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制足球竞赛规则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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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门
球门必要置于每条球门线正中间。
球门由两根距角旗杆等距离垂直立柱和连接其顶部水平横梁构成。
球门立柱和横梁由木材、金属或其她被批准材料制成。
其截面形状限于正方形、长方形、圆形或椭圆形,并不得对球员构成危害。
两根立柱之间距离是7.32米(8码),从横梁下沿至地面距离是2.44米(8英尺)。
球门柱和球门线位置关系必要符合下面图示规定:
如果球门柱截面形状是正方形,其平面必要平行或垂直于球门线。
横梁平面必要平行或垂直于场地平面。
如果球门柱截面形状是椭圆形,其长轴必要垂直于球门线。
横梁长轴必要平行于场地平面。
如果球门柱截面形状是长方形,其长边必要垂直于球门线。
横梁长边必要平行于场地平面。
门柱和横梁具备相似宽度与厚度,且不超过12厘米(5英寸)。
球门线与门柱和横梁宽度相似。
球门后可以挂网,球网系在球门和球门背面地上,应恰当撑起以不影响守门员活动。
球门立柱和横梁必要是白色。
安全性
球门必要牢固固定在地上。
可移动球门必要符合这个规定才可以使用。
比赛场地
角旗
公制量度
英制量度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策
决策一
技术区域设立,必要符合国际足球理事会规定,关于规定参照本规则“技术区域”一节有关条款。
决策二
当使用门线技术(GLT)时,可以容许对球门框进行改装。
这些改动必要符合国际足联门线技术质量方案中规格规定,以及上述对于“球门”描述。
第二章球
品质和量度
球:
∙圆球形
∙用皮革或其她恰当材料制成
∙圆周长不长于70厘米(28英寸)、不短于68厘米(27英寸)
∙在比赛开始时重量不多于450克(16英两)、不少于410克(14英两)
∙气压为0.6-1.1个海平面大气压(600-1100克/平方厘米、8.5-15.6磅/每平方英寸)
坏球更换
如果球在比赛过程中破裂或损坏:
∙停止比赛
∙用更换球在原球损坏时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但如果是原球处在球门区内时停止比赛,裁判员要用更换球,在与球门线平行球门区线上找到距离原球所在地点近来位置坠球重新开始比赛
在罚球点球,或在以罚球点球决胜期间,如果球在向前移动后未触及任何队员、球门横梁或立柱即发生破裂或损坏:
∙重罚球点球
如果在开球、球门球、角球、任意球、球点球或界外球等死球状态时球发生破裂或损坏:
∙依照相应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在比赛中未经裁判员允许不得更换球。
除了规则第二章对比赛球规定外,在国际足联和洲际联合会主办正式比赛中使用球应标有下列三种标志之一:
∙“国际足联批准”官方标志
∙“国际足联监制”官方标志
∙“国际比赛球原则”标志
在球上印有这种标志表白该球已通过官方检测,在第二章所规定基本原则之上另行达到了特殊技术规格,不同标志代表着不同特殊技术规格。
这些特殊技术规格必要得到国际足球理事会批准。
有关检测机构也要得到国际足联批准。
国际足联会员协会比赛也可以规定使用品有上述三种标志之一球。
在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和会员协会主办比赛中,不容许在球上浮现任何形式商业广告,比赛及比赛组织者标志以及制造商商标除外。
比赛规程中可以限制此类标志尺寸和数量。
决策三
当使用门线技术(GLT)时,可以对球应用集成技术。
但它们必要是“国际足联批准”、“国际足联监制”、或“国际比赛球原则”之一(见“决策一”)。
第三章队员人数
场上队员人数
一场比赛应有两支球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人数不得超过11人,且其中必要涉及1名守门员。
如有任何一支队伍人数少于7人,则比赛不能开始。
替补队员人数
正式比赛
在由国际足联、洲际足球联盟或成员足球协会举办任何正式比赛中,每一队最多可替代3名队员。
赛事规程必要规定可以提名几位替补队员,人数应在3人到12人之间。
其她比赛
在国家队比赛中,最多使用6名替补队员。
在其她赛事中,若符合下列条件即可增长替补队员人数:
∙双方关于替补人数意见达到一致
∙赛前就此事告知裁判员
如果赛前未告知裁判员或双方未达到一致意见,则替补队员人数仍不得超过6名。
替补程序
在所有比赛中,替补队员名单必要在比赛开始前送交裁判员。
任何不在名单上队员不得替补上场参加比赛。
