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监察部岗位职责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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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督办管理办法
一、审监部门职能
1.招投标审计监察
1.1参及公司招投标活动并对其合规性进行监督;
1.2对公司所有招投标文件进行审计监察;
1.3对公司所有招投标结果进行审计监察。
2.对主要经济合同进行专项审计
2.1全面了解公司经济合同签订情况和审计检查履约状况;
2.2及时掌握和发现经济合同方面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3.工程项目预决算审计
3.1对项目预算、竣工结算进行审计,联合财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并对结果进行总结及提出相关建议。
4.工程经济签证事前审计
4.1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签证项目进行审查核实;
4.2
参及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施工方案方面经济事项会审。
公司相关工作、计划执行督办
5.1公司领导指示会议决议督办
5.2计划实施阶段督促;
5.3相关部门之间工作进度协调;
5.4计划执行情况检查
6.部门管理
6.1明确本部门人员岗位责任;
6.2负责本部门人员业绩考核及技能培训,促进部门人员及公司共同发展
二、岗位职责:
审监部经理岗位职责:
1.建立健全公司审计管理体系
1.1建立健全公司审计管理体系;
1.2在总经理领导下,拟定审计监察部制度,经董事长审定后执行;
2.根据公司要求,对经济案件开展专项审计
2.1制订专项审计方案;
2.2指导下属开展专项审计,出具相关内容《审计(监察)报告》
3.负责公司重大经济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察;
4.负责公司工程项目预结算成果审计监察;
4.1预决算人员预结算工作检查、核实;
4.2收集和掌握建筑市场行情变化情况;
4.3对公司工程项目方案论证、施工、预结算全过程进行成本控制;
5.负责联系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相关工作审计;
6.督导下属收集、整理和提供各类审计资料,建立审计档案;
7.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审查收方签证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
2.负责审查竣工结算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
3.参及重要隐蔽工程收方签证;
4.对涉及工程造价增加施工技术措施采用提出建议;
5.负责对公司建筑工程预算(结算)审计;
6.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各类审计资料,建立审计档案;
7.积极参加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8.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材料采购岗位职责
1.组织编制材料、设备供应管理各项制度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执行;
2.负责市场调查,了解市场行情,掌握建材价格;
3.开展供应商调查,建立,管理供应商目录和档案;
4.根据工程进度和材料需求计划,制定材料(设备)采购计划;
5.参及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和采购合同制定;
6.参及大型设备选型、定性审核;
7.协助工程部开展采购材料、设备质量检验工作;
8.审核材料设备价格,报主管领导审批;
9.负责材料(设备)采购管理、运输管理和交货管理工作;
10.做好材料(设备)资料收集、整理;
11.即时将有关合同、文件资料收集汇总归类,统一交合约管理部存档;
12.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办公室文员岗位职责
1.受部门经理直接领导,负责审计监察部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2.完成部门经理交办各项事务,对公司通知、文件要做到及时上传下达;
3.负责有关资料、文件打印,收发和分类归档,填制各种报表和表格;
4.传达审计监察部有关工作安排,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汇报;
5.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
计划督办岗位职责:
1.督察公司年度计划执行;
2.督察工程部工程计划实施;
3.督察公司相关部门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并给予必要协调工作;
4.负责计划业务检查,检查计划完成情况;
三、审计工作程序
1.目为保证审计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不断规范审计行为,使其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公司规定,特制定如下审计工作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审监部开展审监工作具体实施。
3.确定审计、监察对象
按照公司要求,公司各部门经济行为、员工行为均属审计、监察对象,或直接接受领导指令确定审计监察目标。
4.确定审计、监察形式
4.1对员工严重违章违纪监察,发生时审计。
4.2对工程预、结算及进度款支付,发生时事前审计
4.3对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事前审计;
4.4对公司招投标活动,发生时审计。
5组织审计、监察实施
5.1按照审计项目要求召开被审计单位会议,听取有关部门人员介绍情况并做好记录。
5.2索取、收集相关合同及其他资料,查阅有关会议记录,调查了解被审计部门内部管理工作方式。
5.3
检查工程预、结算,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经济文件执行情况,审查工程预、结算工程量、定额标准执行准确性、市
场价格采用合理性。
5.4在审计、监察过程中,可采取合法手段收集审监证据,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积极配合不得阻扰。
5.5收集、整理审计记录,向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人员索取重要审计记录签字、盖章材料和调查证明材料。
5.6写出有理、有据、有分析、有建议详细《审计(监察)报告》。
5.7工程预算审计作出有事实、有依据、有建议预算审计报告。
