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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东平水道特大桥工程概况

南海新交通系统试验段第三项目部施工的东平水道特大桥采用轨道交通+双向6车道+双侧人行道布置,桥梁孔跨布置35+260+51.5+66+62.5m,起止桩号为:

CK7+587.12~CK8+062.12m,全长475m。

桥梁线位与东平水道的法向交角约为16°

,桥位处为Ⅱ级航道,现状水面宽约160m,采用空间双索面混合梁独塔斜拉桥,塔、墩、梁固结体系。

索塔基础为30根⌽250cm钻孔灌注桩,桩长37.5m。

主桥桥梁基础地质范围内存在厚度为12.6m的流沙层。

承台基础为30╳24.6m╳7m,共计5208m3。

A字形索塔,桥塔高146.8m,其中桥面以上索塔高124.8m,索塔采用混凝土结构,塔底采用实心混凝土截面,横向分成双塔柱,塔顶横桥向宽2.5m,纵桥长7m。

边跨、辅助跨主梁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箱形梁,梁面宽度46.5m;

主跨及小里程侧35m边跨主梁采用钢箱梁,新交通和双幅公路布置在同一平面同一段钢箱梁上。

标准段钢箱梁长度为9m/节,钢箱梁中心处高度3.565m,单片钢箱梁重量约300余吨。

斜拉索共计52对,斜拉索采用⌽7镀锌平行钢丝束,冷铸锚结构,外套PE保护套,斜拉索布置在新交通和双幅公路之间。

1.2社会主义河箱涵工程概况

社会主义河位于长江路的左线侧,现状为“U”型槽,“U”型槽竖墙边坡为浆砌片石河堤,水流方向从东至西,河道两侧排水管网向河道排放。

河堤右线侧为长江路,河堤左线侧有污水管、电信、通信、路灯、广电通信光纤等管线与佛山市公安分局、武警部队、盛吉业鞋厂等单位办公区及生活区围墙。

改造工程主要为在原河道边新建2-5*4(宽*高)米两跨箱涵,箱涵高度3.5m,箱涵底板、腹板、底板厚度均为50cm,箱涵总长767米,与西江村的排水渠接通。

社会主义河箱涵采用清淤换填或水泥搅拌桩软基处理后在河床下需采用12m-18m拉森Ⅳ钢板桩围堰防护,围堰设1-2层Φ600mm钢管柱支撑开挖基坑,水泥搅拌桩顶回填50cm厚碎石垫层,在碎石垫层上砌筑10cm厚C15混凝土垫层基础,新建2-5*4(宽*高)米两跨钢筋混凝土箱涵结构。

改造工程河道开挖深度5~6m,箱涵结构回筑后在箱涵侧面对称回填中粗砂,在箱涵顶面分层回填夯实土、填筑路基与路面,完成社会主义箱涵的改造。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6)《佛山市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暂行实施办法》

(7)标准规范

①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GB12523-1990

②建筑施工场界噪音测量方法GB12524-1990

③城市区域噪声环境标准GB3096-1996

④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⑤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三、编制目的

本工程从桩基基础、承台等后续工程到结束,施工中不规范操作、材料的进出场、自然环境因素等,均会造成环境污染,且本工地贯穿环岛西路,与长江路平行,施工现场地处居民较密集地区,因此施工中的环境污染将直接危害广大职工和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同时也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实施施工环境污染防治,保护环境,维护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维护周边居民良好的生活环境,成为项目部切实抓好的环境保护工作之一。

四、组织机构

4.1机构组成

成立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公共交通系统试验段三标项目环境污染防治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李水轩

副组长:

朱武华、邓国强、钱进

组员:

叶见奎、曾德波、范黎明、董人华、王维安、赵科、罗忠健、董洪建、廖绍米。

4.2职责

(1)组长:

组长是施工现场环境污染防治的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污染防治负全面责任,组长的任务是了解出现污染源的原因。

(2)副组长:

副组长是施工现场环境污染防治的主要责任人,副组长任务是及时组织人员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防治措施进行处理,具体负责做好污染治理的落实、安排、指挥等各项管理工作。

负责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的组织,全员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教育,配合做好现场宣传工作。

具体负责现场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的协调。

负责项目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

(3)组员

罗忠健:

负责对现场环境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制定,环境污染防治培训参加人员的组织。

董洪建:

具体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通报的起草,环境保护培训宣讲。

范黎明:

负责项目环境污染防治物资准备,确保现场材料存放规范,租赁周转材料及时退租。

董人华:

负责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防治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防治的宣传;

培训工作会场安排、资料收集整理。

叶见奎: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费用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列帐清晰便于检查。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费及时计提。

