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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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合同
-仿古建筑工程
施
工
合
同
工程地点:
委托单位:
承包单位: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第一节定义
第二节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
第三节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第四节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
第五节双方的人员、设备
第六节甲方责任
第七节乙方责任
第八节工程监理
第九节工期
第十节质量与检验
第十一节现场管理
第十二节工程指令
第十三节工程竣工验收与工程移交
第十四节农民工权益保护
第十五节工程保修
第十六节转让与分包
第十七节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第十八节不可抗力
第十九节保险
第二十节违约及争议解决
第二十一节合同解除
第二十二节合同生效与终止
第二十三节合同份数
第二十四节合同附件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自愿并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节定义
下列定义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应具有以下所赋予的含义:
一、工程:
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二、工期:
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按照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三、合同价款:
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四、图纸:
指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或乙方提交并经甲方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
五、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六、小时或天:
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数计算时间的,均指日历天,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七、工程指令:
工程指令是甲方安排乙方完成指定工作所下达的书面文件。
工程指令的内容完成后,须办理《工程指令确认单》和《工程指令费用确认表》《工程项目专用章》;工程指令是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八、甲方限价:
甲方限价是指由甲方限定材料、设备、施工单价,由乙方进行施工。
第二节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
一、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3、甲方驻工地总代表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4、中标通知书(或定标书);
5、经双方协商认可的投标书及其附件;
6、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双方来往的书面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和设备材料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0、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二、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法律、法规:
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规定。
2、标准、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省、市现行的施工及验收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规定。
3、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协商解决。
三、图纸
1、甲方于工程开工前5天向乙方提供图纸1套(含制作竣工图所用图纸),并要求乙方在施工现场随时保留一整套图纸。
以供甲方、监理有关人员查阅。
2、如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在该项工程开工前14日内向甲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甲方进行提示。
3、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保证只将图纸用于本合同履行,不得将图纸的任何部分泄露给其它无关的第三方。
第三节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和施工内容:
本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概况如下:
建筑面积为㎡。
具体承包范围:
工程,具体如下:
(一)通用条款:
依据设计的施工图纸甲、乙双方确定的施工范围:
第四节工程结算、合同价款及工程款支付
一、承包方式:
以包人工、包材料、包前期施工准备及辅助设施工程、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的方式进行承包。
二、合同造价:
1、本工程造价:
⑴、本工程为合同,具体单体总价:
或者以双方签证据实结算,另外保险费费。
总价:
元(大写:
)
序号
工程名称
单体总价包干(元)
1
2
3
4
合计
⑵、实际结算待工程竣工后以甲方认可的施工图为依据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计算总价。
2、本工程结算方式:
3、本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包含按合同条款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充分考虑了当地施工环境、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费、成品保护费、检验调试费(交付甲方前,对乙方施工范围内质量合格与否进行证明所必须的各项检测费用,按政府相关文件执行)、验收费、样品费、施工组织措施费、采保费、规费、管理费和利润、风险、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其他费用等均已包含在本工程总价内,除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指令变更及甲乙双方商定同意的变更外一律不作调整。
4、施工组织措施费乙方已在本合同结算约定综合单价中统一考虑,不再另外计取。
其中含:
机械进出场费、临设二次费用、临建搬迁、场地平整及硬化()、材料二次搬运、施工临时道路的铺设及修复和、场地租赁及交通费、冬雨季施工措施费用、合同工期内赶工引起的各种材料设备的损耗及增加(含周转材料等)措施费、成品保护、工地保安、停水停电措施、施工场地清理及垃圾外运(含倾倒、堆放、处理等)、基坑及场地排水、施工噪音环保措施、防洪防风措施、因施工场地狭窄而增加的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其他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文明工地施工措施、临时水电拉接、上市政道路行驶增加费、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特殊工程技术培训等发生的所有费用。
三、工程结算
1、工程结算=合同内结算价款+工程指令增加项目结算价-工程指令减少项目结算价。
2、乙方需在办完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含应交城建档案馆且经验收合格的全部备案资料)后15天内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包含电子版)送达甲方,且结算资料在乙方报送后不得增加,甲方有权对新增的结算资料不予计费。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后15天内开始核实,乙方应满足结算核对所需的预算人员、时间、资料等要求,积极配合甲方以及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在收到乙方结算书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核对工作。
因乙方原因影响进度款的支付由乙方负责。
结算审核完毕后,双方签订结算合同书。
3、乙方报送的工程结算价,不得高出最终给出审定价的10%.否则,甲方按照以下方式收取违约金:
违约金=(乙方上报工程结算价-最终工程审定价)×2.0%,违约金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且由乙方承担工程结算价咨询审计费用。
四、工程款支付及质量保证金的预留
1.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权益保证金:
乙方在进场前需按业主合同暂定总造价的10%(人民币:
肆拾万元整)交纳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权益保证金到甲方帐户此合同方可生效。
履保证金的返还:
所有建筑主体封顶(不发生拖欠民工工资情况下)返还30%,所有建筑主体外立面及屋面完成(不发生拖欠民工工资情况下)返还30%保证金,余下保证金待整体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且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下一次性无息返还。
2.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下述各阶段付款在国家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检测费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后,合同要求的形象进度、比例支付(每次付款时须提供收款凭证或收据)。
(1)
(2)
(3)
(4)预留的工程质保金按工程质量保修书待约定到期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5)设计变更等合同费用的增加(减少)费用,随进度款同期支付(扣除),支付比例、支付方式同上。
(6)上述各阶段工程款应在甲方以书面确认该阶段工作完成后,并在收到乙方递交有授权代表签字的付费请款单后方才支付,否则,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付款凭证:
1、付款申请报告;
2、有监理及甲方代表签署的质量、进度证明、验收合格证明;
3、竣工结算合同书;
第五节双方的人员设备
一、甲方
1、甲方项目总代表,总工程师,甲方的所有文件须经甲方项目总代表、甲方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长签署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有效。
2、任何签证、变更需经甲方项目总代表、甲方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长签字盖章后才有效,其余任何人签字、口头约定均无效。
3、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担任前任应负的责任。
二、乙方
1、应甲方要求,指定本工程乙方全权负责人(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其它管理人员名单按乙方的投标文件。
2、乙方项目经理为乙方驻工地总代表,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
定的义务。
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后递交甲方。
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组织施工。
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
乙方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施工员、质检员、专业施工员、安全员、预算员。
4、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12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
5、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1)对施工进度及质量安全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
(2)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3)不能积极配合甲方、监理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
(4)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5)无证上岗者及酒后上岗(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6)与投标书及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7)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
(8)对违规操作不制止、不改进。
第六节甲方责任
一、施工前期
1、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提供水、电接口到红线,负责提供将施工水电接至乙方施工区域边缘,由乙方安装计量表具。
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移交后由乙方负责维护。
2、负责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施工许可证、施工临时占用道路、工程监督管理等合法手续,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办理。
3、提供真实、完整的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必要时乙方应自费进一步探明。
4、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
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5、甲方指定场地由乙方自建施工人员生活区、办公区。
6、组织有甲方、乙方、设计单位、质监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承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
7、审查施工方现场临时布置总平面图。
8、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本工程已具备开工条件,甲乙双方按工地现状进行交接后,表示乙方认可甲方已完成上述责任和义务。
二、施工期间
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办理设计变更、办理工程指令、支付工程进度款、办理竣工结算等。
2、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
3、如乙方不按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