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基地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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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投资控制监理工作成效及综合评价38

4.2.1工作内容38

4.2.2投资控制监理工作成效39

4.2.3投资控制综合评价41

4.3进度控制监理工作成效及综合评价42

4.3.1工作内容42

4.3.2进度控制监理工作成效44

4.3.3进度控制综合评价45

4.4施工安全与工作成效与综合评价45

5经验与建议47

5.1经验47

5.2建议47

6附件48

6.1工程建设监理大事记48

6.2工程监理照片51

6.3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表52

6.4工程物资、质量报验表52

6.5监理人员资质证书52

1工程概况

1.1工程特性

1.1.1工程基本情况

创新创业基地项目项目用地位于市区北玉湖镇区未来科技城内,地块位于温榆河南岸,东至海德堡花园东路、南至七北南路、西至北玉湖村中路、北至七北路,地块编号(C89)。

项目总用地规模22.60hm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2.69hm2,代征绿化用地面积5.13hm2,代征道路用地面积4.78hm2。

主要建设建筑物9栋,分别为实验楼A、B、C、D,研发楼、办公楼、会议中心、博士后站、后勤服务中心。

项目分成二期建设,一期工程包括实验楼A、实验楼B、博士后站、后勤服务中心。

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实验楼C、实验楼D、研发楼、办公楼、会议中心。

由于项目一期工程中会议中心尚未建设,因此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一期工程中的实验楼A、实验楼B、后勤服务中心、博士后站及中心景观区,验收范围面积为6.65hm2,主体工程开工时间为2011年10月,完工时间为2016年6月。

1.1.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情况

受建设单位的委托,2011年3月()生态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创新创业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010年6月编制单位完成《创新创业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并取得了市区水务局的批复文件。

由于主体项目平面布置发生变更,总建筑面积由270000m2增加至3000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不变,地下建筑面积由40000m2增加至70000m2,总投资由160000万元增加至425012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需重新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建设单位公司基地建设管理中心在此基础上于2014年6月委托()生态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2014年11月15日,区水务局以昌水行许字[2014]124号对本项目重新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批复。

1.2合同目标

建设单位于2011年10月委托程监理有限公司和市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主体工程实施监理,2016年8月委托我单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项目水土保持专项监理工作,本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在汇总主体工程监理单位程监理有限公司和市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成果基础上编制完成。

按照水土保持方案须完成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有:

土地整平、透水铺装、绿化美化、临时防护等。

(1)工程质量目标

各项防治措施工程质量要符合水土保持工程质量的有关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关于工程质量的要求,以及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的约定,工程验收时所有水土保持各单元工程都要达到合格。

(2)工程进度目标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进度应符合“三同时”的要求,满足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程进度安排及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施工进度的约定。

(3)工程投资目标

按照施工合同控制工程投资,严格按照支付程序支付工程款,所有支付项目都要有建设单位的投资计划。

对合同外或计划外支付项目必须经建设单位确认并补充相关手续。

(4)工程管理目标

按照施工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管理,协调好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使施工单位完全理解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意图,实现工程建设的各项目标。

施工过程中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防止各类施工事故的发生。

(5)水土保持防治目标

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项目区属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防护区,应按照建设生产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经修正后执行。

同时应达到市房地产建设项目的防治目标。

表1-1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分类指标

一级标准

调整参数

调整后目标

扰动土地整治率(%)

95

不做调整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项目区年均降雨量550.3mm,不做调整

土壤流失控制比

0.7

侵蚀强度为微度,绝对值应≥1

1

拦渣率(%)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5

规划意见书规定绿地率≥30%

30

表1-2市房地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序号

量化指标

防治目标要求(%)

土石方利用率

>90

2

表土利用率

3

临时占地与永久占地比

<10

4

雨洪利用率

5

施工降水利用率

>80

6

硬化地面控制率

<30

7

边坡绿化率

1.3水土保持措施布局

本方案布设的水土保持措施以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基础,结合工程各标段的实际情况和施工工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相结合,系统布设防治措施。

2监理规划

2.1监理制度的建立

接受本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委托后,立即成立了创新创业基地项目监理部,对本工程建设期的水土保持工程进行监理,并制定了完善的监理制度。