廖绍米:

负责执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针对上级检查环境防治情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曾德波、王维安、赵科:

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环境污染防治情况的执行与落实。

五、环保目标

5.1总体目标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生态,持续发展”的方针,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目标:

重视环保,珍惜土地,严格执行ISO14000标准,整个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态环境,控制环境污染,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做好水土保持。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降低能源资源消耗2%;

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率90%以上;

废水污染排放达标95%以上。

5.2环保目标分解

(1)主体工程:

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无沿线自然保护区及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居民区的珍贵动植物、地表植被、河流水质、地表土壤等重大污染事故;

降低能源资源消耗0.5%;

生产施工垃圾统一分类,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率90%以上;

(2)临时工程:

(3)施工营地:

生活垃圾统一分类,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率90%以上;

(4)施工现场:

六、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保的法令、法规和条例,达到市级文明施工现场的要求。

(2)积极全面开展环保工作,成立环保领导小组,建立环保自我保障体系和环保信息网络,并保持正常运行。

(3)加强环保宣传工作,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4)现场采用图片,宣传画册,表扬,奖励等方式普及环保知识,并将环保知识落实到每个人的头上。

(5)对每个上岗工人进行环保岗前培训。

(6)现场建立环保义务监督制度,保证及时反馈环保信息,对环保做得不周之处立即加已整改,并及时提出整改方案,积极改进并完善环保措施。

(7)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环保措施开展环保工作,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强。

(8)项目部决定由董洪建对施工现场定期或不定期地做好扬尘污染的监控工作,并做记录。

(9)管理目标中扬尘控制达标的具体指标有:

施工材料进出采用翻盖车辆、堆放采用简易房舍覆盖彩条布;

车辆进出用水清洗;

生活垃圾袋装化;

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每天清运;

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洒水每天清扫,并保持整洁。

(10)环境污染防治清单:

序号

作业活动

重大环境因素

可能导致环境影响

控制措施

1

建筑和生活垃圾的排放

土壤污染

影响市容环境造成土壤变质

严格按废弃物处理管理规定

2

泥浆和生活污水排放

水源污染

堵塞居民管道

影响居民生活

二级沉淀,三级排放

3

物品焚烧、燃油使用等废气排放

大气污染

影响职工健康

制定烟尘管理措施

4

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

噪声污染

制定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5

道路清扫

扬尘污染

影响市容环境

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6

土方开挖

7

垃圾、材料运输

8

露天材料堆放

9

土方外运

七、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创建文明施工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坚决执行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杜绝环境污染和扰民。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考虑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并制定岗位责任制。

(4)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严格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

(5)定期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6)施工期间固体废物(矸石、灰渣等)排放要严格在指定地点排放,堆放整齐并压实,定期维护,以防垮塌,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由专人负责计量、检查、记录。

(7)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箱,并采用专车装运,严禁随意随地抛散。

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8)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

(9)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10)从事土方、混凝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11)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

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12)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要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13)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4)施工现场要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15)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气体、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

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16)食堂要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

(17)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18)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

八、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为使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有序,有效进行,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保障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我们针对工程施工期面临的敏感环境问题,敏感点和生产的主要环境影响,依照国家及地方环境相关法规的要求确定出施工过程中环保工作的具体安排。

将环保工作规范、系统地贯穿施工期的全过程。

使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达到相关法规、标准和环评报告的要求。

8.1防止施工噪声污染措施

施工噪声主要包括施工现场、机械作业时和车辆运输时产生的噪声。

(1)在人口稠密区域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音措施,并会同建设单位与地方政府部门或居民协调,求得谅解。

在人口聚集区尽量减少夜间车辆出入频率,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车辆少鸣笛、不急刹、不带故障运行,减少噪声。

在夜间不安排爆破及噪音大的机械施工设备。

(2)对于无明显施工场界,周围有居民、工厂、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如市政工程,项目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地方有关规定或要求,制定合理的噪声限值和工序安排。

在非居民区或非人口密集区施工,架子队可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噪声控制措施。

(3)货场料库、生产房屋和震动设备等位置远离居住地。

机械运输车辆途经居住地时减速慢行,不鸣喇叭。

控制机械动力布置的密度,拉开一定空间,减少噪音叠加。

(4)从声源上降低噪声。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尽可能采取液压设备和摩擦设备代替振动式设备,低噪声、低振动、低排放,并采取消声、隔音、安装防震底座等措施。

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确保施工噪声达到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5)在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

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如空压机、发电机等,应采取吸声、隔音、隔振和阻尼等声学处理的方法降低噪声,必要时设立专用工作间,以降低噪声。

