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格律诗的拗救讲稿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9863799 上传时间:2023-01-11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20.1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谈谈格律诗的拗救讲稿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谈谈格律诗的拗救讲稿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谈谈格律诗的拗救讲稿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谈谈格律诗的拗救讲稿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谈谈格律诗的拗救讲稿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谈谈格律诗的拗救讲稿Word文档格式.docx

《谈谈格律诗的拗救讲稿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谈谈格律诗的拗救讲稿Word文档格式.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谈谈格律诗的拗救讲稿Word文档格式.docx

也因此,我决定给学院的学生谈谈有关诗词格律拗救的问题。

谈格律诗的拗救之前,我们必须明白以下几个概念:

第一,什么是格律诗?

第二,什么是格律诗的拗救?

那什么是格律诗呢?

格律诗也叫近体诗,它是唐代以来形成的一种诗体,以有一定的格律要求而区别于古体诗(古风)。

我们所说的格律诗,是一个大的“分类”,其中包含了词和曲等。

那么何又为格律呢?

说通俗点,格就格式,律就是规律。

格律诗就是按照一定的格式和规律写成的诗。

这个格式和规律,其中包含了压韵、粘对、对仗、拗救等等。

而我们今天所要讨论的,就是格律诗拗救的问题。

那么什么又是拗救呢?

为什么要拗?

又为什么要救呢?

拗,就是不顺。

救,就是补救。

拗救,就是不顺了的补救。

有拗才救,无拗不救。

无拗也谈不上救。

这就象我们一个没有生病的人,是不需要吃药的。

用这个比喻来说,拗就是生病了,救就是吃药打针。

当然,这里所说的拗救,前提都是以格律诗来说的。

古体诗(古风)不要求平仄,只要求压韵,因此就不存在拗救的问题。

格律诗(近体诗)的格律,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平仄的问题。

说到格律诗,我们有不少人可能会这样说:

不就是“平平仄仄”的诗吗?

不错,就是平平仄仄的诗。

那么格律诗的平平仄仄,到底有一些什么样的规律呢?

归纳起来,无外乎十二个字“相重相间,要粘要对,有拗有救”。

下面,我们就讨论一下“有拗有救”的问题。

在讨论之前,我们还须弄明白两个问题:

第一个是“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问题;

第二个是“孤平”的问题。

因为我们说的所谓的“救”,大多数都是站在孤平的角度来说的。

而我们平时所说的救,也主要是孤平的救。

  所谓“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也就是说,我们在格律诗的创作中,诗句在“一、三、五”位置上的字,可以不论平仄,而“二、四、六”位置上的字,要论平仄。

至于为什么有这样的结论,在此就不讨论了,大家在创作中,知道有这样一个概念,会用就行了。

不过,有一点是我们在创作和学习中必须注意的,那就是不能出现诸如三平尾、孤平等诗词硬伤。

有人提出此论只适合七言诗句,不适合五言,五言诗为“一三不论,二四分明”,虽然观点是正确的。

不过我觉得那是在钻牛角尖而已。

那什么叫孤平呢?

说到孤平,诗词界争论颇大,大家观点也不甚相同。

这其中,主要有两派,一派以王力为代表,我们暂且把这一派叫“除韵一平论”派。

他们认为,在格律诗句中,如果这个平声字改用了仄声字,那么除了韵脚外,全句就只剩下了一个平声字,必然影响格律诗音韵之美,因此叫孤平。

这种说法虽然受更多人的接受,但是这种说法本身就是矛盾的。

比如“仄仄仄平平”的句子,这是个标准的律句,按照“除韵一平论”的观点,那么这岂不是孤平么?

显然不是孤平。

按“除韵一平论”的观点,“仄平仄仄仄平仄”的句子,也不是孤平。

但此句却是孤平。

显然是矛盾的。

  还有一派,主要以启功为代表,我们暂且把这一派叫“两仄夹一平论”派。

他们认为,在格律诗句中,如果这个平声字改为了仄声字,就会形成前后两个仄声字中间夹一平声字,必然影响格律诗音韵之美,因此叫孤平。

而这一观点,也有自身的不足之处,比如晁说之《打球图》“九龄已老韩休死”,王冕《墨梅》“我家洗砚池头树”格律皆为“仄平仄仄平平仄”;