具体监理工作制度有:

本工程水土保持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规划设计文件、图纸的审查制度;

设计交底制度、工程开工审批制度;

检验及复验制度;

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现场协调会议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监理报告制度;

工程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制度。

2.1.1监理方法

创新创业基地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以巡视监理为主,旁站监理为辅,重点控制关键工序和要害部位(如工程措施的基础开挖和隐蔽工程部分)。

2.1.2监理工作时段和范围

创新创业基地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主要是施工过程的监理,工作时段从施工准备、施工阶段,工程验收。

项目建设区均为监理工作范围,一期工程面积为6.65hm2。

2.1.3监理内容

2.1.3.1施工准备阶段

根据监理合同,监理工程师及时进入施工现场,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监理,督促建设单位按建设合同提供各种施工条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作好各项开工准备工作,发布开工令。

同时,根据项目设计,结合项目施工技术要求和技术规范、规定等,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并提出监理计划。

具体工作任务:

(1)对确定进行招标的项目,协助编制审查招标、评标文件,协助审查投标单位资格;

(2)协助评审标书;

(3)协助起草工程承包合同;

(4)协助工程材料和设备选择、选购。

审定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方的技术交底,检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规范、规程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6)审查施工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是施工部署、施工组织及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安排等,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工期和费用控制。

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规程等进行审定,检查施工测量控制点、施工放样数量、位置等,确保正常施工。

2.1.3.2施工阶段

按监理合同要求,监理单位的监理机构、监理人员都要进入施工工地,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建立建全监理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协调建设的各方关系,确保按合同规定达到项目的目标。

(1)审查承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按国家的技术规范与验收标准监理该工程施工质量,对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有权制止,对制止不理的有权下达停工令;

(2)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组织施工,包括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其实施;

(3)协助编制用款计划,复核已完成的工程量,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

(4)检查工程使用的种苗、草种等的质量及数量,检查其生产销售许可证、检疫证等证件是否齐全,并对其进行抽检和复验;

(5)检查进场材料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并进行抽检,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禁止进入工地和使用。

(6)监督施工方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7)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重要工程部位(基础开挖、隐蔽工程等)和主要工序(进场材料检验、苗木检验等)进行旁站监理,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8)检查工程进度存在的问题;

(9)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计划,适时提出调整意见,控制工程总进度;

(10)协调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参加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

(11)督促施工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规范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12)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自检工作,数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对施工单位质量评定自检工作做出综合评价;

(13)组织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估意见,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2.1.3.3竣工验收阶段

(1)督促、检查施工方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审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2)根据施工方的竣工报告,编写监理工作总结,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协助建设单位组织阶段验收,根据有关规定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竣工报告、重要图纸资料,并督促整理汇报。

(4)协助建设单位按国家规定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档案,资料等。

(5)协助建立工程管理机构、管事制度和管理措施。

2.2监理人员配置

监理单位授予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工程监理合同范围以内按照国家及当地管理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监理业务的全部有限权力。

本项目监理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构成,监理组织机构框图详见图2-1。

图2-1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监理机构成立之后,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区进行了实地调查,邀请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人员进行交流,采用3S技术、全面抽样调查等方法,对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情况、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的数量和质量,通过相关的资料和现场抽样调查的方法分析评估工程质量和投资情况。

建议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该工程的建设特点,遵循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配套的原则,积极展开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使各扰动区域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

2.3参建有关单位

建设单位:

公司基地建设管理中心

主体设计单位:

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体施工单位:

团分公司

绿化设计单位:

绿化施工单位: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水土保持措施监测单位:

2.4检测主要方法及主要设备

2.4.1检测主要方法

监理工程师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评定,依据水土保持各项治理措施的有关质量评定方法和标准,对照施工质量的具体情况,分别对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各项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行确定。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以单元工程为评定基础,其评定的先后顺序是:

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工程项目。

(1)单元工程

单元工程质量标准具体分为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三类,主要采用随机抽样分别对其基本项目、保证项目、允许偏差项目取点(7至10点或样)进行测量。

