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安全施工监理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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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为28-29层、建筑高度89米;
12#楼为28-30层、建筑高度97.00米,框剪结构,该建筑群总建筑面积约180000m2
。
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16000m2
项目名称:
铜仁公园道1号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
铜仁市清水南路37号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80000m2
建设单位:
铜仁市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东北建筑设计研究院重庆分院
监理单位:
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监理依据
1、《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3、《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4、《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ZBJ80012—1996;
5、起重机械、起重工具及其小型机械设备操作与装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
以上仅为起重机械、起重工具与装拆工程安全有关内容规定,其他依据在《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的依据中已有说明。
三、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一)起重机械、起重工具及其小型机械设备操作与装拆工程的使用前安全技术措施的监理
1、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其实施;
2、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
3、督促总、分包单位落实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4、检查承包单位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岗位合格证书,及持证上岗情况;
5、督促总、分包单位按规定搭桥设安全生产设施和做好使用认的验收工作;
6、督促承包单位落实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施工安全隐患。
(二)重机械、起重工具及其小型机械设备操作与装拆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1、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布的机动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2、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3、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4、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
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5、变配电站所、乙炔站、氧气站、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行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
6、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
在隧道、沉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
7、严禁利用大地作工作零线,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作工作零线。
8、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点必须单独的接地(零)线与接地干线(或保护零线)相连接。
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线中串接几个接(地)零点。
9、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
10、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方可对触电者作紧急救护。
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直接接触。
11、各种电源导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
12、配电箱电力容量在15KW以上的电源开关严禁采用瓷底胶木刀开关。
13、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手掌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2)击发时,应将射钉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板机,子弹均不发射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后,再退出射钉弹;
(3)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14、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5、起重机的变幅批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6、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7、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年方可起吊。
1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年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后,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19、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档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20、当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并应拴好拉绳。
