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古建筑工程工程上册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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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定额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2.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人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
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和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3,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的,并以中小型机械费的形式表现。
九、定额单价的确定
1.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2.材料单价包括市场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购保管费,其他材料费包括零星材料费和辅助材料费。
材料市场价格已包含材料原价及运到指定地点的运杂费、运输损耗费。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为材料市场价格的2%。
3.机械费包括中小型机械费和其他机具费。
机械费中除个别章节子目考虑了大型机械台班以外均未包括大型机械的使用费用,凡需使用大型机械的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按实列入直接工程费。
十、本定额工程水电费按下表计算,计人直接工程费。
若业主方提供水电,则不得计取此项费用。
工程项目
取费基数
概率
土建工程
直接工程费
0.85%
安装工程
人工费
1.50%
古建筑工程
0.80%
十一、本定额中凡注明XXX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XXX本身,注明XXX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含XXX本身。
十二、本定额各子目中凡有()者均按各自册说明中的规定执行。
册说明
一、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分为上、中、下三册,包括砌体工程,地面及庭院工程,屋面工程,抹灰工程,木构架及木基层工程,木装修工程,油饰彩绘工程,7章及附录共4925个子目。
二、本定额适用于按照明清官式建筑传统工艺、工程做法和质量要求施工的古建筑、仿古建筑修缮工程,以及具有保护价值的古建筑复建工程和易地迁建工程。
古建筑修缮、复建、迁建工程中遇有采用现代工艺及工程做法项目,除各章另有规定外,均应执行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土建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及相关规定。
近现代房屋建筑修缮工程中遇有采用明清传统工艺及工程做法项目可执行本定额相应项目及相关规定。
三、本定额编制依据
1.国家及本市有关文物保护工程、古建筑修建工程的法律、法规、规章;
2.现行古建筑工程计价规范、技术规范、工艺标准、质量标准、操作规程;
3.明清官式建筑的有关文献、技术资料;
4.现行标准图集、典型设计图纸资料;
