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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营的形式:

按经营对象划分,有地产经营和房产经营。

按经营规模和经营方式划分,可以分为专项经营、综合经营、集团经营和跨国经营等。

按活动发生的不同过程划分,可以分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流通经营和房地产消费及使用经营。

4、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主要程序?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程序包括投资机会寻找、投资机会筛选、可生性研究、获取土地、规划设计与方案报批、签署有关合作协议、施工建设与竣工验收、市场营销、物业管一等步骤。

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投资机会选择与决策分析、前期工作、建设阶段、租售阶段和物业管理阶段。

第二章房地产市场

1、房地产市场是房地产商品交换的场所和领域,也是房地产商品一切交换或流通关系的总和。

2、房地产供应是指在一个特定时间内房地产开发商在各种可能的价格下,愿意而助能够提供给的房地产产品数量。

3、房地产需求指在一而特定时期内,消费者在各种可能的价格下,愿意而且能够购买的房是产产品数量。

1、简述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基本特征

竞争的层次性,供给缺乏弹性,区域的分割性,区域内的垄断性,循环性,开放性,反经济循环现象,双重性。

2、简述房地产市场的基本要素

房地产市场是由利益主体、客体和中介构成。

房地产市场利益主体是指房地产市场上的行为人,即房地产市场商品的供求双方。

供应方包括土地供应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房屋供应方(房地产开发商)以及资金供应方。

房地产市场客体是指房地产市场交易的对象,包括房屋商品和地产商品,在我国,地产商品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中介是指从事房地产交易活动或促成房地产交易发生的中介机构。

例如,为房地产市场供应方与需求方实现交易目的而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持的房地产销售代理商、建筑施工商、设计单位等。

3、简述影响房地产需求和供给的因素

有价格水平、国民收入水平、宏观政策、未来的预期。

影响房地产供给的因素有价格因素、开发成本、政策因素、未来的预期。

4、房地产市场机制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那几个方面?

(1)价格机制,通过地租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时空布局和规范运行。

(2)约束机制,通过法规、金融、税收约束为房地产市场活动划定明确的界区,并加以规范,制约,从而确保房地产市场运行目标的实现以及房地产市场与国民经济市场体系的协调一致,最终目的是促进房地产市场的高效运行和健康发展。

(3)中介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中介的专门化,其他地区也应尽快制订有关中介制度,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化、高效化。

(4)竞争机制,竞争机制是市场运行的动力要素,没有市场竞争则市场活动就会陷入停滞。

通过竞争可以使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资源配置最优化而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三、论述题

如何理解房地产市场的特殊性?

答:

房地产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是由多种市场因素按照琮下的结合方式组成的综合体。

因此,它既有一般市场的共性,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房地产产品最大特点是每一个产品都是不同质的,同时房地产市场又是一个信息不对称,垄断的市场,因此,房地产市场是不完全竞争市场。

房地产市场的不完全竞争性,房地产市场的信息不充分,市场开发程度有限性以及开发项目的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以及土地资源的有限性,房地产产品的稀缺性,都会导致房地产市场具有较强的投机性,出现大肆囤地捂盘,甚至哄抬诈骗的现象。

由于房地产开周期比较长,从获得土地到建成出售房屋需要一年或长达数年的时间,从获得土地到建成出售房屋需要一年或长达数年的时间,因而在市场供不应求时,供给的增加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由于房地产产品的耐耗性,决定了在市场供过于求时,多余的供给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可能被市场消化,因此在需求变动后,供给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才能随之调节变动,达到新的均衡。

房地产产品不公是人们赖以生存的消费品,同时又具保值增值性,可以成为人们投资的手段,从而在房地产市场上存在一种反供求规律的特殊现象。

在房地产市场上,随着价格上升,需求也会因此而减少,但由于房地产产品的开发建设周期较长以及土地的稀缺性,供应不会在短期内随之加大,即房地产价格因需求而上涨,房地产的投资或消费并未因此而下降。

房地产需要金融企业参与资金融通,才能顺利完成交易。

另外,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房地产交易的一种“润滑剂”,了已成为房地产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房地产产品具有固定性,在交易过程中与一般商品不同,因而需要运用法律手段,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才能完成产权的转移。

为了维护房地交易双方的利益,保证投资的安全和市场的整体效益,房地产交易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以法律契约,即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形式,确立、变更、转移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

因此,房地产市场上的交易活动既是一种经济行为,又是一种法律行为。

第三章住房制度

一、简答题

1、我国传统住房制度有哪些特点?

