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正晓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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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今年以来我国复杂的粮食市场形势,各地粮食部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指导。
尤其是通过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扭亏增盈目标考核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对重点企业经营分析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福建省继续把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列入粮食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内容,量化分解、层层下达、齐抓共管;
河北省实施国有粮食企业振兴工程,提出了努力实现国有粮食企业年销售收入递增10%以上,省市两级直属企业全部盈利,县级企业以县为单位统算不亏损的目标;
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云南、陕西、宁夏等省(区)也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和奖惩制度,通过细化考核目标,规范考核程序,严格执行考核结果,有力促进了国有粮食企业抓好经营管理工作,为继续保持企业经营管理良好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抓好政策落实,进一步优化企业经营管理环境。
一是指导国有粮食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粮食财务挂账处理政策,及时划转占用商业银行贷款政策性挂账,做好经营性挂账消化工作。
国家粮食局通过多种方式向各地推荐了部分省份消化经营性挂账的做法和经验。
河南省年底前将占用商业银行贷款的政策性挂账本金、利息,以及新增粮食财务挂账从停息日至实际剥离日产生的利息等共11.93亿元全部实行剥离。
陕西省今年预计将消化企业经营性挂账12亿元,安徽、湖北、湖南、贵州等省在消化企业经营性挂账方面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是指导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51号),对承担政策性粮油储备任务的国有粮食企业减免营业税、印花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大大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
黑龙江、安徽、河南、福建、陕西等省粮食部门协调省级财政、税务部门,下发了省级及以下免税企业名单;
新疆、青海等省(区)粮食部门争取省级政府同意,对国有粮食企业实行了更加优惠的税收减免政策;
河北省粮食部门由于积极落实有关税收减免政策,今年前三季度国有粮食企业税费负担同比下降15.5%。
三是协调财政部门在下发的《关于拨付2010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及明确产粮大县名单的通知》(财建[2010]206号)等文件中,明确产粮(油)大县奖励等资金要继续用于粮食收购、仓储、流通、加工等方面支出。
各地粮食部门认真落实政策,积极争取有关资金。
湖北省粮食局争取省政府同意从2010年开始每年集中产粮大县奖励资金4000万元专项用于粮油精深加工贴息,安徽、江苏省粮食局分别争取到4000万元、2000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用于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等。
随着这些项目的开工建设和投入使用,国有粮食企业经营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三)搞好粮食购销,努力夯实企业经营发展基础。
今年以来,各级粮食部门认真分析粮食市场形势,指导国有粮食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有序入市收购,发挥主渠道作用。
尤其是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地区,认真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做好收购工作,既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又掌握了粮源,取得了政策性补贴收入。
同时,各地还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落实粮食收购资金,指导企业灵活开展自主粮食购销,扩大经营量,提高经济效益。
河南、安徽、江苏、黑龙江等省粮食部门在今年小麦高价运行、托市收购政策启动时间短的情况下,积极组织企业入市收购粮食。
今年1~11月全国国有粮食企业累计收购粮食2191亿斤(贸易粮,下同),收购量占全社会收购量的46%,继续发挥了收购主渠道作用。
同时,各地国有粮食企业还抓住小麦、玉米、水稻等主要粮食品种价格高走、稳走的市场机会,积极销售以前年度收储的粮食,粮油销售收入和毛利都有所增加,1~11月全国国有粮食企业销售粮食3401亿斤,同比增加464亿斤,为企业减亏增盈奠定了基础。
(四)深化企业改革,不断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一是建立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联系点制度,促进企业改革发展。
国家粮食局在各地推荐上报的基础上,首批选择了50家国有粮食企业作为重点联系企业,7月在哈尔滨召开了首次联系点企业碰头会,这次会议上又请十几个企业进行了专题座谈,通过建立联系点制度及时掌握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动态和有关情况,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分析和指导。
有些省份也相应建立了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联系点制度,新出台了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
黑龙江、江西等省粮食局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山东济南市金德利集团和四川崇州市富浩粮油购销公司积极探索和发展城乡粮油连锁经营,推进“居民厨房工程”、“放心粮油工程”,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走出了一条规模化、连锁化、集团化发展之路。
二是各级粮食部门全面分析和总结了“十一五”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主要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十二五”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规划。
规划既有明确的要求,也有具体的量化指标,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加快企业发展明确了目标,也为促进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湖南省今年结合总结“十一五”、规划“十二五”,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大力推进粮食产业化、集团化经营,“千亿产业、百亿物流”工程正在全省全面实施,把规划落到了实处。
(五)转换经营机制,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活力。