5.8监察报告送被审(监)部门、人员征求意见,并将征求意见及结果上报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批示作出审计结论和决定
四、工程(含制作安装)预算审计办法
1.目为有效进行开发成本控制,规范工程预算审计程序和报审资料范围、要求等,根据工程预结算审计特点和要求,特制定如下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预算审计实施。
3.对提供审计资料要求
3.1工程招标文件;
3.2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3.3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书》;
3.4合同预算部编制及审核后《施工图预算书》;
3.5合同预算部提供用广联达软件编制预算电子文件;
3.6工程量计算式及各种含量表格(电子文件);
3.7完整施工图及设计说明;
3.8图纸会审及交底纪要;
3.9
其他及预算有关资料。
4.工程预算审计采取事前审计方式进行
5.工程预算审计方法
根据部门领导安排,收到设计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或合同预算部报来预算审核资料后,依据下列方法进行审计。
5.1不按施工图预算金额进行包干项目,采取指标审核和简单复核办法进行审计;
5.2凡是以施工图预算进行包干或预算代结算项目,从工程量计算开始,必须采取全面预算审计方式进行。
6.工程预算审计程序
合同预算部提供预算编制文件审监部预算师审计及合同部沟通形成审计结论部门负责人审核签批报总经理审批审监部发出(财务部、档案室原件、合同预算部和审监部复印件)。
工程预算审计重点和方法
6.1采取指标审核和简单复核办法必须进行审计重点和程序;
6.1.1检查定额套用是否准确;
6.1.2计算钢筋和砼含量,根据经验和公司相同项目指标判断其准确性;
6.1.3复核取费表系数是否正确;
6.1.4复核取费表造价金额是否正确;
6.1.5计算单方造价金额,根据经验和公司相同项目指标判断其准确性。
6.2采取全面预算审计方式审计方法。
6.2.1计算工程量;
6.2.2及合同预算部或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
6.2.3将预算审定资料由双方签字盖章加以确认;
6.2.4形成工程预算书并交施工单位确认;
6.2.5形成《工程预(结)算造价定案表》,交施工单位盖章;
6.2.6交工程部、分管副总签字确认;
6.2.7形成《工程结算审计结论》,交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总经理签字确认;
6.2.8经总经理签字后《工程结算审计结论》,交财务部办理财务结算,同时将《工程预(结)算造价定案表》加盖公章返施工单位及公司相关部门。
7.工程预算审计采用标准
7.1合同约定相关定额、建管部门相关文件(合同约定不采用文件例外)。
7.2
有效施工合同及协议,并按照合同约定下浮比例审核;
7.3
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采用单位造价或总价包干项目,依据有关定额、文件,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确定预算包干价。
五、工程(含制作安装)进度款支付审计办法
1.目为保证公司资金支付安全和有效用好有限资金资源,特制定如下办法。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实施。
3.对提供审计资料要求:
3.1工程报审资料由预算部人员提供,根据审计需要,所缺资料由施工单位补遗;
3.2报审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3.3经监理公司和工程部分管工程师、工程部经理和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工程形象进度报表》;
3.4施工单位编制工程形象进度预算书;
3.5合同预算部项目分管预算员编制报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认可进度款预算书;
3.6有效签证资料和技术核定、设计变更资料;
3.7其它及进度审核有关资料。
4.审核工作程序
4.1工程进度款实行备案抽审制度;
4.2每月终了次月7日,由合同预算部将审核资料交审监部各分管审计人员,分管审计人员进行简单算术复核;
4.3各分管审计人员在复核中,对有疑虑事项进行抽查审核;
4.4经复核后数据各分管审计人员进行登记,审核资料部门妥善保管备查;
4.5各分管审计人员对不实、超出预算金额和合同约定付款比例进度付款,经及相关部门和领导确认后,有权予以纠正和建议不再支付进度款;
4.6各分管审计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在进度付款单上进行签字确认。
六、工程(含制作安装)收方签证审计办法
1目
为了加强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根据工程预结算审计特点和要求,特制定如下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现场签证管理工作。
3现场签证内容及要求
3.1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零星事件确认,例如:
因设计变更引起拆除、合同约定对隐蔽部位收方、地下障碍清除迁移、现场简易通道搭建、临时用工等。
3.2现场签证主要类型:
3.2.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设计变更编号)
3.2.2土石方挖填运弃以及合同约定对隐蔽部位收方。
3.2.3施工过程中出现未包含在合同中各种技术措施处理;
3.2.4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3.2.5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方施工5万元以内零星工程;
3.2.6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工作项目。
3.3所有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公司规定标准表格,并明确以下内容:
编号、工程名称、发生时间、发生部位或范围、变更签证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加工程量、减少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
3.4关于临时用工签证事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
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日、工日单价(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
3.5所有现场签证单必须签字完善并加盖公司相关部门印章才能生效,承包方也应加盖有效印章。
