。
第四十三条会议讨论的内容属于保密事项的,与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保密要求,防止泄密。
第四十四条重大决策在实施过程中需作调整的,由相关负责人上报“网站”轮值主编讨论研究拟定方案,报“网站”指导老师审查,决定是否调整。
第四十五条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民主议事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未给会议决策提供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造成决策失误的;
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挽回的;
其他因违反本制度而造成失误等情况,视情节及损失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撤销职务、处分等。
第四十六条议题没有通过的,须无条件执行决议;
议题通过的,相关负责人员不得推诿、拖拉,应及时按照策划方案执行决策。
执行过程中,各负责人需定期向“网站”轮值主编和“网站”指导老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四十七条对于没有通过的议题,可经相关人员商讨研究后再次申请决策,再申计划必须在原申请基础上有进一步的完善、改进。
第八章学习制度
第四十八条加强“网站”成员的理论与实践技能的学习,是促进“网站”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办好就业网的重要措施。
因此,“网站”全体成员都必须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第四十九条学习内容主要包括:
(1)政策学习:
当今就业形势,就业网的发展趋势,上级下发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报刊杂志上的有关文件,国内外时事政治等;
(2)业务学习:
主要学习检索信息、“网站”理念、工作流程等相关知识;
(3)其他与“网站”建设相关内容。
第五十条学习方式主要包括阅读相关书籍、参加相关培训活动、交流学习心得和经验等。
第五十一条每次全体工作人员例会安排半个小时的学习交流时间,学习心得和交流内容需定期汇总,并形成文本备案。
每两周形成一期“网站”内部学习工作简报。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对本制度的修改须由“网站”指导老师提议,经全体成员会议讨论通过并报请“网站”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五十三条本制度自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
附件:
1.兰州大学学生就业服务网会议议题申请表
2.兰州大学学生就业服务网项目、专题活动申报书
3.兰州大学学生就业服务网会议记录表
兰州大学学生就业服务网会议议题申请表
议题题目
申请部门/人
提交时间
议题负责人及成员
议题主要内容概述:
会议需要讨论和决定的要点:
会议讨论或决定的结果(会议记录人填写):
网站主编意见:
网站指导老师意见:
备注:
兰州大学学生就业服务网项目、专题活动申报书
项目/专题名称
申报部门/人员
申请时间
负责人及成员
开展时间
预计工作量
活动/专题开展的目的及意义:
活动/专题方案概述:
预计费用和开支项目:
会议讨论结果及意见:
轮值主编意见:
说明:
此表应连同项目策划书一同上交。
兰州大学学生就业服务网会议记录表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类型
主要议题
参加人员
考勤结果
主持人
记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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