5.GYD-602-95《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古建筑分册(明清)、历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古建筑分册;
6.其他相关资料。
四、本定额是根据本市大多数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及作业水平、管理水平编制的。
定额中各分项工程的人工、机械、材料消耗均已包括了必要的安全支护与监护、建筑物原有构造保护、成品保护、被修缮建筑物周边300m范围以内的场内运输、完工清理以及旧料重新利用等消耗,除各章另有规定外不得另行增加费用。
五、本定额相关工作内容中只列出了其主要工序,次要工序或工作内容虽未一一列出,但已包括在内。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包括构成工程实体的净用量以及现场材料加工、运输、操作过程中的合理损耗,定额中仅列出主要材料的消耗量,零星材料、辅助材料综合在其他材料费中。
实际工程中所用的材料品种规格与定额规定不符时应予换算。
七、本定额工程量计算均以图示或实物结构尺寸为准,计量单位均按法定计量单位。
八、本定额是以建筑物檐高在25m以下为准编制的,建筑物檐高超过25m时,按附录中措施费项目有关规执行。
古建筑、仿古建筑檐高计算如下:
1.建筑物下的月台、高台(均不含建筑物本身的台基)高度不超过2m,或者高度超过2m但其外边线在檐头边线以内者,檐高由自然地坪量至最上一层檐头,且不得再计取高台增加费;
2.月台或高度超过2m且外边线在檐头边线以外的高台以及城台上的建筑物,檐高由台上皮量至最上一层檐头,并可按附录中措施费项目有关规定计取高台增加费。
九、本定额中若发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调整系数,均连乘计算。
十、本定额材料消耗量或材料单价带有()者均为未计价材料,其相应子目预算基价和材料费亦带有()表示为不完全价格,执行时应予补充,其中:
1.材料消耗量带有()者,实际工程若需使用,根据()内的数量予以补充;
2.材料消耗量用空()表示者,根据实际工程需用数量予以补充;
3.材料单价空缺者按实际价格予以补充,但消耗量不得调整。
第一章砌体工程
说明
本章包括砌体拆除及修补,砖砌体,琉璃梁枋,山花博缝挂落,砖檐琉璃檐,砖石墙帽,石砌体,台基石构件,石制须弥座,墙体石构件,石制门窗,门窗附属石构件牛,琉璃多卜拱,角梁誓子目。
一、工作内容
1.本章各子目工作内容均包括准备工具、场内运输及废弃物清理,其中砖石砌体打点、剔补、拆砌、砌筑及石构件安装、拆安均包括调制灰浆,细砖砌体及砖饰件剔补、拆砌、砌筑还包括样活、砖件砍制(雕制)加工,琉璃砌体补配琉璃件、拆砌、摆砌还包括样活试摆及成活勾缝(擦缝)打点、清擦釉面。
2,砖砌体墁活打点包括清扫墙面、点砖药、墁磨、擦净,其中丝缝墙、淌白墙墁活打点还包括补抹灰缝。
3.砖砌体打点刷浆包括清扫墙面、补抹灰缝、刷浆描缝。
琉璃墙面打点包括清扫墙面、补抹灰缝、清擦釉面。
4.墙面剔补及砖饰件、琉璃件剔补、补配均包括剔除残损旧砖件、镶补新砖件、勾抹灰缝。
5.砖石砌体拆除包括必要的安全支护及监护、拆除已损坏的砌体及附着的饰面层、回收有重新利用价值的砖石件并将其运至场内指定地点分类存放。
6.糙砖砌体及石砌体砌筑包括挑选砖石料、逐层垒砌,不包括勾抹灰缝。
7.糙砖墙面勾抹灰缝包括剔瞎缝、清除砖缝余灰、勾抹严实。
8.砖墙体、砖檐、门窗套、影壁墙、,、看面墙、廊心墙等砌筑均包括逐层逐件摆砌、墁水活打点,其中丝缝、淌白、灰砌做法还包括勾抹灰缝,方砖心摆砌还包括下木仁。
9.琉璃墙体、花心、檐、山花板及琉璃柱、梁、枋、坐斗枋、挑檐桁等砌筑(拼砌)均包括样活试摆、逐件摆砌、勾抹灰缝、清擦釉面,其中带花饰者还包括拼花。
10.于摆须弥座、琉璃须弥座砌筑包括圭脚、上下枋(盖板)、半混、串珠混、卢口、枭及束腰等逐层摆砌,其中干摆须弥座还包括墁水活打点。
11.梢子砌筑包括摆砌荷叶墩(直檐)、混、卢口、枭、盘头、戗檐砖及点砌腮帮、墁水活打点,有后续尾者还包括后续尾的砌筑;
圈石挑檐梢子包括摆砌挑檐石圈边砖、直檐、盘头、戗檐砖及点砌腮帮、墁水活打点;
灰砌梢子还包括勾抹灰缝。