第一,基本项目。

指在质量检验评定中工程质量应基本符合规定要求的指标内容。

基本项目的要求,对“合格”或“优良”等不同等级的单元工程,在质与量上均有差别。

在质的定性上,往往用“基本符合”与“符合”来区别“合格”与“优良”。

在量上,如用测点总数中符合质量标准的点数的百分比来区分“合格”或“优良”。

第二,保证项目。

它是指在质量检验评定中,必须达到的指标内容,是工程质量的一般原则或要求。

无论单元工程的质量等级是“合格”或“优良”,都要求其质量指标符合规定。

如基底或前一个单元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

原材料如水泥、砂石料等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

第三,允许偏差项目。

指在质量评定中允许有一定偏差的项目。

对“合格”与“优良”单元工程质量要求的区别,可以用不同的偏差在表中表示,也可用总测点数中符合质量标准的点数的不同百分比来表示。

单元工程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且每一个单元工程必须在前一个单元工程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施工。

因此,每一单元保证项目和基本项目必须全部合格,允许偏差项目的合格率也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

按照现行的水土保持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单元工程质量“合格”和“优良”的标准。

1)合格。

保证项目和基本项目符合相应合格质量标准;

允许偏差项目每项应有70%的测点在相应的允许偏差质量标准的范围内。

2)优良。

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基本项目必须达到优良质量标准;

对土方工程,允许偏差项目每项应有90%的测点在相应的允许偏差质量标准的范围内。

单元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的规定要求时,必须及时处理。

对全部返工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经加固并经鉴定达到质量要求的,其质量只能评定为合格;

经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建设单位(监理)认为能够满足基本安全与使用要求,可不加固,其质量可按合格处理。

(2)分部、单位工程和工程项目等级评定。

分部、单位工程和工程项目质量等级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标准。

1)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标准。

①合格标准:

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中间产品质量和原材料质量全部合格;

②优良标准:

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以上达到优良,重要隐蔽工程的单元工程质量达到优良;

中间产品质量和原材料质量全部合格。

2)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标准。

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

施工质量检验资料基本齐全。

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以上达到优良,重要分部工程的质量达到优良,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85%以上;

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齐全。

3)工程项目质量评定标准。

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以上达到优良,且主要建筑物单位工程的质量达到优良。

(3)工程质量评定的组织与管理。

单元工程由承建单位质检部门组织评定,建设(监理)单位复核。

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由承建单位自评合格后,由建设(监理)、质量监督、设计、承建单位等组织评定小组,核定其质量等级。

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在承建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建设(监理)单位复核,报质量监督机构审查审定。

工程项目的质量等级由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上进行核定。

2.4.2监理设备

由于本项目没有独立的水土保持监理,所以所属水土保持工程的监理设备也源于项目建设主体工程的监理设备。

主体工程监理设备主要包括试验、检测设备和交通、生活、办公设备。

同时监理工程师根据工作需要在施工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有权利用承包人的等效设备进行施工测量、验收、复核;

用各种试验、材料检验设备进行材料试验、检测、复核。

(1)试验、检测设备

设置监理工程师试验室共2个;

配置试验仪器设备共190台(件),价值630.084万元;

配置检测设备共62台(件),价值878.528万元。

(2)交通、生活、办公设备

配置交通车辆3辆,价值40万元;

配置办公、生活设备设施共285台(件),价值36.68万元。

由于主体监理已将监理设备纳入投资,水保监理不再重复纳入。

2.5水土保持监理内部管理

(1)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推行工作程序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是切实做好监理内部管理的基础。

为了保证监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我们制定了完整的监理工作规章制度和监理人员考核标准。

如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监理工作制度、监理工程师考评实施细则、业务学习制度、工地监理例会制度、廉政纪律等规章制度。

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权限及奖惩规定,推行监理工作程序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在水土保持监理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又补充、完善有关监理人员绩效考核、总监办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以保证监理内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促使监理工作向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取得了良好的实效。

(2)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

监理人员进场时都与总监办签订了工作责任合同,实行岗位责任制,和同中规定了监理人员的责任、义务和权益,使监理人员责、权、利明确,并使监理工程师的权限和行为受到了规范的制约和约束。

