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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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Word文件下载.docx

通过评估加强和规范学校档案的建设和管理,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六、总结提高撰写自评报告

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系统总结学校的工作,对人才培养工作和教育教学质量作出判断,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形成不超过5000字的自评报告和分项目自评报告,报告总字数在10000以内。

自评报告的内容包括:

学校概况、评建工作状况、办学成绩和特色,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自评报告的支撑材料要原始、真实、准确。

分项自评报告要按照《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中的主要评估指标和关键要素,结合学校的实际状态逐项对照撰写,要注重针对性和写实性。

七、开展社会调查撰写社会评价报告

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邀请主要服务面向行业和企业专家、用人单位及学生家长代表对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并针对人才培养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形成真实、准确的《社会评价报告》(不超过5000字)。

八、报送材料公布社会

学校要在评估前30天向市教委报送《自评报告》、《分项自评报告》、《社会评价报告》和本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并将以上报告及区域或行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规划在校园网上对社会公布。

九、协助专家组安排好在校考察评估工作

学校要按照评估纪律规定,做好专家组进校的准备工作,本着简朴务实、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原则,协助专家组做好在校考察评估工作。

一十、巩固发展评建成果做好整改提高工作

在专家组考察评估结束后,学校要认真研究专家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在1个月之内,提出整改提高方案报市教委,并向社会公布学校制订、实施整改方案的情况,加大学校内涵建设力度,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要协助市教委安排好专家组的回访工作。

第三部分专家组工作

一、专家组组成

评估专家组由市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选聘,由熟悉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学管理干部、一线专任教师和行业企业人员组成。

每个专家组一般由5-8人(专家4-7人,秘书1人)构成。

专家组人数和名单在专家组进校前一周向社会公布。

二、专家组职责和任务

(一)正确认识和理解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熟悉评估方案中各项指标的内涵和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评估工作。

(二)对被评院校所报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表进行分析研究,确定考察重点。

(三)对被评院校的办学基本条件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校内实训条件。

(四)对被评院校的自评报告和源材料进行分析,了解人才培养工作的理念及思路、实施过程、质量保障、工作机制、实效等内涵建设情况。

(五)按照评估指标的要求,经过认真讨论和分析,对评估指标体系逐项给出评定意见,并给出总的评估结论。

(六)对被评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并与被评院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交换意见。

(七)向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考察评估报告,并提出对被评院校评估结论的建议。

三、专家组分工

专家组设组长和副组长,领导专家组开展评估工作,对市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为了保证考察评估工作的质量,专家组应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专家组成员要按照分工完成评估工作任务,并按规定对七个主要评估指标给出评语。

专家组设秘书一人,受专家组委托,负责与学校的联系协调工作和落实专家组的各项工作安排,负责文字、材料的有关工作及其立卷归档工作等。

四、专家组工作安排

(一)现场考察前准备

1.被评院校要在专家组进校前30天,将学校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表和学校的自评报告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在专家组进校前3周将材料分送各位专家进行初步审查和分析。

2.专家组成员要认真学习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有关文件,准确理解和把握评估指标的内涵、要求及评估工作要求。

3.秘书要提前进校了解学校评估工作准备情况,听取学校对评估工作安排的意见,并与专家组组长进行沟通,为专家组讨论、决定作好准备。

4.召开专家组预备会议,统一认识,对评估日程、专家分工和工作作出详细安排,并提出具体要求。

(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报表分析。

专家组在正式进校考察评估前,对被评院校提供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报表和自评报告要集中时间进行研究分析,以对被评院校工作全貌有所了解,并提出需要进一步核实和需要深入了解的问题,为进校后的考察作好准备。

(三)专家组进校考察评估

1.听取学校领导的工作报告,考察学校的办学设施和条件。

2.查阅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相关源材料,了解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

3.通过深度访谈、座谈,调阅有关教学资料和学生作业,听取教师说课,进行专业剖析等进一步了解人才培养工作的具体情况。

4.采取交流研讨会等多种形式,专家组就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思路以及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与学校有关领导、部门、教师、学生交流意见,进行研讨,提出改进意见。

5.对被评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进行分析,在对照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总体状况给出判断,形成评估结论意见,并向学校反馈。

