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上游河道防洪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研究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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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上游河道防洪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研究方案
XX上游河道防洪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研究方案
1.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
福建省三明市闽江上游沙溪段防洪三期工程(清流段)涉及三明市清流县。
本次三期工程是在一、二期工程的基础上对三明市清流县的防洪体系的补充与完善。
1.2工程名称:
福建省三明市闽江上游沙溪段防洪三期工程(清流段)施工监理
1.3建设地点: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
1.4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概算投资约8200万元。
1.5监理服务期要求:
计划工期为34个月,保修期12个月。
2.本工程建设监理依据
2.1本项目招标文件;
2.2现有的建设条件;
2.3国家以及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制定颁发的关于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4本工程招标文件技术条款中指定的国家以及建设部、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各种施工规范、施工操作规程等。
2.5本工程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设计、监理合同、物资设备采购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等。
具体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依据见《水利水电工程监理采用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目录表》(但不限于)。
本工程监理采用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目录表
序号
文件名
编号
分类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目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管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1993年9月1日
管理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任命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1997年11月1日
管理
4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279号令
管理
5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SL288-2003
管理
6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DL/T5111-2000
管理
7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水利部水建[1999]637号
管理
8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
水利部水建[1999]637号
管理
9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水利部第7号令1997年12月21日
管理
10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水利部水建[1997]339号
管理
11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水利部水办[1997]275号
管理
12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分包管理规定》
水利部水建管[1998]481号
管理
13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
管理
14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GF-2000-0211
管理
1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GF-2000-0208
管理
16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水利部第9号令1999年3月4日
管理
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目录
1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23-2008
规程
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176-2007
规程
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SDJ338-89
规范
4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SDJ249-88
标准
5
《防洪标准》
GB50201-94
标准
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SL52-93
规范
7
《土工合成材料测试规程》
SL/T235-1999
规程
8
《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GB50290-98
规范
9
《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SL/T225-98
规范
10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GBJ123-88
标准
11
《土工试验规程》
SD128-84
规程
12
《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
SL174-96
规范
13
《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
SDJ317-78
规程
14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规程》
SDJ18-78
规程
15
《水利水电工程岩石试验规程》
SDJ204-81
规程
SLJ2-81
SLJ2-81
16
《水利水电工程钻孔抽水试验规程》
SDJ203-81
规程
SLJ1-81
SLJ1-81
17
《水利水电工程钻孔压水试验规程》
SL25-92
规程
18
《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
SD105-82
规程
19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18-84
规程
20
《普通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
GBJ80-85
规程
21
《普通混凝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T55-96
规程
22
《水泥标准》
(一)普通水泥
GB175-1999
标准
(二)矿渣水泥
GB1344-92
23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一)水工建筑工程》(试行)
SDJ249.1-88
标准
24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工程》
SL-38-92
标准
25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及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53-92
标准
26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52-92
标准
27
《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21-90
标准
28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107-87
标准
29
《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标准》
SD108-83
标准
30
《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范》
SD120-95
规范
31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SDJ207-82
规范
32
《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SDJ20-78
规范
33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SL/T191-96
规范
34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91
标准
35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GB13013-91
标准
36
《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
DL/T5100-1999
规范
37
《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范》
JGJ46-88
规范
3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JGJ46-88
规程
3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堤防工程施工规范》
SL206-200X
规范
3.本工程建设监理服务范围、建设监理工作内容、建设监理总目标
3.1建设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
三明市闽江上游沙溪段防洪三期工程(清流段)的施工监理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为本合同招标范围内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资料移交备案及保修期满止。
计划工期为34个月,保修期12个月。
3.2建设监理工作内容
本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内容如下:
3.2.1设计方面
3.2.1.1负责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文件和图纸的复核,并将复核意见及时向发包人和设计单位反馈。
3.2.1.2协助发包人与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应协议。
3.2.1.3代表发包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3.2.1.4及时向工程承建单位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重大问题向发包人报告。
3.2.1.5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3.2.1.6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问题技术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3.2.1.7审核承建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
3.2.1.8代表发包人审核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承建单位提交的设计。
3.2.1.9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3.2.1.10其他相关业务。
3.2.2采购方面
3.2.2.1协助发包人进行采购招标与发包工作。
3.2.2.2协助发包人(或发包人的委托单位)对进场永久工程设备进行检验与到货验收。
3.2.2.3其他相关业务
3.2.3施工方面
3.2.3.1协助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招标机构)进行工程招标、发包和签订工程承建合同。
3.2.3.2全面管理工程承建合同,就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批准。
3.2.3.3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建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3.2.3.4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3.2.3.5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程等,签复工程承建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3.2.3.6工程进度控制:
协助发包人编制工程控制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进度目标。
并以此审查批准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进度目标。
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
当由于种种原因以至使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通过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调整。
3.2.3.7施工质量控制:
审查承建单位的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
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进行检验、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
3.2.3.8工程造价控制:
协助发包人编制投标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
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承建单位的收方计量及单价费用等,并签认付款凭证。
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
依据发包人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
下达变更指令。
3.2.3.9施工文明生产、安全监督:
检查施工文明生产、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及汛期防洪渡汛措施等。
参加工程安全委员会,并承担相应职责。
3.2.3.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3.2.3.11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和安全鉴定验收,审核设计单位和工程承建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3.2.3.12积极配合工程安全签定、安全评价、质量监督巡视及有关规定的配合工作,提出相应监理报告。
3.2.3.13信息管理:
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
按监理合同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发包人。
3.2.3.14其他有关工作(包含设备监造)。
3.2.4咨询方面
3.2.4.1发包人委托和发包人聘请的专家咨询相对应工作。
3.2.4.2根据咨询合同规定,向咨询专家提供资料与文件。
3.2.4.3接收并分析研究咨询专家建议和备忘录,选择合理的内容,并作出书面报告。
3.3建设监理指导思想及总目标
3.3.1建设监理指导思想
一旦本公司中标承监本工程,我公司将本着“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为准则从事建设监理活动;以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投资目标、进度目标为中心,通过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方法,以及发挥监理工程师的才智和经验,谨慎而勤奋的工作,作好“三控、三管、一协调”工作。
力求在计划的投资、进度和质量、安全目标内实现工程的建设又好又快,为业主提供最优质的技术服务,使业主满意。
3.3.2工程质量控制总目标
工程质量控制总目标是确保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3.3工程进度控制总目标
工程进度控制总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