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学生法律职业能力不足的原因及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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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学生法律职业能力不足的原因及对策

法学专业学生法律职业能力不足的原因及对策

  摘要:

法律职业能力培养是大学法学本科教育的重要目标。

法学专业学生法律职业能力不足,主要原因在于,受到法学教学注重知识传授而忽视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的传统的影响,法律职业能力培养花费的成本巨大,教师本身法律职业能力比较欠缺,对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的考核比较困难。

提高学生法律职业能力,需要学校转变教学观念,突出教师自身法律职业能力的提高,课程设计和资源配置向学生法律职业能力培养方面倾斜,科学运用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教学、法律诊所教学等教学方法。

  关键词:

法律职业能力;师资;转变观念:

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

G641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

1002-2589(2015)36-0167-02

  法律职业能力是指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所具备的法律实践操作能力,主要包括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论证能力、调查取证能力、举证质证能力、法律文书写作能力等。

现行的法学本科教育有利于法律知识的掌握,而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明显不足,学生法律职业能力不足是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存在的短板。

培养学生法律职业能力应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目标。

  一、法律职业能力培养是大学法学本科教育的重要目标

  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是对所学知识的总体要求,也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都追求的目标,作为法学专业来说,其实践性更为突出。

面对法学教育普遍存在的学生法律职业能力欠缺,从2011年起,教育部、中央政法委推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将法律职业能力作为重点,强调法律人才的应用型特点。

培养法学本科生的法律职业能力完全与国家创导的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相吻合,也能改善法律应用型人才严重不足的现状,因此,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无疑是法学教育的重要目标。

法学教育应坚持厚基础、宽口径,强化学生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方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1]。

法学教育培养出的学生就是要解决现实中的法律问题,而要解决这些法律问题,就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职业能力。

这些能力涵盖范围很广,但主要包含人际沟通能力,证据的搜集、固定、保护能力,证据的运用能力,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法律推理能力等[2]。

  二、法律职业能力培养不足的深层次原因

  

(一)惯性依赖

  法学教学和其他学科的教学一样,其教学传统在一代一代传承。

传统法学教育,追求法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学术型与系统性,侧重于基础理论的掌握以及人文修养和学术精神的培养[3]。

我国法学教学的主要模式就是依托课堂,主要靠老师进行知识的传授,也称之为填鸭式教学,其主要特征是,教师主要依据大纲和教本,进行知识的传播,而对怎样运用知识解决现实问题,以及怎样付诸行动去解决实际问题不做过多关注,这种教学方法从老师的老师,一直往前推基本都是这样。

怎样讲课,年轻教师学年龄大的老师,年龄大的老师学上一辈老师的,大家都是这种教学模式。

这种教学模式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大家都是这样做,大家见怪不怪,全然接受,没有人认为不妥。

  

(二)成本大

  法律职业能力培养,需要花费巨大的成本。

首先,需要足够的资金,比如,组织学生旁听法院庭审,需要花费交通费,因为学生人数多,去一次就需要花费比较多的钱,聘请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来校做实务讲座需要支付相应报酬,派学生出去协助律师进行调查取证,需要花费交通费,等等,花钱的地方很多。

其次,需要时间。

组织一次旁听,教师花费的时间就比较多,前期要与法院进行多次联系,还需要到法庭实际查看,看法庭的座位数以及法庭的环境,另外,还要联系车辆准备来回接送学生。

学生花费的时间也比较多,本来在学校一上午或一下午起码有四节课的时间,如果出去旁听,路上来回花费两个小时左右,有时候一上午旁听不完,还需要下午接着旁听,下午的时间也花费了。

这里只是举一些常见的会遇到的一些问题。

培养学生法律职业能力遇到的问题远不止于此。

  (三)师资问题

  现实中,阻碍法学本科生职业能力培养的瓶颈之一就是实践型师资的缺乏[4]。

学生法律职业能力欠缺与教师有很大关系。

大多数院校的法学教师是学术型教师,从这些教师的学习经历看,几乎都是学术型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这些教师毕业后直接到高校任教,具有“出了校门进校园”的特点[5],上学期间,这些教师从来没有从事过法律职业,也很少有机会专门培养和提高自己的法律职业能力,毕业后直接到大学任教,因此,这些教师自身的法律职业能力就比较欠缺。

  (四)见效慢,考核困难

  法律知识掌握起来比较快,比较容易,因为知识的掌握主要在于理解、记忆,知识掌握的程度往往通过考试可以检测,而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则是一个比较缓慢的过程,需要经过长期的训练,才能达到要求,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往往受许多因素的制约,开展起来比较困难,对于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的考核相对也比较困难,只能通过一些方法,对学生某些法律职业能力有一个大致判断。

  三、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的方法和途径

  基于以上对法律职业能力培养欠缺的深层次原因分析,结合法学教育的现状,考虑到操作性,来探究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的方法和途径。

  

(一)转变观念,改变传统做法

  一切改变源于思想、观念的转变,要改变现状,必须引导教师认识到传统教学的不足,认识到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的重要性。

引导教师转变观念,大胆革新,采用一些培养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的新的教学方法,为教学注入活力。

教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使课堂变得更加生动更加富有吸引力。

  

(二)师资队伍建设

  新进教师要考虑其法律职业能力,对于有法律实务经历的人员优先考虑。

学校对现任教师要进行鼓励和引导,让教师向双师型和双资型教师方向发展。

双师型教师是指教师既是理论指导教师也是实务指导教师,高校教师绝大多数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知识,作为学生的理论指导教师应该说没有问题,但是如果要做学生的实务指导教师可能有点力不从心,因为绝大多数教师接触法律实务的机会很少。