替代场上队员时,必要遵循下列规定:
∙替代队员之前必要先告知裁判员
∙替补队员只有等到被替补队员已离开球场,并且得到裁判允许信号之后,方可进入球场
∙替补队员应在比赛成死球状态时,由中线处进入球场
∙当替补队员进入球场时,则替代程序已完毕
∙替代程序完毕时,替补队员成为场上队员,被替补队员不再是场上队员
∙被替代下场队员不得再次上场比赛
∙所有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均在裁判员行使职权范畴之下
更换守门员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任何场上队员均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
∙在互换位置前告知裁判员
∙在比赛成死球状态时进行互换
违规与判罚
如果一名替补队员或已被替代下场队员未获得裁判容许擅自进入比赛场地:
∙裁判员停止比赛(如果该队员没有干扰到比赛,裁判员不必及时停止比赛)
∙裁判员以非体育行为黄牌警告该队员,并责令其离开比赛场地
∙如果裁判员停止了比赛,则比赛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任意球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位置执行(参见第13章——任意球位置)
如果一名替补名单中队员在比赛开始时替代一名上场名单中队员进入比赛场地,而裁判员并未得到告知:
∙裁判员容许这名替补队员继续比赛
∙不对这名替补队员进行纪律惩罚
∙不减少违规球队换人名额
∙裁判员应在主管机构报告本次事件
如果一名场上队员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前未得到裁判员允许:
∙裁判员容许比赛继续
∙在下一次比赛成死球状态时,裁判员出示黄牌警告有关队员
任何其她违背本章条款状况:
∙裁判员出示黄牌警告有关队员
队员被罚令出场
如果一名首发队员在开球之前被罚令出场,可以由一名名单中替补队员替代上场。
如果一名名单中替补队员被罚令出场,无论是在比赛开始前或是在比赛开始后,一律不得替代。
第四章队员装备
球员不得使用或佩戴对自己或对其他球员有危险装备或任何物件(涉及各种类型珠宝饰物)。
基本装备
场上队员必须基本装备有:
∙带袖运动衫或衬衫——如果穿着内衣,其袖子颜色必要与运动上衣袖子主色相似
∙短裤——如果穿着紧身内裤或紧身裤,其颜色必要与短裤主色相似
∙护袜——如果使用绷带或相似材料,其必要与所包裹某些护袜颜色一致
∙护腿板
∙鞋
护腿板
∙必要被护袜完全遮盖
∙由橡胶、塑料或其她类似适合材料制成
∙可以提供恰当限度保护
颜色
∙两队服装颜色必要有别于对方队员、裁判员、助理裁判员
∙每名守门员服装颜色必要有别于其她球员、裁判员、助理裁判员
凡遇任何违背本章条款状况:
∙不必停止比赛
∙裁判员应批示穿戴违背规则球员离开球场调节其装备
∙违背规则球员应在下一种死球时离开球场,除非该球员已经调节好装备至符合规则
∙任何离开球场调节装备球员,在获得裁判容许前不可重新进场
∙裁判员容许球员重新进场之前,应先检查其装备与否已经符合规则
∙离开球场调节装备球员只能在比赛成死球时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如果因违背本章条款而离开球场调节装备球员未经裁判员容许重新进入比赛场地,裁判员必要对其进行警告。
比赛重新开始
如果裁判员因执行警告而停止比赛:
∙比赛以犯规方对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任意球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位置执行(参见第13章——任意球位置)
球员不得暴露有标语或广告内衣。
球员基本必备装备中不得有涉及政治、宗教及个人言论。
如果球员脱去球衣露出标语或广告,则将会受到比赛主办单位惩罚。
如果球员基本必备装备有涉及政治、宗教及个人言论,则将会受到比赛主办单位或国际足联惩罚。
第五章裁判员
裁判员职权
每场比赛设有一名裁判员管控全场比赛,她具备执行与比赛有关竞赛规则所有权力。
权限和职责
裁判员:
∙执行竞赛规则
∙有助理裁判与第四官员时,与她们一起合伙管控比赛
∙保证比赛用球符合竞赛规则第二章规定
∙保证球员装备符合竞赛规则第四章规定
∙做好比赛计时与记录工作
∙当违背规则时,依照她判断,停止、推迟或中断比赛
∙因各种外界干扰停止、推迟或中断比赛
∙如果裁判员以为队员严重受伤,则停止比赛并保证将球员转移出比赛场地。
受伤队员只有在比赛重新开始后才干重返比赛场地
∙如果裁判员以为队员受轻伤,则应容许比赛继续进行直至形成死球时进行解决
∙保证受伤流血球员离开比赛场地。
受伤球员必要已经停止流血,并得到裁判员容许后,方可进场
