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绩效管理制度DOC 18页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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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三险一金加通讯补贴
市场序列
1000
500
咨询序列
三险一金
辅助序列
1500
800
300
各部门需参照上表所示比例进行工资发放。
1、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指该岗位员工的工资基准,体现的是该岗位员工对公司的价值贡献度。
每一个岗位均对应于一个岗位级别,每一个岗位级别共分5档。
岗位工资次月5日前发放。
2、月度绩效工资
根据月度工作考核结果发放的工资,与岗位工资有一定比例关系,不同类别员工比例不同。
月度绩效工资随月度岗位工资发放。
3、季度绩效奖金
根据季度工作考核结果发放的工资,不同类别员工比例不同。
季度绩效工资每季度结束后次月5日前发放。
4、年度绩效奖金
在年底综合考虑公司业绩、部门业绩和个人业绩,发放年度绩效奖金,以全面反映个人贡献。
年度绩效奖金年底春节前发放。
员工在公司工作不足一年的,按照转正后实际工作月份比例发放。
5、福利津贴
此部分为非风险性津贴,不参与绩效考核。
第三章中层管理人员的薪酬绩效分配
第八条岗位工资的发放
岗位工资按月发放。
第九条月度绩效工资的发放
按月度发放。
计算公式为:
部门中层管理人员月度绩效工资实际值=月度绩效工资基准值×
月度部门绩效考核系数;
第一十条季度绩效工资的发放
按季度发放。
中层管理人员季度绩效工资实际值=季度绩效工资基准值×
季度部门绩效考核系数;
第一十一条年度绩效的发放
职能部门中层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实际值=年度绩效基准值×
年度部门绩效考核系数×
K1(年度公司绩效考核系数,下同)
非职能部门中层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实际值=年度绩效基准值×
年度部门绩效考核系数
非职能部门中层管理人员发放年度绩效需满足如下条件:
公司年实现销售收入在公司年度目标的80%以上;
K1的计算方法如下:
K1=Σ(各部门考核指标得分×
权重)
年度总体业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另行奖励责任人。
第一十二条中层管理人员的年度综合考核
年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全体中层管理人员的综合考核,综合考虑季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
对考核结果进行强制分布,参见下表:
年度考核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比例
10%
60%
15%
5%
第一十三条中层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核发。
第四章中层以下员工的薪酬绩效分配
第一十四条岗位工资的发放
第一十五条月度绩效工资的发放
一般员工月度绩效工资实际值=月度绩效工资基准值×
月度个人绩效考核系数;
第一十六条季度绩效工资的发放
一般员工季度绩效工资实际值=季度绩效工资基准值×
季度个人绩效考核系数;
第一十七条年度绩效的发放
职能部门一般员工年度绩效实际值=年度绩效基准值×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系数×
K1(年度公司绩效考核系数,下同);
非职能部门一般员工年度绩效实际值=年度绩效基准值×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系数;
非职能部门一般员工发放年度绩效需满足如下条件:
个人实现销售收入在年度目标的60%以上;
第一十八条中层以下员工的考核
考核周期为月度、季度与年度。
每月末各部门自行组织对中层以下员工的考核,主要采用KPI考核法。
第一十九条部门及中层以下员工的年度综合考核
年底时成立考核委员会,成员包括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有关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牵头。
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对各部门的综合考核,综合考虑季度部门绩效考核结果和年度部门绩效考核结果两方面,对考核结果进行强制分布,参见下表:
综合考核结果
A
B
C
职能部门
20%
非职能部门
30%
50%
根据部门综合考核结果,各部门可以对员工进行年度综合考核,并对结果进行强制分布,参见下表:
第二十条
实习期员工的薪酬待遇
新进公司的国家统招本科毕业生实习期薪酬标准为2000元,大专毕业生实习期薪酬标准为1800元。
实习期满,享受所聘用相应岗位的岗级及相应的薪酬待遇。
第五章薪酬调整
第二十一条公司薪酬调整分为公司整体薪酬的调整、员工薪级的调整及员工个人薪档的调整。
第二十二条公司整体薪酬的调整:
公司整体薪酬的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企业发展战略的变化,或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工资基数调整。
遵循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当公司出现经营困难时,公司有权力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的薪酬进行调整。
第二十三条员工薪级的调整:
员工调整岗位时,薪级为新岗位对应的薪级,薪档的确定采取“就近”和“就高不就低”相结合的原则,选择与原岗位工资最接近的两个薪档中较高的一个薪档,核定工资。
第二十四条员工(含中层管理人员)个人薪档的调整:
1.年度综合考核等级为“优秀”级的员工在本人所在薪级中晋升2档;
2.年度综合考核等级为“良好”级的员工在本人所在薪级中晋升1档;
3.年度综合考核等级为“基本称职”级的员工在本人所在薪级中不变动;
4.年度综合考核等级为“不称职”级的员工将予考虑换至低岗级的岗位,在本人所在薪级中降低1档。
5.年度综合考核等级为“优秀”级的员工优先考虑职务晋升和安排培训机会;
薪档调整的特殊情况:
若某员工的薪档已是该岗位所在薪级范围的最高档,并且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秀”,如岗位不调整,可继续按档晋升,最高不得超过本级别最高档3档;
若某员工的薪档已是该岗位所在薪级范围的最低档,并且年度绩效考核为“不称职”,如不调整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可继续降低1档。
第二十五条如出现员工兼岗情况,则该员工的岗位工资级别按其任职岗位中级别标准最高的岗位套级。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岗位员工薪档的调整由各部门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拟订员工薪档调整方案,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自次月起执行,并通知各部门。
第六章绩效管理流程
第二十七条绩效考核及薪酬发放
1、每月5日前,各部门向发展计划部上报各部门上个月的相关考核信息和考核结果;
2、每季首月5日前,各部门向发展计划部上报上个季度各部门的相关考核信息和考核结果;
3、每年春节前,各部门向发展计划部上报当年各部门的相关考核信息和考核结果;
4、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考核,对数据准确性进行复核,如有问题则与信息提供部门和被考核部门进行沟通,确定考核结果,提交总经理办公会;
5、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交人力资源部执行,核发当月工资。
第二十八条员工(含中层管理人员)月度考核结果的应用:
1、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等级为“基本称职”级的员工可以考虑临时降级使用或者予以辞退;
2、连续两个月的月度考核等级为“不称职”级的员工可以考虑临时降级使用或者予以辞退;
第二十九条考核结果申诉
