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光明街道办事处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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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709.33261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480.36597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2.68%;

项目支出9228.96664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7.32%;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7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80000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08.9069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0.39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3.72%;

公共安全支出5.8543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

教育支出2.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4.3371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4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2.0555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1%;

城乡社区支出10351.7799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5.51%;

农林水支出12.49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9%;

其他支出1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510.39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33.95万元,增长35.58%。

其中:

“人大事务”(款)2017年度决算10.00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0.00000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

人大补选。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7年度决算6.56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560000万元,增长31.2%。

家庭创建所需资金。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7年度决算70.73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70.730000万元,增长100%。

增加了非公经费党建工作指导员经费、大学生工资、社区“一居一品”建设经费等。

“组织事务”(款)2017年度决算392.10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0.66万元,增长100%。

增加了离退休干部书记、副书记工作补贴、新成立党组织启动经费等。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19.00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9.000000万元,增长100%。

增加了十九大安保志愿者经费和安全稳定信息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12.00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2.000000万元,增长100%。

增加了党建规范化建设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5.8543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5.854300万元,增长100%。

“公安”(款)2017年度决算2.3463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346300万元,增长100%。

增加了限制养犬管理经费。

“司法”(款)2017年度决算3.508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508000万元,增长100%。

增加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案卷补贴。

3、“教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00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000000万元,增长100%。

“其他教育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2.00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000000万元,增长100%。

成人学校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度决2664.33716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933.609662万元,增长68.11%。

“民政事务管理”(款)2017年度决算2386.0561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729.214200万元,增长44.01%。

补发社区工作者工资、保险、公积金等。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7年度决算107.4491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3.563500万元,增长45.43%。

增加了退休人员等。

“抚恤”(款)2017年度决算42.5118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42.511800万元,增长100%。

增加了义务兵优待金、死亡抚恤金等。

“退役安置”(款)2017年度决算39.02112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9.021120万元,增长100%。

增加了退役士兵安置费。

“社会福利”(款)2017年度决算2.84159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841598万元,增长100%。

增加了高龄补贴、丧葬补贴等。

“残疾人事业”(款)2017年度决算77.835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77.835000万元,增长100%。

增加了养老服务驿站建设补贴和残疾人护理补贴等。

“临时救助”(款)2017年度决算7.00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7.000000万元,增长100%。

增加了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2017年度决算0.54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0.540000万元,增长100%。

增加了城市特困人员供养资金。

“其他生活救助”(款)2017年度决算0.84244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0.842444万元,增长100%。

增加了精减40%人员医疗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0.24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0.240000万元,增长100%。

增加了高等教育救助资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152.05555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4.905342万元,增长19.59%。

“计划生育事务”(款)2017年度决算2.00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000000万元,增长100%。

增加了特困家庭补助和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宣传活动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7年度决算139.17132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2.021117万元,增长9.45%。

调整了行政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医疗救助”(款)2017年度决算1.80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800000万元,增长100%。

增加了医疗救助补助金。

“优抚对象医疗”(款)2017年度决算2.21747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217470万元,增长100%。

增加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6.86675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6.866755元,增长100%。

增加了精神障碍患者看护补贴。

6、“城乡社区支出”(类)2017年度决10351.77991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5901.840500万元,增长132.63%。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7年度决算1848.74944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85.262769万元,增长26.32%。

调整了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公积金、保险等。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8503.03047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5516.577731万元,增长184.72%。

增加了老旧小区治理一、二期工程款。

7、“农林水支出”(类)2017年度决12.49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2.490000万元,增长100%。

“林业”(款)2017年度决算12.49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2.490000万元,增长100%。

增加了绿化美化创建奖补资金。

8、“其他支出”(类)2017年度决10.00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0.000000万元,增长100%。

“其他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10.00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0.000000万元,增长100%。

考核奖励资金。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4256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其他支出0.4256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0.42568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0.425687万元,增长100%。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0.42568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0.425687万元,增长100%。

用于医疗救助和孝星奖励。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480.365974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和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顺义区光明街道办事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0.300172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0.398700万元减少10.09852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不包含科研类因公出国<

境>

费用和统战类因公出国<

费用)。

2017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

我部门无因公出国费用;

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

2017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2.398700万元减少2.398700万元。

无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决算数10.30017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8.000000万元减少7.699828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

未购置公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10.30017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8.000000万元减少7.699828万元,主要原因:

核减公务用车。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000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40645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89372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万元。

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716695万元。

二、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18.589450万元,比上年增加3.034206万元,增加原因:

增加了人员,公用经费也相应增加。

三、2017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9904.366162万元,其中:

汽车10辆,152.867978万元;

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四、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62930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22300万元(协议采购、项目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607000万元(协议采购、项目采购)。

授予中小企业采购金额51.9993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18%,其中:

授予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3.7724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金额的45.72%。

五、2017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

六、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7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八、名词解释

(一)收入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

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

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

3.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

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二)支出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

指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4.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收支科目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人大事务(款):

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

1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群众团体事务(款):

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等方面的支出。

1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1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组织事务(款):

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支出。

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反映上述款项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

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公安(款):

反映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

1 治安管理(项):

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逻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

司法(款):

反映司法行政事务支出。

1 其他司法支出(项):

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9.教育支出(类):

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其他教育支出(款):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 其他教育支出(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民政管理事务(款):

反映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1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2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抚恤(款):

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1 死亡抚恤(项):

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 义务兵优待(项):

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3 其他优抚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退役安置(款):

反映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1 退役士兵安置(项):

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之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福利(款):

反映社会福利事务支出。

1 老年福利(项):

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 殡葬(项):

反映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残疾人事业(款):

反映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 残疾人康复(项):

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2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3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临时救助(款):

反映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1 临时救助支出(项):

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

反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生活救助(款):

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计划生育服务(款):

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 计划生育服务(项):

反映计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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