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指导意见试行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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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1.年签约服务费指按各地在服务包基础上制定的家庭医生年签约服务费。

2.签约人口数量指机构/团队签约人口数。

3.绩效系数,按绩效评价总分为100分,得分80分及以上者,绩效系数为1;

80分以下,按实际比例计算,即绩效系数=评价得分/80。

4.签约对象人口结构调整系数:

(1)用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价时:

调整系数=(机构签约目标人群数/机构签约人口数量)/(该地区平均的机构签约目标人群数/该地区平均的机构签约人口数量)

以慢性病患者为例:

某地区某机构,机构签约总人数为500,其中300人是慢性病患者,该区所有机构平均签约总人数是420,其中慢性病患者是260人,则该机构的慢性病患者结构调整系数是(300/500)/(260/420)=0.6/0.62=0.97。

(2)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团队评价时:

调整系数=(团队签约目标人数/团队签约总人数)/(该机构平均的团队签约目标人数/该机构平均的团队签约总人数)

以慢性病患者为例:

某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总人数为200,其中100人是慢性病患者,该机构平均团队签约总人数是220,其中慢性病患者是160人,则该团队的慢性病患者结构调整系数是(100/200)/(160/220)=0.5/0.73=0.68。

(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标准工作量转化表见附件5。

供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团队评价个人时参考使用。

附件:

1.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指标计算公式

3.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评价指标评分标准

4.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质量调查表(参考)

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标准化工作量转化表

附件1

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评价指标体系(各市结合进展选取使用)

维度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含义

数据来源

备注

信息化相关要求

签约数量指标

1.重点人群签约率

签约重点人群数量占该区域重点人群总人数的比重。

机构统计数据。

核心指标

签约人群需要区分是否重点人群

2.全人群签约率

签约人数占该区域总人数的比重。

参考指标

有效签约指标

3.签约协议完整率

协议书填写完整,数据真实可信,无缺项漏项;

有签约居民、家庭医生团队成员签名(代签无效)。

每个机构/团队抽取签约居民协议10份(或是签约总数的5%),判断完整份数。

信息系统是否管理签约协议,包括是否签字

4.签约居民服务知晓率

签约居民对是否签约、对签约医生和服务内容的知晓情况。

每个机构/团队抽取签约居民10名(或是签约人数的5%),进行问卷调查或电话调查,抽查内容见附件.共设3个问题,

抽中对象答对2题及以上即算知晓,记为1人。

有效履约指标

5.签约居民定点机构就诊率

签约患者在签约机构就诊的人次数占签约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就诊的总人次数。

信息系统统计数据。

是否标识能判断该患者有过到其它机构就诊

6.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合格率

电子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无缺项漏项。

每个机构/团队抽取10份电子健康档案,按要求判断合格份数。

对签约居居的电子健康档案是否严格管理

7.签约居民健康评估及指导合格率

每年为签约居民开展一次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并进行健康指导及健康干预:

对签约居民进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

对已确诊的慢性病患者纳入慢性病管理;

告知或预约下次健康管理服务时间。

随机抽取10份已开展年检的档案,按要求查看个人健康管理方案/评估报告,并判断合格份数。

1、健康评估是否做有标识。

2、健康生活方式是否指导3、慢病患者是否纳入管理4、系统是否标注预约下次健康管理服务时间

8.签约居民预约门诊率

家庭医生应有一定数量的签约居民预约就诊,以重点保健人群为主要预约对象;