12,方砖博缝摆砌包括博缝砖(含脊中分件)及两层托山混摆砌、墁水活打点,不包括博缝头摆砌。
琉璃博缝摆砌包括博缝砖(含脊中分件)、博缝头摆砌,不包括托山混摆砌。
托山混摆砌均包括靴头。
13.方砖挂落、琉璃挂落、琉璃滴珠板安装包括垫灰、垫塞、挂安、拴铜丝或钉固。
14.砖墙帽砌筑包括砌胎子砖、摆砌面层或抹面层,不包括其下砖檐的摆砌。
15.墙体花瓦心及墙帽花瓦心摆砌包括选瓦、套瓦、按要求图案摆砌、勾抹、描色打点。
16.琉璃斗棋摆砌包括坐斗枋以上挑檐桁以下全部部件及机枋、盖斗板、垫棋板及宝瓶等附件的分层逐件摆砌。
17.琉璃椽飞摆砌包括样活试摆、逐件摆砌、勾抹灰缝、清擦釉面,其中翼角椽飞摆砌还包括摆漱起翘(枕头木)。
18,砖券砌筑包括支搭券胎,不包括券胎制作,其中细砖券还包括墁水活打点、勾抹灰缝。
19.砖石砌体拆砌包括拆除和砌筑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旧砖(瓦、石)件的挑选整理、二次加工。
20.各种石构件制作均包括选料、下料、制作成型,制作接头缝和并缝,露明面剁斧或砸花锤、刷道、扁光或磨光、刮边,成品码放保管。
石构件雕饰包括绘制图样、雕刻花饰。
21.阶条石、压面石制作包括掏柱顶卡口和转角处的好头石制作。
22.柱顶石制作包括剔凿鼓径及管脚榫眼,不包括剔凿插扦榫眼,带莲瓣柱顶石制作还包括鼓径雕刻串珠、覆莲瓣;
套顶石制作包括剔凿鼓径及柱卡口。
23,石制须弥座制作包括剔凿束腰及上下乒枭、雕圭脚、磨光或扁光,以及上枋掏柱顶卡口,不包括上下枋及束腰雕饰,其中带仰覆莲须弥座制作还包括上下枭雕刻串珠、莲瓣,有雕饰独立须弥座制作包括全部花饰的雕刻,
24.须弥座龙头制作包括剔凿成型、雕刻龙头、磨光,不包括凿吐水眼。
25,挑檐石包括雕凿挑出部分的枭混。
26.出檐带扣脊瓦石墙帽制作包括雕凿冰盘檐、滴水头、半圆扣脊瓦,不出檐带八字石墙帽制作包括剔凿八字斜坡面或弧形面,墙帽与角柱连作包括角柱及其上墙帽。
27,石制门窗框制作包括端头做榫卯。
石制菱花窗扇制作包括正面雕饰,其他面扁光或磨光。
28.门枕石、门鼓石制作均包括剔凿海窝槽、槛槽,门鼓石制作还包括雕饰。
滚墩石制作包括剔凿成型、雕饰、磨光、剔凿插扦榫眼及槛框槽口。
29.石角梁制作包括雕刻兽头及肚弦。
30。
各种石构件安装包括修整起接头缝和并缝、稳安垫塞、灌浆,搭拆、挪移小型起重架及安全监护,其中券石、券脸石安装还包括支搭券胎,不包括券胎制作。
31,石构件拆除(拆卸)包括必要的安全支护及监护,搭拆、挪移小型起重架,拆卸石构件并运至场内指定地点存放。
32.石构件拆安归位包括拆除和安装的全部内容,还包括清理基层、露明面挠洗或重新剁斧、砸花锤、刷道、扁光。
33.石构件安扒锔和安银锭销均包括剔凿卯眼、灌注胶粘剂、安装铁锔或银锭销。
34.石构件挠洗包括挠净污渍、洗净污痕。
剁斧见新和磨光见新包括挠净污渍、重新剁斧、砸花锤、刷道或磨光。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1.本章定额中细砖系指经砍磨加工后的砖件,糙砖系指未经砍磨加工的砖件,而非指砖料材质的糙细;
各种细砖砌体定额规定的砖料消耗量包括砍制过程中的损耗在内,若使用已经砍制的成品砖料,应扣除砍砖工的人工费用,砖料用量乘以0.93系数,砖料单价按成品砖料的价格调整后执行,其他不作调整。
2.台基下磉墩、拦土墙按其材料做法执行相应砌体定额。
3.“整砖墙拆除”、“碎砖墙拆除”适用于各类实体性黏土砖墙体的拆除,不分细砖墙(含方砖心、上下槛立八字线枋等)或糙砖墙均执行同一定额,外整里碎墙拆除按“整砖墙拆除”定额执行,墙体拆除其附着的饰面层不另行计算。
十字空花墙、砖檐、墙帽、花瓦心及琉璃砌体等拆除另按相应定额执行。
4.砖砌体墁活打点、刷浆打点及琉璃墙面打点均包括各种砖(琉璃)饰件及什锦门窗套在内,旧有糙砖墙面、石墙面全部重新勾抹灰缝打点按本定额第四章“抹灰工程”相应定额及相关规定执行。
本章墙面勾抹灰缝定额只适用于新垒砌的糙砖墙、石墙。
5.墙面剔补以所补换砖件相连面积之和在1.0m2以内为准,相连面积之和超过1.0m2时,应执行拆除和砌筑定额。
砖件相连以两块砖之间有一定长度的砖缝为准,不含顶角相对的情况。
