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创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实施细则宋改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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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创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实施细则宋改Word格式.docx

争取到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食品工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增加值达到200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

食品工业产值超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增至50个,其中,华英集团超百亿,万富、维雪、黄国、金星、三高、卢氏、五云等企业超10亿元。

第五条抓好以华英集团为核心,潢川“食品工业城”为基地的畜禽产品加工业。

重点支持出口产品和熟食、羽绒、生物制品开发,逐步提高熟肉制品在肉类生产加工中的比重。

禽业在巩固华英“世界鸭王”地位的基础上,尽快发展成为全国重要的肉类加工业基地。

第六条促进粮食加工业转型升级。

大力开展稻谷及副产品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开展大米深加工,开发米果、米粉等功能食品,开展米糠等副产品深加工,生产米糠油等产品。

积极开发生产精优米、特制米和稻米食品,大力开发谷维素、活性碳、糖醛、肌醇等产品,实现弱筋小麦产业化。

抓好以312国道为轴,建设平桥、潢川、固始等三个稻谷精深加工基地。

第七条提升茶叶精深加工水平。

重点开发生产速溶类固态型、茶香槟等液态型茶饮料,茶多酚及茶食品等茶叶深加工及综合利用产品。

大力发展优质无公害茶叶基地,依托羊山茶博园,引导市重点茶加工企业向羊山集中,建设高、中、低档茶协调发展的茶加工基地。

大力发展茶饮料和水饮品,在吸引国内外知名饮料公司来我市建设生产基地。

第八条开发名优特色果蔬加工业。

充分发挥信阳山林野生果蔬资源丰富的优势,发展蔬菜深加工,打造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加快我市果蔬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的步伐,重点发展果蔬贮运保鲜、果蔬汁、果酒、果蔬粉、切割蔬菜、脱水蔬菜、速冻蔬菜、果蔬脆片等产品及其果蔬皮渣的综合利用,大力提高果蔬资源的利用率。

第九条大力支持油脂深加工业。

充分发挥我市盛产双低油菜、大豆、花生等油料资源的优势,形成与资源相适应的加工能力,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档次,加大开发特种食用油力度,重点发展专用油生产,逐渐推广高级烹调油、煎炸油等产品。

加强综合利用,利用油脂精炼副产物生产卵磷脂、甘油、脂肪酸等高附加值产品。

开发各种油料蛋白产品,扩大油料蛋白在食品工业中的应用。

第十条全力推进饮料制造业。

要逐步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发展我市有资源优势的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饮料产品。

保护水资源,发挥水优势,创建水品牌,开发水饮品。

鼓励和规范发展符合饮料消费市场规律的主流产品,如运动饮料、瓶装饮用水等;

降低碳酸饮料比重,重点发展茶饮料、果汁及果汁饮料、蔬菜汁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

第十一条鼓励优质水产品加工业。

充分发挥信阳区位交通优势,依托宏润水产、广大水产等水产业龙头企业,不断扩大深加工,促使水产加工业向信阳中心城区(浉河、平桥)集聚。

第二节大力开发新型能源

第十二条加快构建河南能源基地,重点发展以清洁能源为主的新能源,到2020年力争各类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

第十三条尽快建成大唐华豫二期2×

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项目。

加快推进热电联产项目,尽早使信阳2×

30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

同时,对八县热电联产项目超前谋划,成熟一个,推出一个。

第十四条全力推进核电项目建设。

争取2020年建成2×

100万千瓦核电机组,远期再规划2×

100万千瓦核电机组。

对信阳境内可能的核电厂址提前进行保护。

第十五条大力开发利用风能。

加快商城黄柏山、鸡公山光头山、新县大别山、平桥天目山四个风电场建设;

同时,对信阳境内可能的风电场址继续进行合理开发。

力争2010年建成商城黄柏山、鸡公山光头山两座风电场,2011年新县大别山、平桥天目山风电场建成投用。

第十六条加快推进太阳能开发利用。

对热能消耗大、占地面积大的政府建筑、商业建筑要逐步推广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启动太阳能发电示范项目建设,开展城市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建设。