通过电话、网络、医生/护士约定等方式引导居民预约门诊。

查看机构报表,预约就诊登记表。

系统提供预约功能,预约手段,包括系统预约登记,第三方软件登记

9.签约居民预约履约率

签约居民预约后按约定时间前来就诊。

根据机构的门诊记录核查。

对预约就诊是否准时进行标注

10.签约医生就诊率

签约居民到签约医生就诊的比例。

签约居民到非签约医生处就诊进行管理

11.签约居民复诊率

签约慢性病患者到机构年度就诊2次及以上(含签约当次就诊)。

签约居民是否进行复诊

12.转诊机制建设情况

制定转诊服务规范,明确转诊服务路径,为患者提供综合(专科)医院转诊服务。

机构是否有转诊服务制度,签约团队成员是否知晓转诊服务信息。

如机构有相应规范,团队成员知晓服务信息,则视为已建立转诊服务平台,否则视为无。

13.签约居民下转回访率

对综合(专科)医院下转的签约居民,在得到下转信息后一周内进行回访的比例。

系统提供查询下转签约居民查询或登记,同时增加提示功能,一周内进行回访

14.签约居民上转追踪率

对转诊至综合(专科)医院的签约患者,追踪服务情况,有条件可跟随上级医师查房,及时了解患者病情并记录。

系统提供上转追踪服务功能

效果指标

15.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

通过家庭医生团队提供的签约服务后,签约居民健康状况的改善情况。

每个机构/团队抽取签约居民10名,抽查其签约服务记录,观察健康指标的改善情况,如高血压患者的血压控制情况。

系统提供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变驱势图

16.签约居民满意率

签约居民对签约服务基本满意和满意的人数占调查总人数的比例。

每个机构/团队抽取签约居民10名,问卷调查或电话调查。

提供满意度调查功能

17.医疗费用增长率

签约医疗卫生机构本年度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收入占上年度相应收入的比例。

附件2

指标计算公式

(一)核心指标

计算公式:

重点人群签约率=签约重点人群数/重点人群总人数*100%

2.签约协议完整率

签约协议完整率=签约协议完整份数/抽查份数*100%

3.签约居民服务知晓率

签约居民服务知晓率=抽查签约居民知晓人数/抽查签约居民的总人数*100%

4.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合格率

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合格率=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合格份数/抽查份数*100%

5.签约居民健康评估及指导合格率

签约居民健康评估及指导合格率=签约居民健康评估报告合格份数/抽查份数*100%

6.签约居民预约门诊率

签约居民预约门诊率=签约居民预约门诊人次数/签约居民就诊人次数*100%

7.签约居民预约履约率

签约居民预约履约率=签约居民预约门诊到诊人次数/预约门诊总人次数*100%

8.签约医生就诊率

签约居民至签约医生就诊人次数/同时期签约居民总就诊次数*100%,因该指标很难统计,可考虑替换为:

签约医生就诊率=签约居民至签约医生就诊人数/签约居民总人数*100%

9.签约居民复诊率

签约居民复诊率=签约人群复诊2次及以上人数/签约居民总数*100%

10.签约居民下转回访率

签约居民下转回访率=下转回访的签约居民/下转的签约居民总数*100%。

11.签约居民满意率

签约居民满意率=抽查的居民表示满意的人数/抽查总人数*100%

12.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

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人数/抽查总人数*100%

13.医疗费用增长率

计算公式:

签约医疗卫生机构本年度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收入/上年度相应收入*100%

(二)参考指标

1.全人群签约率

全人群签约率=签约人数/区域总人数*100%

2.签约居民机构定点就诊率

签约居民机构定点就诊率=签约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总人次数/签约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就诊的总人次数*100%

3.签约居民上转追踪率

签约居民上转追踪率=签约居民上转追踪例数/签约居民上转总例数*100%。

附件3

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评价指标评分标准

维度

指标

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方法

得分

签约数量(15分)

重点人群签约率

15

参考目标值:

30%及以上,计15分

实际得分=15*重点人群签约率/30%

有效签约(12分)

签约协议完整率

3

100%,计3分,

实际得分=5*签约协议完整率/100%

抽取签约居民协议10份(或是签约总数的5%),判断完整份数。

签约居民服务知晓率

9

签约居民服务知晓率=抽查居民知晓人数/抽查居民的总人数*100%

50%及以上,计9分,

实际得分=12*实际知晓率/80%

抽取签约居民10名(或是签约人数5%),电话调查或问卷调查(详见附件1)。

有效履约(48分)

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合格率

5

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合格率=合格的电子健康档案数/抽查总数*100%

100%,计5分,90-99%,计4分,80-89%,计3分,70-79%,计2分,低于70%,该项不得分。

抽取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10份,判断合格份数。

签约居民健康评估及指导合格率

10

签约居民健康评估及指导合格率=签约居民健康评估资料合格份数/抽查份数*100%

80%及以上,计为10

实际得分=10*签约居民健康评估及指导合格率/80%

随机抽取10份已开展年检的签约居民档案;