∙当继续比赛对被犯规球队有利时,容许比赛继续。
如果预期“有利”没有发生,则判罚先前犯规
∙当一名队员同步犯有一种以上犯规,应判罚较严重犯规
∙需对队员进行黄牌警告和红牌罚下纪律惩罚不必及时执行,但在下一种死球时必要执行
∙向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球队官员进行惩罚,并可酌情将其驱逐出比赛场地及其周边区域
∙对于未看见事件,根据助理裁判员意见进行判罚
∙保证没有未经容许人员进入比赛场地
∙比赛停止后示意重新开始比赛
∙向有关部门提供比赛报告。
其内容涉及在赛前、赛中、赛后对队员或球队官员进行纪律惩罚及发生其她事件
裁判员裁决
裁判员依照比赛事实所做出裁决,涉及与否进球和比赛成果,均为最后决定。
如果裁判员结识到裁决不对的,或接受了来自助理裁判员和第四官员意见,只有在比赛未重新开始或未结束之前才可以对裁决进行更改。
裁判员(同样合用于助理裁判员或第四官员)对于如下状况不肩负责任:
任何队员、官员、观众受伤
任何财物任何损失
由于裁判员依照竞赛规则做出判决,或按照正常程序规定维持、进行和控制比赛而对任何个人、俱乐部、公司、协会或类似机构所导致任何损失。
这些决定也许涉及:
∙依照球场状况、周边环境或天气状况对与否容许比赛进行做出决定
∙因由于任何因素中断比赛决定
∙对场地器材和球选取使用做出决定
∙由于观众影响或观众席中任何问题对与否停止比赛做出决定
∙对与否停止比赛以使得受伤队员被移出场地接受治疗做出决定
∙对队员与否可以穿戴特定服装或装备做出决定
∙对与否容许任何人员(涉及球队或球场职工、安保人员、照相记者或其她媒体人员)出当前比赛场地周边做出决定(在其职权范畴内)
∙依照竞赛规则或依照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成员协会或联盟对该比赛制定规程或规定而作出任何判决
正式比赛中指派第四官员时,第四官员作用与职责必要依照国际足球总会理事会规定执行,参见本规则中有关条款。
在使用球门线技术(GLT)时(取决于特定赛事规程),裁判员有责任在赛前测试其功能与否正常。
测试办法参见《国际足联品质筹划——门线技术测试指南》(FIFAQualityProgrammeforGLTTestingManual)。
如果其功能不符合规定,裁判员不得使用球门线技术系统,并须向有关部门报告此事件。
第六章助理裁判员
职责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助理裁判员,她们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对如下状况进行示意:
∙球整体离开比赛场地
∙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当处在越位位置队员可以被判罚越位犯规时
∙当规定替代队员时
∙裁判员视线外不合法行为或任何其她事件发生时
∙当有犯规发生时(特别是这种犯规行为发生在罚球区内),且助理裁判员比裁判员观测角度更好
∙当踢点球时,守门员与否在球被踢前离开了球门线,以及球与否越线
协助
助理裁判员还应根据竞赛规则协助裁判员控制比赛。
在特殊状况下,助理裁判员可以进入场内协助裁判员控制好9.15米(10码)距离。
如果助理裁判员过度干预比赛或有不当行为,裁判员可解除其职责并将报告提交关于部门。
第七章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
比赛分为两个时间相等半场,每半场45分钟。
在特殊状况下,经裁判员和双方批准可以此外决定。
任何变化比赛时间合同(如因光线局限性每半场减少到40分钟)必要在比赛之前制定,并必要符合赛事规程。
中场休息
∙队员有中场休息权利
∙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
∙赛事规程必要注明中场休息时间
∙中场休息时间变化必要得到裁判员允许
容许补充时间
在每半场比赛如下状况中损失所有时间应予补足:
∙替代队员
∙对队员伤势预计
∙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进行治疗
∙挥霍时间
∙任何其她因素
补充消耗时间多少由裁判员自行酌情决定。
罚点球
如果执行罚点球或重新执行罚点球,每半场结束时间可延长至罚点球结束。
中断比赛
除赛事规程另有规定外,中断比赛应重新进行。
第八章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
开球定义
在下列状况下,开球是让比赛开始或重新开始一种方式:
∙在比赛开始时
∙在一种进球得分后
∙在下半场比赛开始时
∙在加时赛两个半场开始时
∙开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