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21、起重机上下坡道时应无载行走由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大。
严禁下坡空档滑行。
22、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23、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4、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
25、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26、卷筒上的钢筋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27、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
28、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
29、在施工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2)气候突变时,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时;
(3)在爆破警戒区内发生爆破信号时;
(4)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5)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6)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坏失效时。
30、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
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31、在行驶或作业中,除驾驶室外,挖掘装载机任何地方均严禁乘坐或站立人员。
32、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
33、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上下机械,传递物件,以及在铲斗内、拖把或机架上坐立。
34、非作业行驶时,铲斗必须用锁紧链条挂牢在运输行驶位置上,机上任何部位均不得载人或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35、装载机转向架未锁闭时,严禁站在前后车架之间进行检修保养。
36、夯实机作业时,应一人扶夯,一人传递电缆线,且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
递线人员应跟随夯机后或两侧调顺电缆线,电缆线不得纽结或缠绕,且不得张拉过紧,应保持有3-4m的余量。
37、电动冲击夯应装有漏电保护装置,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作业时,电缆线不应拉得过紧,应经常检查线头安装,不得松动及引起漏电。
严禁冒雨作业。
38、严禁在废炮眼上钻孔和骑马式操作,钻孔时,钻杆与钻孔中心线应保持一致。
39、在装完炸药的炮眼5m以内,严禁钻孔。
40、电缆线不得敷设在水中或在金属管道上通过。
施工现场应设标志,严禁机械、车辆等在电缆上通过。
41、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档,并应使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42、不得人货混装。
因工作需要搭人时,人不得在货物之间或货物与前车厢板间隙内。
严禁攀爬或坐卧在货物上面。
43、运载易燃、有毒、强腐蚀等危险品时,其装载、包装、遮盖必须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并应备有性能良好、有效期内的灭火器。
途中停放应避开火源、火种、居民区、建筑群等,炎热季节应选择阴凉处停放。
装卸时严禁火种。
除必要的行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严禁混装备用燃油。
44、配合挖装机械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器,在铲斗需越过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严禁有人。
45、卸料后,应及时使车厢复位,方可起步,不得在倾斜情况下行驶。
严禁在车厢内载人。
46、油罐车工作人员不得穿有铁钉的鞋。
严禁在油罐附近吸烟,并严禁火种。
47、在检修过程中,操作人员如需要进入油罐时,严禁携带火种,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罐外必须有专人监护。
48、车上所有电气装置,必须绝缘良好,严禁有火花产生。
车用工作照明应为36V以下的安全灯。
49、严禁料斗内载人。
料斗不得在卸料情况下行驶或进行平地作业。
50、内燃机运转或料斗内载荷时,严禁在车底下进行任何作业。
51、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叉车,进入仓库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
严禁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作业。
52、施工升降机应为人货两用电梯,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负责,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
53、升降机安装后,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机架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54、打桩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
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护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桩锤在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
55、严禁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
打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56、悬挂振动桩锤的起重机,其吊钩上必须有防松脱的保护装置,振动桩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应加装免除钢丝绳。
