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64页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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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编制依据
本规则编制依据:
1.1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车站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监理Ⅱ标段】监理服务合同
1.2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车站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监理Ⅱ标段】招标文件
1.3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车站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监理Ⅱ标段】投标文件
1.4建设部、省建委有关工程建设监理法规及规定
1.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1.6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1.7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本标段安装及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1.8本标段安装施工招标文件
1.9本标段安装施工投标文件
1.10《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车站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监理Ⅱ标段】监理规划》
1.11《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1997.7)
1.12《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试行)》—(1997.9)
1.13《广东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试行)》—(1997.11)
1.1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1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16《工伤保险条例》
1.1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18《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1.19《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
1.2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2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1.22《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
1.2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
1.2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
1.25《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统一用表》
1.26《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穗铁安监[2007]33号)
第二章工点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管理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
2.1工点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机构(见下图)
附件图2.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机构架构
2.2工点项目监理部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行总监(总监代表)负总责,工点安全(主任)监理工程师现场负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工负责专业安装施工安全的制度。
2.3工点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1)审查、审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相关安全专项方案并签署意见。
(2)把安全生产作为日常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纠正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违章、违规行为。
(3)严格执行监理工作制度,重要施工环节确保做到旁站和施工同步的平行巡检。
(4)对危及工程安全的施工,按照管理权限下达停工指令。
(5)组织安全检查活动,并书面记录检查结果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6)及时向业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行为。
(7)对施工承包制的安全生产管理作出评价,并列入竣工验收资料。
(8)协调业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2.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1)项目总监是项目安全监理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负责,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建立项目安全监理机构,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2)主持编写并审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监理制度并审核安全监理细则。
(3)组织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4)督促现场监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列支和使用实施监理。
(5)落实现场安全监理机构,按照《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建立安全监理档案。
并签署意见。
(6)工程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7)主持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
2.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安全职责:
(1)项目总监代表是项目现场安全监理直接责任人。
负责总监指定或交办的安全监理工作。
(2)督促专职安全监理员及专业安全监理员,落实安全监理职责。
并经常对工地现场安全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3)定期组织的监理、施工、建设单位三方联合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4)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5)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6)对施工企业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情况实施监理。
(7)对重要施工环节和安全事故易发工序进行巡查和记录。
2.6各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及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审查本专业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起重吊装及拆除,排栅脚手架及临电方案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2)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实际需要。
(3)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资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4)审核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5)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
及时向业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重大安全隐患和承包商拒不整改的行为
(6)核查施工现场建筑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对《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的有关表格,签署监理意见。
(7)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自检,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8)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督促施工单位对工地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9)督促承包商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专项安全培训、班前安全活动等,并对其教育活动进行旁站,做好旁站记录表,防止教育活动无针对性、有效性、冒名顶替等虚假无实效现象。