判断合格份数。

签约居民预约门诊率

7

30%及以上,计为7

实际得分=7*签约居民预约门诊率/30%

签约居民预约履约率

50%及以上,计为7,40-49%,计5分,30-39%,计3分,20-29%,计1分,低于20%,该项不得分。

根据机构的门诊记录查核。

签约居民家庭医生就诊率

家庭医生就诊率=签约居民在家庭医生处就诊的人次数/签约居民在签约机构就诊的总人次数*100%

实际得分=7*签约医生就诊率/30%

签约居民复诊率

6

50%及以上,计为6

实际得分=6*签约居民复诊率/50%

转诊机制建设情况

如机构有相应规范,团队成员知晓服务信息,则视为已建立转诊服务平台,计3分,否则视为无,计0分。

抽查机构资料。

签约居民下转回访率

签约居民下转回访率=下转回访的签约居民人数/下转的签约居民总数*100%

50%及以上,计为3

实际得分=3*签约居民下转回访率/50%

效果(25分)

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

50%及以上,计为5,

实际得分=5*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50%

每个机构/团队抽取签约居民10名,抽查其签约服务记录,判断健康改善情况。

签约居民满意率

签约居民满意率=抽查的签约居民表示满意的人数/抽查总人数*100%

80%及以上,计为10,满意度每下降5%,扣3分,扣完为止。

每个机构/团队抽取签约居民10名,电话调查或问卷调查(详见附件)。

医疗费用增长率

医疗费用增长率=签约医疗卫生机构本年度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收入/上年度相应收入*100%

10%及以下,计为10,实际得分=10*10%/医疗费用增长率。

机构统计数据

注:

1.各指标的参考目标值是由各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开展情况和计划目标自行确定。

如协议完整率100%、签约居民知晓率80%等。

2.各地市根据工作进度分阶段确定有效签约服务的具体评价指标,起步阶段可在上述指标中选择4-6个作为评价指标,逐年扩展。

附件4

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质量调查表(参考)

机构/团队:

抽查居民:

电话:

一、居民签约服务知晓率(答对2道及以上算知晓)

1、请问您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的家庭医生签约了吗?

A.签了B.没签C.不知道

2、请问您知道您的签约医生吗?

(根据居民回答,核对协议书内容,判断居民是否回答正确)

A.知道(回答正确)B.不知道(回答错误)

3、您知道签约服务的内容吗?

(回答正确2个及以上内容即算知道)

A.知道(回答2项及以上)B.不知道(回答少于或等于1项)

二、居民满意度调查

您对签约医生(团队)为您提供的服务满意吗?

A.满意B.基本满意C.不满意

附件5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标准化工作量转化表(供机构评价个人工作量时参考使用)

服务项目

标准化工作量

项目定义

全科门诊诊疗

1

门诊形式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及一般急症,并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长期随访、管理和干预。

对就诊患者的病史询问、检查、病情评估、告知与沟通、治疗处理、健康教育,书写完整门诊病史,将就诊结果准确录入患者健康档案。

签约家庭户/人次

1.5

对管辖的居(村)委中有需求的居民提供宣传、解释、签约(协议书)服务。

常规上门查床诊疗

常规上门查房诊疗、病情评估、告知与沟通、调整治疗、转诊或撤床、健康教育,书写完整家床病史及病程记录。

上门一般门诊

2

上门诊疗、病情评估、告知与沟通、治疗处理、转诊、健康教育,书写完整上门出诊病史。

为签约居民进行健康评估

通过健康体检等收集签约居民健康相关资料,建立健康档案,并开展健康评估,掌握居民健康状况与需求。

根据健康评估结果,制定针对性健康管理方案

根据健康评估结果,为签约居民制定有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方案,并进行合理分类

根据健康管理方案,实施健康管理并跟踪效果

根据健康管理方案,定期对签约居民规范开展持续的健康管理,并对健康管理效果进行及时评估。

电话/网络/微信咨询

0.5

通过电话/网络/微信等方式接受签约居民关于医疗服务咨询、就医指导咨询,帮助其寻求恰当的医疗卫生服务。

面对面咨询

接受签约居民关于医疗服务咨询、就医指导咨询,帮助其寻求恰当的医疗卫生服务。

转诊

根据病情需要,协助签约居民开展转诊工作,详细病情描述,联系院内相应科室或综合(专科)医院并开出转诊单,包括转诊医院(科室、专家等),转诊前后有联系沟通记录。

就医预约

通过电话/网络/微信等方式接受签约居民的预约挂号。

下转后电话回访

对综合(专科)医院下转的签约居民进行电话回访,随访记录规范完整。

下转后上门回访

对综合(专科)医院下转的签约居民、进行上门回访,随访记录规范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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