57、压桩时,非工作人员应离机10m外,起重机的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58、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59、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60、搅拌机作业时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61、电缆线应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电缆线上不得堆压物品或让车辆挤压,严禁用电缆拖拉或吊挂振动器。
62、冷拉场地应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并应安装防护栏及警告标志。
无关人员不得在此停留。
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离开钢筋2m以外。
63、喷涂燃点在21℃以下的易燃涂料时,必须接好地线,地线的一端接电动机零线位置,另一端应接涂料桶或被喷的金属物体。
喷涂机不得和被喷物放在同一房间里,周围严禁有明火。
64、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蔻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65、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及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进行焊接和切割。
66、当需施焊受压容器、密封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作时,应先消除容器及管道内压力,消除可燃气体和溶液,然后冲洗有毒、有害、易燃物质,对存有残余油脂的容器,应先用蒸汽、碱水冲洗,并打开盖口,确认容器清洗干净后,再灌满清水方可进行焊接。
在容器内焊接应采取防止触电、中毒和窒息的措施。
焊、割密封容器应留出气孔。
必要时在进、出气口处装设通风设备,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与焊件间应绝缘,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
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67、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
68、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来灭火,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来灭火或水来灭火,电石粒。
69、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
(三)其它起重机械、起重工具操作与装拆工程的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1、手拉葫芦
(1)手拉葫芦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吊钩、链条及轮轴是否有损伤,传动部分是否灵活。
挂上重物后,先慢慢拖动链条,等起重工链条受力后再检查再一次,看齿轮啮合是否妥当,链条自锁装置是否起作用。
确认各部分情况良好后,方可继续工作。
(2)手拉葫芦在使用中不得超过额定的起重量。
在—10℃以下使用时,只能以额定起重量之半进行工作。
(3)手拉动链条时,应均匀和缓,不得猛拉。
不得在与链轮不同平面内进行曳动,以免造成跳链、卡环现象。
(4)如起重量不明或构件重量不详时,只要一个人可以拉动,就可继续工作。
如一个人拉不动,应检查原因,为宜几人猛拉,以免发生事故。
(5)齿轮部分应经常加油润滑,棘爪、棘轮和棘爪弹簧应经常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更换,防止制动失灵使重物自坠。
2、千斤顶
(1)千斤顶使用前应拆洗干净,并检查各部件是否灵活,有无损伤。
检查液压阀门、活塞、皮碗是否良好,油液是否干净。
(2)使用千斤顶时,应放在平整坚实的在面上,如地面松软,应铺设垫板。
物件的被顶点应选择坚实的平面部位,还需加垫木块,以免损坏物件。
(3)应严格按照千斤顶的额定起重量使用,每次顶升高度不得超过活塞上的标志,如无标志,每次顶升高度不得超过螺杆螺纹或活塞总高度的3/4,以免将螺杆或活塞全部升起而损坏千斤顶。
(4)顶升时,先将物件稍微顶起一点后暂停,检查千斤顶、地面、垫木和物件等情况是否良好,如发现千斤顶偏斜和垫木不稳等不良情况,必须进行处理后才能继续工作,顶升过程中,应设保险垫,并要随顶随垫,其脱空距离应保持在50㎜以内。
以防千斤顶倾倒或突然回油而造成事故。
(5)用两台或两台以上的千斤顶同时顶升一个物件时,要统一指挥和喊号,使动作一致,不同型号的千斤顶应避免放在同一端使用。
3、履带起重
(1)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起重机技术性能。
执行规定的各项检查与保养后,方可启动发动机,注意各种仪表指示,认为正常后,才可开始工作。
(2)开始工作前,应先试运转一次,检查各限们保险是否齐全、正常,各机构的工作是否正常,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必要时应加以调整或维修。
(3)起重机工作前检查站距尾部的回转范围50cm内是否无障碍物。
(4)起重机吊起满载荷重物时,应先吊起离地面20—50cm,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和钢丝绳扎绑的牢固性等,确认可靠后,才能继续起吊。
(5)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
(6)起重机吊起重物时,应严格注意起吊重物的升降,不得使起重吊钩到达顶点。
(7)起重机必须置于坚硬而水平的地面上,如地面松软不平时,应采取措施整实、整平。
起吊时的一切动作要以缓慢速度进行,严禁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8)起重机工作完毕后起重臂停在约45º
处,离开作业面,停在坚硬可靠的地基上。
然后将发动机熄火,关闭电门,操纵杆推进空栏位置,制动器牌制动状态。
冬季应将水箱、水套中的水放尽,水门打开。
锁住驾驶室门窗后,驾驶员方可离开。
(9)如遇重量较大构伯必须使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时,构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起重量总和的3/4。
绑扎时注意负荷的分配,每台起重机分担的负荷不得超过该给允许负荷的80%,以免任何五台负荷过大造成事故。
在起吊时必须对两台起重机进行统一指挥,使两台起重机动作协调互相配合。
在整个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都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
起重机操作时必须由持有有效指挥证的指挥工进行指挥。
4、汽车起重机
(1)不准载荷行驶或为放下支腿就起重,在不平整的场地工作前,应先平整场地,支腿伸出应在吊臂起升之前完成,支腿的收回应在吊臂下搁稳之后进行。