6.砖墙体拆砌均以新砖添配在30%以内为准,新砖添配超过30%时,另执行新砖添配每增10%定额(不足10%亦按10%执行)。
7,墙体砌筑定额已综合了弧形墙、拱形墙及云墙等不同情况,实际工程中如遇上述情况定额不作调整,散砖博缝按墙体相应定额执行。
8.定额中干摆、丝缝、淌白等细砖砌体及琉璃砖砌体砌筑均以十字缝排砖为准,其中细砖砌体已综合了所需转头砖、八字砖、透风砖的砍制,丝缝墙综合了勾凸缝和勾凹缝做法。
三顺一丁排砖按定额乘以1.14数执行,一顺一丁排砖按定额乘以l.33系数执行。
各种细砖、琉璃砖墙体拆砌、砌筑不包括里皮衬砌的糙砖砌体,里皮衬砌另执行相应的“糙砖墙体砌筑”定额。
单块面积在2.0m:
以内的山花、象眼等三角形细砖砌体的砌筑,按相应定额乘以1.15系数执行。
9.什锦窗洞口面积按贴脸里口水平长乘以垂直高计算。
10.影壁、看面墙、廊心墙、槛墙等方砖心摆砌以素做为准,有砖雕花饰者另行增加雕刻费用,其中尺七方砖裁制方砖心系指将尺七方砖裁成四小块(每块约为25cm见方)的做法。
线枋摆砌综合了海棠池做法。
11.穿插档摆砌以线刻如意云头三环套月为准,若做其他雕饰另行增加雕刻费用。
12.定额中梢子、挂落以不做雕饰为准,博缝头以线刻纹饰为准,如做雕饰应另行增加雕刻费用。
13.空花墙以一砖厚为准,定额已综合了转角处的工料。
14.花瓦心以一进瓦(单面做法)为准,若为两进瓦按相应定样额乘以2.0系数执行。
墙帽花瓦心与墙体花瓦心执行同一定额。
15.冰盘檐除连珠混已含雕饰外,其他各层雕饰均另行计算,鸡嗉檐、冰盘檐分层组合方式如下:
名称
分层组合做法
备注
鸡嗉檐
直檐、半混、盖板
四层冰盘檐
直檐、半混、枭、盖板
五层素冰盘檐
直檐、半混、炉口、枭、盖板
五层带连珠混冰盘檐
直檐、连珠混、半混、枭、盖板
五层带砖椽冰盘檐
直檐、半混、枭、砖椽、盖板
六层无砖椽冰盘檐
直檐、连珠混、半混、炉口、枭、盖板
六层带连珠混砖椽冰盘檐
直檐、连珠混、半混、枭、砖椽、盖板
六层带方、圆砖椽冰盘檐
直檐、半混、枭、圆椽、方椽、盖板
七层带连珠混砖椽冰盘檐
直檐、连珠混、半混、炉口、枭、砖椽、盖板
七层带方、圆砖椽冰盘檐
直檐、连珠混、半混、枭、圆椽、方椽、盖板
八层冰盘檐
直檐、连珠混、半混、炉口、枭、圆椽、方椽、盖板
16.冰盘檐拆砌分层执行相应定额。
17.各种墙帽均以双面做法为准,包括砌胎子砖,若为单面做法按相应定额乘以0.65系数执行,宵瓦墙帽按本定额第三章“屋面工程”中相应定额及有关规定执行。
18.琉璃挑檐桁及琉璃斗棋的“机枋”已综合了搭角部分,如遇搭角挑檐桁、搭角机枋,定额不作调整。
19.柱顶石定额已综合了普通和五边形、扇形等不同规格形状及连做的情况,实际工程中不论上述何种情况定额均不作调整。
台基柱顶石需剔凿穿透的插扦榫眼,另执行“柱顶石剔凿插扦榫眼”定额。
楼面套顶石制作定额已包括剔凿柱卡口,不得再执行“柱顶石剔凿插扦榫眼”定额。
20.阶条石、平座压面石、陡板石、须弥座、腰线石等均以常见规格做法为准,如遇弧形或拱形时,其制作按相应定额乘以1.10系数执行。
阶条石、平座压面石拆安归位若需补配,其补配部分执行拆除、制作、安装相应定额。
硬山建筑山墙及后檐墙下的勺均边石执行腰线石定额。
石窗洞口的腰线石(窗榻板)执行阶条石定额
21.桥面石执行地面石定额,桥面侧缘仰天石执行阶条石定额。
22.象眼石制作以素面为准,若落方涩池(海棠池)其制作用工乘以1.35系数。
23.角柱石制作以素面为准,不分圭背角柱、墀头角柱、宇墙角柱、扶手墙角柱及须弥座角柱均执行同一定额,露明面若需落海棠池者其制作用工乘以1.2系数。
24.墙帽与角柱连作以两者连体为准,不分其墙帽出檐带扣脊瓦或不出槽带八字均执行同一定额。
25.独立须弥座系指用整块石料雕制的狮子座、香炉座等,不分方、圆等形女状均执行同一定额。
26.石制门槛与槛垫石连做者按本定额第二章“地面及庭院工程”中相应定额及相关规定执行。
27.门窗券石其拱券(或腰线石)以下部分执行角柱石定额。
28.门鼓石雕饰,圆鼓以大鼓做浅浮雕、顶面雕兽面为准,幞头鼓以露明面做浅浮雕为准。
29.滚墩石雕饰以大鼓做浅浮雕、顶面雕兽面为准。
30.石构件制作、安装、剁斧见新、磨光见新均以汉白玉、青白石等普坚石材为准。
