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规范用表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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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换情况一览表
宣传栏位置/编号
宣传主题
上刊时间
下刊时间
1、更换记录表按顺序附后。
表5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换记录表
(年第期)
宣传栏编号及位置
内容目录:
1.
2.
3.
4.
版
面
小
样
或
照
片
备注
表6×
年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咨询活动一览表
活动名称
主办部门
参加部门
工作人员数量
时间
地点
受众人数
表7健康咨询活动记录表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活动形式:
活动主题:
组织者:
接受健康教育人员类别:
接受健康教育人数:
健康教育资料发放种类及数量:
活动内容:
活动总结评价:
存档材料请附后
□书面材料□图片材料□印刷材料□影音材料□签到表
□其他材料
填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表8×
年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讲座一览表
序
号
讲座题目
主讲人信息
听课人数
姓名
职称
专业
工作单位
表9健康教育讲座记录表
(年第场)
讲座时间
讲座地点
题目
主讲人(职称)
主讲人单位
发放宣传材料
讲座内容简介
现
场
资
料
请附签到表、讲义或讲座记录。
表10健康教育讲座签到表
讲座题目:
时间:
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1
26
2
27
3
28
4
29
5
30
6
31
7
32
8
33
9
34
10
35
11
36
12
37
13
38
14
39
15
40
16
41
17
42
18
43
19
44
20
45
21
46
22
47
23
48
24
49
25
50
备注填写宣传资料发放情况等。
表11-1(封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健康教育工作档案
(×
年度)
年月日
表11-2
档案目录
文件题名
落款日期
备注
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信息
2-1
人员名单及基本信息
2-2
参加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记录
健康教育印刷资料
3-1
印刷资料一览表
3-2
印刷资料小样
健康教育音像资料
4-1
音像资料播放计划
4-2
音像资料播放记录
健康教育宣传栏
5-1
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换情况一览表
5-2
健康教育宣传栏小样
健康教育咨询活动
6-1
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一览表
6-2
健康教育咨询活动资料
健康教育讲座
7-1
健康教育讲座计划
7-2
健康讲座档案资料
年度健康教育工作总结
附录1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二、服务内容
(一)健康教育内容
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2.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农民工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
3.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控烟、限酒、控制药物依赖、戒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
4.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流感、手足口病和狂犬病、布病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
5.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计划生育、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
6.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防灾减灾、家庭急救等健康教育。
7.宣传普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二)服务形式及要求
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1)发放印刷资料
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
放置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
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并及时更新补充,保障使用。
(2)播放音像资料
音像资料包括录像带、VCD、DVD等视听传播资料,机构正常应诊的时间内,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候诊区、观察室、健教室等场所或宣传活动现场播放。
每个机构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传栏不少于2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
宣传栏一般设置在机构的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输液室或收费大厅的明显位置,宣传栏中心位置距地面1.5~1.6米高。
每个机构每2个月最少更换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或针对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
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
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5.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医务人员在提供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
三、服务流程
四、服务要求
(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接受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
树立全员提供健康教育服务的观念,将健康教育与日常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起来。
(二)具备开展健康教育的场地、设施、设备,并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正常使用。
(三)制定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其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
健康教育内容要通俗易懂,并确保其科学性、时效性。
健康教育材料可委托专业机构统一设计、制作,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开展健康教育。
(四)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并存档保存。
每年做好年度健康教育工作的总结评价。
(五)加强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会团体等辖区其他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六)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作用,接受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技术指导和考核评估。
(七)运用中医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城乡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传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应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内容。
五、考核指标
(一)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和数量。
(二)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种类、次数和时间。
(三)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和内容更新情况。
(四)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教育咨询活动的次数和参加人数。
六、附件
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
附件
附录2北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健康教育考核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数据资料来源
评分标准
3.项目执行情况(60分)
3.2健康教育服务(5分)
3.2.1健康教育服务保障达标率(1.0分)
1.年度健康教育服务计划及总结。
2.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至少1人及接受培训至少8学时。
1.查看健康教育资料档案;
2.查看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名单及接受培训工作记录。
1.年度健康教育服务计划和总结,得0.4分,少一项扣0.2分。
2.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数量合格得0.2分,接受培训情况合格得0.4分;
每少一学时扣0.1分,扣完为止。
3.2.2健康教育服务数量完成率2.5分)
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印刷资料每年不少于12种(其中至少有1种中医内容),其中至少2种自制;
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中心/卫生院不少于4平方米,站/卫生室不少于2平方米;
每两个月更换一次。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每年不少于9次。
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中心/卫生院每年不少于12次,站/卫生院不少于6次。
5.开展个体化(门诊和上门访视)健康教育。
1.查看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和音像资料实物;
主题相同而形式不同(单页、折页、小册子等)按一种计算。
2.现场查看健康教育宣传栏,要求:
位置固定,有保护设施,内容可更换,并标明“健康教育宣传栏”字样;
不包括黑板报、LED显示屏。
3.查看公众健康咨询活动记录及资料档案。
4.查看年度健康教育讲座资料档案。
5.抽查1家中心或卫生院,随机拦截3名患者,访问及查看就诊记录。
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数量符合要求0.5分;
其中印刷资料0.3分,总数量不足扣0.1分,无自制或自制数量不足扣0.1分;
音像资料0.2分,数量不足,扣0.1分。
2.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面积及更换情况符合要求得0.5分;
面积合格0.2分,设置不合格扣0.1分;
按时更换0.3分,少更换一次扣0.1分。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次数符合要求得0.5分;
少一次扣0.1分。
4.按要求开展全年健康知识讲座的次数达标得0.5分;
5.开展了个体化健康教育服务得0.5分。
门诊开展0.3分,访视开展0.2分。
3.2.3健康教服务质量合格率(1.5分)
1.健康教育资料主题明确、信息科学,通俗易懂,图文并茂,至少有一种行为建议。
2.健康教育宣传栏主题明确、信息科学,在1.5米处能清晰阅读、有制作单位及日期。
3.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有计划、有现场、参加人数至少在50人以上,全年在450人以上。
4.健康教育讲座有计划、有师资团队,每场至少在50人以上,全年受众600人以上。
5.个体化健康教育有针对性,有记录,行为建议具体。
1.抽查自制健康教育资料一种,查看制作质量情况。
2.现场抽查一期健康教育宣传栏,复核宣传栏制作质量。
3.查看全年公众健康咨询活动记录及档案,复核活动质量。
4.查看健康教育讲座资料档案,复核讲座质量。
5.通过在1家中心或站内拦截3名患者进行复核。
1.自制健康教育资料质量合格得0.3分;
质量不合乎要求扣0.1分,没有自制健康教育印刷资料,不得分。
2.健康教育宣传栏制作符合要求得0.3分,质量不合乎要求扣0.1分,现场不能查看宣传栏及内容,不得分。
3.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在450人以上得0.3分,低于350人,不得分。
4.健康讲座有5人以上师资团队、讲座计划及受众人数达到600人得0.3分,一项不合格扣0.1分。
5.抽查3人个体化健康教育有针对性、有记录、行为指导具体,得0.3分,一人不合格,扣0.1分。
来源:
2014年度北京市社区卫生绩效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