(1)住房供给渠道的单一性,传统住房制度下的住房建设资金的唯一来源是国家的公共积累,住房建设主体是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2)住房分配形式的实物性和分配手段的行政性。

传统住房制度的分配形式不是货币性的工资分配,而是采取了难以根据劳动贡献进行分割,分配的住房实物形式,与此相适应,住房分配手段是行政手段,分配体制明显缺乏经济因素的作用,这就很难保证分配结果的公平性。

(3)住房消费的非商品性,在传统住房体制下,住房使用权的取得不需付出直接的经济代价,并且住房消费时又实行地租制,这种租金从量上来看难以满足住房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从质上来看是一种非商品性消费。

(4)住房产权的扭曲性。

传统住房制所产生的住房所有权的名义主体(国家)与实质主体(国有单位职工)之间发生了错位,出现扭曲。

(5)传统体制下,住房产权主体利益与产权形式的来源不具有对应性,住房产权本身也不具有商品性,职工一旦获得住房使用权便只能永久占有和使用,不能自由流动。

(6)住房管理的主观随意性。

传统体制下的住房管理是排斥商品经济运行规律的行政管理,忽视投入产出的经济核算,这是造成传统住房制度下住房资金恶心性循环的体制原因之一。

2、简述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按照住房制度改革的阶段演进,我国城市住房制度的改革历程可划分以下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房改试点,探索阶段。

(1980-1988)

第二阶段,从分批分期到全国推进房改阶段。

(1988-1994)

第三阶段,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阶段。

(1994-1998)

第四阶段,住房分配“货币化”取代“实物化”阶段。

第五阶段,房地产市场调控、住房保障制度建立阶段。

(2003-2007)

第六阶段,强化住房保障阶段。

(2007至今)

3、总结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取得的成就。

(1)城镇居民居住条件不断改善。

(2)住房投资体制发生重大变革。

(3)房地产业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

(4)住房金融业迅速发展。

(5)住房保障体系框架初步形成,长效支撑机制正在建立和完善。

(6)政府市场宏观调控初见成效。

4、如何完善我国住房制度?

(1)加快建立新的住房供应体系。

(2)逐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3)进一步发展住宅二级市场,建立完善的住房市场流通体制。

(4)加快住房金融改革与创新,为住房制度改革提供全方位的金融配套服务。

(5)积极消化积压商品房,努力盘活存量。

(6)规范市场行为,完善市场体系,促使我国住宅及房地产市场发育成熟。

第四章土地制度

1、土地制度是反映人与人,人与地之间关系的重要制度。

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又是一种法权制度,是土地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是构成上层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

2、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

3、土地使用制度是对土地使用的程充,条件和形式的规定,是土地制度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

4、土地管理制度是指国家政权以社会代表的身份,对全国(或某一区域)的土地,在宏观上进行管理,监督和调控的制度,机构和手段的综合。

二、简答题

1、土地制度由哪几部分构成?

完整的土地制度包括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管理制度三大部分

2、土地制度有哪些特点?

地位的基础性,国度的差异性,构成的复杂性。

3、总结我国土地制度改革取得的成就。

(1)巩固了土地公有制,促进了社会市场体系的完善。

(2)建立了用地的自我约束机制和依法流动机制。

(3)初步形成了具有多种流通渠道和交易方式的土地市场体系。

(4)增加了政度假村财政收入,为城市基础设施提供资金保障。

(5)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土地市场监管体系。

(6)服务于企业改革,促进了企业战略重组和产业升级。

第五章房地产政策

1、房地产周期波动分为哪几个阶段?

房地产业在实际经济运行中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周期波动现象,与宏观经济周期类似,房地产周期可以分为两个过程,即扩张过程和收缩过程,进一步可细分为四个阶段,复苏与增长阶段,繁荣阶段,危机与衰退阶段和萧条阶段。

前两个阶段构成了房地产扩张过程,后两个阶段构成了房地产收缩过程。

当扩张过程转为收缩过程时,房地产经济达到繁荣阶段的最高点,即波峰,当收缩过程转为扩张阶段过程时,房地产经济达到萧条阶段的最低点,即低谷。

2、我国房地产政策的演变可分为哪几个阶段?

并举例说明。

按照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状况和宏观调控的目标,可将1998年到2010年政府出台的针对房地产业的政策分为五个阶段。

(1)1998年开始的初始市场化阶段,这个时期的政策更注意通过培育商品房市场拉动住房需求,从而推动房地产行业发展及国内经济增长,如1998年全面推行分配货币化的住房体制改革和2000年按揭政策的开始实施,为房地产业真正走向市场化拉开了序幕,房地产业自此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

(2)2002-2004年的严控土地和货款的供应紧缩阶段,如212号文件调控范围涵盖所有房地产金融业务,旨在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门槛,并试图限制消费需求。

(3)2005年-2007年的需求控制阶段,如2005年3月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积极鼓励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的意见(试行)》(杭政[2005]2号),旨在落实国务院及浙江省政府相关土地政策,推行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4)2008-2009年的需求全面刺激阶段:

如200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其中放宽二套房贷限制,取消城市房地产税,下浮廉租房贷款利率,购房超两年转让免营业税等4项新政对保障性住房,二手房市场和记地产开发商都有涉及,全方位刺激楼市。

(5)2010年政策突转,供扬需抑阶段,如2010年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2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3.、我国房地产调控主要采用哪些政策工具?