3.6公司相关部门应对现场签证单进行编号(可按归属合同连续编号,总承包合同还应分专业连续编号)并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并应设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事项单据交付记录,即交付对方单据时要求对方签收,接收方不得拒签。
4.对于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收方及施工签证依据由下列人员签字审计认定有效。
4.1凡2000元以下,工程部、预算部、审监部负责人签字有效。
4.2凡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在4.1条款基础上增加工程副总和成本总监签字有效。
4.3凡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在4.2条款基础上另增加总经理签字有效。
4.4所有签证不得化整为零进行签证,否则对相关人员分别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或行政处分。
5、在办理结算签证单中,凡是未按上述程序办理并缺少任何一个人签字均视为无效签证
七、施工方案审批及施工质量监控办法
1.目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如下办法。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3.主要内容及要求
3.1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监理规划;
3.2参及审核重大技术方案、质量事故处理方案;
3.3每月定期对工程质量巡检,组织质量联查,编制质量报告;
3.4定期参及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3.5根据质量检查情况对工程部项目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3.6对监理公司工作及服务质量行为进行监督;
3.7参及功能性主要材料、设备验收,并进行监督检查。
八、工程(含制作安装)竣工结算审计办法
1.目为降低开发成本,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规范工程预结算审计程序和报审资料范围、要求等,根据工程结算审计特点和要求,特制定如下办法。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实施。
3.对提供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资料要求
3.1工程报审资料由合同预算部分管项目预算人员提供。
3.2报审结算审计时必须全部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审计过程中发现资料不全后补资料和复印件一律不予结算。
3.2.1经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和监理公司、工程部分管代表、技术负责人签完整竣工图;
3.2.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表;
3.2.3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
3.2.4经合同预算部预算人员初审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预算人员签字确认工程结算审核表和结算书各一份及施工单位递交原件结算书;
3.2.5合同预算部提供用广联达软件编制预算书电子文件;
3.2.6图形算量电子文件;
3.2.7有效设计变更、核定单原件;
3.2.8有效收方签证单原件;
3.2.9经双方签字认可材料价格核定单原件;
3.2.10经甲方和监理方盖章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2.11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如:
隐蔽资料、材料、产品合格证明等);
4.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方法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必须采用全面审计方法。
5.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程序
合同预算部提供结算编制文件审监部审计及合同预算部沟通和及施工单位核对形成《工程结算审计结论》部门负责人审核签批报总经理审批部门发出(财务部、档案室原件、合同预算部和审监部复印件)
6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方法
6.1预算项目是否及图纸相符;
6.2工程量是否符合规定计算规则、是否准确;
6.3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套是否合规,选用是否恰当;
6.4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
6.5利润和税金计算基数、利润率、税率是否符合规定。
6.6及合同预算部或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并双方签字确认。
6.7形成工程结算书并交施工单位确认。
6.8形成《工程预(结)算造价定案表》,交施工单位盖章。
6.9经施工单位盖章定案表传工程部、合同预算部、分管副总签字确认。
6.10形成《工程结算审计结论》,交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总经理签字确认。
7.工程竣工结算重点审核部分
7.1
施工用水、用电价差调整是否符合规定;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工程材料价格变化情况(及预算时间段做比较);
7.4将工程竣工结算经济指标列表,及工程预算作出比较及分析浮动原因。
8.工程结算审计采用标准
8.1约定相关定额、建管部门相关文件。
8.2
有效施工合同及协议。
8.3
包干工程原则上不调整结算价,但包干合同范围以外增加项目,确需调整包干价,必须在施工前确定单价或总价,并按批准签订补充合同,否则不予调整。
九、计划督办管理办法
1.目为加强工作计划管理实效性,推进工作要求及目标有效落实,在公司范围内执行“计划工作督办制度”。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3.督办事项
督办事项包括:
项目计划、短期经营要求、公司要求、领导指示、会议决议、部门协同工作需要等。
形式上分为两种:
3.1.指示决议督办:
指对会议决定事项、领导交办任务进行督办。
此类事项直接列入督办要求,下发相关部门。
3.2业务协调督办:
指部门间业务协调。
由业务部门提出正式督办需求,审监部审核其可行性,审核通过则作为督办要求下发执行部门;
3.3审监部根据督办事项,填发业务督办单,明确督办事项和承办部门及完成时间;
4.监控管理措施
4.1所有督办事项均设定完成期限,到期前审监部人员督促、提醒;
4.2到期时执行部门主动反馈完成情况,审监部核查完成情况并给予评定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