又如刘因《秋莲》“淡香杳杳欲谁通”,杜甫《绝句》“一行白鹭上青天”,格律皆为“仄平仄仄仄平平”。

显然,以上诸例皆为律句,而非孤平。

  我根据作诗多年的经验,以及自己对诗词的理解。

综合上面两派的观点,给孤平作如下定义:

在格律诗句中,离韵脚(或白脚)较近的平声字,若换为仄声字,就会孤立地出现多个仄声字夹一平声字(或无平声字),必然影响格律诗音韵之美,因此叫孤平。

此定义的好处在于,避免了以上出现分歧的情况。

如“仄仄仄平平”的句子,就不是多仄夹一平,而是两连平。

而“仄平仄仄仄平平”的句子,则离韵脚较远,不在孤平范畴。

其实,七言的第一个字,都可平可仄,一向不论。

    通过前面的准备,下面要讨论拗救的问题,就简单多了。

拗救,简单说来有如下的规律,那就是“平拗仄救,仄拗平救”。

而在实际创作中,一般都是“以平救仄”。

下面就举例来说说几种不同情况的拗救。

    第一种情况,本句自救。

主要是指在“平平仄仄平”的诗句中,如果第一字换为仄,那么就变为“仄平仄仄平”,这显然属于孤平的范畴。

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只需在第三字补一平声字,变为“仄平平仄平”,就解决了孤平的问题。

因此叫本句自救。

我们来看下面的例子(以五言为例,以下皆同):

唐李白《宿五松山下荀媪家》

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

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

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

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

其中首联“寂寥无所欢”一句,格律为“仄平平仄平”,按照五律格律要求,应该为“平平仄仄平”,而第一字“寂”为仄声字,为了避免孤平,诗人在第三字补救了一平声字“无”。

象这样的例子,在格律诗中是很常见的。

如崔涂《除夜有怀》“渐与骨肉远,转于童仆亲(仄平平仄平)”。

杜荀鹤《春宫怨》“风暖鸟声脆,日高花影重(仄平平仄平)”,贺知章《回乡偶书》“儿童相间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仄仄仄平平仄平)”等,皆属于此。

我就不多举例了。

第二种情况,是对句救。

所谓对句救,一般是指“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的句子,上句的“仄仄平平仄”的平声字,换成了仄声字的情况。

这样的情形有三种,下面分别来讨论。

首先,是第三字换为仄声字,即“仄仄仄平仄”的情况,这属于小拗,也叫半拗,可救,也可不救。

若要救,则在对句第三字补一平声字,为“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

我们来看下面的例子:

例1(半拗对句救)

梅尧臣《鲁山山行》

适与野情惬,千山高复低。

好峰随处改,幽径独行迷。

霜落熊升树,林空鹿饮溪。

人家在何许,云外一声鸡。

这属于半拗对句救的例子。

此诗首联“适与野情惬,千山高复低”格律为“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起句第三字“野”字用了仄声字,诗人在对句第三字补救了一平声“高”字。

这样的例子如常建《题破山寺后禅院》“万籁此皆寂,惟闻钟磬音”等。

例2(半拗一字双救)

司空曙《喜见外弟卢纶见宿》

静夜四无邻,荒居旧业贫。

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人。

以我独沉久,愧君相见频。

平生自有分,况是霍家亲。

这首五律第三联“以我独沉久,愧君相见频”,下句“相”字不但救了上句“独”字,也救了本句的“愧”字,因此为一字双救。

这在格律诗歌中是很常见的。

如孟浩然《早寒有怀》“木落雁南渡,北风江上寒”等就属于此。

例3(半拗对句没救)

王维《辋川闲居赠裴秀才迪》

寒山转苍翠,秋水日潺湲。

倚杖柴门外,临风听暮蝉。

渡头余落日,墟里上孤烟。

复值接舆醉,狂歌五柳前。

此诗尾联“复值接舆醉,狂歌五柳前”,格律为“仄仄仄平仄,平平仄仄平”,“接”字应平为仄,对句没救。

格律诗按两个字为一个音节,也叫音步,五言第三字不属于重要音节上的字,因此不是什么大毛病,可以不救。

在创作中,这是很实用,也很常见的。

当然,如果能救,救自然是好的。

   其次,第四字换为仄声字的情况,属于大拗,大拗必须救。

此种情况为第四个平声字换为仄声的,即“仄仄平仄仄”,必须在对句第三字补一平声,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

例如:

白居易《草》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这首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一联,上句“野火烧不尽(仄仄平仄仄)”一句,就属于大拗,必须在对句救。

“春风吹又生(平平平仄平)”。

对句的“吹”字,救了上句的“不”字。

这样的例子还有如王维《归嵩山作》“流水如有意,暮禽相与还”,杜甫《奉济驿重送严公四韵》“远送从此别,青山空复情”等。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为三四两个平声字皆换为仄声的,即“仄仄仄仄仄”。

这也属于大拗的范畴,对句必须救。

此种拗句的救法,和上面的例子是一样的。

都是在对句第三字补一平声字,即“仄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崔涂《除夜有怀》

迢递三巴路,羁危万里身。

乱山残雪夜,孤独异乡人。

渐与骨肉远,转于僮仆亲。

那堪正漂泊,明日岁华新。

这首五律第三联“渐与骨肉远,转于童仆亲”,格律为“仄仄仄仄仄,仄平平仄平”,上句“骨肉”二字用了仄声字,对句补一平声字“童”救。

这样的例子如陆游《夜泊水村》“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仄平仄仄仄仄仄,平仄仄平平仄平)”,李商隐《乐游原》“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杜牧《江南春》“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等。

在创作中,这样五连仄的拗句,不是万不得以,不用为上,是应该尽量避免的。

这就象是一个人生病,得的不是小病,而是大病。

常用的拗救,基本上就是以上这些。

下面我们来谈谈特拗的情况。

特拗句,也叫准律句。

是千百年来诗人们在创作中总结出来的经验。

也是一种约定成俗的规定。

也就是在“平平平仄仄”的句子中,把第三和第四个字对换,变为“平平仄平仄”的形式。

不过这里必须说明的一问题是,既然是固定格式,那么就不存在再拗的问题。

以五言为例,前面两字,必须是“平平”。

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岐路,儿女共沾巾。

此诗尾联“无为在岐路,儿女共沾巾”,格律为“平平仄平仄,平仄仄平平”。

又如梅尧臣《鲁山山行》“人家在何许,云外一声鸡”,王维《观猎》“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秦韬玉《贫女》“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作嫁衣裳(仄仄平平仄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等,皆属于此。

在创作中,当我们遇到三仄脚的时候,就可以考虑这样的准律句(特拗)入诗。

另外,还有一种不常见的拗句。

那就是在“仄仄仄平平”的诗句中,三四字对换,变为“仄仄平仄平”。

如孟浩然《岁暮归南山》“北阙休上书”,《临洞庭》“八月湖水平”等,皆属于此。

在创作中,我也用过此格,如我作的一首《说能》:

“能者何须更逞能,无能更显能上能。

逞能恰是无能者,只恐无能更逞能”。

其中“无能更显能上能”一句,就属于此。

这种拗救,属于本句自救的范畴,是非常罕见的一种。

在创作中,使用的人很少,承认的人也不多,我们应该尽量不用为上。

在此就不多说了。

关于格律诗的拗救,常见的基本就是以上这些。

那么,我为什么主要以五言诗为例子呢?

在格律诗中,七言是五言的拓展。

只要弄懂了五言,七言就能融会贯通了。

五言诗平起的句子,在前面加“仄仄”即变为七言。

反之,仄起的句子,在前面加“平平”。

如“平平仄仄平”,在前面加“仄仄”就变为“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仄平平”在前面加“平平”就变为“平平仄仄仄平平”。

其他的也都是一样的。

另外,在格律诗中,七言诗首字离韵脚较远,由于处于第一个字的位置,一向不论。

而第二个字属于“诗喉”,不能轻易改变。

因此七言诗的拗救,也是体现在后面的五个字上。

讲完了格律诗的拗救,我们再回头看看赵忠祥老师的这首七律:

平仄仄平平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仄仄仄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综观全诗,属于七律仄起首句压韵一体,用韵为古声一东韵。

首联“冰上蝶飞犹梦中”一句,属于本句自救的范围。

颔联“传情足令世人醉,炫技尽呈王者风”一联,属于半拗对句双救。

“复出不负国人望”一句,“国”字属于半拗,可不救。

唯一出律的是“出”字。

在古汉语中,“出”属于入声字,必然为仄。

而此字所在的位置,属于“诗喉”,不得轻易突破。

从格律的角度来说,全诗只有一字出律(无法救),说44处出律,显然是不对的。

若是新韵,此诗则完全没有格律问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