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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社区环境卫生建设体制机制顺畅

  1、社区居委会设置公共卫生委员会,由社区居委会、驻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居民代表等3-9人组成,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完善。

  2、在社区工作计划中,环境卫生建设工作有专门内容和具体措施,并按照计划认真落实,职责到人。

  3、社区居委会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好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具体工作。

  4、建立社区环境卫生建设议事协商机制,由社区居委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民代表、驻区单位代表定期召开议事协商会议,研究涉及社区成员环境卫生利益的重大事项。

  5、成立社区环保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社区环保公益活动。

  6、建立社区环境卫生反馈机制,社区居委会定期收集居民意见,向有关政府部门反映。

  7、社区居委会组织居民对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服务单位在社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评议。

  8、社区单位门前三包制度落实,并做到责任明确。

  二、社区环境设施健全

  9、公厕、各类垃圾收集站(桶)设施完好,且符合管理单位的环境卫生服务标准。

  10、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或有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实行雨污分流;

窨井盖较齐备完好,排水管道、泄洪沟等畅通。

  11、公共照明设施无缺灯、断亮,广告牌匾及宣传栏整洁规范,无乱贴乱画。

  12、健身器材、长椅、自行车棚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好。

  13、消防及无障碍设施完备。

  14、社区内道路较平整完好,无明显坑洼破损,能按期清扫,定时保洁,保持整洁畅通。

  三、社区环境整洁优美

  15、社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立面、楼道、楼(房)顶等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楼道内无杂物堆放,楼道亮灯率达90%以上。

  16、围栏、围墙干净、无损坏。

  17、垃圾实行分类投放,集中收集运输处理,日产日清,社区内无暴露垃圾。

  18、社区内噪声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无噪声扰民问题。

  19、社区餐饮业油污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无扰民现象。

  四、社区绿化美化程度高

  20、按照《北京市绿化条例》及相关规章、办法的规定,规划建绿、依法护绿、科学管绿。

  21、绿化设施完备、安全整洁。

  22、按照绿化规划进行设计、实施,无非法侵占绿地、无毁绿等现象,社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

  23、绿化养护完好,无缺株、枯叶、死树,无蔓生杂草,无严重病虫害。

  24、绿化管理有序,绿地内无种菜、无垃圾、无牵挂、无堆放。

  25、社区内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档案资料齐全。

  五、社区环境综合治理有效

  26、积极配合有关方面认真做好社区环境建设工作,搞好居住小区、街巷胡同的整治,清理违章搭建。

  27、协助做好社区环境秩序整顿,对各类黑车、非法小广告、无照经营、制假贩假等违法行为进行持续治理。

  28、培养社区居民的公共卫生意识,革除不讲公共卫生的陋习,自觉营造和爱护社区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自觉爱护公共环境和市政公共设施。

  29、引导居民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和投放,按有关要求收集和处理灰渣、建筑渣土。

  30、引导居民依法饲养宠物,文明溜宠物,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31、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灭鼠、灭蚊蝇和灭蟑各项措施,无卫生死角。

  32、做好社区室内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33、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停放有序,保持道路畅通,出入方便。

  34、加强对社区内机动车鸣喇叭、报警器、文体娱乐活动、家庭装修等噪声源的管理,有效防止噪声扰民。

  35、居民对社区环境状况满意度高,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六、社区环保宣传到位

  36、定期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倡导可持续发展理念,大力普及环保知识。

  37、社区阅览室备有环保书籍、报刊、影像资料,社区宣传专栏经常有环保内容。

  38、结合社区实际,每季度举办1次环保课堂、环保讲座,对居民进行经常性环境教育。

  39、运用楼宇电视、广场视屏、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环保政策和知识,张贴环保公益广告,有固定的环境宣教标志牌。

  40、引导居民养成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等绿色生活方式。

  七、居民环保意识强

  41、居民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对环保事业、生态保护有浓厚兴趣。

  42、居民对环保违法行为和生态破坏行为敢于检举和举报。

  43、居民自觉采取节水、节能、资源循环利用等有益于环保的措施。

  44、居民自觉使用布袋子、菜篮子等环保型产品。

  45、社区或居民在环保领域做出一定贡献,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并推广。

北京市规范社区指导标准细则(试行)

一、社区组织体系健全

  1、社区党组织班子健全,制度完善。

做好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定期开展党员民主活动,完善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志愿服务和帮扶结对等制度,实现“三有一化”(即有人有钱有场所),为和谐社区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社区居委会班子健全,结构优化,“老中青”年龄比例合理,职责任务明确。

