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写纲要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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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24

附表四安全巡视检查记录表………………….........25

第一章概述

1.1编制目的

示例: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实现工程建设中人-机-环三者和谐运作,监理项目部从加强施工安全监理监督管理和在工程中进一步落实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及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关于安全生产的强制性条文入手,编制本实施细则,以指导本工程监理项目部及监理人员开展施工安全监理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工程安全工作目标的全面实现。

1.2编制依据

提示:

与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的标准、规程、规范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文件,特别是涉及工程安全生产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所有文件均应注明现行版本文号或版本号,确保为有效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9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70号);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9日国务院第393号令)

4)《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2004年12月1日建质〔2004〕213号)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2005年10月13日建设部建质〔2005〕184号);

6)《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2006年10月16日建市〔2006〕248号)

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建标〔2001〕40号;

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标〔2002〕219号;

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建标〔2006〕102号;

10)《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

11)《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危险点辩识及预控措施》基建安〔2005〕50号;

1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7〕302号;

13)《国家电网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七项重点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安监[2006]618号;

14)《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通知》基建安全〔2007〕25号;

15)《转发国家电监会关于印发〈2007年深化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07〕367号;

16)《关于加强跨越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基建安全〔2007〕77号;

17)《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基建安全〔2007〕102号。

18)《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

1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

架空电力线路》(DL5009.2-2004)

20)本工程建设单位“****变电站/输电工程建设创优规划”;

21)本工程《监理规划》。

1.3工程安全目标

提示:

工程安全目标是建设单位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对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要求,通过“建设管理纲要”形式统一提出的,是参建方共同的目标。

1.3.1工程安全目标

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6)不发生重伤事故;

7)不发生因工程建设而造成的大面积停电或电网解裂事故;

8)不发生高处坠落、触电、土石方坍塌、吊车倾覆、构架倒塌、淹溺事故。

1.3.2监理的安全控制目标:

监理项目部对如何全面实现上述工程安全目标,应从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安全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安全旁站和安全巡视、违章查处、及杜绝“三违”等方面进行安全目标分解和控制,做到事前控制、事中把关,实现施工安全的可控、能控、在控。

提示:

1)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合格率100%。

2)安全文件审查备案率100%;

3)重要设施安全检查签证率100%;

4)安全巡视、检查、旁站到位率100%。

5)违章查处、整改闭环率100%;

6)杜绝“作业性违章”、“指挥性违章”、“装置性违章”,以“零违章”保“零事故”。

1.4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概况

简述工程概况。

对受本工程地理位置、地理地质条件、建设规模、自然及社会环境条件因素的影响,以及为了满足设计要求,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特殊控制的安全特点、重点、难点进行简述;

对已明确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简述。

第二章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管理体系

2.1监理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框图

监理单位在签订本工程监理合同后,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监理管理体系,以形成独立的安全监理能力,全面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保证安全监理工作及时到位。

2.2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人员配备

明确监理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方案,将配备的专职(兼职)安全工程师列出配备表。

配备表应包含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岗位、专业、执业资格等要素。

例:

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人员配备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岗位

技术职称

专业

执业资格

1

42

安全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电气

注册安全工程师

2

50

安全工程师(兼)

工程师

土建

注册监理工程师

2.3监理项目部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2.3.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工作职责

•⑴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①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②督促项目监理机构内其他监理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并进行检查考核;

•③主持编写安全监理规划,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④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

•⑤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内容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有关安全管理专题报告;

•⑥签发涉及安全问题的“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⑦参加工程建设安委会的安全活动,组织对施工单位安全整改工作的检查。

2.3.2专职安全工程师安全工作职责

•①参与编写安全监理规划及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②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③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④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培训制度的执行情况;

•⑥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情况;

•⑦核查施工现场重要施工设备、设施的安装、拆卸和验收手续;

•⑧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安全巡查记录和安全监理日志;

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⑨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与纪要;

2.3.3兼职安全工程师安全工作职责(可参照专职安全工程师)

2.3.4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工作职责(根据企业管理制度或总监授权)

2.3.5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工作职责

•①编写本专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②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③审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④检查本专业施工安全状况,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必要时及时向安全工程师通报或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2.3.6监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①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工程师报告;

•②做好本专业安全旁站监理工作,认真填写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

•③做好每日例行检查,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应要求其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2.4监理项目部安全培训管理

提示:

监理项目部应结合工程安全特点,有针对性地多监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做好安全培训记录。

2.5监理项目部安全交底管理

监理项目部应结合工程安全管理特点及施工阶段安全管理要求,在监理项目部进行安全监理交底。

交底会要求全员参加,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第三章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为实现本工程安全工作目标,针对本工程管理特点,编制以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并在工程施工全过程认真落实,以保证各种安全监理措施的有效执行,并取得预期效果。

监理项目部应建立的主要安全管理制度有:

(但不仅限于)

3.1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3.2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3.3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监督管理制度;

3.4执行强制性条文监督检查制度;

3.5安全文件审查备案制度;