政府的政策调整立足于信贷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保障性住房政策和土地政策。

信贷政策:

“121”文件“严格开发商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2004年9月银监会规定,建筑商不得为开发商垫资,开发商自有资金不低于35%,购房者月供不超过50%。

金融政策:

2004年10月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放宽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允许存利率下浮。

税收政策:

减免营业税期限从5年降为2年,各地减免契税,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

保障住房政策:

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户型不低于土地供应总量的70%。

土地政策:

国土部11号令,叫停土地协议出让,以招拍挂公开土地交易,2004年8月底前各地政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土地,否则国家有权收回土地。

第六章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获取

1、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都绵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都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土地使用都的行为。

3、土地使用权转让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4、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公共需要或公共用途,行使其最高(终极)土地所有权。

强制取得私人土地,给予补偿而取消其所有权,并支配使且土地的一项政策或制度。

5、土地储备制国家土地统一收购和垄断供应的出让方式,由政府决定城市土地的供应总量,在一级市场上控制房地产用地数量。

1、简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基本特征。

(1)法律关系的主体身份具有特定性。

(2)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分离为基础。

(3)土地使用权出让具有期限性。

(4)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偿性。

(5)土地使用权出让是要式法律行为。

2、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哪几种方式?

并进行比较。

(1)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非市场出让,没有竞争者,政庥对土地的控制力度大,价格和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2)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充分的竞争性,全方位开放,透明度高,过程的公平,客观性,评判的综合性。

(3)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完全竞争性,价格的决定性,报价的多次性。

(4)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透明度高,挂牌时间长,且允许多次报价,有利于投资者理性决策和竞争,操作简便,节省组织等费用成本,充分体现价高者得,不受竞买人数限制。

3、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1)土地使用权转让只能在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范围内进行,权利人不得扩张其权利内容。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按照出让合同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要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规定了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条件。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人不能保留一部分权能而只能转让其他权能,国家虽然不参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但新的受让人使用土地必须按照国家与原受让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进行,不得随意变更土地合用权的使用年限,用途及其他限定规则。

4、简述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两者的区别?

行为主体不同,出让是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转让是境内经济实体及个人。

法律关系不同,出让的法律关系不平等,具有垄断性法律关系平等。

转让的法律关系平等。

市场层次不同,出让是一级市场,可以转让。

转让是二级市场,转上受到限制。

年限不同,出让按合同规定,不超过国家规定合同年限,已使用年限,转让是合同年限已使用年限。

转移方式不同,出让是协议,招标,拍卖。

转让是出售,交换,赠与。

5、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

(1)转让申请。

(2)签订转让合同。

(3)转让合同公证。

(4)缴纳土地转让费和土地增值税。

(5)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6、简述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点。

(1)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行政性。

(2)划拨土地使用权具有无偿性。

(3)划拨土地使用权使用具有无期限性。

(4)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具有限制性。

7、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根据国土资源《划拨用地目录》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划拨方式取得:

(1)国家机关和军事用地,包括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包括城市基础设施用地,非营利性邮政设施用地,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公益性科研机构用地,非营利性体育设施用地,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非营利性医疗设施用地,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包括石油天然气设施用地,煤碳设施用地,电力设施用地,水利设施用地,铁路交通设施用地,水路交通设施用地,民用机场设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划拨用地目录》规定,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对以营利为目的,非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应当以有偿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因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等不再符合目录的,应当实行有偿使用。

8、划拨土地使用权获取过程中的主要成本和税费包括哪些?

主要成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及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其他费用(征收集体土地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还包括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等,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对地面建筑物进行拆迁的,应缴纳房屋拆迁管理费。

三、论述我国现阶段土地使用制度的特点

(1)批租制由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不论是国有土地还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所有权均不允许买卖在土地交易过程中发生转移的只是土地使用权而且这种使用权还是有年限的。

虽然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出让和转让也就是所谓的批租其实质不过是土地使用权的长期出租而已只不过租金一次性缴清罢了。

所以说在我国土地制度中不存在真正的土地买卖只存在长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即批租制。

(2)垄断制第一层含义我国实行的土地公有制只允许政府和集体组织等公有团体拥有土地这本身就是一种垄断。

第二层含义在土地交易市场上只有政府一个土地供应者其他任何一个机构和团体都不允许向市场提供土地。

即使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土地的所有者也不能提供。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若要转变成可在市场上交易的开发建设用地必须通过国家征用由集体土地转变成国有土地后方为合法。

