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规则以及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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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规则以及注意事项
监考规则及注意事项
一、
时间顺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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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开始前90分钟,统一佩戴监考牌到考点办公室报到,无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试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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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开始前80分钟,主考抽签确定监考考场、领取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准考证存根、考生入场登记表、考生填涂卡头卷头签字表、违纪记录告知书;领卷后,主考进行核对答题卡、试卷数量和考场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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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卡或答题纸袋与试卷袋标明数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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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卡、答题纸袋、试卷袋标明数量与准考证存根上考生人数相符。
一般30人标准考场配30份答题卡或答题纸、试卷;不足30人的非标准以及混合考场,一般有,,份、,份袋装的答题卡或答题纸、试卷,数量要等于或多于考生人数;?
主、监考按照《考场设置一览表》查找考场位置,立即到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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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开始前60分钟,监考在考场门口,以存根为准,核查准考证照片是否同版,再核身份证,三处照片与本人相同方准入场。
考生填写《考生入场登记表》;主考在考场内提醒考生将规定以外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后,再对号入座;考生入场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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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进错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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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带进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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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包随意放在座位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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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开始前25分钟,主考宣读《考场规则》、《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再次提醒"替考者"自觉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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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开始前15分钟,监考按照一条龙顺序(即按考号排列顺序)发答题卡或答题纸,主考在讲台上监督,提示填涂卡头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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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卡、答题纸每人只有1份,填错、涂错或损坏都不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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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卡后,主考首先宣读《涂卡说明》或《答题说明》,帮助考生弄清如何填涂答题卡或填写答题纸,然后指导考生填涂答题卡头或答题纸头;发卡、发卷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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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封答题卡、答题纸和试卷后,在保证排列顺序不变的情况下,首先清点数量是否与袋面标明的数量一致;
如发现少卡、少卷或多卡、多卷问题,主考必须在开考前到考点办公室报告试卷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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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卡、发卷必须由监考1人按考号顺序一条龙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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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纸、卷已经按照要求排序,启封后按照顺序发放即可;?
发卷、发卡后,只要符合每位考生的卡、卷与周围考生不一样就行,即横向卡与竖向卡,没有单号对A卡、双号对B卡或A卡对A卷、B卡对B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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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开始前5分钟,监考启封试卷发卷。
启封试卷前"当众表明试卷袋密封完好启封发卷",主考指导考生填写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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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查找"科目代码",填涂、填写在"答题卡"或"答题纸"头相应位置。
并提醒考生:
如果"答题卡"或"答题纸"头不填涂填写"科目代码",按"0"分处理;?
若试卷上没有标明卷头的,也要在相应位置填写姓名、单位、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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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开始考试信号后,主考宣布开始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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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考,,分钟内,主考持《准考证存根》再次核对考生身份和答题卡或答题纸头、卷头填涂填写情况;监考填写试卷袋面、答题卡袋面、答题纸袋面内容,同时进行监考,维护考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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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考逐考生检查卡头、卷头填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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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卡头、卷头没有填涂或填涂错误的考生,当场监督考生进行填涂;?
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涂卡头、卷头的考生,责令离开考场;?
检查卡头、卷头无问题的考生,考生当场在《考生填涂卡头、卷头签字表》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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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拿不准的"疑似替考"人员,报告流动监考员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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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考"或"违纪"考生离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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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当场点清答题卡或答题纸、试卷,并填涂"违纪"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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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考填写《违纪记录告知书》,并当场发给违纪考生,如果考生不要,口头通知便可;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包括姓名、考号、作弊行为;?