结合本社区实际与规模情况,社区居委会成员人数按本市相关规定的标准配置,并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

未发生随意撤换班子成员等情况。

  3、社区居委会下设社会福利、综合治理、人民调解、公共卫生、人口计生、文化共建等六个工作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由3-9人组成,职责、任务健全明确,工作机制完善,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和协助政府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较强,发挥作用较好,工作成效显著。

  4、社区服务站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社区服务站工作机制完善,职责任务明确,定期向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汇报工作,接受居民监督评议,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充分发挥。

  5、楼院门栋建设全面展开,普遍以楼栋或若干平房院为单位,按照合理标准组建居民小组,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普遍建立楼委会、院委会、楼宇自治理事会等自治形式,经常开展居民小组活动,发挥楼院门栋长畅通诉求、化解矛盾、联系群众的作用。

  二、社区民主自治制度完善

  6、社区居委会依法进行换届选举。

选举工作组织严密、程序依法规范,民主氛围良好;

社区居委会成员和居民代表全部依法选举产生,民主推选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采用民主方式讨论确定社区居委会选举方式;

居民参选范围扩大、参选率达到98%以上;

积极动员组织流动人口参与选举。

选举期间社区稳定,未发生较大规模的集体访、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7、居民会议制度健全完善,社区居民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民主决策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按照《北京市居民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社区热点、难点问题及社区重大事项,全部经由社区居民会议民主研究解决。

  8、建立社区议事协商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1次。

议题明确,内容公开,方式民主,落实有效。

  9、《社区自治章程》严格依法制定,制定程序规范,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本社区实际。

各类居规民约健全合法,邻里互助、文明养犬等工作有效落实;

及时修订《社区自治章程》,入户率达98%以上。

  10、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到位,有效协调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和居民之间的关系,引导和鼓励业主积极参与社区事务。

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关系融洽和谐,工作配合到位。

  11、社区居务公开制度规范,社区显著位置设有居务公开栏和公示牌,且勤于更换。

社区居务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内容客观真实。

财务收支、管理使用情况每季度公开1次;

一般的社区事项每半年公开1次;

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社区重大事务及时公开。

  12、社区民主监督制度健全,设有社区民主监督小组等机构,对社区居委会工作日常监督到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质询要求。

  13、建立社区民主评议制度,职责任务明确,程序透明规范,结果及时公开。

社区居民定期评议社区居委会及其成员,居民满意率达到90%以上。

  14、社区居委会成员定岗定责,分片包户、挂牌上岗。

印章管理、财产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定期学习等各项制度规范。

  三、居民参与程度提高

  15、建立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见面日、居民代表定期入户等制度,社情民意表达渠道畅通。

  16、实行居民论坛、网上论坛、民情恳谈、社区对话等民主参与形式,广泛开展社区协商议事会、议题征集制度、听证会、民生座谈会等民主实践活动。

  17、居民互助、社情民意表达、居民利益协调机制健全,居民知情权、表达权得到有效保障,居民参与率达90%以上。

  18、宣传动员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驻区单位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听取驻区单位意见,与80%以上的驻区单位签订资源共享协议,驻区单位公益性设施、场地基本向社区开放,实现共驻共建资源共享。

驻区单位为社区居民自治活动提供各种资源,在资金、场地、人力方面给予支持,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19、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为申请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备案手续、组织运作、资金保障、活动场地等方面的帮助,通过购买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的项目式服务,为社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残疾人等提供专业服务。

  20、社区社会组织经常举行各类活动,积极参与和支持社区建设,吸引广大居民参与社区事务,有效发挥社会协调机制作用。

  四、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素质提高

  21、组织社区工作者定期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经常开展业务知识学习比赛,提高为居民服务的能力。

  22、关心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生活,及时解决社区工作者的实际困难,认真落实体检、带薪休假和生活困难补助等制度,社区工作者各项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23、社区工作者每年至少参加1次市级、区县级统一部署的教育培训,保证按照学时、课时、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参加培训和考核。

  24、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测试,并为其创造条件参加社工继续教育。

  25、推行社区专业服务,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方法,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专业社工,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专业辅导服务,满足社区居民心理安抚、家庭调适、社区照顾、社会交往等高层次个性化服务需求

  五、社区管理与服务基础保障不断加强

  26、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站面积符合配置标准,达到350平方米,办公和服务用房“一室多用”,办公和服务设施设备充足,各类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健全,职责明确。

  27、社区居民、社区社会组织在运行、管理社区服务设施中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实现自我管理、科学使用。

