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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展会地点

福建·

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林浦洲,邮编:

350000)

(四)主协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福建省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承办单位:

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建省农业厅、全国农业展览馆、中国农业展览协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农业行业分会

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展区介绍

(一)展区位置与规模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位于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东翼的6号厅与7号厅中央,占地11000平方米。

(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展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杨绍品(农业部党组成员)

副组长:

叶贞琴(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司长)

成 员:

张辉(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副司长)

 邓志喜(全国农业展览馆副馆长)

朱守银(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

 孙玉田(中国农业出版社副社长)

领导小组下设筹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计划司,张辉副司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叡、陈月、李小军、何声卫、栾义君、刘伟、刘军、刘德雄、赵蓬、柳金平、李进辉为办公室成员。

三、工作联络表

(一)筹展办公室

1、农业部发展计划司 

栾义君  

刘 伟010-  

传真Email:

 

2、全国农业展览馆 

 

刘德雄 

 赵蓬010— 

传 真010—  Email:

(二)展馆服务人员

执行

张金光

市场部经理、项目经理

服务对接

邓岩

展务部经理

展务服务

丁银祥

会务部经理

会务服务

会议音响

朱传方

音响部经理

贾柏荣

保卫部经理

安保相关

工程保障

吴运学

维修、用电

杨桂森

中控、运行

裴力

网络、电话

第二部分筹展工作纪要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2013年,我部组织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参加了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农交会),对宣传示范区建设成果、促进投资贸易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各地积极响应。

今年,我部将继续组织示范区参加第十三届农交会,继续设立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展区。

期间将举办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论坛。

现将组织示范区参加第十三届农交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时间地点

时间:

2015年11月7—10日。

具体安排严格按照《农业部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农市发[2015]1号,详见http:

//www。

scs.moa.gov。

cn/)要求组织实施.

地点:

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

二、展会组织

本次展会由农业部主办,示范区展区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全国农业展览馆联合承办。

农业部发展计划司负责示范区展会总体组织和协调;

全国农业展览馆负责成果展示并组织有关采购商与示范区对接。

各示范区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农业部门统一组织本市县有关单位参展,京、津、沪三个直辖市示范区可选派1—2个区县作为代表参加示范区展会。

三、展会内容

(一)展示示范区建设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要求以优质、生态、特色农产品实物为主.

(二)开展示范区优质生态特色农产品促销活动,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销售电商等与示范区对接.

(三)举办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论坛等活动,拟邀请我部及相关部委、金融机构有关领导、部分省、市、县代表进行主旨发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展位分配和布展设计

(一)展位分配。

县级示范区可申请1-5个标准展位,地市级及以上示范区可根据参加展会的县区情况提出展位需求。

每个标准展位面积3×

3平方米、展位费4800元,由各示范区统一缴纳展位费。

各区域(东、中、西部地区)、各省示范区展位相对集中,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各省、各示范区展位。

(二)布展设计。

由全国农业展览馆对示范区展区进行整体设计,组织各示范区布展。

各示范区按照实用、简约、明快的设计风格,自行拟定设计方案,经全国农业展览馆审核后进行布展。

五、有关要求

(一)各省农业部门要将示范区展区纳入第十三届农交会筹办工作内容,统筹协调和安排,明确具体负责处室,落实工作经费。

各示范区所在县要成立筹备工作组,明确主管县领导,确定负责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

(二)各示范区要严格遴选参展单位和产品,严把质量关.参加产品交易的单位应为具有法人资质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主体;

参展产品应为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或获得地理标志认定的具有自主商标品牌的优质农产品。

(三)各省(区、市)农业部门于5月18日前统一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参展申请表》(见附件)报送我部发展计划司,并抄送全国农业展览馆;

于9月10日前统一将各示范区展位设计方案报全国农业展览馆审核。

联系方式:

农业部发展计划司栾义君刘伟

、59192577,59193358(传真)s

全国农业展览馆朱祥龙

、65033611(传真),

(因工作需要,联系方式现已变更。

详见P3)

附件: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参展申请表(略)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5月11日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展会筹备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部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农市发[2015]1号),第十三届农交会组委会同意设立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展区,并经部领导同意,批准我司在农交会期间举办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研讨会.为切实做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参加农交会的各项工作,确保展示展销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围绕“创新、跨越、引领”的主题,遵循“展示成果、推动交流、促进贸易”的办展宗旨和“精品、开放、务实”的办展原则,积极搭建示范区成果展示、贸易洽谈、产品交易、工作交流的平台,充分展示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宣传示范区建设成效,推动示范区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步伐。

(二)目标任务。

通过组织示范区参加农交会,大力宣传示范区农业现代化建设新成就,扩大国内外知名度和影响力;

推动示范区加强工作交流,互借发展经验,拓展创新思路,形成比、学、赶、超的发展格局;

为示范区的优质产品提供宣介营销舞台,推动示范区农业产业化企业与国内外投资商、营销商开展贸易洽谈、业务对接,促进参展示范区实现产品交易和招商引资双丰收.