若为花岗石等坚硬石材,定额人工乘以)1.35系数。
31,旧石构件如因风化、模糊,需重新落墨、剔凿出细、恢复原样者,按相应制作定额扣除石料价格后乘以系数0.7执行。
32.定额中规定的石材消耗量以规格石料为准,其价格中已含荒料的加工损耗和加工费用,实际工程中若使用荒料加工制作定额不做调整。
不带雕刻的石构件制作定额已综合了剁斧、砸花锤、刷道、扁光或磨光等做法,实际工程中不论采用上述何种做法定额亦不做调整。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砖件、琉璃件剔补、补配按所补换砖件、琉璃件的数量以块(件)为单位计算。
2.砖墙面、琉璃墙面打点按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不扣除柱门所占面积,扣除石构件及0.5m,以外门窗洞口所占面积,洞口侧壁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饰侧面不展开。
3.黏土砖砌体及毛石砌体拆除按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其中墙体体积按对应的墙体垂直投影面积乘以墙体厚度计算,其附着的饰面层厚度计算在内,扣除嵌入墙体内的柱、梁、枋、檩、石构件等及琉璃砌体、0.5m以外的门窗洞口、过人洞所占体积,不扣除伸人墙内的梁头、桁檩头所占体积;
带形基础体积按其截面积乘以中心线长计算(内墙中心线以净长为准);
磉墩体积按其水平截面积乘以高计算,放脚体积应予增加。
4.糙砖砌体及毛石砌体拆砌、砌筑均按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其中墙体体积按对应的墙体垂直投影面积乘以墙体净厚度计算,其附着的饰面层及外皮琉璃砖、琉璃贴面砖厚度不计算,墙体上边线以砖檐皮为准,博缝内侧衬砌的金刚墙体积应予计人,扣除嵌入墙体内的柱、梁、枋、檩、石构件等及0.5m2以外洞口所占体积,不扣除外皮细砖墙、琉璃砖墙伸人的丁头砖及伸人墙内的梁头、桁檩头所占体积;
5.细砖墙拆砌、砌筑按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不扣除柱门所占面积,扣除石构件、梢子及0.5m2以外洞口所占面积,洞口侧壁不增加。
6.琉璃砖墙及琉璃贴面砖拆除、拆砌、砌筑均按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不扣除柱门所占面积。
7.方整石砌体按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8.十字空花墙、琉璃空花墙及花瓦心均按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9.砖券按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其中门窗券按其垂直复投影面积乘以墙体厚度计算体积,车棚券按其垂直投影面积乘以券洞长计算体积。
10.砖、石墙面勾抹灰缝按相应墙面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扣除石构件及0.5mi2以外门窗洞口所占面积,门窗洞口侧壁亦不增加。
11.梢子、穿插档、小脊子以份为单位计算。
12.上下槛、立八字按长度以米为单位计算;
其中上槛(卧八字)、下槛按柱间净长计算,扣除门口所占;
廊心墙两侧立八字按下肩上皮至小脊子下皮净长计算,槛墙两侧立八字按地面上皮至窗榻板下皮净长计算。
13.砖饰柱、细砖箍头枋、琉璃方圆角柱均按长度以米为单位计算;
其中砖饰柱、琉璃方圆角柱按下肩上皮(琉璃垂柱按垂头上皮)至箍头枋上皮间净长计算,不扣除马蹄磉所占长度;
细砖箍头枋按两侧砖饰柱间净长计算。
14.琉璃梁枋及垫板按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马蹄磉、箍头、耳子及琉璃垂头以件(份)为单位计算。
15.线枋按其外边线长以米为单位计算。