社区居民对基础服务设施设备的满意率达80%以上。

  28、完善社区内部办公系统和业务综合服务系统,实现社区信息“集中采集、多方使用”。

各类基础信息数据采集准确全面、更新报送及时,信息化平台作用不断强化。

  29、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经费、办公经费、培训经费、费随事转经费,足额落实到位,使用管理专业有效,做到专款专用、及时公开。

  30、社区公益事业经费严格按照民主决策程序和财务管理程序管理使用,广泛征集居民的意见,用以解决居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利益问题。

北京市服务社区指导标准细则(试行)

一、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

  1、社区按规定设立社区服务站,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办理本社区内各种公共服务事项,推进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

  2、社区服务站能够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等方面基本公共服务。

  3、社区服务站工作用房面积达到相应标准(城、乡社区服务站分别达到50平方米以上、20平方米以上),并与社区居(村)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相对独立。

  4、社区服务站具备水、电、暖、通讯、信息网络等基本条件,配备办公桌椅、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基本办公设备。

  5、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在社区独立设置的工作平台外,将其他各类工作站(所、中心)、活动站(室)等统一纳入社区服务站。

  6、社区服务站按照“一窗多能、一岗多责、定岗定责”的原则统筹配备工作人员,采取“一门式”服务方式,开办服务窗口,方便居民办事。

  7、社区服务站建立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等业务管理制度和人员管理、经费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将工作流程、服务守则、服务承诺、办事指南等在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8、社区服务站满足居民群众利用工休时间在社区办理相关事务的要求。

  9、城市社区服务站每500户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1500户以下的配备3人;

农村社区服务站每300户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600户以下的配备2人。

  10、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一般要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北京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内)。

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时接受居民评议。

  11、建立养老(助残)餐桌、社区托老(残)所,设立社区康复站、社区心理咨询室等,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就餐送餐、日(全)托、心理慰藉、文化娱乐、康复辅具服务等方面的社区服务。

  12、对残疾人实行“一人一卡一档一手册”服务,有服务记录和残疾人的反馈意见。

  二、社区公益服务常态化开展

  13、社区至少有2个制度健全、活动经常的公益服务组织。

社区居委会每半年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1次社区公益服务开展情况。

  14、社区通过入户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针对社区老年人、未成年人、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等重点服务对象每半年开展1次公益服务需求调查,建立重点服务对象服务台账,提供个性化公益服务。

  15、推广“结对”式社区志愿服务,为80岁以上有需求的老年人、空巢老人等群体每周提供1次陪聊、读报等服务,为独居老人每日提供1次电话巡访服务。

  16、积极开发社会救助、慈善公益、优抚助残、敬老扶幼、治安巡逻、环境保护、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等重点服务。

  17、每半年向社区居民公布1次社区公益服务项目。

每年至少开展2次主题鲜明的社区志愿或邻里互助等公益服务活动。

每个社区至少形成1个成效明显、居民认可、影响广泛的公益服务品牌。

  18、利用社区宣传栏、“社区之窗”信息屏等宣传阵地,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广泛宣传社区志愿服务理念,普及志愿服务知识,鼓励和动员广大社区居民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主题宣传活动。

  19、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创新招募方式,规范招募流程,社区志愿者注册率达到社区居民人口的10%。

  20、推进社区志愿服务信息化,为注册志愿者配发社区志愿者证、志愿者号、“社区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卡”,实行“一人一证一号一卡”。

  21、积极培育重点服务领域社区志愿者组织,利用社区公益金等,采取项目购买、项目补贴、项目奖励等方式,将可以由社区志愿者完成的相关社区服务管理事项交由社区志愿者组织承担,支持其发展。

  22、对社区志愿者每年至少开展1次有关服务态度、服务技能、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培训,提升服务质量,维护社区志愿者的正当权益。

对社区志愿者组织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1次有关志愿者组织管理、项目策划与实施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志愿者组织的运行管理水平。

23、推广“志愿服务时间储蓄”、“服务转换”等制度,完善激励机制,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评比活动,每年对优秀社区志愿者给予精神奖励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三、社区便利服务兴旺发达

  24、社区积极协调各类服务组织、社会企业和个人开展便利服务,协调驻区单位资源向社区开放,协调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便利服务。