支腿下要垫硬木块,在支点不平的情况下,应加厚垫木调整高低。
以保持机身水平。
(2)起重工作完毕后,在行驶之前,必须将稳定器松开,四个支腿返回原位,起重臂在托架上时需垫50㎜厚的橡胶块。
吊钩挂在汽车前端时钢丝绳不要收得太紧。
(3)工作中如遇故障,应按规定顺序查清原因予以排除。
如本人不能排除,应及时报修。
(4)操作前应检查距尾部回转范围50cra有无障碍物。
(5)操作中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6)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汽车吊驾驶员必须持指挥证实施指挥。
5、轨道式塔式起重机
(1)塔式起重机应由专职司机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应由专职指挥工持证指挥明。
(2)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3)塔式起重机首次使用或旧起重机重新安装之后,必须按规定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4)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5)起重机必须有可靠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都应与机体妥善连接并接地。
(6)起重机行驶轨道不得有障碍物或下沉现象,轨道压板螺栓应完整有效,轨道末端应有止挡装置和限位器撞杆。
(7)工作前应检查传动部分润滑油量,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种限位和保险装置等,如符合要求,应及时修整,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施工。
(8)司机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司机必须按电铃,发信号。
(9)工作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10)工作完毕,起重机应驶到轨道中部位置停放,并用夹轨钳夹紧在轨道上,吊钩上升到,上限位,起重臂应转至平行于轨道的方向。
动臂变幅式塔吊起重臂放到最大回转半径处,小车变幅式塔吊的小车收置里端。
所有控制器必须扳到停止位,拉开电源总开关。
(11)遇有台风警报,下旋式塔机应用夹轨器夹紧撑住转台后部,放下起重臂,用缆风绳拉住塔身上部或将整机放倒在地面上,上旋行走式塔式应用四根缆风绳拉住塔身上部,夹紧夹轨器。
6、下旋式塔式起重机安装与拆除
(1)安装
1)认真勘察地形及进场路线;
2)路基处理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
3)路轨的铺设必须符合塔式起重机的设计和安全规定;
4)认真做好对塔式起重机的防腐除锈及润滑工作;
5)检查各金属结构的焊缝及疲劳状况;
6)检查绳索、电气设备、制动器的安全可靠性;
7)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8)安装过程应有专人负责指挥。
禁止多人指挥;
9)安装前须检查、确认钢丝绳已进滑轮槽,各部位置正确、到位,夹轨器已夹紧,增加的压重已就位,结合部的紧固等情况为可靠;
10)安装起重臂时,须检查起重臂头部与塔身的固定是否解除,各部绳索、滑轮是否都在位;
11)安装结束应进行试运转及检查调整各部的紧固及间隙情况,以确保以后的正常运行。
(2)拆除
1)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2)检查各工作机构的润滑及紧固情况;
3)检查各金属结构的疲劳状况和连接状况;
4)检查起重、变幅机构的制动装置,必要时进行调整;
5)检查塔机的吊索具及辅助吊索具的可靠性;
6)转台后部增加规定的压重或攀绳,并夹紧所有夹轨钳;
7)放起重臂时必须先将吊钩放到地面;
8)设备倾倒塔身时,必须将起重臂头部与塔身固定牢靠,塔身下方不得站人;
9)塔身放倒后,必须分段垫实后再行解体;
10)运输时注意托架车的调整紧固及塔机转台支腿的绑扎固定,防止自行脱出伤人,将基础吊放平,以免运输中超高;
11)塔机拆除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指挥;
禁止多人指挥。
7、内爬式塔式起重机
(1)塔吊整体安装或每次爬升后,均须经规定程序验收通过后,才可使用;
(2)起重机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
(3)工作前应检查钢丝绳、安全装置、制动工作传动机构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予修整,经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投入施工;
(4)操作工应持证上岗,应由持有有效指挥工实施指挥;
(5)禁止越级调速和高速时突然停车;
(6)当机构出现不正常时应及时停车,将重物放下,切断电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工作;
禁止在工作过程中调整或检修;
(7)必须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8)爬升操作时,应按说明书规定步骤进行,注意校正垂直度,使之偏差不大于千分之一。
按施工组织设计固定好套架,四级风以上不准爬升;
(9)工作完毕后,应把吊钩提起,小车收进,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配电箱,关闭司机室门窗。
8、附着式塔式起重机
附着式塔式起重机的使用要点,可参照轨道式塔式起重机的使用要点进行。
(1)四级风以上应停止爬升,如爬升过程中突然遇大风必须停止作业,并将塔身螺钉紧固;
(2)爬升过程中,严禁回转,必须按说明书规定步骤操作,注意撑脚和销子的到位,塔吊的升节必须有专职安全监护;
(3)附着形式和位置,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进行,垂直偏差须校正在千分之一之内;
(4)每次附着升节后必须按规定验收通过后,才能投入使用。
(四)其它小型机械设备操作与装拆工程现场安全监理
1、电梯安装
(1)电梯安装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方能上岗操作;
(2)在井道脚手架上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不得向下抛物,并防止工具材料等物伯从缝纫隙中跌落;
(3)电梯井道内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灯,保持一定的亮度,照明电源要用低压36V,灯泡与脚手架竹笆要有一定的距离;
(4)各类电动工具、机具必须装接漏电保护器,电源开关应设在底层井道口,离开现场,便于切断电源,开关箱应加锁;
(5)电梯井道内的电焊龙头线、气焊皮管,要经常整理、检查,防止摩损、拉断和漏气、漏电,防止出现打火现场,电焊、气焊工作时,要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监护,检查和熄火和熄灭残渣余火;
(6)电梯调试运行期间,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