16.方砖心按线枋里口围成的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琉璃花心拼砌按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17.什锦门窗砖贴脸以份为单位计算,通透什锦窗双面做砖贴脸者每座窗按两份计算,什锦门双面做砖贴脸者每一门洞按两份计算。
18.门窗筒壁贴砌按洞口周长以米为单位计算,扣除门洞口底面或元宝石所占长度。
19.须弥座打点、拆砌、砌筑均按上枋外边线长乘以其垂直高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20.冰盘檐打点按盖板外边线长乘以其垂直高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21.砖檐、琉璃檐拆除、砌筑按盖板外边线长以米为单位计算。
砖檐及琉璃檐拆砌分别按各层拆砌长度以米为单位计算。
22.方砖博缝按屋面坡长以米为单位计算,不扣除博缝头所占长度,其下托山混不另行计算,方砖博缝头以块为单位计算。
琉璃博缝按屋面坡长乘以博缝宽以平方米岁为单位计算,琉璃博缝头不另行计算,琉璃博缝托山混另行按屋面坡长以米为单位计算。
23,方砖挂落按外皮长以米为单位计算;
琉璃挂落按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琉璃滴珠板突尖处竖直高乘以长度的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24.琉璃山花板按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25.琉璃坐斗枋、琉璃挑檐桁按长度以米为单位计算,不扣除搭角部分的长度。
26.琉璃斗棋以攒为单位计算。
27.琉璃椽飞按角梁端头中点连线长分段以米为单位计算,正身椽飞与翼角椽飞以起翘处为分界点。
28.琉璃角梁、石角梁以根为单位计算。
29.砖石墙帽(压顶)按中线长以米为单位计算,扣除带墙帽角柱石所占长度。
30.埋头石、角柱石按高、宽、厚乘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带墙帽角柱石以份为单位计算。
31.土衬石、阶条石、腰线石、压砖板、挑檐石按长、宽、厚乘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不扣除柱顶石或柱卡口所占体积,非90°
转角处阶条石长度按长角面计算,圆弧形土衬石、阶条石长度按外弧长计算。
32.平座压面石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如遇圆弧形压面石按其外弧长乘以宽的面积计算,均不扣除其本身凹进的套顶石卡口所占面积。
33.陡板石、象眼石按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34.柱顶石、套顶石按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其厚度以底面至鼓径上皮为准,方形柱顶石、套顶石体积按见方长、宽乘积乘以厚的体积计算,五边形或扇形柱顶石、套顶石按两直弦:
、长乘积乘以厚的体积计算。
柱顶石剔凿插扦榫眼按柱顶石的体积计算。
35.石制须弥座按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其中非独立须弥座体积按上枋长宽乘积乘以全高计算,矩形独立须弥座体积按上面面积乘以其全高计算,圆形或多边形独立须弥座体积按上面最小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其全高计算。
36.石制须弥座雕刻按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其中上(下)枋雕刻按上(下)枋垂直投影面积计算,束腰雕刻按花饰所占长度乘以束腰高的面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