二、时间地点及展区规模

(一)展会时间。

2015年11月7-10日。

11月4—6日布展,7日为采购商和专业观众参观洽谈日,8—10日为社会观众参观日,10日下午撤展。

(二)展会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海峡国际会展中心6、7号厅。

(三)展区规模。

示范区展区标准展位600个左右,规模11000平方米.

三、主要工作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参展动员。

起草印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现代农业示范区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拟定办展主题,明确参展要求及相关工作安排,组织动员各示范区积极参展。

该项工作已于5月中旬完成。

(二)摸清展位需求。

收集并汇总各示范区的展位需求确认表,摸清展位数量、种类(光地特装或标准展位)等信息,并及时反馈农交会组委会,协商落实具体展位数量和展区规模。

该项工作于7月上旬完成.

(三)抽签分配展位。

根据落实的展位数量及展区布局,结合各省展位需求情况,拟定分配规则,采取现场集中抽签方式对展位进行统一分配,并对下一步设计布展工作进行衔接部署。

该项工作拟于7月中旬左右完成。

(四)签订安保责任书.根据本届农交会实行安保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发展计划司牵头组建示范区筹展办公室,并牵头与十三届农交会组委会、执委会签订安全责任书后,组织各省分别签订安全责任书,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责成各省都要明确具体责任人。

此项工作7月31日前完成.

(五)审核设计方案及布展。

委托全国农业展览馆组织专家对各参展单位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确保示范区展示内容主题突出,整体色调和风格统一,展位布置与设计符合安全要求。

示范区展区将设立综合展区,包括示范区建设成果展示区、公共洽谈区等。

委托全国农业展览馆负责综合展区方案设计(包括主题思想、设计风格、展示内容、整体布局等方面)及布展等工作。

设计方案拟于8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审定。

(六)组织评奖活动。

依照《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织奖评选办法》,组织开展示范区展区的组织奖评选活动。

依据《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产品评选办法》,在各省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择优筛选并向农交会组委会推荐农交会参展产品金奖候选名单。

此项工作根据组委会有关要求进行。

(七)开展示范区专题宣传。

积极与农交会组委会宣传工作组的沟通协调,在农交会新闻发布会、开幕式、总结表彰大会以及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研讨会等重大活动报道中,做好示范区及示范区优质农产品的专题宣传工作。

(八)举办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研讨会。

展会期间,举办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研讨会。

具体工作方案已另行报送部领导审定。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分工

(一)承办单位。

示范区展区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全国农业展览馆、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农业出版社联合承办。

(二)组织领导。

成立第十三届农交会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展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杨绍品党组成员

副组长:

叶贞琴司长

成员:

发展计划司张辉副司长、全国农业展览馆邓志喜副馆长、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朱守银副院长、农业出版社孙玉田副社长

领导小组下设筹展办公室,设在发展计划司,张辉副司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叡、陈月、李小军、何声卫、栾义君、刘伟、刘军、刘德雄、赵蓬、柳金平、李进辉为办公室成员。

具体负责总体策划、活动组织、展示设计、展位分配、宣传推广等工作,指导和协调各展团做好宣传展示和产品展销、财务支出及审核等工作。

(三)工作分工

发展计划司负责展会总体组织和协调,包括组织示范区参展、信息发布、活动宣传、研讨会等.

全国农业展览馆负责参展具体事宜,包括提出参展要求、统计展位需求、开展展区设计、组织布展撤展以及制作示范区专题展板等。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负责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研讨会相关事宜,包括会场会务、嘉宾邀请等.

农业出版社负责部分展览费用的支付及相关材料的印制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第十三届农交会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展区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承办单位加强工作督导,细化任务分工,将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岗到人。

(二)加强沟通协调。

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各承办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交流,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筹展办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确保工作进度。

第十三届农交会示范区展会工作任务重、时间长,本次参展的示范区多,需要衔接的事项多,各承办单位务必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重点工作的时间要求,确保工作如期保质完成。

(四)落实工作经费。

按照节俭办会的原则,落实好相关工作经费。

有关公益性活动由发展计划司会同财务司等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展示展销等有关经营性活动由全国农业展览馆通过向参展示范区收取展位费解决。

活动组织和经费开支要合乎程序,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

  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

现代农业示范区筹展办公室

         2015年6月9日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参展产品评奖工作安排

一、奖项名称

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产品金奖

二、申报产品范围

申报产品范围为参加本届农交会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展区的种植业类、畜牧业类、渔业类、食品类、农业生产资料类等参展产品。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产品必须为本届农交会的参展产品,具体要求详见《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产品评选办法》(农组委发[2014]5号)。

四、申报数量

本届农交会计划评出金奖产品460个,其中按展位数量及展团性质分配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展区金奖产品49个。