没收"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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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考30分钟后,考生既不准入场,又不得交卷出场。
监考根据《准考证存根》填涂填写缺考考生信息、空白答题卡、答题纸标识和《考场情况报告单》,主考维持考场秩序,并认真检查监考填涂填写的缺考考生的答题卡头或答题纸头、卷头,发现少涂、漏填的项目及时指导监考补涂补填。
填涂填写缺考考生和空白的答题卡头、试卷头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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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考考生信息要到座位上进行填涂填写,空白答题卡或答题纸、试卷在讲台上进行填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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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考考生"答题卡",用蓝黑签字笔填写姓名、科目代码、考号,用2B铅笔填涂科目代码、考号、缺考标识所对应的信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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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考考生"答题纸",用蓝黑签字笔在相应位置填写缺考考生姓名、考号,并在成绩栏填写"缺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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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考考生"试卷",用蓝黑签字笔在相应位置填写缺考考生姓名、考号;?
将填涂好的缺考考生"答题卡"或"答题纸"放在缺考考生试卷上,并在课桌左上角摆放整齐,以便流动监考员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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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答题卡的姓名栏填写"空白",空白答题纸成绩栏填写"空白",空白试卷头上填写"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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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填涂好的空白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在讲台上摆放整齐,以便流动监考员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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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缺考考生填写到《考场情况报告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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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期间,主监考不断提醒或警告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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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否则,经警告仍不改正的,强行收卷,责令退场,记入《考场情况报告单》,并在河北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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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抄袭资料、传递纸条,否则,当场记入《考场情况报告单》,并且两年内不得参加任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在河北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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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场考试考生可提前半小时交卷出场。
监考到座位上检查点清答题卡或答题纸、试卷,考生方能出场,并提醒考生拿走自己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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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考试结束信号后,考生停止答题,统一收卡收卷,并进行整理、验卷、封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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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监考把考场前后门关闭,主考宣布:
"全体考生停止答卷,待收完全体考生试卷后方能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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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考一条龙收答题卡或答题纸,监考一条龙收卷,不能采用考生到讲台交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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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考生答题卡或答题纸、试卷全部收完清点后,主考宣布:
"全体考生退场",
并提醒考生拿走自己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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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考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监考整理答题卡或答题纸、试卷。
整理完成后,到本楼层流动监考员指定考场验卷,无差错后进行封装。
答题卡(纸)、试卷封装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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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考、缺考答题卡按考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空白卡、废卡附在其后面,装入答题卡袋内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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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实考答题纸按考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整理,用包头纸按照正规要求装订成册,缺考和空白答题纸不装订,一同装入答题纸袋内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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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实考、缺考、空白试卷按考号由小到大的顺序装订两针成册,装入试卷袋内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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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情况报告单》。
只是客观题考试,密封在答题卡袋内;只是主观题考试,折叠后封入答题纸包头纸密封线以内;既有客观题、又有主观题的考试,只有1份《考场情况报告单》时,密封在答题卡袋内;有2份《考场情况报告单》时,答题卡和答题纸袋内各密封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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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专业、级别的非标准考场,当启封多份试卷袋、答题卡(纸)袋时,考试结束后,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应分别合并封装在一个袋内,其它空袋封面按规定填写后注明"空袋"交回(空袋不能丢失,一律上交省中心)。