  25、围绕社区居民日常生活基本需求,社区重点开展家政服务、综合修理、社区自助缴费、社区配送、上门理发、上门修脚等服务项目。

  26、社区(或周边)设有菜市场(或便民菜店)、便利店、早餐、洗衣、美容美发、再生资源回收、代收代缴服务点等网点,布局合理。

  27、社区(或周边)服务网点设有宅送服务、订购服务、商务服务、刷卡支付等便民服务项目,功能完善。

  28、社区每年至少组织1次从事便利服务的社会企业、服务组织或个人听取居民意见建议,督促其改进服务质量。

  29、在社区服务站、社区宣传栏,宣传96156社区服务平台、北京家政服务网、街道(乡镇)便民服务热线及其重点服务项目等,醒目易识。

  30、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建立文化、健身、养老等专项服务组织,开展便民利民服务项目。

  31、每年组织社区内提供便利服务的企业面向居民家庭提供1次低偿或免费服务。

  32、每年为空巢老年人、残疾人组织提供2次低偿或免费服务。

  33、每年针对65岁以上持有小帮手电子服务器的老年人(残疾人)开展4次生活服务需求走访和生活设施检修服务。

  34、社区便利服务可追溯,服务规范、高效、有保证。

北京市安全社区指导标准细则(试行)

一、社区治安防范措施有效

  1、社区民警配备到位,达到“一区一警”,每个社区设社区警务室。

  2、社区治安秩序井然,居民有较强的安全感,居民对社区民警工作满意率在80%以上,对社区治安满意率在90%以上。

  3、建立健全以治保会为主体的群防群治工作队伍和社区治安志愿者队伍,大力构建社区安全防范体系,协助专门机关做好巡逻防范、隐患排查等工作。

  4、对社区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向有关部门反映,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5、年内发生社区居民区内的入室盗窃、抢劫、盗窃机动车等可防性案件发案率不超过社区总人口的1.5‰。

  6、社区无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重大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7、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相互协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做好公共秩序维护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维护社区内社会治安等工作。

  8、配合公安等部门,逐步提高居民住宅区物防技防设施的标准和防范水平,基本杜绝安全防范的死角死面。

  9、小区出入口、重点部位、主要道路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社区平房、未封闭楼房、临街店铺、社区单位、门脸房等安装使用简易报警器、楼宇对讲器等,社区技防设施覆盖面达到80%以上。

  10、落实机动车进出小区登记管理规章,对小区内机动车实施统一管理。

  二、社区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11、社区成立由居委会主任、社区民警、居民小组长、管理单位责任人、志愿消防队员和驻区单位、居民代表等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12、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在社区显眼位置悬挂张贴,倡导社区居民严格遵守。

  13、社区明确一名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监督,包括监督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各类房屋的产权单位、自管单位、商户等对消防器材、公共消防设施的管护,随时保证完整好用。

  14、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有关管理部门组建社区志愿消防队,开展初起火灾扑救、消防安全巡查等工作。

  15、动员和引导社区居民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管理部门)清理小区内的堆物堆料,及时清理住宅楼内(平房院内)的可燃物等。

  16、社区志愿消防队等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三、社区公共安全制度健全

  17、建立社区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健全基层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加强管理,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安全隐患。

  18、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安全状况告知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向社区居民通报社区治安和安全情况信息。

  19、根据社区特点、有关要求及群众安全需求,做好社区灾害风险排查工作,确定社区重点控制的危险源,具体包括:

组织机构到位、排查事项完备、排查记录详尽、灾害风险隐患处置得当(包括自行处置、与专业部门有效联合处置和及时详尽上报信息)。

  20、有长期、持续、能覆盖不同性别、年龄的人员和各种环境及状况的伤害预防和减灾计划。

  21、有针对妨碍社区公共安全以及提高脆弱群体安全水平的预防项目。

  22、有记录伤害发生制度。

  23、建立健全传染病、食品安全、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社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4、社区应有民警、居(村)委会干部、精防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等共同组成的精防工作小组,依法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规范化管理治疗工作,包括登记、访视、评估等,确保不发生重性精神病人严重滋事肇祸行为。

  25、社区充分利用辖区内学校、体育场馆、公园及广场等资源,规划和设定转移安置场所,划定疏散转移路线,并在明显位置设立方向指示牌、绘制社区综合避难图,明确灾害风险隐患点(带),应急避难场所分布、安全疏散路径、脆弱人群临时安置避险位置、消防和医疗设施及社区指挥中心位置等信息,在社区发放,做到家喻户晓。

  四、矛盾纠纷调处及时有效

  26、社区综治工作、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工作、社区法律调解工作机制健全,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27、按照每50户至100户1名的比例配备安全稳定信息员,及时掌握辖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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