学校应该鼓励教师多参加法律实务活动,使教师得到锻炼,提高教师自身的法律职业能力。

双资型教师是指法学教师要具有高校法学教师资格证和司法资格证。

没有司法资格证的,鼓励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认真系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司法资格考试,早日取得司法资格。

另外,学校可以聘请一些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顾问作为实务指导教师,让这些法律实务部门人员对学生进行法律职业能力的培训。

  (三)课程设计

  法学专业在制定教学方案应突出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

课程安排上,需要安排一些专门针对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

如,民法案例教学,刑法案例教学,行政法案例教学,律师实务等课程。

教师在制定所带课程计划时,应留出适当课时作为实践课时,教师在进行实践课教学时,可以围绕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讨论、辩论。

在制定教学方案时,对法学实习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

比如,实习时间的安排需要推敲。

实习一般安排在大四第一学期为宜,因为经过大一到大三的学习,学生具备了实习所应该具备的基础知识。

具体安排在大四第一学期什么时间,也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安排,现在看,应该安排在10、11、12月,因为9月份刚开学,学校有许多事情需要处理,另外,最近几年,司法资格考试时间安排在9月份,如果确定9月份实习,会影响学生参加司法资格考试。

  (四)资源配置

  培养学生法律职业能力,学校必须在资源配置方面有所体现,诚然,学校资源肯定是有限的,怎样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最需要最有价值的地方,学校需要认真考虑。

学校应该压缩其他经费的支出,将节余出来的经费投入到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上,同时,学校也要注意对这部分经费的监督,使其真正用在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上。

在其他资源配置上,比如,教室的安排,办公室的安排,活动场所的安排,办公设备的发放,教学设备的发放方面,学校也应该向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方面倾斜。

  (五)教学方法

  事实上,许多法学教学方法,大多数学校都在运用,只是运用的效果不尽如人意,这就需要对这些教学方法进一步审视、考量、挖掘,最大限度发挥这些方法的作用。

另外,我们要与时俱进,运用一些新的教学方法。

  1.案例教学

  提起案例教学,法学教师不会感到陌生,事实上,几乎每个法学教师都在运用案例教学,但要将案例教学运用好,发挥它的最大作用,则需要进行反思。

大多数法学教师的案例教学,往往侧重于对案情本身的讲述,依靠案件本身的典型性、新颖性吸引学生,缺乏对案件进行深入的分析。

案例教学为学生提供了在课堂进行法律实践的机会,案例教学主要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

案例教学时,教师尽量选用真实的案例,尽量选取疑难、模糊、有争议、空白的立法点和理论问题的案例,从而使学生法律职业能力培养在高起点上进行[6]。

教师要注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案件的讨论、分析,比如,分析所举案件的法律思维的过程,案例中涉及的证据有哪些?

证据能不能形成证据链?

通过证据链得出怎样的法律事实?

所举案例涉及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有没有法律冲突?

怎样解决法律冲突,涉及的法律规范需不需要修改,修改的建议是怎样的?

等等,围绕案例,教师应引导学生进行多层次分析。

  2.模拟法庭教学

  模拟法庭教学主要通过具体案例的模拟审判,让学生模拟法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等,让学生参与到案件中来,使学生通过模拟审判,掌握审判的流程,熟悉庭审的规则,通过扮演这些庭审角色,细细体味角色的思维特点,从而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

过去,模拟法庭教学暴露出了一些不足,最突出的问题是参与人数少,流于形式,为了避免这些问题的产生,充分发挥模拟法庭教学的作用,教师可以做一些探索和尝试。

教师可以将模拟庭审的整个要求和注意问题统一讲一讲,然后,将学生分为若干组,每个组指定组长,由组长统一组织组内同学利用课余时间进行模拟庭审。

案例的选择,角色的分配,庭审的模拟都由学生自主进行,在这些过程中,学生会进行多次演练,不断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进行纠正,从而提高自己的法律职业能力。

教师最后可以要求各组进行正式模拟庭审,通过正式模拟庭审,教师看还有没有问题,如果有,教师再一次进行指导纠正,经过多次反复训练,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就会有较大幅度提高。

  3.法律诊所教育

  法律诊所教育为学生提供了一个真实的法律适用平台,是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对前来寻求法律帮助的当事人进行法律咨询以及提供其他维权服务,如果当事人将案子委托给具有兼职律师身份的教师的话,学生可以协助教师进行一些辅助性工作,从而参与到案件中来。

法律诊所教学对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生接待当事人必须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沟通技巧,学生必须具有一定的耐心和毅力。

前来咨询的案子是不确定的,有民事案子、刑事案子、行政案子、各个案子的类型不同,各个案子的案情也不同。

学生通过接触这些真实的案子,学生往往能感到自己的法律知识的欠缺和法律职业能力的不足,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的决心。

教师应该充分拓展和挖掘法律诊所教学的潜力,有时法律诊所接待的案子比较多,有时接待的案子比较少或者连续一段时间没有接到案子,当没有案子的时候,教师可以给学生提供一些自己办过的案子让学生练习,或者搜集一些案子让学生练习,教师进行认真指导,将没有案子的空档期充分利用起来。

  4.辩论课的开展

  法学教学中,应该适当安排一些辩论课。

辩论课应创设一定的规则,比如,先按照一定的顺序让每个学生先发表自己的看法,然后再补充或纠正自己的看法。

教师归纳总结主要的观点,然后展开辩论。

辩论可以从多角度进行,教师要注意把控辩论的方向,适时进行引导和启发。

辩论课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法律思维能力,也能提高学生的随机应变能力,这些能力是法律职业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5.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

  博客、微博、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为人们提供了一个高效的交流平台。

教师可以借助这些现代科技手段与学生进行交流互动。

这些科技手段方便快捷,可以作为法学教学的辅助性手段。

教师可以通过这些平台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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