程序
在比赛或加时赛开始之前
∙掷硬币,猜中队选取上半场攻打方向
∙另一队开球开始比赛
∙猜中队在下半场开球
∙下半场两队互换本方半场,向另一侧球门攻打
开球
∙一种队进球后,由此外一种队开球
∙所有队员必要在本方本场之内
∙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直到比赛开始
∙球必要放定在球场中点上
∙裁判员给出开球信号
∙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比赛即为开始
∙踢球队员在球触及其她队员之前不得再次触球
如果开球队员在球触及其她队员之前再次触球:
∙由对方队员在违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位置)
在开球程序上其她违规:
∙重新开球
坠球定义
坠球是重新开始比赛一种方式。
当比赛进行中,裁判员因竞赛规则未提及任何因素而暂停比赛后,应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裁判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坠球。
除非比赛在球门区内被暂停,在此状况下,应在与球门线平行球门区线上、距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近来位置坠球重新开始比赛。
当球触地比赛即为开始。
重新坠球: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被队员触及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后未经队员触及而离开比赛场地
如果进球入门:
∙如果坠球被直接踢进对方球门,踢球门球
∙如果坠球被直接踢进本方球门,由对方踢角球
第九章活球和死球状态
死球状态
当浮现下列状况时进入死球状态:
∙球整体越过球门线或边线时(无论从地面或空中)
∙裁判员发出信号停止比赛
活球状态
⏹其她所有时间均为活球状态,涉及:
●球从球门柱、横梁或角旗杆弹回场内
●球从比赛场地内裁判员或助理裁判员身上弹回场内
第十章计分办法
进球得分
当球整体从球门立柱间及横梁下越过球门线,且攻进球队此前未违背竞赛规则,即为进球得分。
获胜队
在比赛中进球数较多队为胜者。
如两队进球数相等或均未进球,则比赛为平局。
赛事规程
当赛事规程规定一场比赛或主客场两回合比赛战成平局后需要决出胜者时,只能遵循下列经国际足球理事会批准程序:
∙客场进球规则
∙加时赛
∙踢点球决胜
门线技术(GLT)
门线技术系统可以用于协助裁判员辨别与否进球得分。
门线技术使用必要在特定赛事规程中作出明确阐明。
第十一章越位
越位位置
队员处在越位位置自身并不是犯规。
队员处在越位位置是指:
∙她较球和倒数第二名对方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
如下状况,队员不处在越位位置:
∙她在本方半场内
∙她齐平于倒数第二名对方队员
∙她齐平于最后两名对方队员
犯规
在同队队员踢或触及球一瞬间,如果裁判员以为处在越位位置队员因下列状况而“卷入”了现实比赛中,则判罚越位犯规:
∙干扰比赛,或
∙干扰对方防守队员,或
∙运用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未犯规
如果队员直接接到:
∙球门球
∙掷界外球
∙角球
则没有越位犯规。
对于越位犯规,裁判员应判给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位置)。
第十二章犯规与不合法行为
犯规和不合法行为判罚方式如下:
直接任意球
当裁判员以为,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度力量实行了下列七种犯规中任意一种,则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绊或企图绊对方队员
∙跳向对方队员
∙冲撞对方队员
∙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
∙推对方队员
∙抢截对方队员
如果队员实行下列三种行为中任意一种,也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拉扯对方队员
∙向对方队员吐唾沫
∙故意手球(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
直接任意球在犯规发生地点执行(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位置)。
点球
