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电方案编制重点注意问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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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电方案编制重点注意问题
1、范本中各色字体在方案修改时均应调整。
2、蓝色字体为举例说明,具体做方案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的部分。
3、红色字体为应在方案中说明的重点内容。
一、工程概况、现场勘查
应简要描述工程概况,其中建设地点、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结构类型、现场勘查情况(如:
地上、地下的管线、架空线)等内容必须说明。
二、设计依据;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中建三局集团《暂设配电箱统一定型图集》;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5)中建三局关于实施施工现场临水、临电管理办法的通知;
(6)土建总包提供的平面图及用电设备表;
(7)本工程应达到“三级配电,逐级保护”的要求;
三、确定电源、配电装置、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1.甲方提供变压器大小及数量,说明布置位置和低压配电箱下口电源大小。
2.电缆敷设及闸箱安装
注意电缆敷设方式,如直埋式敷设,架空式敷设。
根据现场实际要求确定配电箱位置及数量。
电缆的型号及规格、变压器供电方式,如果有特殊要求,如食堂、办公区设置单独回路,均应说明。
四、用电设备负荷计算
用电设备表,工长必须核实机械种类、数量及功率大小是否满足现场使用。
现场用电设备负荷计算
根据总包提供的设备用量表及使用阶段来看,计算各阶段的用电量,选择用电量较大的阶段计算其总视载功率。
例如:
通过计算后,发现桩基阶段用电量较大,则计算其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和视在功率,此时应根据用电设备的多少确定kx的大小。
同时,由于各施工阶段,施工人数不同,在计算总视载功率时可适当调整工人宿舍、食堂的用电量,但在布置工人宿舍、食堂配电箱时应按高峰用电量考虑。
特殊计算如电焊机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例如:
电焊机组:
kx=0.35、cosø=0.4、tgø=2.29、P=580kw
先将JC=35%换算到JC=100%的额定容量
Pe=P*=580*=343.13kw
Pj=kx*Pe=0.35*343.13=120.1KW
Qj=Pj*tgø=120.1*2.29=275.02kvar;
例如:
塔吊:
kx=0.5、cosø=0.7、tgø=1.02、P=210kw
先将JC=15%换算到JC=25%的额定容量
Pe=2*P*=2*210*=162.67kw
Pj=kx*Pe=0.5*162.67=81.34kw
Qj=Pj*tgø=81.34*1.02=82.96kva
计算总视载功率时,干线同期系数取kx,(此系数,需要工长实际考虑)
Pj总=kx*ΣPj
Qj总=kx*ΣQj
总的视载功率:
S总=
五、选择变压器
计算用电负荷时,应:
1.计算总的视载功率。
2.计算变压器下口每一个开关是否满足使用。
(例如:
变压器为400KVA,低压输出的其中一路电源为400A,接至AA1柜,则需计算AA1柜的总用电负荷是否满足使用需求,杜绝超负荷现象。
)
本设计实用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三级漏电保护系统。
六、配电箱、开关及电缆选择
现场配电箱的布置应按照什么阶段考虑。
例如:
塔吊支路的电源电缆:
现场设置6台塔吊,其中2台为P=140kw,4台为P=105kw取cosø=0.70,分别计算其电源电缆:
(1)塔吊:
P=140kw塔吊计算时,不同功率大小的塔吊分别计算。
先将JC=15%换算到JC=25%的额定容量
Pe=2*P*=2*140*=108kw;
I=Pe/(*U*cosø)=235A;
考虑发热条件:
1.1*I=258A;
因此,选择电缆YJLV-3*120+2*70;
进行电压损失验算;
ε—电压降(规定允许电压降≤5%);
P(回路总功率);L(回路电缆长度)约=120米;
C(材料系数)=47;S(电缆截面)。
ε=(P*L)/(C*S)=(108*120)/(47*120)=2.3%<5%,符合要求;
现场电缆长度超过100米,需计算电压降,如计算结果小于等于5%,则符合要求,如大于5%,需将电缆放大一个规格。
同时应考虑从配电室到用电设备之间的各段线路的电压降之和不得大于5%。
(2)塔吊:
P=105kw
先将JC=15%换算到JC=25%的额定容量
Pe=2*P*=2*105*=81kw;
I=Pe/(*U*cosø)=176A;
考虑发热条件:
1.1*I=193A;
因此,选择电缆YJLV-3*95+2*50;
进行电压损失验算;
ε—电压降(规定允许电压降≤5%);
P(回路总功率);L(回路电缆长度)约=120米;
C(材料系数)=47;S(电缆截面)。
ε=(P*L)/(C*S)=(81*120)/(47*95)=2.2%<5%,符合要求;
例如:
一级配电柜G1电源电缆:
(1)一级配电柜(G1):
带办公室配电箱(B2)、工人食堂(B3)、施工现场(B6、B7、B8)、外用电梯(WDT1);
P=(105+120+171.5+3*40.3)=517.4kw;
计算时,要明确写出所带负载的名称(一级箱或二级箱的编号),以方便查对用电功率大小。
取kx=0.55,cosø=0.7;
I=kxP/(*U*cosø)=619A;
考虑发热条件:
1.1*I=681A;
因此,选择电缆2(YJLV-3*240+2*120)
注:
装修阶段建筑物内竖向配电,施工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布置。
12、施工现场临电总平面图(见附图)
13、配电接线系统图(见附图)
14、接地装置设计图(见附图)
七、设计防雷装置
7.1接地与防雷
塔吊、外用电梯、脚手架均作防雷接地,塔吊、外用电梯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此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每台塔吊的接地装置不得少于2组。
在雷雨季节时,建筑物可利用工程的正式避雷系统做防雷设施,如正式避雷设施没有完成,可采用Φ25镀锌钢管做临时避雷针与避雷线焊接连接,形成可靠的避雷系统,长度不小3米;