封装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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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卡或答题纸与试卷错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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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封《考场情况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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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卡或答题纸、试卷封装完成后,主监考到考点办公室交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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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袋、答题卡袋或答题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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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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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入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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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填涂卡头卷头签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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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记录告知书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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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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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违纪的处理及要求
1、对一般违纪行为,当众警告:
"XX号违纪",并责令改正,同时在黑板上记录:
对XX号提出警告。
经警告仍不改正的,则如实记录。
2、对严重违纪行为,直接记录。
3、记录每一例违纪行为后,要严肃告诫、警示全场人员:
要自尊、自觉,不要以身试纪,造成本次考试成绩无效,甚至2年内不得参加考试的后果。
4、视情节责令离开考场,拒不离开考场的可将此情节一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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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考场情况记录单的相关要求
1、试卷袋或答题纸(卡)袋启封后,要认真检查《考场情况记录单》。
发现缺失立即向考点报告;考区在开考后一小时之内向省考试总值班室报告,按统一规定处理。
2、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违纪行为的"三要素"缺一不可:
准考证号、姓名、违纪违规行为。
3、记录违纪行为表述要具体、准确、规范,要用人事部3号令中已列出的违纪行为表述。
一般违纪行为表述为:
"经警告,仍……"
严重违纪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应如实记录,事实清楚,性质明确。
4、《考场情况记录单》中记录的内容不得涂改。
确系需要进行修正的,要在考场记录单空白处用文字表述,并有记录人签字。
5、《考场情况记录单》要由两名考试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在回收答题卡后用2B铅笔涂黑违纪标识。
6、对难以当场确认,需要考试后核实的违纪行为,应另行记录,上报市人事局职考中心及时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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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违纪记录告知书》和《告知书存根》
监考人员在及时纠正并如实记录违纪行为后,要填写《违纪记录告知书》,并在应试人员离场时发给其本人。
对拒不领取《违纪记录告知书》的应试人员,可采取口头告知的形式。
《告知书存根》由考点负责人审核填写《告知书存根汇总表》,签字确认后交市人事局职考中心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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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违纪证据的保全
1、对纸条、资料等违纪使用物品要在上面写明考场号、姓名,收集上报考点,封存上报考区。
2、对有使用价值的手机、电子辞典等违纪使用物品,在《告之书存根》登记。
考试结束后,上交考点办公室,如果本人认错并签字,可退回物品;否则由考点填写收据发放给违纪人员,将物品交考点汇总后报市人事局职考中心保存。
3、对疑似替考人员,暂扣准考证,保存笔迹或当场照相、摄像。
、对拒绝配合者,将不配合情况记录在考场记录单,作为违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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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人员职责及工作要求
监考人员必须在考前经过业务培训并与主考人员签订监考工作责任书后才能承担监考工作。
监考人员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严格遵守监考规则,并认真履行各项监考职责。
监考人员的职责及要求主要有:
一、熟悉并认真执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监考规则》
1(监考人员进入考场要佩带统一制发的监考标志。
2。
监考人员开考25分钟前,共同领取试题、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和两份考场座次表等。
3(开始考试前20分钟,监考人员应监督考生将所携带的背包、书籍、纸张、笔记、报刊、手机和寻呼机(将手机和寻呼机设置为关闭状态)、电子记事设备等放在考场指定的存放物品处。
4(开始考试前20分钟,要求每名考生核对两份考场座次表中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要求考生在考场座次表的签名栏内签名,对号入座。
5。
开始考试前20分钟,向考生宣读《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及有关注意事项。
6。
开始考试前20分钟,分发答题卡,并要求考生填写、填涂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报考级别和考试科目。
7。
开始考试前10分钟,监考人员当众核对试卷袋的密封情况,核对试卷袋封面的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无误后,启封试卷袋。
开始考试前5分钟,分发试题及答题纸。
8(监考人员应当提醒考生清点试题和答题纸是否完整,检查试题和答题纸是否有污染、破损、漏印或字迹不清等情况,并指导考生在答题纸指定的地方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座次号等。
9(考点发出考试开始的信号后,监考人员宣布开始答题。
10(监考人员应当逐一核对考生本人与考场座次表、准考证和身份证上相关内容是否一致。
11(监考人员应当解答考生提出的有关试题、答题卡和答题纸的印刷等问题。
12(开考30分钟后,监考人员应在两份考场座次表的考生签名处将缺考人员划“X”符号,以示缺考。
在开始考试40分钟后,应配合考点工作人员将本考场备用和缺考的试题、答题纸、答题卡一并回收并清点无误后,密封于备用试卷袋内,填写备用试卷袋的相关栏目并在指定位置签名后,将备用试卷袋交考点指定人员集中保管。
13(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当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14(考试终止信号发出后,监考人员应当督促考生停止答题,并将试题、答题纸、答题卡和草稿纸反扣在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