3.6安全检查签证制度;

3.7安全旁站制度;

3.8安全巡视检查制度;

3.9安全隐患处理、报告制度;

3.10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3.11安全专题会制度;

3.12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制度。

监理项目部可以根据施工安全管理的实际要求,增加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章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4.1安全监理工作程序框图

4.2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4.2.1安全技术措施报审程序;

4.2.2专项施工方案报审程序

4.2.3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报审程序;

4.2.4其他施工机械报审程序;

4.2.5安全防护项目及安全措施补助费使用计划报审程序;

4.2.6安全隐患处理程序;

4.2.7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4.3监理项目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有关工作程序。

第五章施工安全监理管理辩识

为了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本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理监督管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状况,做好危险点辩识与预控措施,做好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排查,做好对交叉跨越施工点的梳理,做好对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部分)的贯彻执行,使安全监理能够做到有的放矢。

5.1危险点辩识及预控措施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危险点辩识及预控措施》基建安〔2005〕50号,编制施工危险点辩识与预控措施一览表。

例表:

施工危险点辩识与预控措施一览表

作业项目

危险点

预控措施

依据

5.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析

提示:

变电站工程或输电线路工程可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9日国务院第393号令)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2009年5月13日建质〔2009〕87号),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分析,对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

监理项目部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对施工单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同时,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5m及以上;

搭设跨度10m及以上;

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

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

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8m及以上;

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

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安全技术措施

说明:

工程施工中如果没有《条例》中所及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5.2条则可以不叙述。

5.3特殊跨越和交叉跨越施工点排查(输电线路工程)

1.提示:

输电线路应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

架空电力线路》(DL5009.2-2004)第12.2特殊跨越:

有下列特点之一的跨越称为特殊跨越:

⑴跨越多排轨铁路、高速公路

⑵跨越运行电力线架空避雷线(光缆),跨越高度大于30米

⑶跨越220KV及以上运行线路

⑷跨越电力运行线路其交叉角小于30°

或跨越宽度大于70米

⑸跨越大江,大河或通航河流极其复杂地型

排查全路径上的特殊跨越,审查施工单位特殊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2.依据《关于加强跨越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基建安全〔2007〕77号,将全线路径上的交叉跨越点进行排查,编制输电线路工程跨越点一览表。

例表:

输电线路工程跨越点一览表

桩号

被交叉跨越物

交叉跨越方式

(上跨或下钻)

交叉跨越性质

(重要或一般)

5.4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的执行

本工程施工中涉及到需要贯彻执行的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施工安全方面的强制性条文,一一对照,并编制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汇总表。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和施工单位现有的技术水平,对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认真与条文逐条对照,列出强条执行情况汇总表,并向监理项目部报审。

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

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

架空电力线路》DL5009.2-2004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7.《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1992

9.《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1994

10.《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1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1999

12.《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47-2004

13《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5027-1992

14.《安全帽》GB2811-1989

15.《安全带》GB6095-1985

16.《安全网》GB57257-1997

第六章施工安全监理管理方法及程序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指出: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根据《条例》的要求,监理项目部应通过安全监理管理方法和措施的落实,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6.1安全文件审查

安全文件审查是指监理项目部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要求,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与施工安全有关的报审文件进行审查,以保证文件的合法性和安全措施方案的有效性。

6.1.1安全文件审查范围

应审查的安全文件有:

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证书;

2)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质;

4)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方案;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和排水、防火、防雷电、防强风、防汛、防中暑措施及雨季、冬季等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

6)施工单位危险点辩识与预控措施;

7)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8)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9)安全防护项目及安全措施补助费使用计划

10)施工单位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和临时用工管理是否满足有关规定;

11)施工起重机械拆卸、安装、验收手续、安全准用证、定检合格证;

12)进场的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证明文件;

13)根据工程特点其他须审查的文件。

6.1.2安全文件审查程序

1)施工单位应完成需报监理项目部审查的全部文件的手续,并填写相应的文件报审表,向监理项目部报审;

2)监理项目部在收到报审文件后,应由安全工程师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提出监理审查意见;

重要文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

3)审查结束,监理项目部应填写“监理安全文件审查记录表”,需要进行修改完善的,监理项目部应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向施工单位反馈修改意见,并对整改后的重新报审实施闭环管理。

监理项目部应将工程施工单位的报审文件列出一览表。

6.2安全检查签证

安全检查签证是指监理项目部依据安全规程、规定、标准和强制性条文,对重要施工设施在投入使用前的安全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和重大工序转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是否满足后续施工的要求所进行的检查,并签署意见。

6.2.1安全检查签证范围

1)重要设施

①变电工程施工中的大中型起重机械:

塔吊、汽车吊;

②重要脚手架;

③提升设备(井字架)、卷扬机;

④整体提升脚手架或整体提升式工作平台;

⑤模板自升式架设设施;

⑥输电线路施工中的重要跨越架;

⑦施工临时用电、水、气设施;

⑧危险品库房等。

2)重大工序转接:

①工程项目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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