2.7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1)监理项目部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项目部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3)在施工阶段,监理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
情况严重的,监理项目部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纪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监理项目部应检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4)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第三章对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的管理
本章工作责任人:
工点项目监理部安全(主任)监理工程师
3.1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3)目标考核制度。
(4)安全检查制度。
(5)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6)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7)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8)消防责任制度。
(9)治安保卫制度。
(10)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1)卫生责任制度。
(12)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13)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
以上制度应有责任人并且应有责任人签字(不得代签),监理项目部应保存以上制度的复印件。
如施工单位人员变动,应及时变更责任人。
目的是通过签字使责任人明确在这个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自己的安全责任。
3.2审查施工总包及分包单位是否具有与所承担施工安装工程的资质,检查并复印保留其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审查施工总包及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是否具有与所承担施工安装工程的资质,检查并复印保留其资质证书
3.4审查施工总包及分包单位项目安全主任(安全员)是否具有与所承担施工安装工程的资质,检查并复印保留其资质证书。
没有设置安全主任(安全员)的施工单位应不准其作业。
3.5检查并协助施工总包及分包单位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奖惩制度,并且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专业工长、施工员、班组长(编制责任书,责任人签字)。
3.6审查施工总包编制的事故应急预案,并指导督促总包及分包单位进行演练。
3.7督促总包做好施工现场场容管理,要求做到:
(1)施工场地总平面布局必须结合现场条件、场地范围,实行施工现场硬地化,场地内必须道路畅通,不得有大面积积水、泥浆、污水。
(2)施工现场采取封闭式管理,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2.0m,围挡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
大门宽度不小于6m,用钢管钢板做门扇门面,焊接要坚固、耐用、平整。
大门口要设保卫室,保卫人员要对出入人员和车辆、物品进行检查登记。
(3)施工现场要张挂“五牌一图”(工程概况、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消防保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和施工标牌及工程建设公告牌。
标牌及公告牌要统一用市建委标定的式样,按规定高度与位置悬挂。
施工安装材料、设备要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分类堆放(放置)整齐,标识清楚,堆放高度不得高于1.6m。
易燃易爆物分类、隔离存放。
施工现场应合理布置宣传栏、安全警示牌、横幅宣传标语。
(4)施工现场办公室内应在醒目位置处张贴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余泥渣土排放证、夜间施工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悬挂质量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制度和组织机构框图、施工现场平面图。
(5)施工现场内设置的临时设施(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临时水电设施用房、仓库)统一采用装配式轻质防火板房。
厨房设置要按广州市文明施工标准和市防疫站的卫生标准,炊事员要有健康上岗证。
生活垃圾要及时清理。
场内应设男女厕所,应符合广州市文明施工标准,内墙裙应铺贴高度不低于1.5m的白瓷片,便槽内底部和旁侧应铺贴白瓷片,地面、蹲台铺贴防滑地砖。
厕所要落实专人清扫,定期喷药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异味。
食堂要远离厕所、污水沟、垃圾等污染源不少于30m。
(6)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油毡、油漆、熔化沥清。
生活区不得使用模板碎片作燃料烧饭烧水。
现场严禁吸烟,必须设吸烟室(或吸烟区)。
现场必须有满足消防车出入行使的道路,按规定设置消防栓、灭火器。
(7)现场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对现场进行绿化布置。
(8)现场宿舍要有规章管理制度,落实治安、防火、卫生、计生管理责任人,通道顺畅,居住环境必须整齐清洁卫生。
(9)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应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及措施,制定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火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和操作规程。
(10)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应编制临时设施消防方案与消防设备配置图,现场合理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消防通道,定期对消防方案进行演练。
3.8施工现场安全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
安全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具有产品合格证。
(2)2m以上高处作业、临边作业人员必须按规范正确系挂安全带;
安全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具有产品合格证。
(3)密闭空间内作业必须采取合理的通风措施,保证空气的流通与含氧量。
(4)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危险部位警示标志必须按照《安全色》(GB2893)和《安全标志》(GB2894)规定的悬挂标牌。
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有车辆经过的立柱、横杆等处应设警示闪灯。
(5)现场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于专用仓库,分类存放,专人管理,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3.9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高处作业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要求。
按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为高处作业。
(1)对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格检查,经医务人员证明后,方可登高操作。
凡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或因病精神欠佳和其它原因不适宜于高处作业的人,禁止进行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环境、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堆放与操作无关的物件。
(3)超过2m的高处或悬空作业时,如无稳固的立脚点或可靠防护措施,均应扣挂好安全带。
(4)安全带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合格。
安全带应绑在稳固的地方,扣环应悬挂在腰部的上方,并要注意带子不能与锋利或毛刺的地方接触,以防摩擦割断。
(5)高处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或光脚。
所有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
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桥面上的砖、木条等零碎件均应用溜槽滑落地面。
(6)凡未搭设外脚手架平桥而必须探身进行外桥面工作或靠近桥顶操作者,应在外墙挂设安全网,必要时扣紧安全带。
如桥两侧脚手架平桥距外桥边超过20㎝进,其空间也应挂设安全网。
(7)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支撑、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8)上落梯必须与支顶架同时设置,梯架设置必须稳固,梯级高度、踏板的设置必须合理。