(6)加强现场噪声监测。

采取专人监测、管理的原则,填写噪声测量记录,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及时对相关因素进行调整。

(7)现场施工过程应切实采取措施,控制噪音的产生。

如进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

施工过程中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转;

禁止夜间使用噪声比较大的施工机械;

模板和脚手架等支拆、搬运、修理应轻拿、轻放,修理时禁止使用大锤敲打,尽量降低人为产生的噪声等。

8.2废水控制

(1)施工及生活废水的排放遵循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施工、生活污水严禁排入农田和水源。

各种施工废油、废液集中储积,集中处理,严禁乱流乱淌,防止污染水源,破坏环境。

(2)不得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碴、生活垃圾,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涵渠、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存贮固体废弃物。

废弃物中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避免雨水冲刷后对地表、地下水造成污染。

(3)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临时食堂及机械车辆设备冲洗所产生的污水经隔油池处理排放。

定期清掏隔油池内油和杂物。

(4)砂石料冲洗、砖石砌体及混凝土圬工养护、拌合站及混凝土运输设施冲洗、水磨石、电石、冷却、基础及基坑积水、地基降水等产生的污水,须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并经净化处理,符合要求后排放。

沉淀水用于洒水降尘或进一步处理后回收利用。

(5)钻孔护壁泥浆,按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场所、方式弃置,或在工地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处理。

(6)施工现场的临时厕所采取水冲式,蹲坑上加盖,并有防蝇、灭蛆措施。

(7)及时清理、清扫施工现场,尤其是洒落的扬尘。

保持场地清洁,避免不洁物质与大气降水接触,污染水体。

8.3扬尘控制

8.3.1扬尘来源

(1)东平水道特大桥主桥工点扬尘来源

东平水道特大桥主桥工程的扬尘主要来自:

土方开挖,土方现场堆积,土方回填时泥土经车辆碾压风干形成粉尘,运输车辆行驶及风吹形成道路扬尘;

泥浆外溢,泥浆渣土现场晾晒,渣土风干后经车辆碾压、工人踩踏形成粉尘,运输车辆行驶及风吹形成道路扬尘;

施工便道采用砖渣铺设,砖渣经车辆碾压、工人踩踏研磨成粉尘,施工车辆出入施工场地,人员走动及风吹致使地面粉尘扬起而形成扬尘。

后续混凝土浇筑车辆大量进出施工场地导致道路扬尘。

(2)社会主义河改造工程点扬尘来源

社会主义河改造工程的扬尘主要来自:

现场堆放水泥,施工车辆出入施工现场,人员走动、使用水泥及风吹致使地面粉尘扬起而形成扬尘。

8.3.2控制点

(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2)施工现场场地硬化施工

(3)现场车辆、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4)混凝土的使用

(5)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6)泥浆渣处理

(7)生活垃圾处理及施工环境

(8)水泥存放及使用扬尘控制

8.3.3管理控制

为了响应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我项目部在建工程特制定下列扬尘管理控制措施:

(1)施工场地围挡隔离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围栏,围墙的外观宜与环境相协调,不得留有缺口,底边要封闭,不得有泥浆外漏,围挡围栏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施工、拆迁、待建工点应设置硬质围墙。

临街建筑施工工地周围宜设置不低于2米的遮挡墙,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宜低于1.8米,围栏高度不宜低于1.6米。

围墙、围栏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并设有夜间照明装置。

2米以上的工程立面宜使用符合规定的围网封闭,不得采用彩条布、竹笆等。

围墙外侧环境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材料、机具、垃圾等,有裸露土地应进行绿化或硬地化措施,墙面不得有污迹,无乱张贴、乱涂乱画等现象。

靠近围墙处的临时工棚屋顶及堆放物品高度不得超过围墙顶部。

(2)围墙的标准

①统一采用砖砌18厘米厚砖墙。

②应砌筑基础底脚和墙柱,基础底脚埋地深度不小于50厘米,墙柱之间距离不宜超过3米,墙柱与墙体连接应牢固、安全、可靠。

③外墙面应批荡抹光和美化处理,鼓励建设工程采用特色造型和绿化外墙。

④利用墙面设置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佛山市城市管理考评标准》等相关规定。

(3)围板的标准

①采用轻型钢架铝扣板(压型板)或装配式双面彩钢夹心板(板房板),围板用角钢支撑,并通过C型钢柱与在地面固结,钢柱间距不大于3.3米。

②围蔽脚线统一采用砖砌20厘米高、18厘米厚砖墙,防止余泥杂物泻出围板外。

③支柱、支座、弧形彩色压型钢板的连接必须牢固、安全、可靠,围板的颜色应一致。

(4)临近机动车道的围蔽应设置成品铸铁或钢制防撞杆,按相关交通管理规定设置夜间反光警示标志。

禁止紧靠围墙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装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竹片等。

