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角大桥拓宽改造工程勘察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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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投标申请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81
附录2投标申请表(投标人的业绩)┈┈┈┈┈┈┈┈┈┈┈┈┈┈┈┈82
附录3投标申请表(关键人员配备)┈┈┈┈┈┈┈┈┈┈┈┈┈┈┈┈83
附录4正式投标人名单┈┈┈┈┈┈┈┈┈┈┈┈┈┈┈┈┈┈┈┈┈┈84
附录5勘察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86
附录6投标书┈┈┈┈┈┈┈┈┈┈┈┈┈┈┈┈┈┈┈┈┈┈┈┈┈┈88
附录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90
附录8投标人已完成项目情况┈┈┈┈┈┈┈┈┈┈┈┈┈┈┈┈┈┈91
附录9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92
附录10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94
附录11资格审查表┈┈┈┈┈┈┈┈┈┈┈┈┈┈┈┈┈┈┈┈┈┈┈┈95
附录12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96
附录13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97
附录14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99
附录15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100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
第二章招标说明
2.1免责条款
2.1.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调整本次招标活动的细节及保留最终解释权。
2.1.2招标人不受将合同授予任何投标人的约束,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2.1.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1.4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1.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失误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投标事务负责人,专门负责跟踪、接收、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质疑,检查投标文件,协助有关人员尽力克服各种投标失误。
2.1.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承担其参加评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除提供评标酬金和因请外地专家而发生的差旅费用外,对其他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2招标文件效力
2.2.1招标文件在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2.2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
2.2.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通过交易中心网站传送的电子文件(电子邮件)是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与公开登载的文件或者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2.2.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服务机构公开登载的文件,与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2.3现场考察
招标人不统一安排投标人代表对本工程现场进行考察。
投标人可以自行对本工程现场进行考察。
2.4质疑和澄清
2.4.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尽力澄清一切疑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2.4.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文件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意见,或者向招标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逾期视为无异议。
2.4.3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5日内将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上传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答疑(或应尽快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18日停止质疑。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中公开登载(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网上答疑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2.4.4招标答疑纪要或澄清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2.5延期
2.5.1如果招标过程出现招标管理机构要求暂停、重新评标等意外情形,招标投标各项期限相应延长。
2.5.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2.6投标时间和地点
2.6.1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
2.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2.6.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应自行离开投标地点,不得逗留及影响他人递交投标文件。
2.6.4投标截止时间自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计:
不少于20天。
2.7投标文件编号
2.7.1技术文件(勘察方案、电子文件)接收时不得启封,送达评标地点后,由招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人员,或者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启封并编号,参与开标、评标的其他人员应当回避。
评标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编号的情况。
2.7.3技术文件的正本、副本、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
2.8公开展示
2.8.1按招标文件规定获得补偿的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
2.8.2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
2.9知识产权转移
2.9.1核发中标通知书并正式授予合同后,中标方案的一次性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
2.9.2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付给招标文件规定的补偿费后,该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招标人、中标人可以在本工程使用该方案。
2.10其他
2.10.1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被使用部分的方案使用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10.2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10.3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
2.10.4本次招标由交易服务机构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成果和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予以见证,若有纠纷,将按现行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
2.10.5中标(承包)单位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二十(20)天内,中标人应以中标人名义用银行履约保函方式提交经业主认可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函由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是不可撤销的保函。
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二十(20)天内,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函或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
上述履约保函作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之一。
2.10.5.1如果中标人不遵守本说明第2.10.5款的规定,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10.5.2履约保函具体按照基建办《关于印发<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
的通知》执行。
2.10.5.3银行保函格式须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管理规定,如无特别要求,则应出具无固定期限保函,服务类项目可出具固定期限保函。
出具固定期限保函,承包人须事前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并取得发包人同意,同时承包人须按发包人的要求对保函作无条件延期的书面承诺。
(合同后附履约保函格式)
2.10.5.4如果发生下述情况之一,三十(30)天以内建设管理单位和业主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索赔:
(1)设计咨询单位指出承包商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后,承包单位仍继续该违反合同的行为;
(2)承包单位未将应支付给建设管理单位或业主的款项支付给建设管理单位或业主
2.10.6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表示在中标后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
(1)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
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3.1投标文件
3.1.1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各部分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各自独立包装。
3.1.2投标文件一式5份(若涉及到保密信封、计算机文件,保密信封、计算机文件仅各提供一份即可),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4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
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3.1.3投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规格应当尽量统一。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宜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尺寸齐全、准确,所有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以中文为准,报价均为人民币,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1.4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投标方案,投标文件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深度,满足评审需要。
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2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编制要求
3.2.1商务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
(1)封面:
写明项目名称、商务文件、投标人单位及年月日;
加盖投标人公章。
(2)目录。
(3)投标书(格式见附录6)。
(4)投标申请表(格式见附录1-3)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8)专业技术人员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9)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10)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11)为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力量。
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业务能力和工程经验,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业务能力和工程经验,参加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等(格式见附录),(注:
因本款第(7)、(8)条已提供技术人员的证书或职称,若投标单位在本条位置不提供相关证书,则须提供明确指引供专家查找。
)
(12)《勘察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
(13)《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中要求的其他评分资料。
满足第一章第1.2条(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评审要求的资料。
注:
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技术文件编制要求
3.3.1技术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
(a)保密信封。
(b)勘察方案。
(c)计算机文件。
(d)。
3.3.2保密要求