当比赛处在活球状态时,无论球在什么位置,如果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实行了上述十种犯规中任意一种,应被判罚点球。
间接任意球
如果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实行下列四种犯规中任意一种,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用手控制球后手持球超过6秒
∙在发出球之后未经其她队员触及,再次用手触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她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界外球
裁判员以为,队员在浮现下列状况时,也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以危险方式比赛
∙阻挡对方队员行进
∙阻挡对方守门员从其手中发球
∙因规则第十二章未提及任何其她犯规而停止比赛,对队员进行警告或罚令出场
间接任意球在犯规发生地点执行(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位置)。
纪律惩罚
黄牌表达警告场上队员、替补队员或被替代下场队员。
红牌表达将场上队员、替补队员或被替代下场队员罚出场。
只有场上队员、替补队员或替代下场队员可以被出示红牌或黄牌。
裁判员从进入比赛场地直到鸣响终场哨后离开场地前,均有权进行纪律惩罚。
队员无论是在比赛场内或场外,无论是直接对对方队员、同队队员、裁判员、助理裁判员或其她人犯有应被警告或罚令出场行为,都将依照犯规性质进行惩罚。
可警告犯规
如果队员实行下列7种犯规中任意一种,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非体育行为
∙以语言或动作表达不满
∙持续违背规则
∙延误比赛重新开始
∙当以角球、任意球或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时,不遵守规定站位距离
∙未得到裁判员允许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未得到裁判员允许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如果替补队员或者替代下场队员实行下列3种犯规中任意一种,将被警告:
罚令出场犯规
如果队员、替补队员或被替代下场队员实行下列7种犯规中任意一种,将被罚令出场:
∙严重犯规
∙暴力行为
∙向对方队员或其她任何人吐唾沫
∙故意手球破坏对方进球或明显进球得分机会(不涉及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用也许被判为任意球或球点球犯规,破坏对方向本方球门移动着明显进球得分机会
∙使用有袭击性、侮辱或辱骂性语言和/或动作
∙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次警告。
被罚令出场队员、替补队员或替代下场队员必要及时离开比赛场地附近及技术区域。
第十三章任意球
任意球种类
任意球分为直接任意球和间接任意球两种。
球进门
∙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对方球门,判为主罚方得分。
∙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门,判给对方踢角球。
信号
当裁判员示意间接任意球时,应单臂上举过头,并保持这种姿势直到球踢出后触及其她队员或成死球为止。
只有当球进门前触及过另一名队员才可算作得分:
∙如果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对方球门,判为球门球
∙如果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门,判给对方踢角球。
无论是对于直接任意球还是间接任意球,主罚者踢球时球必要处在静止状态。
踢球队员在球未触及其她队员前不得再次触球。
任意球位置
在罚球区内任意球
属于守方直接或间接任意球:
∙所有对方队员必要距球至少9.15米(10码)
∙所有对方队员必要在罚球区外直到比赛进行
∙当球被直接踢出罚球区时即为比赛进行
∙在球门区内获得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执行
属于攻方间接任意球:
∙所有对方队员距球必要至少9.15米(10码)直到比赛进行,除非她们站在本方球门柱之间球门线上
∙当球被踢出并移动时即为比赛进行
∙在对方球门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