政庥在法律上和名义上垄断了土地的供应。

(3)双轨制所谓的双转制就是指依据土地用途和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土地取得方式的土地供应制度,一般而言,非赢利性和带有公益性质的土地用途可以划拨方式取得而赢利性土地用途则必须通过出让方式取得。

第七章房地产市场分析

1、房地产市场调查是指以房地产为特定的商品对象,对相关的市场信息进行系统的收集,整理,记录和分析,进而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研究和预测,并最终为决策服务的专业方法。

2、可行性研究是确定建设项目前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工作,是在投资决策之前,对拟建项目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论证的科学方法,在投资管理中,可行性研究是指对拟建项目有关的自然,社会,经济,技术等进行调查,分析比较以及预测建成后的社会经济效益。

1、房地产市场分析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分析市场信息包括三个层次(地区市场、专业物业市场和项目物业市场),两个方面(供给和需求),三个时段(过去,现在和未来),和五个基本影响因素(经济,人口,区位,地点和心量),共90个单元。

2、房地产市场调查有些方法?

全面调查法,重点调查法,抽样调查法。

3、房地产市场调查的步骤有哪些?

(一)准备阶段,

(1)提出问题,明确目标,

(2)分析初步情况,(3)设计调查方案,(4)确定资料来源,(5)确定资料收集方法,(6)设计调查问卷。

(二)调查阶段,

(1)试调查,

(2)调查实施。

(三)分析研究阶段,

(1)调查资料的整理与甄别验证,

(2)调查数据的统计与分析,(3)撰写调查报告,(4)修订并提交调查成果。

(四)整理归档阶段

4、调查问卷设计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1)避免笼统抽象的问题,

(2)不可有不确切的词语,(3)避免诱导性差距题,(4)处理好敏感性问题,(5)问卷的排列问题,(6)问题的答案要穷尽,(7)问题的答案要互斥。

5、可行性研究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项目概况,

(2)市场分析和需求预测,(3)规划方案的优选,(4)开发进度安排,(5)项目投资估算,(6)资金的筹措方案和筹资成本估算,(7)财务评价,(8)风险分析,(9)国民经济评价,(10)结论。

第八章房地产项目定位

1、房地产项目定位指房地产开发及经营通过研究市场、技术前期和资金状况等一系列有关前提条件,采用科学的方法,确定目标市场,构思房地产产品方案,明确项目在目标客户中的形象,地位,制定项目推广策略和方法及其他有关内容的过程,项目定位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产品定位,市场定位,功能定位及主题定位四部分。

2、房地产市场细分指将整个房地产市场按照购买者的需求特性,划分为若干个具有相同需要消费者群体组成的子市场。

1、房地产项目定位的作用及原则是什么?

作用:

(1)有利于开发商把握市场脉膊,锁定目标市场,

(2)有利于开发商评估市场风险与收益。

(3)增强开发项目的竞争能力,有利于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量,(4)有利于各专业协同合作。

定位原则:

受众导向原则,差别化原则,个性化原则,符合城市规划原则。

2、房地产项目定位的主要流程是什么?

3、房地产市场细分的原则及依据是什么?

细分的原则:

可测量性,可进入性,可赢利性,差异性。

细分的依据:

地理因素,人口因素,心理因素,行为因素

4、简述房地产市场细分的程序。

(1)依据市场调查的资料进行分析,把握房地产市场需求供给状况和发展趋势,选择和确定房地产市场产品范围,

(2)依据市场细分变量排列出消费者的需求(包括潜在需求)(3)依据消费者需求的具体因素,初步确定细分市场的数量,(4)对初步确定的细分市场进行研究,从中选择有利于企业经营的细分市场作为目标市场,(5)考虑可供利用的广告媒体,销售渠道,运输等费用的高低,目标市场的特征和企业期望利润大小,(6)计算目标市场给企业带来的效曾任,从而确定企业产品投向目标市场的风险程度,(7)针对确定的目标市场特性,制定进入目标市场的项目定位。

5、简述房地产目标市场选择的方法。

选择单一细分市场,选择多个细分市场,选择专门化细分市场,选择完全细分市场。

房地产项目定位包括哪几方面?

并就某一方面具体阐述。

(1)房地产开发项目产品定位。

房地产项目的产品定位,是指以满足用户的需求及社会的总体利益为出发点,以产品的整体概念为指引,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和企业自身人条件和特点,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内个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和利用,研究,开发出具有核心,形式,延伸诸要素有机结合的房地产产品的全过程。

产品定位的内容括产品结构,产品布局,建筑风格,户型定位,环境设计定位,交通组织定位,智能化系统设计。

(2)房地产开发项目功能定位。

产品的功能定位是指在目标市场选择和市场定位基础上,根据潜在的目标消费者使用要求的特征,结合房地产特定产品类型的特点,对拟提供的房地产产品应具有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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