第十七条鼓励开发利用地热能。

对热能消耗大、占地面积大的政府建筑、商业建筑要鼓励安装地下水热交换集中空调。

到2020年使地下热水取暖、农作物温室、水产养殖及谷物烘干等地热能利用形成规模。

第十八条推进生物质能的利用开发。

加快潢川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建设,大力支持固始县杨山电厂开展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的前期工作。

第十九条大力倡导循环经济,积极推进沼气发电。

加快华英沼气发电项目的前期工作,到2015年建成信阳沼气发电项目示范工程。

第二十条合理开发小水电。

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及个人投资开发小水电,政府在政策和资金方面优先给予支持。

第三节大力发展环保节能建材

第二十一条大力发展新型建筑材料产业。

以我市丰富的资源为保障,着力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发展循环经济,坚持技术进步,大力保护环境,提高产品质量和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快结构调整,培育优势企业,提高竞争能力。

第二十二条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着力培养大企业集团。

重点支持华新水泥、天瑞水泥发展日产8000-10000吨大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支持金龙、豫龙水泥发展年产300-400万吨大型水泥粉磨站项目,支持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发展。

重点支持信钢500万吨炼钢工程,使信钢将成为建材、大型H型钢、中小型H型钢、宽厚板为主的综合性钢铁企业。

第二十三条适应国家产业政策和建筑节能体系的发展,大力发展新型墙材,建设节能型社会。

充分利用我市页岩和粉煤灰、煤矸石、秆等工业废渣和当地丰富的农作物秸,重点发展页岩粉煤灰烧结砖、非粘土类空心制品、节能型轻质板材和复合板材。

建设一批大规模、高水平的新型墙材生产线,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第二十四条依托罗山高盛陶瓷和方浩实业,培育陶瓷产品品牌,提升产品规模和质量,提高市场占有率,开发高档卫生瓷和建筑装饰瓷等新产品,做大做强我市陶瓷产业。

积极发展内外装饰材料、玻璃幕墙、现代建筑门窗以及塑料管材产品,形成一批品种齐全、配套能力强的企业,提高我市建材产品的竞争力。

第二十五条着重发展非金属矿深加工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

支持现有重点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和知名高科技企业的合作,围绕建筑、石化、汽车、机电、环保等产业的需要,发展超细粉碎、精细提纯、表面改性和微孔技术,引进开发纳米技术和产品,发展高性能电子工程材料和环保矿物材料,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产业化水平,把上天梯非金属矿打造成宁西工业走廊上的经济增长极。

第四节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第二十六条构建现代物流节点通道体系。

到2015年,要构建以信阳中心城区物流枢纽为中心,潢川物流枢纽为次中心,一批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配送中心)为支撑,相互联系、互为补充、协调发展的三级物流结点网络,形成网络体系完善、物流通道顺畅的城乡一体化物流区域。

(一)优化交通运输网络。

在三条国铁、三条高速、三条国道形成三个“双十字”交通格局下,加快地方公路、铁路建设,加强信阳中心城区与县城、县城与县城、县城与乡镇之间的路网建设,完善“点、线、网”相结合的公路网络布局,提高公路网络扩散与辐射效应,加快淮滨内河港建设,逐步完善公路、铁路、水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二)合理布局现代物流节点。

强力整合现有运输场站、仓储设施等物流资源,围绕突出各地特色优势,结合产业集聚区建设,有针对性地在集聚区周边或区内规划建设集约节约、功能集成、产业联动的物流园区(或物流中心)等现代物流结点设施,引导物流企业、物流资源向物流园区集聚,加强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周边路网建设,推动物流企业与生产、商贸企业互动发展。

第二十七条提升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

依托本地资源优势,整合现有的农产品流通资源,改造和新建一批大型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

加大乡村集贸市场的规范力度,逐步发展成为大型骨干批发市场的有益补充。

到2015年,每个县区至少要有两个以上年交易额超3亿元的大型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

(一)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功能。

要通过完善市场的检验检测、信息、储藏、加工、运输、电子结算等功能,提高市场档次,建设一批布局合理、交易方式先进、功能齐全、信息灵敏、安全卫生的大型骨干批发市场。

(二) 

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网络建设。

对已建成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形成全市统一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供求、交易以及价格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网络。