1、在员工考核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不公平对待或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有权在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通知到被考核者)2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要求。
员工就考核问题提出申诉时需要填写《员工考核申诉表》,提交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需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核处理,并将结果反馈给相关当事人;
3、人力资源部判断该申诉是否为重大问题,如为重大问题,则接到申诉报告后1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核处理,将最终结果通知给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将最终结果反馈给相关当事人,并登记员工申诉记录并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的薪酬相关内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绩效相关内容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从2008年 12 月 1 日起开始实行。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的修订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附件
附录1:
员工薪级薪档表样式
薪级薪档表
薪档
薪级
1
2
3
4
5
档差
M1
5500
6000
6500
7000
M2
3300
3600
3900
4200
M3
M4
2300
2500
2700
2900
3100
200
附录2:
员工绩效责任书样式
员工姓名:
部门:
岗位:
部门经理:
考核期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一、目标绩效(P1)
序号
指标
权重(B)
指标解释及评分标准
评分办法
备注
二、行为绩效(P2)
权重
员工签字:
部门经理签字:
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
附录3:
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表样式
考核月份:
年月考核人:
一、目标绩效考核结果(P1)
评分
加权得分
总绩效分数(E=∑D)
二、考核说明与改进建议
考核说明
改进建议
考核人签字:
被考核人签字:
部门经理签字:
附录4:
员工年度绩效考核表样式
考核年度:
年考核人:
一、整体考核结果
目标绩效评分
行为绩效评分
整体绩效评分
二、目标绩效考核结果
目标考核说明与改进建议
指标(A)
三、行为绩效考核结果
得分(D=B*C)
行为绩效考核说明与改进建议
被考核人签字:
四、岗位与薪酬调整建议
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
附录5:
绩效考核申诉表
一、基本信息:
被考核人姓名:
部门:
考核人姓名:
职务:
二、主要内容
申诉内容
申诉要求
考核人意见
部门经理
意见
人力资源部
经理意见
主管领导
人力资源主管领导意见
公司意见
员工意见
备注:
员工对处理意见满意或没有意见,将处理结果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如果有意见,按照本表的顺序进行逐级申诉。
部门平衡计分卡
BSC维度
指标名称
目标值
指标定义及说明
量化公式
数据提供单位
财务类
客户类
内部运营类
学习与成长类
赠送:
一份《国际商业合同》
国际商业合同
买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邮编:
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___国籍:
卖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第一条品名、规格、价格、数量:
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
单价:
总价:
总金额:
第二条原产国别和生产厂:
第三条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
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
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第四条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装运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港口:
第七条卸货港口:
第八条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九条支付条件:
按下列项条件支付: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
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予支付。
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银行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第十条单据:
1.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航空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公司。
第十一条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公司________,(电报:
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
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
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R条款: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
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
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第十二条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航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担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
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
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第十四条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
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
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
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卖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第十七条仲裁:
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项解决:
1.提交方所在国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仲裁。
第十八条附加条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
代表:
买方:
签署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