门式脚手架上落梯的变向(转角处),必须设置横向护栏,上落梯各方向的外侧必须用安全网进行围护。
(9)移动式梯子不得有缺档,不准垫高使用。
梯子横档间距以30㎝为宜。
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
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
~70°
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
如须加长使用,应绑扎牢固。
人字梯底脚要拉牢。
在通道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10)凡遇恶劣天气,大雾、暴雨、雷电和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和高处作业。
3.10线路区间、轨行区作业安全管理
(1)当接到联合调度办公室的轨行区开始有施工用轨道车辆行走的有关通知后,如要进入线路区间和轨行区施工,施工承包商应向联合调度办公室办理请点手续,严格按照请点批准的时间、地点作业。
(2)轨行区间的各项工程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设备设施(包括临时设施)必须安装牢固、可靠。
(3)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必须按照联合调度办公室的统一安排进行施工,有计划线路区间、车站轨行区。
(4)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出入口进出工地,不得单独进入线路区间、车站轨行区。
(5)除了指定的施工范围,进入其它承包商施工范围或区域,应经得负责施工区域单位的同意。
(6)在轨行区内使用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前,必须经得驻地监理工程师或项目监理部许可。
(7)严禁作业人员躺在道床上休息。
在线路或附近工作或行走时,应穿着反光衣。
3.11临边防护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基坑边、楼梯口、梯段边等临边处必须设置牢固的防护栏杆,并应形成牢固的栏杆体系。
(2)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立杆柱组成,上横杆离地高度为1.0m~1.2m,下横杆离地高度0.5m~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加设栏杆柱。
(3)防护栏杆用材要求:
钢管必须是标准管材,采用钢筋做防护栏时,上杆直径应大于16㎜,下杆直径应大于14㎜,栏杆柱直径应大于18㎜。
(4)防护栏下设18㎝高的挡脚板。
3.12洞口防护要求
(1)井口、电梯井口应设可靠的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
井内每隔两层或每高10m设一道安全平网。
(2)边长≥1.5m预留洞口四周应设置可靠的防护栏杆和18㎝高的挡脚板,洞口下挂设安全平网。
防护栏杆用材与临边防护相同。
(3)边长≤1.5m预留洞口应用坚实的盖板覆盖或采用钢板、钢筋构成防护网格,铺满脚手板,并有固定措施,防止挪动、移动。
(4)通道口应设置牢固的防护棚,宽度应大于通道口。
(5)临街面的临边应设置牢靠的防护栏杆,敞口立面应采取可靠的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3.13其它安全要求
(1)施工承包商应根据各工种的特点、劳动保护要求,为作业人员配置护目镜、工作手套、防尘面具、防护鞋、绝缘鞋、安全帽、安全带等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四章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
难点、重点及应对措施。
4.1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难点
(1)本项目的总承包商是机电安装的单位。
相对土建单位来说,机电承包商的总包管理经验较差。
另外项目不大,总承包商也可能不愿投入较高费用搞临时设施。
(2)本项目的地点在广州市繁华市区,现场场地较小,可能无法完全按《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布置场地。
施工中可能会产生扰民、阻塞交通的现象。
(3)本项目由于土建滞后,工期又紧,为了能在关门工期内完成施工安装装修工作,届时需土建和机电安装装修同时交叉作业,管理责任不清,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加大。
(4)本项目专业多既有总包下的各专业的协调,又有总包与公共区各承包商、各系统承包商的协调。
管理协调难度较大。
4.2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重点
(1)由于土建和机电安装同时作业,会有两个施工现场临时供电系统,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用电管理,防止触电事故,应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见第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2)由于地铁车站设备安装及装修都是在地下作业,自然通风不好,可能存在空气混浊影响作业人员健康的情况。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放置管理要符合规范,按照防火规范要求适当安装消防栓或灭火器,防止火灾事故。
地下作业场所应安装应急照明,防止因停电而产生人员伤亡事故(见第七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3)由于土建和机电安装同时作业,又有其它系统的作业,人员较多较杂,做好“六口防护”(电梯井口、线管井口、笼口、通道口、楼梯口、预留洞口)和高处作业防护,防止高处坠落伤人事故。
(4)大型设备运输搬运定位过程的管理。
4.3应对措施
(1)要求总包和分包商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计划,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理部应组织监理工程师对计划(方案)中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认真审查,力求做到考虑周到、切实可行、稳妥可靠,对施工有指导作用。
(2)由于土建和机电安装同时作业,分清管理职责,搞好协调,才能顺利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会议方式是搞好协调的最好方法。
准备机电安装承包商进场后,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土建和机电安装承包商项目经理、安全主任和双方监理部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会议,协调解决现场问题。
要根据现场情况,对工程项目现场地面、地下划分管理区域,减小互相干扰,同时对对方存在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也应欢迎提出,以促进整个工地安全文明管理。
(3)根据总包、分包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奖惩制度,检查总包、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情况,检查作业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情况,施工作业中安全交底、班前安全活动情况,做到各级管理人员不违章指挥,工人不违章作业,施工作业安全有序。
(4)审查施工总包及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在作业时应佩戴资质复印件以备检查(见特种作业人员的审查)。
对进入现场尤其是地下室的易燃易爆乙炔氧气等物品严格控制,按安全要求存放,不准超量存放、混放,使用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5)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各专业工程师应做好巡视检查工作,要求每天上、下午不少于一次。
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对违章作业现象应及时制止。
(6)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油毡、油漆、熔化沥清。
(7)现场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对现场进行绿化布置。
第五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
本章监理工作责任人:
安全监理工程师(主任)、专业监理工程师。
5.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是监理单位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义务,是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按下表要求呈报方案/报表,并在报送时间内呈交建设单位(见安全管理资料报送一览表)。
5.2监理项目部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要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查及时批准,并督促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
5.3根据本工程的情况,施工单位应报如下专项方案给监理审批: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2)施工现场临时用水专项方案。
(3)施工现场临时用脚手架搭设专项方案。
(4)施工用垂直物料提升设备安装方案及安装单位资质报审表。
(5)大型设备起重、运输、吊装就位专项方案。
5.4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项方案设计、批准、安装、总包、使用单位有关人员对专项设施进行综合验收(施工用垂直物料提升设备安装应经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测鉴定后取得使用许可证)。
未经验收批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