通过批发市场信息网络和公共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积极引导市场价格的合理形成,引导农产品的正常生产和有序流通。

(三)加快农产品储藏、运输等物流设施建设。

根据农产品生产季节性的特点,要加快农产品的储藏、运输等物流设施建设,发展农产品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促进农产品的错季供应,保证市场供给。

第二十八条完善农村商贸物流服务体系。

结合当前国家新农村建设,积极稳步地推进乡村日用商品、农资等零售终端网络建设,完善农村商业零售服务网络体系。

到2015年,通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使我市农家连锁超市达到2600个,覆盖全市80%的行政村。

第二十九条加快发展新型流通方式。

积极发展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为重点的新型流通方式,降低全社会商品流通成本。

支持连锁骨干企业和商业龙头企业,加快转变企业管理模式与经营模式,通过资本运作、特许经营等方式,向规范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实现规模适当、功能多样、效益良好;

优化企业物流业务流程,积极发展共同仓储与配送,采用现代物流技术和装备,构建物流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仓储立体化、搬运机械化、分拣自动化、配送网络化。

第三十条全力实施物流业发展四大工程。

今后五年内,要突出抓紧抓好、精心组织实施粮油仓储物流体系、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农产品冷链物流以及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建设四大物流工程74个项目。

(一)粮油仓储物流体系工程。

重点项目:

信阳市大型粮食物流园区、河南信阳罗山国家粮食储备库仓储设施扩建项目等。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

重点项目:

豫南(罗山)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信阳豫南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等。

(三)农产品冷链物流工程。

罗山县申林茶业物流配送中心、红星屠宰场冷库项目等。

(四)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建设工程。

金牛山物流园区、豫南农资交易中心、京珠、沪陕高速交通枢纽物流园、潢川铁路综合物流港项目等。

第五节大力发展休闲旅游

第三十一条加快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建设和AAAA级景区创建工作,到2020年把信阳建成具有全国知名度的山水茶乡生态旅游城和具有全国影响的科考科普基地,旅游业成为信阳市重要的支柱产业。

第三十二条加大旅游资源整合力度。

突出特色,重点开发建设鸡公山、南湾湖、汤泉池、黄柏山等的休闲度假旅游;

灵山、董寨、中国南北过渡带生态科普园、金兰山、金刚台等的生态科考旅游;

茶文化博览园、净居寺生态茶园、南湾鱼、固始鸡、华英鸭、大别山珍、信阳地锅饭等的茶乡饮食、乡村购物旅游;

灵山寺、净居寺、妙高寺、观音山等的宗教文化旅游;

陈元光祠堂、黄国故城遗址、潘国故城遗址等的寻根旅游。

第三十三条村镇应依照《城乡规划法》制定村镇规划。

村镇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第三十四条村镇规划的编制以《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市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并与其它有关专业规划相协调,严格执行建设部《村镇规划标准》。

制定和实施村镇规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村镇的各项建设。

(二)正确处理好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改造与新建的关系,使村镇的性质和建设规划、速度和标准,同经济发展和农(居)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三)合理、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和林地。

(四)改善生活环境和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

第三十五条镇总体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

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作为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

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以及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发展布局。

第三十六条积极支持建制镇的建设和发展。

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引导村民合理建设的原则,优先安排供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第三十七条按照政策引导、规划先行、群众自愿的原则,逐步把“边、远、小”的自然村、居民点迁并到已确定的新农村或乡镇规划区内,强力推进城乡一体化。

鼓励宅基地通过退老宅、建新宅,交旧宅、划新宅等方式置换,各县区要以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补贴。

第三十八条农村环保工作应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以规划为先导,紧紧围绕建设生态环境友好区的目标,以生态创建为载体,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巩固提高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水平。

到2020年,全面完成生态县建设,争创更多的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建成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三十九条抓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因地制宜、全面实施“净化、硬化、美化、绿化、亮化”工程。

(一)全面实施净化工程。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清理农户“五乱”现象,解决垃圾乱倒、粪便乱堆、柴草乱放、禽畜乱跑、污水乱泼等问题,改善村容村貌。