为进一步加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力度,今年4月,国家粮食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重新审定的重点支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国粮财[2010]54号),重新审定、公布了1938家重点支持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加大贷款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开展粮食产业化经营。
截至今年11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902亿元。
同时,各地因地制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通过开展粮食订单生产和收购,发展粮食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丰富产品种类,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综合效益。
安徽省粮食部门围绕“建设基地、培育龙头、打造园区、发展中介、拓展市场”等工作,采取“工商对接、产权对接、银企对接、科企对接、园企对接、信企对接”等手段,大力推进了粮食产业化发展。
今年以来,各级粮食部门还积极指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尤其是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促进企业增收节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宁夏自治区粮食局指导企业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积极推行单仓核算,将成本费用预算细化到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人员,今年1~11月,全区国有粮食企业粮油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4.5%,而各项费用支出下降了6%,增收节支成效明显。
从当前总的情况来看,今年国有粮食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仍比较稳定。
加上国内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粮食生产仍获得丰收,国家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存储等一系列调控政策,粮食购销形势不会发生大的波动,预计到今年年底,全国国有粮食企业统算仍将保持较高盈利水平。
二、当前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面临新形势新挑战
尽管今年以来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继续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但从10月份开始,全国国有粮食企业统算盈利同比略有下降,吉林、黑龙江、河南等粮食主产省经营状况有所反复。
当前,国有粮食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同时又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进一步做好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既有较多有利因素,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各地需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积极应对。
一是我国宏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粮食供求总体平衡,为做好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各种重大挑战,我国坚持实施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和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继续保持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今年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0.6%,财政收入增长22.4%。
同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措施,扶持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当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方面的支出较上年增长12.8%,安排对农民的四项补贴增加8.46%,提高了种粮农民积极性。
今年尽管我国自然灾害多发,给粮食生产带来不利影响,但由于国家及时出台抗灾救灾和扶持粮食生产政策措施,保持了粮食生产的良好形势,秋粮增产较多,全年粮食产量再获丰收。
国内粮食生产连续几年丰收,再加上我国粮食库存充裕,确保了我国粮食供求形势总体保持平衡,为做好粮食购销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也为做好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是通胀预期增强,加上我国粮食区域性、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加剧了市场粮价波动,国有粮食企业经营面临较大市场风险。
今年以来,受国内外宽松货币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物价总水平持续攀升,11月份CPI同比涨幅5.1%,再创年内新高。
我国粳稻、玉米、小麦等部分粮食品种价格高开高走,早籼稻价格保持高位运行,中晚稻价格行情看好。
尤其是在粮食主产区,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收购,粮食收购市场竞争加剧,进一步推高了粮食价格预期。
受此影响,一些主产省托市收购量同比有所下降,有的中晚稻省区至今难以启动托市收购。
由于通胀预期增强,粮价波动加大,一方面增加了企业的经营费用和财务费用,另一方面市场经营风险增大,使国有粮食企业经营存在较多不确定性。
三是基层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完全解决,自主经营仍比较困难,企业减亏增盈的基础还不牢固。
一方面,企业遗留问题尚未彻底解决,竞争力不强。
目前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还有540多亿元经营性粮食财务挂账没有解决,每年仅利息就要支付30亿元左右;
前几年国有粮食企业分流安置富余职工有较大资金缺口,企业包袱较重,发展受到制约。
部分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产质量较差,难以取得收购贷款,自主经营困难。
部分企业仓储设施陈旧,烘干设施不足,难以满足粮食购销业务需要。
大多数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仍然规模小、机制不活,缺乏市场竞争力。
另一方面,企业收入来源依赖政策性业务补贴。
近年来,多数国有粮食企业的购销经营活动主要是政策性粮食收储,政策性补贴收入占企业全部利润来源的80%左右,企业自主经营盈利较少。
今年1~11月,由于市场粮价上涨,国有粮食企业托市收购量大幅下降,政策性粮食收购量不到企业全部粮食收购量的三分之一,同比下降66%,对企业收入来源形成较大影响,继续实现减亏增盈的压力较大。
三、迎难而上,乘势而为,全力促进国有粮企经营管理再上新台阶
当前,各级粮食部门正在贯彻落实国办发20号和国发40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秋粮收购和稳定物价工作。