6.专家组撰写评估工作总结报告,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专家组进校考察评估时间一般为3天,评估应尽量减少学校负担,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五、专家组工作守则和纪律

专家组成员既要对国家负责,又要对被评院校负责,自始至终维护评估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严肃性,并做到以下几点:

1.专家组成员在工作中要客观、公正、坚持标准,并秉持虚心的态度,尊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不随意表态或做出评价。

2.与学校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任务。

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时,态度谦和,不作推理引伸。

3.专家之间要互相尊重,密切配合,团结协作。

4.廉洁自律,不接受宴请和馈赠。

对有碍评估工作公正性和严肃性的不当做法,应予以坚决抵制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5.专家组内部讨论的意见、评语和评估结论要严格保密,不得违规向被评院校及个人泄露。

6.专家组的考察评估工作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被评院校师生的监督。

对评估工作的投诉要及时查证,及时处理,维护评估工作的公正、公平、严肃的形象。

六、专家组向市教委报送的存档材料

(一)人才培养工作考察评估工作报告

(二)人才培养工作考察评估反馈意见

(三)附件

1.专家组成员名单

2.专家组工作日程安排

3.专家预审意见表

4.专家个人工作日程安排表

5.专业剖析情况汇总表

6.深度访谈记录表

7.座谈会记录表

8.说课记录表

9.专家评定等级用表

10.专家组表决结果汇总表

11.专家组考察评估结论建议表

12.其它相关原始材料

第四部分评估指标体系说明

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以教育部《关于印发<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

的通知》(教高〔2008〕5号)公布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为基础,其指标体系按“果-因-效”的关系分为3个方面:

一是主要评估指标,共7项,是反映学校内涵建设的主要指标。

二是关键评估要素,共22项,此22项评估的结果决定被评院校的评估结论。

三是相应的说明、重点考察内容、数据库相应编号等是评估的依据。

为了增强对评估要素内涵理解的一致性、评估的客观性、参照标准的统一性,依据教育部有关高职教育文件和北京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京教高[2008]3号)文件精神,特对关键评估要素的内涵和说明需要提供的源资料和重要考察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以便于操作和判断。

一、领导作用

(一)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主要考察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在学校目标、类型、层次、专业、培养规格和服务面向等方面是否适应并服务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

学校应提供当地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学校同期的事业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等文件以及规划制定和实施的源材料。

(二)办学目标与定位

主要通过对学校规模、办学条件及在校生结构的分析,考察学校办学目标和定位的落实情况。

除按评估指标体系等关键要素说明中所列内容外,要根据数据采集平台报表中有关部分,考察学校办学规模及现有学校占地、师资、教学用房、实践条件等是否达到高职院校设置标准,学校在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是否协调发展。

(三)对人才培养重视程度

主要考察学校是否把教学工作放在中心地位,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

除按《评估指标体系》本项评估要素说明所列内容之外,学校要提供有关教育思想讨论和研究、领导重视、经费保障、管理服务、政策导向、制度规范等方面的源材料。

(四)校园稳定

主要考察学校是否落实“平安校园”的各项规定,保持学校的安全、稳定。

要考察学校治安、卫生、防火的制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措施及人员队伍和经费保障;

近年内发生的重大事故和处理情况;

学校与社会有无违法、违规影响安定的合同、事件;

招生宣传、招生工作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虚假、违规招生情况;

学籍管理是否科学规范,是否保证了学生合法权益等。

二、师资队伍

(一)专任教师

主要考察专任教师的数量和质量,特别是专兼结合教学团队建设情况。

学校应提供师德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考核情况的源材料;

实施“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的五类9个计划要求”的具体方案;

引导基础课教师重视专业应用、专业课教师增加企业行业经历与实践的措施源材料;

“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及源材料;

教学团队建设的有关材料。

(二)兼职教师

主要考察兼职教师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情况。

按评估指标体系等关键要素说明要求,学校要提供选聘兼职教师的有关文件和源材料;

提高兼任教师教学能力的源材料;

兼任教师的比例及任教工作的源材料。

三、课程建设

(一)课程内容

主要考察是否结合院校及专业实际情况建立以技术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将产业、行业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引入课程教学,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设置课程体系和选择教学内容。