在监理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依据技术规范的有关质量控制的要求,制定了监理人员岗位工作考核标准和考核实施细则,并由各总监办代表处稽查办和总监办分别进行考评工作,对工作能力差的监理人员及时清理出场,对考核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工作业绩显著的监理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3)始终抓好监理人员的学习、教育及监督工作

工程一开始,由总监办对监理人员进行了岗前教育,为迅速适应工作需要,尽快进入角色,又接着组织监理工程师熟悉技术规范,熟悉监理和工程有关合同文件。

在日常工作中,一方面抓监理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其专业理论水平;

同时,不放松监理人员的纪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让每一个监理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时时规范自己的行为。

另一方面,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监督,发觉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3监理过程

3.1监理工作准备

(1)了解项目意图、背景和建设环境。

(2)熟悉建设计划文件、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技术资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规程和标准。

(3)建立监理工作项目部。

3.2施工监理工作程序

(1)根据项目合同,进行监理工作交底,完成监理实施细则。

(2)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

(3)向工程建设单位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程序见图3-1。

图3-1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程序图

3.3工作制度

(1)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双方提交的施工图纸以及由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开工申请等文件均通过监理机构核查、审核或审批,方可实施。

(2)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验制度。

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说明书,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检验。

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按监理指示在规定时限内运离工地或进行相应处理。

(3)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必须经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检验。

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单元工程施工。

(4)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

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进行计量并经监理机构确认。

未经监理机构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应支付。

(5)会议制度。

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

(6)工作报告制度。

监理机构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或监理专题报告:

在工程验收时,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7)工程验收制度。

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机构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工程验收规程或合同约定,参与、组织或协调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

3.3.1“三控制”的实施

通过查阅主体土建工程监理资料和现场调查及走访相关人员,本工程水保工程监理“三控制”的实施按一般监理“三控制”的实施进行。

3.3.1“两管理”的实施

由于本工程的水土保持工程是主体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因此本工程的水土保持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主要是由主体监理单位进行管理。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协助主体单位进行管理。

3.3.2“一协调”工作

3.3.2.1水土保持监理的各种关系

(1)监理与业主的关系

监理工程师与业主签订了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二者是委托和被委托的合同关系。

因此,监理工程师有其受托性,在任何时候均有受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行使其职责,并公证而忠诚地进行职业服务。

同时,双方应做到各负其责,相互尊重,密切配合。

(2)监理与承包人的关系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中进行施工监理(监督与管理),这是业主给予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因此,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工程师应相对独立于承包人,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管理,但监理工程师必须公正。

(3)监理与政府监督的关系

政府监督是强制性的监理。

工程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的全体监理人员、承包人及其施工人员、业主的项目管理人员均应该接受高速公路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3.3.2.2监理协调作用

监理工程师除了维持自己的几种关系外,还公正地处理各种关系,协调好业主、设计和承包单位各方关系,主要包括合同变更、设备共享、施工队伍借调、各种工程事故处理关系等。

建设过程中,在监理协调作用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建立了公平、公正、和谐的建设环境,促进了有限资源的共享。

在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工程的建设任务。

4监理效果

4.1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成效及综合评价

4.1.1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

本工程布设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有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临时防护措施。

监理部监理人员在具体监理过程中,对本工程的建筑物工程防治区、道路工程防治区、绿化工程防治区的水土保持工程进行了详细的抽查,抽查情况详见表4-1。

表4-1水土保持工程现场抽查情况表

工程名称

位置

外观描述

质量评定

土地整治

绿化美化区

表面平整,基本恢复原地貌

优良

透水砖铺装

人行步道、室外硬化广场

形状规则,排列整齐,无破损

嵌草砖铺装

室外硬化广场

绿化美化

建筑物周边及代征绿化用地

植物生长良好,无死亡

碎石散水

实验楼南侧

形状规则,无破损

经现场调查和查阅主体工程监理、竣工资料,本工程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及措施工程量汇总如下:

4.1.1.1工程措施实施情况

场地平整:

施工结束后、植物措施实施之前,施工临时设施占地区进行土地整治,拆除临时建筑设施,清理表层的建筑垃圾,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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