(二)实施道路硬化工程。

对各自然村的主街道进行水泥硬化,其它小巷采取多种方式硬化。

道路硬化与村庄绿化、供水排水、沼气建设等方面有机结合,统筹规划实施。

加强村庄道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逐步建立起村庄道路建设与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实施绿化工程,改善农村自然生态环境。

以进村路、主街道绿化和围村林建设为重点绿化村庄,按照因村制宜、适地适树、乔灌结合的原则,选择栽植绿化苗木。

发动群众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明晰林木产权,保证绿化实效。

(四)实施亮化工程。

结合农村电气化建设,各村庄根据经济条件和群众意愿,可在主要街道适当设置照明路灯,有条件的村庄可以安装太阳能节能路灯,不断改善村庄亮化条件。

(五)实施美化工程。

对村庄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进行清理整治,达到整体美观和谐。

在村庄内适当设置宣传栏,在醒目位置喷涂或绘制张贴倡导文明新风和开展健康教育的宣传画和宣传标语,达到美化家园的效果。

有条件的村庄可以建设休闲广场,安装健身设施,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

第四十条加快推进乡村垃圾和污水处理市场化改革。

乡村垃圾和污水处理坚持市场化改革和资源化利用取向,逐步建立乡村垃圾和污水处理政府补助、社会参与和市场化运营机制。

第四十一条建立村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新机制。

推进村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逐步建立“村扫乡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一)村及规模以上居民点建垃圾收集池,配备保洁车,每个自然村配备保洁员。

(二)乡镇设垃圾中转站,配备清运车。

各乡镇都要建设垃圾中转站,配置垃圾专用清运车。

(三)各县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对县区垃圾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四十二条建立县区、乡镇污水集中处理机制。

(一)各县区可充分利用现有污水处理厂,对县区周边乡镇的污水集中收集后进行处理,实现资源共享。

(二)对偏远乡镇可结合实际,统筹规划,以某一乡镇为中心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周边乡镇的污水实施集中处理。

第四十三条做好农村改厕工作,改厕与农村沼气池建设相结合。

行政村、自然村推广建设沼气池,通过沼气池将人畜粪便、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变废为宝,实现循环利用,促进村庄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适时开征乡镇污水处理费。

第四十四条对居住在集中建设的农民新村(以下简称农民新村,包括淮干滩区移民迁建新村和新修水库移民迁建新村)的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自愿申请农转非的,可以办理农转非,在农民新村落户。

当地派出所对农民新村可设立单独户头。

第四十五条对到集中建设的农民新村创办企业的投资商、开发商等,属外地户口,为便于工作和生活,自愿申请迁入农民新村的,可以迁入农民新村,并可以农转非。

第四十六条对大中专学生毕业后户口迁回原籍的,由原籍派出所无条件入户。

入户时,本人申请非转农的,经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同意的,可以非转农。

第四十七条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对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无条件办理城镇居民户口。

第四十八条对到农民新村企业就业的外来人员,当地派出所要主动与创办企业联系,主动预约上门为外来人员集中办理暂住证,方便外来人员工作、生活。

第四十九条放宽城市落户条件。

凡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指拥有合法房屋产权证)或稳定职业(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及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本人申请迁入城镇的,可迁入城镇,同时办理农转非。

对因城镇建设需要,已无耕地的农民,可直接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

城镇近郊人均耕地少于0.3亩(含0.3亩)的农民,本人申请的可转为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

人均耕地少于0.5亩(含0.5亩)的农民,可自愿申请转为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

第五十条放宽对申请迁入城市投靠亲属人员的户籍条件限制。

对新生儿或未落户的未成年子女,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公安机关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书》予以落户。

属投靠配偶的,不受年龄、婚龄限制;

未婚子女不受年龄限制,均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其他亲属投靠的,凭被投靠人申请和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以上投靠迁移城镇的户口可同时农转非。

第五十一条实行有利于吸引投资的户口迁移政策。

(一)外地公民到我市投资、兴办实业,连续纳税一年以上,准予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

由投资人或业主凭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向派出所提出申请,无固定住房的在公安部门指定的地点落户。

(二)外商、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我市投资、兴办实业,其境内亲属可以在我市城区落户。

以上两项户口迁入城镇的可同时办理农转非。

第五十二条本细则由信阳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筹建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规定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五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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