学校应提供课程建设的相关源材料;

课程教学大纲;

校企合作开发课程的源材料及相关专业的产业、行业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

专家将抽查2门基础课、3门专业主干课进行说课,剖析其课程建设实际情况。

(二)教学方法和手段

主要考察“实施以真实工作任务或社会产品为载体的教学方法,贯彻学做合一,在做中学的教育理念,强化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情况。

学校应提供“评估指标体系关键要素说明”所列的相关源材料。

提供教案、教学方法改革、考核考试方法改革的有关源材料。

专家要通过听课、看课等方式考察教学方法手段改革实际情况。

(三)主讲教师

主要考察主讲教师结构及授课情况,学校要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关键要素说明”所列内容,提供主讲教师授课的源材料、基础课教师中具有企业工作背景的教师比例和名单(含企业专业背景情况);

实践课程教师中具有企业、行业技术技能的骨干教师比例和名单(含在企业任职和从事技术工作情况)。

同时,要提供学校有关主讲教师授课资格的规定文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任课比例及主讲教师授课情况考核的源材料。

(四)教学资料

主要考察优质教学资源的使用效率和受益面。

学校要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关键要素说明”,提供教材建设、教材选用、校企合作开发教材、实训教材建设、图书资料建设、网络信息资源建设与利用等等方面的有关文件、规定、建设、总结等源材料。

四、实践教学

(一)顶岗实习

主要考察学生到企业工学结合进行生产实习、实训的情况和制度化建设情况。

不仅要考察学生顶岗实习的覆盖率和实习时间,同时要考察学生的实习内容和实习质量。

学校要按照评估指标体系等关键要素说明中的要求,提供顶岗实习的有关统计及支撑材料;

有关顶岗实习的规定及具体安排实施计划等文件;

有关顶岗实习的教学要求及管理文件;

学生顶岗实习的记录、指导记录、总结、实习报告、考核评语及考核成绩等相关源材料。

(二)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计

主要考察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落实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职业性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是否形成和实施,使学校在校企合作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要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关键要素说明”要求,提供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整体设计的相关材料;

行业、企业参与教学方案设计的源材料。

(三)教学管理

主要考察与实践教学体系相配套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实践教学实施的组织和物质保障是否落实,实践教学的质量保障体系是否建立。

学校要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关键要素说明”要求提供校、系、专业对实践教学管理的有关文件、各类实践环节的生产性实训成果评价标准,校内外实验、实训、实习的指导教师配备及指导工作的源材料,校内外实验、实训、实习的任务书、指导书、教学大纲、教材实施过程记载、考核、考试成绩评定和学生实习报告与实习工作总结报告的相关材料。

(四)实践教学条件

主要考察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情况及其条件、设备、设施能否满足实践教学需要。

校内实训基地强调加大生产性实训比例,引入企业现代管理与运营理念,营造真实的职业氛围,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虚拟实验,体现校内学习与企业工作的一致性。

校外实训基地是校企深度合作的结果,是学生顶岗实习的基地,建立起校企互利互惠、双方共赢的合作机制。

学校要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关键要素说明”和考察内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提供校外实训基地校企合作协议及顶岗实习有关材料。

(五)双证书获取

主要考察学生获取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数量和质量。

学校要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关键要素说明”的要求,提供详细的学生获得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名称、等级、认定部门、社会认可度等相关材料。

五、特色专业建设

主要考察专业设置和建设情况,考察院校能否及时跟踪市场的需求变化,主动适应产业发展与社会变革的需要,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专业,形成学校的办学特色。

学校要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关键要素说明”要求提供专业设置和建设有关文件和源材料;

每个专业都要从专业设置的行业和社会背景与人才需求调查预测、专业服务面向和培养目标与业务规格、教育教学体系设计与课程设置、实践教学体系与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师配备和办学基本条件、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教学质量保障和教育教学效果等方面对专业建设和特色进行自我分析和剖析,并形成自我剖析材料。

专家组进校考察评估时,学校可推荐2—3个特色专业进行剖析。

六、教学管理

(一)管理规范

主要考察教学管理的队伍、制度、运行情况,特别是教学管理制度建设与制度创新,建立与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与运行情况。