各地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有关工作,维护粮食市场的稳定,保护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国有粮食企业是国家实施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肩负着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职责,只有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竞争力不断增强,才能发挥好主渠道作用,有效应对市场价格波动,维护市场稳定,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因此,做好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切不能有任何放松、懈怠。
各地粮食部门要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粮食工作全局,准确分析和把握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粮食流通形势,在不利中化解困难,在挑战中寻找机遇。
尤其是在通胀预期增强、外资企业进入国内粮食收购市场步伐加快、粮食市场秩序面临冲击的复杂时期,各地粮食部门更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抓实抓好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指导。
要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完善企业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调动企业抓好经营管理的积极性。
要认真分析和准确把握国内外经济和粮食市场形势,深入研究企业经营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
要继续落实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信息通报制度和重点粮食企业经营分析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经营管理动态,通过多下基层,了解情况,多想办法,指导和帮助国有粮食企业搞好经营管理。
同时,要切实转变工作职能,强化服务和监督,减少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直接干预,切实提高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效率。
(二)继续解决国有粮食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减轻企业负担。
指导企业认真执行国家已出台的有关粮食财务挂账处理政策,限期划转占用商业银行贷款政策性挂账;
争取地方政府逐步有效解决未占用农发行贷款的政策性亏损;
借鉴典型经验,结合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采取多种方式加快消化处理经营性挂账。
继续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国有粮食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中的资金缺口,以及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医药费、社会保险费和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等问题,落实社会保障和再就业政策,维护社会稳定。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指导企业抓好粮食购销。
当前正值秋粮收购时期,各地粮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切实采取措施做好今年秋粮收购工作。
要督促国有粮食企业带头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带头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带头维护粮食市场价格稳定。
对实行最低收购价和临时存储政策的地区,要商有关单位,优化收购网点布局,有序入市收购,不得抬价抢购;
对未实行最低收购价和临时存储政策的地区和粮食品种,指导企业认真研判市场走势,灵活开展自主购销。
要认真加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监督和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带头落实粮食经营者最高库存量限定的规定。
要密切关注粮食收购动态,配合农业发展银行做好企业贷款资格审查和收购资金供应管理工作,掌握秋粮收购资金贷款发放进度情况,把握好贷款节奏,有效控制收购贷款风险。
对一个县(市)没有一户国有粮食企业取得贷款资格的地方,根据需要,选择1~2家资质较好的粮食企业发放粮食收购贷款,满足农民售粮需要,严禁企业挪用粮食收购资金。
(四)推动企业继续深化改革,增强竞争能力和经营活力。
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联系点的作用,及时发现、总结和推介企业改革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典型经验,引导国有粮食企业加快改革发展。
继续加大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力度,实行跨地区兼并重组,盘活企业资源,完善购销网络。
鼓励大型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兼并重组基层粮食购销企业,增强企业购销服务功能。
要积极培育地方大型骨干粮食企业,增强国际和国内粮食市场的竞争力,在政府调控粮食市场中发挥积极作用。
要因地制宜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培育龙头企业,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增加企业经营活力。
(五)强化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质量。
要指导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管理和决策水平。
抓好企业人才建设,培养和引进企业急需人才,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下、用得好。
积极应对通胀预期,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尤其是要重视和加强财务管理,通过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有效运营资产,降低成本费用。
强化企业仓储管理,做到科学储粮,降低粮食损失损耗。
要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科学制定企业内部管理目标,将各项管理工作做精、做细、做实,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六)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为企业经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要继续协调配合财政、税务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性粮油承储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继续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加强与农发行沟通,加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支持力度,争取地方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给予重点产业化企业专项补助或贷款贴息。
抓住国家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国家新增产粮(油)大县奖励和新增农资综合补贴等资金,用于粮食仓储、物流、加工等方面,进一步增强企业购销和仓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