按照统筹兼顾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请各展团根据评奖办法规定和参评产品推荐名额(见附件1),严格审核把关,认真组织推荐。

推荐数量可少于但不可突破本通知下达的推荐名额。

五、评奖程序

第一步:

各省评审推荐。

1.组织申报.各省组织本展团符合评奖条件的申请人如实填写《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评产品申请表》(附件2)。

2。

组织评审。

各省展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符合性进行认真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填写《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评产品基本情况表》(附件3)。

3.组织推荐。

各省展团形成评审推荐意见,对推荐产品汇总排序,并填报《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评产品推荐汇总表》(附件4)。

第二步:

示范区筹展办评审推荐。

示范区筹展办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展团推荐的参评产品进行筛选,并将优选产品上报评奖委员会.

第三步:

评奖委员会评审。

评奖委员会组织复核审定和现场核查,形成推荐获奖产品名单上报组委会。

第四步:

组委会确定最终获奖产品名单,为获奖产品颁发证书和奖牌,并向社会公告获奖产品名单。

六、有关要求

(一)各展团要高度重视参展产品评奖活动,遴选推荐知名品牌企业和名优产品参与金奖评选,认真组织好评审推荐工作。

(二)各展团需报送材料:

1.《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评产品申请表》(附件2)

2.《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评产品基本情况表》(附件3)

3.《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评产品推荐汇总表》(附件4)

书面提交以上附件各两份,同时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网址()。

(三)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0日.邮寄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凡申报材料缺项或没有所在展团推荐意见的,视同为不合格材料;

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产品的评选资格。

附件:

1.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示范区展区参评产品推荐名额

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评产品申请表

3.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评产品基本情况表

4。

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评产品推荐汇总表

    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

         2015年7月16日

附件1

示范区展区参评产品推荐名额

序号

展团名称

参展规模

(展位数)

推荐产

品数

1

北京

3

17

湖北

14

2

天津

7

18

湖南

27

4

河北

21

19

广东

35

5

山西

22

20

广西

14

内蒙古

19

海南

辽宁

40

6

重庆

9

吉林

23

四川

43

8

黑龙江

35

24

贵州

15

上海

25

云南

18

10

江苏

28

26

陕西

11

浙江

30

甘肃

12

安徽

31

28

青海

13

福建

29

宁夏

16

江西

19

新疆

11

15

山东

42

31

新疆兵团

16

河南

13

32

广东农垦

附件2

参评产品申请表

申请人名称:

        (盖章)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所在省份:

注册商标名称:

(图案)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印制

填写 说 明

1.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2.本表只适用于同一申请人的一种产品的申请,申请多种产品需根据不同的产品提交不同的申请材料。

3.本表封面与有关附报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4.本表由封面、表1、表2、表3和表4组成,表1由申请人填写,表2由各展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后填写,如表中空格不够,可另附页。

第二栏由各展团负责人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后填写评审推荐意见.

5.申请人请将有关附报材料整理随本申请表一并上报,附报材料清单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复印件.

(4)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6)国家授权的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或行业等标准对申报产品出具的全项检验报告复印件,时间为2014年1月1日以后。

(7)申请人获得产品认证的,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其中无公害、绿色、有机、地标、良好农业规范等产品认证是指通过法定资质机构认证的。

(8)申报产品获得省部级(含)以上名优产品荣誉的复印件。

(9)专家组成员技术职称资质复印件。

(10)其他材料.

6。

 其他

(1)申请表连同附报材料一式两份上报,上报材料应当用A4纸装订成册,并做好目录、标明页码。

(2)附报的所有材料中申请人名称必须一致。

表1

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名称

产品所执行的标准

申请人性质(请

在表格后打√)

国有()民营()合资()外企()其他()

固定资产(现值)

   万元

流动资金

    万元

产品认证名称、

时间及编号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时间及编号

市场销售情况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备注

国内市场

申报产品销售量

申报产品销售额人民币(万元)

主要销售地区

国际市场

申报产品出口量

申报产品出口额

(万美元)

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

续表1

申请人基本情况

一、申报产品简介(品种、规格型号、特点、主要用途,限300字,附彩色照片)

二、质量管理标准、工作规范、技术标准建立情况(限200字)

三、申请人申报产品获得省部级(含)以上名优产品荣誉的情况(限100字)

表2

展团评审及推荐意见

 专家组成员(签字):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推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评产品基本情况表

注册商标

申报产品名称

法人代表

企业规模

总资产(万元)

固定资产(万元)

流动资金(万元)

获得产品认证

无公害农产品

绿色食品

有机食品

农产品地理标志

良好农业规范

其他认证

企业质量

管理

执行标准名称、代号

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类别

计划通过认证时间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人

电话/传真

手机

E-mail地址

网站域名

  省级推荐排序

注:

本表可根据实际需要放大填写.

ﻬ附件4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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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商标

产品名称

申请人地址

邮编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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