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关键要素和考察重点与内容的要求,学校要提供包括学校主管教学工作领导、教务处、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系教学秘书等教学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情况;

学校教学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和总结材料等有关教学运行的源材料。

(二)学生管理

主要考察学生管理队伍、制度、思想工作和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根据评估指标关键要素说明和考察重点与内容要求,学校要提供包括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学生处、团委、就业指导人员、招生就业处(室)、心理咨询室、系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情况;

学生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近三年开展的校园科技文化和心理咨询等活动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及素质教育、学风校风建设的有关材料。

(三)质量监控

主要考察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是否建立和运行情况。

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关键要素说明”和重点考察内容要求,学校要提供学院、教学评价与保障包括目标确定、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教学信息的收集及评估、信息反馈和质量调控等环节的相关材料。

提供专职教学督导机构与人员及开展工作的基本情况和源材料。

提供评教、评学、评管和单项教学评价的相关制度、规定和进行情况源材料,并统计分析教师、学生、领导在“四评”中的参与度(指参加人员占各类人员的百分数)。

提供社会需求调查、毕业跟踪调查、新生入学素质调查等制度文件和实施源材料。

七、社会评价

(一)生源

主要考察新生的来源和质量情况。

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关键要素的要求,学校要提供近三年的招生工作总结和新生情况分析的相关材料。

提供招生计划与录取新生报到率等相关材料。

(二)就业

主要考察毕业生就业状况和就业质量。

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关键要素的要求,学校要提供就业指导与帮助学生就业工作的有关材料;

近三年学生就业的统计和情况分析材料;

学生就业单位、岗位及从事实际工作等有关就业质量的材料;

首都同类院校就业率与本校就业率的比较等材料。

(三)社会服务

主要考察学校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的发展道路”,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社会服务的情况及社会对学校的评价和认可度。

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关键要素说明”与重点考察内容的要求,学校要提供为社会开展的培训、科技服务、校企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和科技开发、与区域经济和社区服务的有关材料及社会评价材料。

第五部分评估结论确定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结论分通过和暂缓通过,结论标准为:

一、评估指标体系中共有七项主要指标,22项关键要素,在关键评估要素中,将1.2办学目标定位、2.1专任教师、3.1课程内容、4.1顶岗实习、4.5实践教学条件、6.3质量监控6项作为重点评估要素。

22项关键要素评估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级。

二、评估结论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其结论标准:

(一)通过

同时满足:

1.主要评估指标   合格=7;

2.关键评估要素   合格≥17;

3.重点评估要素   合格≥4。

(二)暂缓通过

满足下列其中一项:

1.主要评估指标   不合格≥1;

2.关键评估要素   不合格<17;

3.重点评估要素   合格<4。

(三)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在评估过程中要将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双证书’获取率与获取质量、职业素质养成、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顶岗实习落实情况及专兼结合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的精神,专家组在仔细分析、认真论证之后,若综合考虑以上各项,学校工作不力,实施效果不显著的,通过表决,多数同意后可定为暂缓通过。

附表1.专家预审意见表

2.专家个人工作日程安排表

3.专业剖析情况汇总表

4.深度访谈记录表

5.座谈会记录表

6.说课记录表

7.专家评定等级用表

8.专家组表决结果汇总表

9.专家组考察评估结论建议表

附表1:

北京        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专家预审意见表

主要评估指标

关键评估要素

预审意见

备注

1.领导作用

1.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1.2办学目标与定位

1.3对人才培养重视程度

1.4校园稳定

2.师资队伍

2.1专任教师

2.2兼职教师

3.课程建设

3.1课程内容

3.2教学方法手段

3.3主讲教师

3.4教学资料

4.实践教学

4.1顶岗实习

4.2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计

4.3教学管理

4.4实践教学条件

4.5双证书获取

5.特色专业建设

5.1特色

6.教学管理

6.1管理规范

6.2学生管理

6.3质量监控

7.社会评价

7.1生源

7.2就业

7.3社会服务

专家签名:

年月日

附表2:

专家个人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 期

时间

工 作 内 容

月日

上午

下午

晚上

专家签名年月日

附表3:

专业剖析情况汇总表

专业名称:

专业基本情况:

剖析结果与分析(特色及存在问题):

专业建设与发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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