技术投标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除保密信封内的分辨投标人身份的文件外,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文件的勘察方案、计算机文件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
投标人自行选定一个身份识别代码,代码由2个英文字母和3个数字(字体高度约为2厘米)组成,身份识别代码标注在文本文件封面上。
3.3.3保密信封
(1)保密信封内容:
内附A4规格制作的标注投标人名称和身份识别代码的证明1份,加盖投标人公章。
证明上的身份识别代码应与文本文件封面上的身份识别代码一致,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
(2)保密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保密信封”字样。
3.3.4勘察方案:
(注:
各个专业的方案内容在相应章节同时体现)
(a)封面:
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身份识别代码、编制年月。
(b)目录。
(c)针对项目场地及工程性质采用的勘察方案及建议,本次勘察的重点、难点及建议。
(d)勘察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期进度计划。
(e)投入本项目的人数、工种、设备、种类。
(f)成果报告综合评价深度,成果文件目录及内容。
(g)发生追记行为的相应赔偿办法。
(h)投标人参与施工验槽,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问题的服务承诺、响应时间。
(i)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情况。
(j)以往完工项目的资料分类编目、装订、归档保存的情况。
(k)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文本文件与计算机文件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
3.3.5计算机文件
(1)计算机文件包括(a)(b)(c)内容:
(a)一份用于识别标注投标人名称和身份识别代码的证明;
(b)一套PDF格式或PPT格式制作的电子版文本文件;
(c)一套WORD格式的电子版文本文件。
(2)计算机文件要刻录光盘2套,随纸质文本文件一起提交。
3.4投标保证
3.4.1投标人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3万元,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收款单位: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
44033333
开户行:
建行天润路支行
该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为准)。
如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按时到户或不以投标企业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正式投标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资格。
3.4.2投标有效期90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3.4.3招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间,投标人可以拒绝投标,招标人对退出的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在延长期内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仍然适用。
第四章废标条款
4.1废标
4.1.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a)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c)在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代表未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的。
(d)投标人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的。
4.1.2商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其为废标:
(a)投标人与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b)商务文件封面未盖投标人公章。
(c)《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
(d)《投标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e)《投标书》包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偏差,并且投标人拒绝书面撤回偏差。
(f)《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g)证明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h)不按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
(i)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j)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k)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
4.1.3技术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其为废标:
(a)投标人在勘察方案内标注投标人名称、印章、商标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
(b)有互相雷同或串通投标的。
(c)有明显抄袭行为。
(d)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
(e)不按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第五章开标评标定标
5.1评标委员会
5.1.1评标委员会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的7名专家组成。
5.1.2评标委员会随机产生1名负责人,主持评审工作,负责人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
在评标分数统计结束后,如果有得分相同的投标方案,则评标委员会对得分相同的投标方案进行投票表决。
5.2评标原则
5.2.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5.2.2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主要对投标方案的可行性、优越性、工期进度、成果报告、投入的人员、设备、种类等进行比选、评价和裁定,确定方案的优劣和分值。
5.2.3开标、评标过程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纠纷,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裁决。
裁决前,评标委员会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规定。
除非符合废标条件,否则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缺陷和失误,由评标委员会在评估时综合考虑,不作废标处理。
5.2.4评标讨论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投标文件发表专业、客观、公正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作进一步核实和讨论。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任何一个投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讨论或现场讲解时提出,表决结果公布后才提出的质疑,不可作为改变表决结果的依据。
5.2.5如果少数投标人超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模型、演示动画、特殊规格展示图纸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可以对超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不进行评审,只评审该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内容。
5.3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5.3.1开标评标程序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2)对商务文件公开开标(技术文件不予开封)。
(3)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4)对商务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并对通过有效性审查的商务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5)对技术文件编号,之后先进行有效性审查,然后对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技术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6)揭晓技术文件评审结果。
(7)汇总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5.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不透露投标人身份的前提下将技术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不需要投标人派代表介绍投标方案。
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每个项目的权重分值详见“综合评分表”(格式见附录13、15)。
评委必须严格按照“综合评分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议、打分。
(a)评标委员会专家首先按附录11《资格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
(b)评标委员会专家首先按附录12《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商务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c)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3《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对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d)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4《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e)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5《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文件(勘察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f)评标委员会专家评出各投标人商务和技术文件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分,得出每个投标人商务和技术文件的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g)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开启保密信封,找出各编号技术文件所对应的投标人。
(h)计算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满分100分)=商务文件得分×
50%(招标人确定)+技术文件得分×
50%
(i)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中标候选方案(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j)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将揭晓评标结果的会议时间和地点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邀请投标人出席。
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文件及其评审名次,并根据请求告知已投标但未出席会议的投标人。
(k)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5.4定标
5.4.1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
但是,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依法重新招标。
5.4.2招标人采用下面方法确定中标人:
(a)
(1)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报名参加1个或1个以上标段的投标,投入人员可以相同(但应满足相应标段的工作要求),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1个标段。
评标时2个标段同时进行,但按照标段一、二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指有效投标单位不少于三家的标段,下同)的中标候选人。
若投标人在标段一、标段二中的二个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将确定其为(标段一、二)中标段号排序靠前的一个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
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
(2)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
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类推;
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3)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
(4)若某标段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人,或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人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
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若某标段招标失败,则其他标段的中标人按上述中标原则第1条的规定确定能否再参与该标段重新招标的投标。
(6)若投标人己成为某个标段设计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其不能被推荐为该标段的勘察中标候选人;
若投标人己成为某个标段勘察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其不能被推荐为该标段的设计中标候选人。
(b)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