工地大门随时关闭,禁止长时间打开。

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工地围墙,如因正式围墙施工妨碍必须拆除临时围墙时,必须设置临时围墙档措施;

(5)施工场地内道路降尘措施

车辆尽量避免在泥土道路上行驶,对于现有泥土道路,有条件的尽量硬化,并且派专人管理,定时洒水、清扫;

未硬化的道路每隔2小时洒水一次,确保地面始终保持潮湿。

(6)出入工地场区车辆防尘防污管理

有条件的裸地停车场应当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且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专门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应当设置用混凝土挠捣的由宽30厘米、深40厘米沟槽围成宽3米、长5米的矩形洗车场地和两级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水枪,运输车辆出场前必须冲洗干净确保车轮、车身不带泥,避免泥土带出工地,若车辆拒不执行洗车,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报告项目部。

不具备设置洗车设施的施工点,应采用移动式冲水设备冲洗工地车辆,并安排工人保洁确保车辆净车出场,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7)施工场地总体布置要求和扬尘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大门内外通道、临时设施室内地面、材料堆放场、钢筋加工场、仓库地面等区域,应当浇厚度不小于20厘米,强度不低于C15的混凝土进行硬底化。

道路的强度、厚度、宽度应满足安全通行卫生保洁的需要,且施工中禁止现场搅拌滚凝土施工,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

对于硬化的道路每日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灰尘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

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8)土方作业扬尘控制

易产生扬尘的土方工程等施工时,应当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

当晴天5天以上,且风力达5级以上时应暂停扬尘点的土方开挖作业,并对工地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对于长时间堆放在现场的土方,应采用密目网覆盖,并且定期洒水降尘。

(9)现场废弃物处理

按要求及时清运现场各类废弃物,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需要临时存放现场的,应集中堆放在围挡内。

及时抽运泥浆,施工现场晾晒的泥浆渣土要及时清运,若不能及时清运,应用密目网覆盖,且定时洒水,保持渣土潮湿。

(10)生活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

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及时上盖,集中处理;

施工现场内裸置3个月以上的土地,应当采取绿化措施;

裸置3个月以下的土地,应当采取覆盖、压实、洒水等压尘措施(水务工程中堤防加固、河道整治工程项目不便于操作的情况下可以不进行,但应尽量减少对市容市貌的影响)。

拆除工程完工后30日内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并且应当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简易绿化等措施。

(11)易起扬尘的建筑材料控制措施

建筑工程的施工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必须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的位置放置,并且密闭处理。

装卸、堆放建筑散体材料或者在施工现场粉尘飞扬的区域,应当采取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定期采取喷洒粉尘抑制剂、洒水等措施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处理。

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散体物料运输应当遵守散体物料管理的相关规定。

8.4烟尘控制

(1)合理利用资源、能源,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在生产的全过程控制污染。

工地应尽量采用消烟除尘型茶炉、锅炉和消烟节能回风灶。

(2)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各种包皮等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的物质。

(3)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要安装净化消声器,确保不冒黑烟。

(4)集中设置食堂,坚持油改气的方针,饮食火源定为石油液化气。

(5)保证所有车辆及设备的废气排放符合环保要求,若检测不合格,需严格整改直至合格。

8.5废弃物控制

(1)过期或失效的火工品交由当地公安部门处理,不得擅自处置。

(2)废油料一方面,待其沉淀、过滤后用作擦拭用油;

另一方面,废油及滤油残碴用作锅炉等燃油。

并不得作弃置处理。

(3)固体废弃物处理

本工程在钢筋加工场地、预制混凝土构件场地等发生多处固体废弃物。

各类加工场地完工后,对各类废弃物分类堆放,及时清理,以燃烧、填埋、弃运、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方式分别处理。

施工垃圾在完工后及时清扫,按指定地点弃置或掩埋。

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

有害固体废物的堆放、处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8.6弃土处理

(1)取、弃土场生态保护措施工程施工前,首先就弃土场向当地环保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在取得许可证后再开始弃土。

(2)弃土严格按地方环保规定办理,施工过程中保护弃土四周的植被,工程竣工后对弃土场进行平整、覆盖粘土层,喷播植草,并植树,以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

(3)作好施工弃土的处理措施,严格按照业主批准的弃土规划场地,合理有序的堆放和利用弃土,严禁随意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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