7.1.1供电方式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工作零线与PE保护线严格分开,做法见下图
五芯电缆专用保护线(PE线)由配电室内配电柜引出至施工现场,连接在现场配电箱的PE排上,金属框架与PE排可靠连接,施工现场的所有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做保护接零,同时要求二级分箱旁作重复接地与配电箱体连接。
卤化物灯、配电箱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7.1.2接地体采用SC50镀锌钢管或L50*50*5镀锌角钢,接地母线采用40*4镀锌扁钢,接地体间距为5米,接地母线埋深不小于0.8米,接地极长度为2.5米,距离建筑物不小于3米。
配电室开关柜金属外壳与室外接地网连接,进线电源处作重复接地,终端配电箱作重复接地。
7.1.3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设的钢管、起重机机架、镝灯等金属外壳应与接地干线连接。
保护零线的截面不小于2.5mm2,采用多股铜线,不准使用铝制品。
7.1.4保护零线采用五芯线从变压器中性点开始至总箱---分箱---开关箱到各种机械设备连通,保护零线不准设开关。
7.1.5保护零线采用绿、黄双色线;保护零线不准与工作零线混用,保证工作零、保护零分别使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7.1.6总箱、二级箱作重复接地,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姆。
同时必须与配电系统PE线相连接。
除此以外,PE线与接地体之间还必须有一个直接独立的连接点。
雷雨季节建筑物屋面(正式防雷未作)应做临时防雷。
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做保护零重复接地。
7.2安全电压及电气设置
7.2.1在楼梯间内使用行灯,采用36V安全电压照明,在潮湿的环境使用24V安全电压照明。
其它需求由临电操作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排。
7.2.2配电系统设置室外防水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及流动电箱,开关箱与分配电箱距离不超过30m,开关箱至用电设备的距离不超过5m。
7.2.3照明线路设在各级配电箱的右侧,动力开关上侧引入照明漏电保安器上,照明线路不得和动力线路混合使用空开。
7.2.4配电箱安装要求做500mm高的水泥基座,并对配电箱做防雨、安全防护处理。
7.2.5电缆直埋埋深不小于0.7M,过路、降水沟交叉处加穿保护套管,距建筑物基础不小于2.5M,埋设做法见下图。
7.3漏电保护器设置
7.3.1总配电箱与分配电箱设置漏电保护器,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一般场所不大于30mA潮湿与腐蚀介质场所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二级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50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秒。
总配电箱(柜)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上下级开关漏电动作电流应相互匹配,达到逐级保护的目的。
漏电保护器级数和线数必须与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保持一致。
7.3.2漏电保护器的电源进线类别(相线或零线)必须与其进线端标记一一对应,不许交叉混接。
更不许将PE线当N线接入漏电保护器。
漏电保护器在结构选型时,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
临建配电室及仓库电气配线要求采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铜芯导线穿PVC管或钢管敷设。
八、现场应急照明
8.1、现场水泵房内的照明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荧光灯(防水型),蓄电池的放电时间不小于60min;
8.2、地下室及室内疏散通道采用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俗称猫眼灯),蓄电池的放电时间不小于60min;安装高度不低于2.4米;
8.3、照明灯具的供电线路采用铜线导线穿阻燃PVC管或钢管沿墙面敷设,高度不得低于2.5米。
8.4、在地下室及疏散通道内,应急照明灯(俗称猫眼灯)附近设置单相三孔插座,以供应急灯(俗称猫眼灯)使用;
8.5、施工现场建筑工程主体和临建房屋应设置必要的疏散设施,并保证通道畅通;楼梯间出入口处应设置临时醒目标志,在楼梯间内和出入口处应安装临时照明设施,在楼梯间转换处应设置简易疏散指示标牌;
8.6、结构施工完毕后,应由现场专业人员编制低压照明临电方案并经批准后实施。
九、安全用电措施
9.1、安全用电管理措施
9.1.1、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临电的施工、验收及日常管理工作。
9.1.2、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用电方案,并向电工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9.1.3、对施工用电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各种检查记录应健全。
9.1.4、现场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及移动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9.1.5、施工现场和各加工区的电闸,必须有箱、有门、有锁,一闸一机,通过道路的电源线,必须穿管套,埋入土内,铁电闸箱要接零保护。
9.1.6、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经有关部门发给合格证才能上岗作业,非电工严禁拆改电气设备。
9.1.7、分包使用电气设施必须编写用电计划和制定用电管理责任,同时签订总分包责任合同、划分用电责任,遵守总包用电规定。
9.1.8、建立安全检测制度,自送电、用电开始,至工程竣工前(或正式电源使用前)止,每月四次对临时用电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